《浮云半书2》 第1章 《浮云半书2》作者:李惟七【完结】 简介:大唐开元盛世,张九龄的学生裴昀进士及第,被天子钦点为探花郎。 春风得意的题名宴,他却见证一幕幕离奇之事接连发生——能障目的紫檀琴,能续命的菊花酒,能看到过去的风声木…… 从朝堂宰相到市井琴师,从温雅进士到冷峻金吾卫,玄妙的草木之物牵绊着各色人心,更隐藏着少年裴昀的身世之谜。 第1章 序 之所以取《浮云半书》这么个奇怪的书名,与怪老头郑板桥有关。郑先生将隶书与行楷结合,弄出了一种楷隶之间的字体,因为隶书称为“八分”,这种字体就叫“六分半书”。 有段时间字体拟人很流行,其实我也一直觉得,男人与书法很像。 君子是楷书。千百年来中国传统君子的特质,似乎都能在楷书中得以勾画描摹。他方正平直,光华内敛,一笔一划端庄优美。 浪子是行书。他潇洒自在,才情流动,至性至情,既不会潦草难认伤人心,也不会严谨端方而至于无趣,风流意境误过多少红颜? 游侠是草书。我行我素的草书,是非对错都不如自由地书写来得重要。 文人是瘦金体。清瘦孤独的文人,将自己淬炼得薄而深,像刀锋一样纤秀凛冽,从而切开事实的肌肤,尝到真理的血液。或许,思想的利刃不时刺破繁华的生活与他的颈椎,有时疼到无法入睡、无法动笔。而灵感恰在这时醒来,就像险峭的两山之间一线缝隙,从绝壁而来,因为逼仄,所以无声锋利。 帝王将相是隶书。他庄重威严,不动声色,看似钝去了所有的棱角,却如庖丁解牛般清楚知道权力的每一根骨骼,掌握着看得见的高位和看不见的规则。曲直是非难辨,千秋功过难分。 …… 那么我们的主角呢? 他似乎不能归类为其中任何一种,这种奇怪的“字体”,非隶非楷,于是就暂且借用板桥先生的“半书”来形容好了。 《浮云半书》写到第二卷 ,这一卷所有的篇名,都来自于唐诗。 盛唐诗歌浩如烟海,有四万八千九百多首,李白的明月蜀道,白居易的青衫琵琶,岑参的瀚海阑干,王维的桃源空山……比之大唐的疆土更加宽广无垠。于是在本卷里,大家会看到很多熟悉的唐诗篇名。然后,问题就来了,挖掘机……哦不,唐诗到底哪家强? 在脍炙人口的《唐诗三百首》里,第一篇是张九龄的《感遇》。 其实张九龄这个人物在历史上的名声是比较清淡的,作为宰相,他的名气不及很多名臣;作为诗人,他的影响远不及李、杜,但偏偏是他的《感遇》,被列为唐诗三百之首。一千多年前的诗人宰相,悠然写下这样的诗句: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 草木之心,如有人性;草木本心,恰如人心。美人是否会来攀折?且由他去罢。 张诗清丽,所写不过是春日的兰叶、秋日的桂华、江南的丹橘、故园的杨柳。他笔下草木皆有性情,四季皆有音律。 草木,草木。 我遥遥望见,在青涩的早春,少年打马走过江南,杏花与芳草都在烟雨中泼墨成画; 在汗水与血水一齐流过刀背的盛夏,漠北的胡杨树正在风沙里生长; 在坦诚的秋天,叶面叶背金黄赤裸,山像一架背满婴孩的脊背,每一寸颜色闹腾着啼哭一样响亮纯净的,金黄色的语言。 而冬天来临,离离原上的衰草被一把野火燃烧,四季荣枯,人生宠辱,永不停步。男儿流血的伤口涂抹在哪一树古老虬曲的枝头化成梅花?而最后一滴热血,又落在谁的眉间和心头,点成永世不忘的朱砂? 草木,草木。 我看到半人高的蓬蒿在仰天长笑,我看到千树万树的梨花倒映着春水,我看到古木参天的苍山雨痕,我看到通往桃源的石阶上落英缤纷;我看到唐时的少年,在灵魂的疆域上耕种,在三月的水边收获——章台的垂柳青青如旧,巴山的夜雨涨满秋池,相思的红豆落地成诗。水流带不走,千年时光也带不走,盛唐华章留给我们的,岂止是一些草木芬芳? 总有些东西,始终留存于历史的河流,也在你我的心头。 那是心上的诗篇。 你总会为一些梦而年少轻狂,总会为一些愿望奋不顾身,总会为一些美好心甘情愿,总会为一些人红了眼眶。总有相知的人,相遇在最好的时光。 一年时间匆匆过去,与生肖卷一样,草木卷或许仍会与你相逢在金秋。去年《浮云半书》出版之后,得到大家的支持,得以数次加印,这里一并感谢读者们、编辑们与所有工作人员,以及一直来温柔包容我的家人。 感谢时光与你们,让我最初灵感的火花一笔笔勾勒成画。 浮云无形,万物有情。 愿你心上的草原有梦想驰骋,愿你心中的季节万物生。 李惟七 2015年7月1日 第2章 琵琶行 相逢何必曾相识。 ——唐·白居易《琵琶行》 一 李未闻本来不叫李未闻,叫李五斤。她出生的时候五斤重,爹就给她取了这个名字——顺便说一下,李五斤的爹叫李林甫,时任朝中黄门侍郎。 与大多数科举进士出生、文辞风流的官员不同,她爹是从一个千牛直长的小官做起的,没读过什么书,以认白字而出名。有一次朝中官员嫁女儿,她爹跟着众人去道喜,把“白头偕老”说成“白头楷老”,引来哄堂大笑。 第2章 满座只有一个人没有笑。那人长得极好看,眸子清郁,气度高华,端坐的侧影就像暮春的清晨。 后来,李五斤才知道那人是中书侍郎张九龄。 “张侍郎竟然没笑你!他可是大诗人大才子。”李五斤高兴地问自己的爹,“我觉得他和其他人不一样,他对你有好感。”朝廷内外都传扬着张九龄的胸襟风度与人品,李未闻也挺喜欢他。 “女儿,”李林甫认真地回答,“张侍郎是没有笑,但你也不能想太多。有一句话你听说过没?最大的轻视是无言。” “……”爹你要不要这么有自知之明! 虽然李五斤觉得自己的爹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脸皮够厚。但她还是恨爹不成钢:“为什么同朝为官,别人家的四品官是谪仙一样的美男子,我家四品官却是抠脚大叔?这不公平呜呜……连带着我也长得这么丑!” 客观地说,李五斤的模样并不算难看,但有个很大的缺陷让她总是被嘲笑得抬不起头来:身材。 她很瘦。 大唐女孩以胖为美,官家小姐们都体态丰腴婀娜。李五斤出生时就瘦小伶仃,十五年来,很遗憾她的体重没能和李林甫的仕途一样:起点虽低,节节高升。到如今她的身材仍然纤细得可怜,怎么吃也长不胖。 到她及笄之年,李林甫估计也觉得“李五斤”这个名字太朴实刚健,嫁出去很有困难,于是找了个读书先生,给取了个闺名叫李未闻。 名字改得斯文秀雅,不能改变李未闻是抠脚大叔的女儿的事实,也不能改变瘦女难嫁的事实。 朝中那些进士出身的同僚看不上李林甫,他们家的郎君公子们也看不上李未闻。听说有一次宴会,一个进士出身的官员被主人安排坐在李林甫旁边,很不高兴这样的座次,刚好有只苍蝇飞过来,他抬手去挥,不屑地说:“旁边乱飞入席的,是什么东西?” “你就没想过去考进士吗?”李未闻也问过自己爹。 李林甫回答:“他们气愤的不是我没有进士出身,而是我没有进士出身却做官做得比他们好、比他们升迁得快。我要是在意进士身份,岂非正中了他们的下怀?” “哦哦。”李未闻恍然大悟。 “总有一天,你爹我会成为人上之人。”李林甫说这话的时候,血色的晚霞落在他的脸上,冷冷地燃烧着,和平时笑容可掬的样子判若两人。 “嗯!”李未闻没注意到对方的神色,高兴地说,“那我也会成为人上的女人,哦不,是人上的女神!” 还没有成为人上女神的李小姐无人提亲,闺中很寂寞,就开始学习弹琵琶。 落花时节,琵琶幽怨,一曲骊歌被李小姐弹奏得如泣如诉……如杀猪。 就是这样的曲调,李林甫还是竖起了大拇指:“不愧是我的女儿!天籁之音,天籁之音!” 李未闻知道自己的爹擅长拍马屁,也知道别人给她爹取了外号叫“口蜜腹剑”,但她还是觉得这个马屁很受用。因为李林甫不光是嘴上说说,还有实际行动——他托人重金够买了一把紫檀五弦琵琶,送给宝贝女儿。 紫檀琵琶神秘华贵,当她的手指触到丝弦时,一阵清凉如雨的触感直袭内心,让她也有一阵文艺的惆怅……连五音不全的李小姐也能有此直觉,这是一把很特别的琵琶。大唐以紫色为祥瑞色,所谓的“紫气东来”,就是如此吧? 李小姐从此更加认真地练习,李府上如泣如诉的杀猪声也就更加响亮。因为上梁不正下梁歪,府中的管家仆人也全部都热忱地溜须拍马:“妙不可言”、“小姐应该让全长安城都知道,最美的琵琶音被您承包了”……诸如此类。 ——其实他们只是希望李未闻能到外面随便哪儿去弹,让他们的耳朵能够少受点罪而已。 李小姐一向从善如流。上元节这一天,她悄悄抱着琵琶出了家门,去了长安城最大的酒楼。 就在这一晚,她遇到了此生最匪夷所思的事件。 二 上元节是一年中长安城最热闹的时候。这晚解除宵禁,皇城外几十尺高的花灯将黑夜照得亮如白昼,男女老少都涌到长安街上狂欢。 酒楼里人声鼎沸,士子文人们在饮酒对诗,江湖豪客们在喝酒赌钱,黄毛小童在玩耍嬉闹,李未闻对酒楼老板说:“我想弹琵琶。” “啊?”酒楼老板惊诧地张大嘴,李未闻塞了一把金叶子在他手里,立刻让对方闭上了嘴。 “我就在这里弹。”李未闻问,“行吗?” “行,行,您随便弹。”老板喜笑颜开。 可接下来老板就笑不出来了。他开门做生意快三十年了,也算见多识广,还从来没有听过这么难听的琵琶。 和这琵琶声相比,就是酒楼后面厨子杀猪宰羊的声音,也算得上天籁之音。不到片刻功夫,酒楼里的人一半的人开始叫骂,剩下的一半已经走光了。 老板欲哭无泪地捧着金叶子双手奉上:“姑娘,金叶子还给您,您行行好,别在我这儿弹了。” “为什么?”李未闻无辜地看着对方。 “您这琵琶,把我的客人都赶走了,我生意都做不成了……”老板声音颤巍巍的。 李未闻手中停了下来,难过地低下头。 老板有点于心不忍,正想安慰她几句,只听她叹息:“曲高和寡,我的美妙琵琶果然不是凡夫俗子们欣赏得来的。我想在茫茫红尘中找一位知己,就这么难吗?” 第3章 “姑奶奶!”老板发现自己简直想太多了!终于忍不住要挽起袖子赶人。 就在这时,一缕琴音从角落里幽幽响起。 没有什么起音,也没有调弦,就像人的呼吸一样自然而平淡。四周分明吵闹得很,那轻轻的琴音却再清晰不过。 李未闻还在轰轰烈烈地弹她的琵琶,毫无章法的杂音像是许多粗陋的石头,突然被一根线串起来——线就是那一缕奇妙清幽的琴音。原本难听的琵琶噪杂被衔接得浑然天成,小石头变得不逊于明珠美玉,一时间大珠小珠落玉盘。 酒楼里不知何时安安静静,叫骂声渐渐停了下来。 一曲终,老板忘了赶人,李未闻愣愣地看着琴音传来的方向—— 弹琴的人穿着落拓的布衣,胡子拉碴地坐在不起眼的角落里,身前有半坛酒。 李未闻拎起裙子,抱着琵琶小跑过去:“你好厉害!你是谁?能收我做徒弟吗?” 对方长了浓密好看的眉毛,眼睛没看她,只专注地看着她的胸……前的琵琶,很认真地说:“好琵琶。” “……”大叔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李未闻只好又问了一遍:“哎哎,我问你是谁?” 那人似乎这才注意到面前除了琵琶,还有个大活人在跟他说话,漫不经心地“哦”了一声:“我是李八郎。”目光仍然粘在那把紫檀木琵琶上。 “我是李五斤,半斤八两,我们真有缘!”李未闻对琴师相见恨晚,“择日不如撞日,干脆你今天就收我做徒弟,教我弹琵琶!” 很显然,大叔根本没听李未闻说什么,只用目光细细摩挲着那把琵琶,睫毛遮住了眼睛,可睫下的视线却像遮不住的沸水,欢喜得像是会跳舞,凭空能弹奏出五弦华章来。 长了一张冷峻高傲的脸,却是个呆子?既然对方这么喜欢她的琵琶,李未闻理所当然地觉得,她想要拜师,也该拿出点诚意来。于是,李小姐很大方地把琵琶递给他:“给你。” 对方似乎完全不懂得人情世故,连一句道谢也没有,直接伸出苍白修长的手接过琵琶,手指碰到五弦,清凌凌一声响。 ——那样惊喜、郑重而多情,像是走遍万水千山,终于能伸出手,碰触到情人的脸颊。 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 在低沉幽咽的琵琶声中,只听楼上突然传来少年的歌声。 “皎皎白驹,食我场苗。絷之维之,以永今朝。所谓伊人,于焉逍遥? “皎皎白驹,食我场藿。絷之维之,以永今夕。所谓伊人,于焉嘉客? …… 与琵琶音相和,少年唱了一曲《白驹》,这是朋友之间的送别曲,音律倒在其次,完全不是受过训练的工整,但他的嗓音极为潇洒,竟也与琵琶音相得益彰,丝毫不落下风。 甚至让人觉得,因为有了他的歌声,原本低沉自诉的离别之音,有了少年飞扬的意象。 李未闻抬头去看,只见少年一身白衣,面孔清澈,慵懒地抱臂而立,脑子里突然就浮现出“芝兰玉树”四个字。 而少年的旁边,站着一个李未闻很熟悉的人——张九龄! 无论何时,张九龄在人群中都怡然淡雅,没有一丁点儿张扬的气场,却绝不会被湮没。 这一刻,李未闻突然想起来,前些日子自己的爹提起过,张九龄的两个学生都来长安了,据说是来参加春闱科举的。一直以来,李林甫对女儿出嫁的事都很积极主动,他在客厅悄悄开了一扇小窗,隔三岔五地邀请青年才俊到府中喝酒,让李未闻自己在里面观察挑选,可结果让李未闻很悲痛—— 来的尽是些歪瓜裂枣,这还不是最可悲的。最可悲的是,连歪瓜裂枣都看不上她。 每当她在里面开始弹奏起心爱的琵琶时,那些歪瓜裂枣就花容失色地匆匆告辞,连茶水都不喝完。 张九龄没有认出李未闻,他徐徐走下楼来。那个白衣少年也轻松地跟着他下来,像是春日松柏旁边的修竹。 经过李八郎身边时,张九龄的脚步突然停了一下。 少年也停下脚步,捕捉到了他神情细微的变化,挑了挑眉:“老师?” 张九龄似乎微微失神片刻。他看了琴师一眼,疑惑地轻皱起眉头:“这把琵琶……似乎在哪里见过。” “玳瑁紫檀木五弦琵琶,我只在书卷中读到过描述,老师曾经亲见过?”少年俯下身来,甚至伸出手背在琵琶上轻轻敲了敲。 “喂喂!”被晾在一边的李小姐努力想要刷存在感,鼓起腮帮子说,“这是我爹送给我的琵琶,别随便乱摸!” “让姑娘见笑了。”张九龄温和地制止了少年,“我们走吧。” “啊——别走!”李未闻后悔自己脑子慢说话快,舍不得他们走,立刻脱口而出,“那个,你在书卷里读到的是什么?” 少年笑吟吟抬起头,近看他的眸子很漂亮,如同竹枝上的朝露:“紫檀木又叫青龙木,传说龙死之后,精魂会栖居其上。” “龙?” “嗯,还有传说紫檀是神木,可以——” 他话音未落,只见门外另一个少年快步走进来:“老师,书卷买到了……”他走得太急,一下子踩到湿滑的地面,话还没说完就朝这边摔过来! 眼看这个冒失鬼就要砸倒琵琶上,李未闻心疼自己的宝贝琵琶,连忙伸手去护——可惜她人瘦力气小,被对方的冲击力一带,两个人顿时像叠罗汉一样摔到了地上! 第4章 琵琶发出一声低沉的重音,似乎弦断了。 这一跤摔得李未闻天旋地转,琵琶最后寥寥的余音轻得像是飘零的树叶,掉落到她的眼皮上。等眼前乱冒的金星散去,她竟然看到张九龄担忧的面孔近在咫尺,他一只手捡起刚才掉在地上的书卷,另一只温暖的手扶着自己:“怎么这么不小心?” 李未闻受宠若惊,呆在原地。张侍郎亲手扶我啊这不是真的……能不能让我再摔一次?就在李未闻没出息地发呆时,只听旁边传来慵懒的声音:“姑娘,你没事吧?” 她抬起头,正要说“没事没事”,却发现人家这句话不是问她的。 白衣少年很有风度地扶起与他同龄的少年:“姑娘,你的琵琶。” 她瞪大眼朝旁边看去,只见白衣少年把刚才的冒失鬼扶起来,那位显然也摔得不轻。这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 少年,你一口一个姑娘,哪只眼睛看到他像姑娘了? 而且,那分明是我的琵琶! 这时,酒楼门口匆匆跑进来几个人,李未闻下意识地躲到张九龄身后——完了,是李府的家丁到了,来找她回家的! 谁知道,那几个人竟然对她视而不见,却热情地冲到刚滑倒在地的少年身边:“小姐!可把您给找到了!”“小姐,几个时辰听不到您的天籁之音,我们的耳朵太寂寥了”,“小姐,快跟我们回府吧”……家丁们不由分说把那个少年架起来,还有一个把断弦的琵琶也拎了过来。 李未闻瞪大眼睛——发生了什么?那是个少年,你们看不见吗? “等等!不,你们弄错了……”被簇拥着的倒霉少年挣扎了几下,似乎想要弄清楚事实。 等他发现自己根本拗不过几个彪形大汉家丁时,他求助地朝张九龄大喊了一声:“老师!” 涵养素来极好的张九龄微微皱眉,那目光仿佛在说:姑娘你怎么了?药不能停。 于是,在几人的注视下,那个少年很快被李府的家丁们簇拥着塞进华丽的轿子里,抬走了。 旁边围观的酒楼老板一脸惋惜的表情,啧啧感叹:“这姑娘看打扮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怎么脑子就进水了呢?” 顺口还问了她一句:“您说是不是?” 李小姐的脑子里有片刻的空白,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再低头看自己身上的装扮,没错啊,还是原来的样子。为什么别人看不到呢? 这时,旁边的白衣少年懒洋洋地说:“还愣着呢?杜欠揍,走了。” 说话间很自然潇洒地揽住她的肩膀。李未闻的脸顿时红了,肩膀不自然地缩了一下。在这一瞬间,她终于确定—— 在别人眼里,她变成了那个叫什么“杜欠揍”的少年;而那个少年则变成了她李大小姐! 几人朝外走去,没有人看到,一张从琵琶里掉出的泛黄的纸笺,被琴师李八郎捡了起来。 怎么会变成这样?脑子里乱糟糟的,只能稀里糊涂地跟着他们师生往酒楼外走……现在所有的解释都没人相信吧?想着自己的心事,她的脚步难免就慢了下来。 张九龄看她似乎有点不对劲,也停住脚步,唤了她一声:“辰儿?” 对方的眸子里满是温和关切,轻拂的春风仿佛可以驱散所有的夜凉,这是她从没见过的张九龄,那样温暖贴近,毫无距离。 旁边几个姑娘红着脸路过,悄悄偷看他们师生三人。 李未闻没出息地呆了半晌,她突然发现——在别人眼里,她不再是抠脚大叔的女儿,而朝中最有气质的男神的学生了! “我们……去哪儿?”她傻傻地问。 “当然是回家了,”白衣少年打了个哈欠,“今晚还要复习功课。” ——等等!她可以名正言顺地跟着男神回家,去围观男神的日常起居? 三 张九龄的府邸比想象中简陋得多,连下人也没几个,什么事情都要自己动手。 李未闻平生头一次自己干活,擦桌子、扫地、打水洗漱完,累得腰酸背痛终于能坐在灯下,却没有半点看书的心思,她直觉自己奇怪的遭遇和那把紫檀琵琶有关。 “裴昀,你在酒楼里说的,紫檀琵琶还有什么传说?”她忍不住问身边的人。 ——这个白衣少年名叫裴昀,另一个少年名叫杜辰,字清昼。因为“清昼”与“欠揍”谐音,于是常被顺口叫做“杜欠揍”。两个少年同吃同住,晚上也在一起秉烛读书。 “咦,你听到了?”裴昀抬起头来,“我在一轴记载草木的古卷中看过,传说在上古时,神木紫檀的叶子有障眼的效果,能让人把自己最亲近的人认错。” 李未闻心头一跳:“真的?” 那时她摔倒时弦断的声音,仿佛又骤然在心头拨动了一下。 “《淮南子》里有‘一叶障目’的故事,说螳螂躲在叶子后面迷惑人——还有说螳螂用叶子的障眼法化为人形去偷窃的。” 裴昀不仅诗书礼易读得多,这些杂闻奇谭也了若指掌,十四五岁的年纪已经堪称博学了:“说郑国有人在自家厨房里抓到一个偷肉的窃贼,郑人一怒之下举刀砍去,不小心将人打死了,结果却发现刀下只有一只死螳螂顶着一片紫檀叶。” 烛火摇曳,除了两个少年坐的地方,房屋的大半都浸没在冬夜黑暗中,像是要呼应这玄妙奇谭。 第5章 两个人近在咫尺,裴昀坐在烛光里的修长身影懒洋洋的,笑起来眼睛里满是星辰:“不谈苍生谈鬼神,今天的你倒真不像你。” “我随便问问,看书了,看书了。”李未闻心虚地低下头看书。 这一晚,睡在陌生的床铺上,李未闻失眠了。 不仅是因为张九龄家的床铺太过朴素,床板硬得很,没李府上的蜀锦丝缎床舒服,更因为她旁边躺了个大活人。 她可是个未出嫁的黄花闺女,虽然冬天都穿得厚,盖各自的棉被不会碰到。但是…… 少年的气息近在咫尺,清浅温热的呼吸仿佛就在耳边,这叫她怎么入睡?而且,竟然有人睡相如此之差!手脚四仰八开,胳膊也横了大半个床,酒楼见面时的形象,在睡着了之后完全颠覆不见。 “裴昀!你过去点!”李未闻用力推了他一把,后者睡梦中不情愿地翻了个身,滚到床边上。 黑暗里李未闻辗转反侧……看来,问题真的出在那把紫檀木琵琶上。 那时李府的家丁们把杜清昼带走时,好像也拿了琵琶,那么,琵琶现如今应该在李府——是否应该赶紧回去一次?可是,现在回去不被当成疯子才怪,根本连李府大门都进不了。还是再等等吧……各种纠结、茫然、焦灼,明天会发生什么呢?她紧张又隐隐有一丝兴奋。 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迷迷糊糊睡着了。 日上三竿时,李未闻听到耳边传来熟悉温润的声音:“起床了。” 她迷迷糊糊睁开眼睛,顿时睡意全无。 张九龄站在床前,一身青色的常服,仿佛先于季节把清浅的春色带到了眼前。 “张……”李未闻说到一半意识到不对,连忙改口,“老师。”随即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这才发现身边还有个把自己裹得像粽子似的家伙。这家伙不仅根本没有要起床的意思,而且睡眼惺忪地用被子蒙住头,含含糊糊地说:“我头疼……” 脸皮厚成这样你好意思吗?李未闻深深地鄙视他,却见张九龄俯下身来,摸了摸裴昀的额头。 张九龄在李未闻的心目中,一直就像明月寒星一样遥不可及。他谦逊儒雅,对人彬彬有礼,却也从不与任何人过于亲近。 谁知道男神在人后竟是这么软萌的,当男神的学生要不要太幸福啊?看到眼前如冬日阳光般温情的一幕时,李未闻简直被萌化掉了。 “没有发热,头疼是因为睡落枕了。”张九龄将温热的毛巾捂在少年的脖子上,而少年满脸没睡醒的不高兴,吃力地扭了扭脖子。 “别动。” “动不了了,啊痛!今天脖子痛,能不读书吗?” “……” 不能这样啊张老师!李未闻看得目瞪口呆,快要大考的少年被宠溺成这样,真的不会变成废柴吗?以前觉得自己老爹李林甫已经够宠坏宝贝女儿了,那和张老师比起来,简直还差太远! …… 因为裴昀落枕不用读书,这天只有“杜清昼”一个人苦逼地坐在案前,对着一堆厚厚的书卷。 张府节俭,大冬天的书房没有烧炭,李未闻不时搓着手,朝手心哈着白气。张九龄端坐在旁边,他的身材修长又有点单薄,却好像根本不怕冷似的,坐得峻直优雅:“前日你做的文章我看过了,通篇没有赘述,大有气象。” “啊?”李未闻不知道该怎么接话,怕说多了露馅,只嘿嘿笑了两声。莫名地,这一刻她突然有点嫉妒杜清昼,有这样的才华,有这样的师友,人生一定会完全不同…… 不像她,只能在旁边“嗯嗯”傻乎乎地笑。 书卷里的字她倒是认识,但意思连在一起就很难懂了,而且大多数的书卷内容都很枯燥,她看得懂的也没耐心看,若不是因为男神坐在旁边,她早就推开这堆东西跑开了。 百无聊赖地翻着,李未闻发现手中这卷书正是那晚杜清昼欢喜地买来的《战国策》,上面沾了水渍,有点卷角了。 被打湿而起皱的地方写着那谁谁“修八尺有余,而形貌昳丽”,咦咦,这篇是讲美男子的? 李小姐终于来了点兴趣,将这篇《邹忌讽齐王纳谏》耐着性子看起来,仍然似懂非懂,指着一处问:“这几句是什么意思?” ——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妾之美我者,畏我也;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与我也。 张九龄将书卷接过来:“意思是,别人评价你的话,或许出于某种目的言不由衷,或者只是善意的谎言,总之,你很难听到真实的自己。” “可是别人说你风度好,我觉得他们说得是真的。”李未闻歪着头,“你不相信他们?” “不是不信,而是每个人的视角都有局限,天地浩瀚,人心更深广,以自己的眼睛观察别人,犹如夜间行船、盲人摸象。别人眼中的你是什么样子?你是否知道自己是谁?” 张九龄的神色淡如清风,“所以邹忌说有人赞美他,是因为先入为主地偏爱他;有人赞美他,是因为怕他;有人赞美他,是因为有求于他。对我而言,又何尝不是如此?” 窗外有几只冻雀在嬉闹,李未闻专注地听着,用力点了点头。 ——即使没有紫檀木的障眼法,世人也会被自己眼前的迷障所惑,看不清自己或是身边的人呢。 别人眼中的你是什么样子?你是否知道自己是谁? 冬日读书的时光像是屋檐上的冰雪,晶莹而简单,转眼十天过去了。 第6章 其实读书人并不呆,他们的大道理听起来也不坏;苦寒与清欢,不过如此。换一种人生也很有趣,但她总觉得似乎少了点什么…… 这天,天气晴朗得不像话,李未闻托着腮,望着窗外的流云,若有所思。她突然想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 为何这么久没见杜清昼找上门来? 她还没来得及细想这个问题,门被人推开,李未闻不由得眼前一亮。 裴昀一身胡服,腰身收紧,格外笔挺精神:“老师说一天到晚坐着也不行,让我们今日去骑马。” 四 大唐还没有“文官坐轿,武官骑马”的风俗,朝中无论文武官员,上朝下朝都是骑马。长安城骑射之风盛行,很多贵族女子也会骑马射猎。 李未闻欢快地骑在马上,只见身边的裴昀倒像有点紧张似的,抓着缰绳的手指关节微微泛白,双腿夹紧马鞍,人也绷得笔直。 难得见到他这副模样,李未闻好奇地侧过头—— 他这是……不会骑马? “抓好缰绳,看前方。”张九龄在旁边指点,“无需把注意力都集中在马上,坐稳了,看前方的路即可。” 长安城平整的街道在前方延伸开去,一切都沐浴在晨曦之中,像是初醒的年华。 少年脸上褪去了那种懒洋洋的神色,倒显出另一种好看来。他嘴唇抿紧如刀,鼻尖挂着一滴汗珠,仿佛打定了主意要征服身下的马和前方的路。 张九龄回过头来,对李未闻点头赞许:“辰儿今日骑得很好。” 啊哈?杜清昼原来也不会骑马? 李未闻想了想,突然恍然大悟——张九龄出生于岭南,这两个少年也是他从故乡岭南带过来的,那里是人们口中的“瘴南蛮荒之地”,即使有马,也是用来拉车做苦力的。长安城里这种高大的用于骑射的突厥马,少年们以前还真的未必见过。 几人策马朝前,只见不远处来了一匹青色的突厥大马,装着乌漆马鞍,挂着鎏金杏叶,络头奢华招摇。 ——马背上坐的不是别人,正是黄门侍郎李林甫。 “张侍郎!” “李侍郎。” 张九龄在外人面前总是淡淡的神色,显得李林甫热情得相当谄媚。两人是品级相当的朝廷命官,李林甫竟然下马行拱手礼,还带着他的招牌笑容:“两位少年真是一表人才,一表人才!” “……”长得连自己爹都认不出来还真是人才。李未闻一边在内心里吐槽一边下了马来,但眼睛不由得有点湿,十天不见,她还真有点想念自己老爹。 出于礼貌,裴昀也下了马,动作不太熟练却仍然不失潇洒。 “两位贵庚几何?”李林甫的眼神热络地在两个少年身上打量。 裴昀刚骑过马,气色格外的好,更显得飒爽俊朗:“十五。” 李未闻的嘴角抽搐了一下,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李林甫的视线在高挑俊美的裴昀身上满意地梭巡:“我家有一小女,也年方十五。小女的容貌那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还弹得一手好琵琶。明日我在府中有一场宴饮,邀请两位小郎君前往,能否赏个脸?” 唐时的郎君是尊称,新科进士也叫新郎君,现在考试还没进行,李林甫这种称呼有点太过明显地自降身价和拉拢了。 李未闻瞪大眼睛——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爹你确定是在说自己的女儿吗? 不不,这不是关键,关键是爹你究竟想干什么? “大考在即,当以学业为重。”张九龄淡淡地说,虽然表明了他的态度,却也毫不咄咄逼人,看向两个少年时目光温和,“你们自己决定。” “我要睡懒觉,随便。”裴昀懒洋洋地说,“杜欠揍你呢?” “我……”李未闻看了看裴昀,又看了看张九龄,最后,目光落在她老爹的脸上——那堆着笑容的脸上满是期待,她竟然没办法眼睁睁地让这期待落空。于是,鬼使神差地,她说:“去就去吧……反正用不了多久。” 张九龄和裴昀都意外地看着她。 裴昀挑了挑眉。 “那么,明日我在府中恭候大驾。”李林甫笑容满面地拱手告辞,翻身上马。 空中不知何时飘起了小雪。 裴昀朝李未闻使了个眼色,意思是:你自己想好怎么跟老师解释。 “老师,”李未闻拉着缰绳,心虚地策马上前,“那天我们在酒楼里见到的姑娘,就是李家的小姐。” 马背上的张九龄手中微微一顿,似乎终于想起了这件事来。他略一沉吟:“你如何知道?” “我……”李未闻心里暗叫不好,所幸她反应快,“我,我听到那些仆人叫她李小姐,又见她抱着琵琶,今天李侍郎说她女儿擅长弹琵琶。我们与李小姐素不相识,李侍郎要宴请我们,实在奇怪,除非是因为那天酒楼相遇的事情。 “要是真的是这样,那天我莽撞撞倒了李家小姐,她的琵琶好像也摔坏了,我去给她道个歉也是情理之中。”说到这里,李未闻连忙又补了一句:“老师,我对李家小姐没有别的意思。” 张九龄的侧脸清白如玉石,表情淡淡的,看不出来是否生了气。 “你的事情,你自己决定即可。” 这天骑马回来之后李未闻有点闷闷不乐,好像莫名地被鄙视了啊。 就算是张九龄这么宽容的人,也不愿意自己的学生跟她这样的女孩子有什么交集似的。 第7章 晚上下起了雪,李未闻躲在被窝里,不知为何想家了。李府在冬天会生暖洋洋的炭火,奢华的花灯把夜色也妆点得亮如白昼。整个正月里,她爹都会得意洋洋地命人把搜罗来的各种奇珍异宝、金银珠玉摆放在厅堂,让所有的宾客来了一眼就能看到,真的好土好暴发户…… 但是她好想家。 “怎么了?翻来覆去的?”寂静中传来裴昀的声音,“睡不着?” “嗯。”李未闻的声音带了点鼻音,突然忍不住问出了口:“……你们都很讨厌那个姑娘吧?” “哪个姑娘?” “上元节在酒楼弹琵琶的那个!” “……”裴昀想了一会儿,似乎才想起来,随口说,“哦,她啊。挺可爱的。” “真的?”李未闻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裴昀慵懒的目光落在对方脸上:“我说她可爱,你用得着高兴成这样吗?” “不不!”李未闻也意识到自己的反应差点露陷,急忙说,“我只是觉得她瘦瘦的——” “原来你是说这个。”裴昀打了个哈欠,“瘦怎么了?胖有胖的漂亮,瘦也有瘦的可爱。女孩子青春年华,在酒楼里尽兴地弹着琵琶,哪怕弹得像杀猪的调子,那种热忱却也还蛮有趣的。” 这是李未闻第一次听人说她的琵琶弹得像杀猪,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却很高兴。 比起那些“天籁之音”的赞美,那“热忱”两个字,要真实得多,也豁达潇洒得多。 第二天清晨醒来,阶前雪堆了半尺厚,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 门口似乎传来说话的声音,仆人在说着“我家郎君不见客人”之类的。裴昀也不知道去哪里了,李未闻一个人很无聊,便好奇地过去看个究竟,只看到几个书生模样的青年失望离去的背影。 “那些是什么人?”李未闻问仆人。 仆人摇摇头:“都是考生来请托的。我家郎君为官清正,向来最不喜欢这些风气。” “请托?”李未闻突然想起,每年春闱科举之前,似乎到李府来的歪瓜裂枣都特别多。 大唐进士科每年录取的人数很少,通过了考试就有了进士出身,成为官员后备,能改写自己和整个家族的命运。即使身负才华,要考上也难比登天,所以很多考生在应试之前四处奔走借势,到达官贵人处去“请托”。一时间形成了“请谒者如林,献书者如云”的风气。 “一些官员收受考生的礼品,再去帮助周旋推荐,听说那黄门侍郎李林甫的府上,连日宴饮狂欢,不仅有考生去投奔的,李侍郎看上了谁,还会主动邀请那些青年才俊前往哪……” 仆人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什么,李未闻却没有心思听下去了—— 她终于明白了昨日张九龄为何会生气! 一口气跑到张九龄的书房,门是开着的,李未闻气喘吁吁地站定,喊了一声:“老师。” 张九龄刚下早朝,正在整理桌案上卷轴,闻声回过头来。 “我不去赴李侍郎的宴请了。”李未闻边喘着气边着急地说,“我没有想去他那里请托的打算。” 张九龄温和地说:“我知道。” “啊?”李未闻瞪大眼睛。 “你是我从小带大的,心性如何,我自然清楚。你行事一向有分寸,若是决定去做,自然有你的理由。”他沉吟了一下,轻轻揉了揉眉心,“我只是担心你们。” 他的眼睛下有淡青色的倦容,像是夜里熬到很晚才入睡。 李未闻仰着头说:“对不起。” 对不起,我不是能让人放心杜清昼,我是经常做错事的李未闻。昨天的邀请与真实目的,我当时一点也没弄明白。 窗外仍然飘着小雪,屋内仍然没有生炭,李未闻却似乎没有那么怕冷了。 “明日就要考试,别想太多。”张九龄摇了摇头,“李家小姐,也可以等考完了再见。” 老师你是不是真的误会了什么…… 李未闻正要解释,突然意识到刚才对方的话里有两个字—— “明天?” “嗯。” 李未闻顿时傻眼了——正月二十六……明天就是科举大考的日子? 晴天霹雳!都怪裴昀那家伙太淡定,都要考试了还照样睡懒觉,没有半点考前的紧张,让她完全不知道今夕何夕。 虽然这些天她跟着张九龄学了点东西,但去参加进士科举那么高大上的考试,别开玩笑了! “老师,我……我有事出去一下——!”李未闻拔腿就往外跑。 五 心急火燎冲到张府大门口,门一打开,李未闻愣在当场。 “你,你……”她连说了好几个“你”,站在她面前的,正是正牌的杜清昼! 少年抱着琵琶,他的相貌只能算普通,漆黑的瞳仁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原野上那些执拗的石头。 裴昀则好整以暇地站在旁边,一脸“你们很麻烦”的表情:“今日我难得早起一次,听到门口有人敲门,打开一看,竟然看到李小姐抱着琵琶在府门口徘徊! “我正想着这是一见钟情私下相会的节奏?结果这家伙劈头就来了一句‘裴豆豆,快救我!’” 李未闻几乎能想象当时的情形,小名突然被素不相识的女孩叫出来,还蹦出一大串莫名其妙的话,若不是神经够坚韧,只怕当时就一句“神经病”把门关上了吧。 第8章 “这家伙说的事情太奇怪,我就把他拎到墙角逼供。” 接下来的话不用说了,如今裴昀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站在他面前的“杜清昼”其实是李未闻,而“李未闻”其实是杜清昼! “这把琵琶的弦断了,我请来了许多乐师工匠,没有人修得好。”杜清昼皱眉把琵琶递给李未闻。 原来,他也想到了—— 问题出在琵琶上。 “我只会弹琵琶,不会修琵琶。”李未闻哭丧着脸说,“而且,你们确定修好琵琶就能让我们换回来吗?” “我不确定,”裴昀慵懒地斜靠在门上,“但我听说江湖上有些易容术士,教人假扮他人之前,一定让假扮者先去接近对方,摸清那人的爱好、作息、生活习惯。因为比起脸孔来,有时候肢体动作、气质习惯的相似更容易让人认错一个人。越是亲近的人,你越不会去仔细看他的脸,只凭气息或是脚步声就能判断是谁了—— “而人的气息、脚步、乃至呼吸的节奏,本身就是音律的一种——高明的乐师能分辨和掌握。紫檀木本身是障眼的神木,这把紫檀琵琶在断弦之时,天下第一的乐师刚好在场不是么? “别人解不了这障眼法,他一定能。” “谁?”李未闻瞪大眼。 ——那天我在酒楼里遇到的大叔李八两? 裴昀挑挑眉:“李八郎,家中排行第八,本名衮,字慕下。” 天下第一琴师“慕下先生”!李未闻顿时风中凌乱了。当日看他衣衫落拓,以为是个江湖浪子,完全无法将他的人与名气联系起来……雅士不都应该像张九龄那样,简洁清雅得一尘不染吗? 三个少年从早晨跑到下午,从酒楼找到歌舞坊,从城西找到城南,才终于找到李八郎。 看到他的住处时,李未闻才发现自己实在想多了。 竟然有人住得这么脏乱差,像是几个月没收拾过,屋子里满是酒气,醉醺醺的乐师敞开衣襟躺在地上。 “慕下先生,慕下先生!” 被叫醒的乐师睁开眼睛,迷迷蒙蒙地看着不速之客:“……” “我们有急事请先生帮忙。”杜清昼着急地说,“若先生能仗义援手,必有重谢。” “我那里有一坛三十年的竹叶青。”裴昀笑吟吟地补了一句。 对方的眼睛终于全睁开了。 李未闻心里顿时生出鄙夷——什么天下第一乐师,不过是个酒鬼而已。 半躺在地上的青年神态苍白颓废,一张原本不难看的脸被胡茬以及烂醉的表情糟蹋得乱七八糟,而且,他任由自己的后背靠在冰凉的地上,目光只直勾勾地落在那把琵琶上。 “先生,我们有急事——”杜清昼忍不住打断,却被裴昀一抬手拦住。 只见白衣少年俯下身来,把那把琵琶呈到李八郎面前:“琵琶弦断了,还能修吗?” 李八郎目光一震,落在断弦上。 “皎皎白驹,贲然来思。尔公尔侯,逸豫无期?慎尔优游,勉尔遁思。 “皎皎白驹,在彼空谷。生刍一束,其人如玉。毋金玉尔音,而有遐心。” …… 他轻轻哼唱起来,是那晚裴昀唱过的《白驹》,声音因为醉酒而有点沙哑,本来应该是难听的,可是唱到最后一句时,却让人倏然间想要落泪,像锈刀子刮到了人心的最软处。 这个男人,究竟有什么故事呢? 李未闻突然间有点难过,又有点好奇,像是孩子窥见了悬崖——崖底可有百木丛生,千花竞放?抑或,只有冰天雪地的埋葬…… 六 “你是那天唱歌的少年?”李八郎醉醺醺地看了裴昀一眼。 少年笑着点头,眸子清澈,如冰似雪。 李八郎凝视他许久,突然起身到屋角舀了一大瓢水,从自己头顶浇下,将自己整个淋透! 这时正是寒冬腊月,李未闻他们都穿着厚厚的棉袄,看到他的举动,不由得愣了。 “先生——”杜清昼惊疑地想要上前去阻拦,被裴昀轻轻制止。 “这琵琶,可以修;障眼法,也可以破。”李八郎全身湿透,却毫不介意,“这是珍贵之物,我不能出错,先给自己醒醒酒。” 几个人对视一眼,都露出惊喜的神色。 紫檀琵琶最外面的是子弦,向内依次为中弦、老弦和缠弦——这断掉的,是琵琶的第一子弦,声音低幽纯净,断弦的材质似乎也十分罕见。 李八郎拨弄了一下断弦:“材料是‘风丝’。” 风丝是蚕丝的一种,因为极细如同一缕清风无形而得名。又因为坚韧有弹性,曾在军中被制作弓箭。这种材料极为难得,并不是寻常人家能找到的。 “哪里能找到风丝?”李未闻急切地问。 “长安城有个地方有——”李八郎想了想,“寿王府。” 寿王李瑁是当今最受宠的皇子,容貌秀雅,擅长音律。可是,寿王是皇亲国戚,几个少年与他非亲非故,风丝又如此珍贵,寿王又怎么肯割爱? “你们拿着这个去换。” 李八郎从怀里拿出他一把碧玉笛子,随手扔给裴昀,仿佛这价值连城的赏赐还不如半坛劣酒,“我曾经有一次演奏,寿王很高兴,赐了我一个承诺,说他日需要什么赏赐,只要他有的,尽管开口。” “……” 大叔你人脉要不要这么广啊! 第9章 而且,有这种价值连城的赏赐,看起来你还有很多很多吧…… 李未闻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时间不早了,我这就去。”裴昀接过笛子揣进怀里,窗外,残阳的最后一抹余晖被远山缓缓吞噬,暮色中的长安城带着微微的倦意。 裴昀刚要迈出门,只听一声威严浑厚的鼓声从皇城方向传来,随即,鼓点如雨绵延而来。 “不好!” 裴昀与杜清昼对视一眼,脸色都是大变。 鼓声中,一百四十四坊的坊门在鼓声中依次关闭,沉重的闭门声,就像命运之手强悍地合上所有的希望。 大唐实行严格的宵禁制度。除了每年的“上元节”外,入夜之后,金吾卫在城中三十八主道巡逻,不允许夜行。如有违令者,可以当场杖毙。 雪不知何时下了起来,飘落大地惨然无声。来不及了……今夜无法赶去寿王府。而明日卯时,坊门打开时,考试也将同时开始。杜清昼的脸色惨白,命运给他开了这么大的玩笑,兜兜转转到最后,竟然还是惨败在考试尚未开始之前。 “我去。”裴昀站了起来,轻而肯定地说了一句,声音如金玉划过肌肤,有几分凛冽。 “你怎么去?”李八郎将身上的湿衣服拎了一把,“这里是城南,要到城北寿王府,几乎要横穿大半个长安城,必须经过巡逻严密的主道,肯定会被抓住的。” “也许运气好不会被抓住。”裴昀笑了一下,也只有他这个时候还笑得出来,“我的运气一向还不错。” “不能去!”杜清昼和李未闻异口同声。 “要去,也是我自己去。”杜清昼急忙拦在裴昀身前,一伸手,这才意识到自己掌心全是粘腻的冷汗。 “呆子,”裴昀把他的手掰下来,“你有我机灵吗?啊哈,别忘了你现在是什么样子,在别人眼里你可是个姑娘家,闯宵禁,别开玩笑了。” “可是……” “明天没法参加考试,你若将来不后悔,我今晚就不去。”裴昀说到这里,声音仍然轻描淡写,但脸上半点笑意也没有。 杜清昼抬起头来看着他。 面对一起长大的、最了解他的朋友,他说不出违心的话。 裴昀不再多说,朝几人略一点头:“卯时之前,我一定回来。” 这一晚的雪夜,是李未闻记事以来最难熬的一夜。 风雪声若有若无,就像飘忽的希望本身。 一会儿她像是听到了脚步声,屏气侧耳凝听,却只是夜猫滚过柴扉;一会儿她像是听到了兵戈相向的可怕声音,惶然到窗边,却只是树枝被积雪压断……漏刻一点一滴地过去,快到卯时了,裴昀还没回来。 “他怎么还没回来?”终于,李未闻鼓起勇气问了一句。 杜清昼的脸色铁青,抿紧嘴唇不说话。 “也许,也许只是被打了一顿,爬不起来了所以没赶回来……”李八郎倒是说话了,但他说了还不如不说的好,“我听说犯了宵禁,要是遇上金吾卫心情好,打个半死也就会放过了……” 四目相对,李未闻与杜清昼在彼此强作镇定的目光里取暖—— 她甚至觉得有一丝亲切感。 毕竟,除了自己之外,只有眼前这个少年看得清彼此是谁。人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可现在他们却是“旁观者迷,当局者清”——真实的自己,永远不存在别人的视线里,只存在于自己的身上而已。 为了缓解紧张的心情,李未闻没话找话:“杜欠揍,你怎么这么久才来找我们?” “我被李侍郎禁足了。”杜清昼的目光闪烁了一下。 这一刻,李未闻突然明白了之前那奇怪的感觉从何而来。 平日里李林甫对李未闻的要求并不算严格,有时偷溜出去玩,抓回来也就是训斥一顿,下次该如何照样如何。就算这次李林甫真的动怒将她禁足,想要溜出来,怎样也能想到办法,至少也能设法传个信出来。 杜清昼这么久没有找上门来,只有一种可能—— 他自己不想回来。 在李府养尊处优,随时有人伺候,不用寒窗苦读只需玩乐,这种生活……对于苦读的学子来说也挺有诱惑力?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这种隐秘的渴望…… 想要过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想拥有另一种人生。 别人眼中的你是什么样子?你是否知道自己是谁? 李未闻听着窗外的夜雪,想着裴昀此刻奔走在哪条街上,又想起那日张九龄讲《邹忌讽齐王纳谏》时淡如落花的神色。 “人都不想活在别人的视线里,但却也无时无刻不活在别人的视线里。”杜清昼苦笑了一下,“这些天以来,我迷惑过。但是,最终要去面对的……还是自己的人生啊。” 李未闻用力点点头,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最终要去面对的,还是自己的人生。 现在,比任何时候,她都更想说自己的声音,笑自己的快乐,哭自己的眼泪。 大雪一夜未停。 天终究还是破晓了,朝外面看了一眼,李八郎木然摇摇头:“还有一炷香的功夫,要是再不回来,就算能回来,你们也赶不上考试了。” 屋子里彻底陷入了沉默。 沉默中的时间总是流逝得特别慢,但此刻,杜清昼只觉得时间太快了,快得抓不住。 第10章 ……半柱香过去了。 雪仍然在下,裴昀没有回来。 一炷香的时间过去了。终于,一阵浑厚的钟声从承天门的高楼传来,唤醒了沉眠中的帝都。 晨光照亮了初雪,那么无情而明亮,仿佛所有暗夜里不切实际的幻想,都将在这黎明残酷地融化。 杜清昼脸色惨白地摇摇晃晃站起来,一把拉开门,风雪灌进他的衣襟,冰凉刺骨。 他仿佛看到,此刻,尚书省都堂外挤满了前来应试的学生,阶下一片麻衣如雪。大家带着热饭与木炭,前去参加那决定他们一生命运的考试,而这些踌躇满志而稚嫩的面孔中…… 没有他和裴昀。 泪水迅速模糊了眼睛,杜清昼站在雪地里,甚至麻木得感觉不到寒冷。十年寒窗的情形从眼前浮过,如今不仅他无法参加考试,也连累了裴昀……泪水汹涌滚落时,他揉了揉眼睛,以为自己看到了幻觉。 雪地里,一个熟悉的身影由小而大,出现在他的视线中。 裴昀的声音从风雪中传来:“东西我拿到了!” 杜清昼用力睁大眼,为了确定那不是幻觉,他回头看了身边的李未闻一眼。 只见李未闻“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人生与人生如此不同,却又如此相似。你总会为一些梦而年少轻狂,总会为一些愿望奋不顾身,总会为一些美好心甘情愿,总会为一些人红了眼眶。 裴昀的头发上、肩上都是落雪,就像是个滑稽的雪人,他从怀里掏出风丝递给李八郎。那原本是雪白的蚕丝,不知为何染得鲜红,别有一种艳色惊心。 “你受伤了!”李未闻惊呼一声。 这时他们才看见,裴昀的右臂上鲜血淋漓,他仍然笑嘻嘻地:“胳膊中了一箭,没事,拔掉了。” 见几人的神情,他顿时敛容正色:“怎么看我的表情都像看遗照似的,呸呸!我的运气很好有没有?遇上巡逻的金吾卫心情好,这一箭只射在手臂上,没要我的命。” 直到此刻,李未闻才知道那慵懒笑意都是表象,水墨卷轴之下,是力透纸背的书写,一笔一字银钩铁画。 “那你怎么去参加考试?”杜清昼着急地说。 “还有左手啊。”裴昀挥了挥没受伤的左手,“我的左手字也写得不丑,慢一点而已。反正考试从早晨考到傍晚,有一整天呢哈哈。” 说到这里,他突然一声惨叫:“不是吧?天都亮了!要迟到啦!” 这时,清泠泠的琵琶音从李八郎指间传来,大叔呆萌又认真地看着他们:“修好了。”太阳光照在几人身上,暗夜里的迷雾与幻影都在指间融化成水滴。 “……” 裴昀用没受伤的左手一把拎起眼前的李未闻:“你是杜欠揍还是李小姐?” “放开我啦我李未闻!”李未闻怒了。 两个少年对视一眼——障眼法消除了!裴昀放下李未闻,拎起杜清昼。 “干……干吗?”杜清昼愕然。 “跑啊!”裴昀一声断喝,两人冲到门外,朝尚书省的方向飞奔而去。 雪地里留下一串脚印,延伸向冰雪与阳光交织的远方。 七 “今年进士科考试的结果怎么样?爹!”李未闻自从回了家,老是托腮想心事,一天缠着李林甫问几次春闱考试的结果。 “真是女大不中留,”李林甫狡猾地打量她,“你想知道谁的成绩?今天我去尚书省,倒真的听到都堂唱第公榜了。” “快告诉我!”李未闻紧张地问,“他们……考上了没?” 裴昀受伤的手——不知道有没有事? “谁?”李林甫故意问。 “张九龄的两个学生,裴昀和杜辰!” “真不巧,”李林甫满脸遗憾。在李未闻心头一沉时,只听他朗声说:“两个新郎君都是今年登科的红人。杜辰高中了状元,至于裴昀,陛下钦点了探花郎。” “真的?!”李未闻只觉得整个房间都亮了起来。终于……他们没有错过梦想。 “高兴成这样?倒像是你自己考了状元。”李林甫露出老狐狸的笑容,“你看上了哪一个?爹给你想办法。” “不用啦!”李未闻大笑着跑出去,现在,她只想抱着心爱的琵琶,弹她自己的调子! 她是俗人,很在乎别人怎么看她。可是,别人艳羡的目光并不能将谁真正点亮,那虚荣只是转瞬即逝的微光。雪中的小太阳,何曾仰仗谁的注视而发光?真正的光源,只存在于自己身上。 第3章 蜀道难 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使人听此凋朱颜! ——唐·李白《蜀道难》 一 萧易难觉得自己人如其名,人生艰难到家了,他只想安静地做一个美男子,却被逼着寒冬腊月从江南千里迢迢赶到长安,参加春闱科举。 殿廷上,天子展开手中的卷轴,对着清秀如梨花的少年点头赞许:“萧易难?知易行难,好名字。” 金榜题名时,萧易难十五岁。 科考一向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意思就是说,死记硬背的“明经科”是很容易考的,三十岁考上已经算晚,但是考察诗赋和策问的“进士科”非常艰难,很多人苦苦追求一生都不能如愿。 来自江南名门的他似乎是人生赢家—— 如果没有那个秘密的话。 第11章 萧易难一举考中进士,还有机会做探花郎。大唐的探花郎和考试名次无关,只是同榜进士里选出最年轻俊美的一个,在喜宴游园时沿途采摘鲜花,称为“探花使”,又叫“探花郎”。 而同榜还有另一名进士也是十五岁,名叫裴昀。 少年身材修长,眸子里浸透了春雪初融的湖水,笑起来仿佛一天一地的光明都为你敞开。进士们自然而然地都围绕在裴昀身边,欢声笑语不断。 萧易难安静内向不喜欢热闹,总是站在稍微远离人群的地方,也能感受到那种磁石般的吸引力。 长安细雨霏霏,挠在身上像是孩童顽皮的小手。 众人正往前走,突然,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从后面炸开:“我家郎君长得不英俊吗?不年轻吗?凭什么不让他做探花郎?” 所有人都愕然停住脚步,只见一个青衣书童模样的少年拨开人群,架势比寻常人家的郎君公子也张狂几分,双手叉腰瞪着众人。 “……”萧易难立刻想去拉他,却被他大力地一把抡开,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进士们都看呆了,竟然有这么嚣张的书童? 旁边的人将萧易难扶住,好心打圆场:“你家郎君自然好,往届探花郎也是大家推举的,可是,这次圣上已经钦点了裴探花……” “那又怎样?谁说探花郎不能有两个?”青衣书童立刻顶了回去,根本不理会萧易难近乎恳求的目光,中气十足地说:“我告诉你们,没人比我家郎君更适合做探花郎!你们就算有人和我家郎君一样年轻,一样英俊,也绝没有另一样东西!” 萧易难的脸色顿时苍白,不等他开口阻止,书童大声说:“你们没闻到,我家郎君身上有香气吗?” 大家的视线顿时都集中在萧易难身上。 萧易难一张白皙的面孔顿时涨得通红。他从小身上带着淡淡的体香,就因为这,不知道受过多少欺负,一起玩的男孩们讥笑他像个娘们儿似的有香气。问题是,女孩们也没有谁的身上是香的啊。童年的他憋着一口气到溪水里去洗澡,搓得全身都滚烫发红了,那香气仍然在。 从小到大,他不知道想了多少办法掩盖与生俱来的体香,好比现在,大家都穿一两件薄薄的春衫,只有他以染了风寒怕冷为理由没有脱去笨重的冬衣,就是为了掩盖那香气。 可还是被人发现了。 而且是众目睽睽之下被当众说了出来。 萧易难只觉得耳边嗡嗡作响,仿佛有无数嘲笑声在耳际轰鸣,让他几乎站立不稳。 就在这时,一个好听的笑吟吟的声音说:“不错啊,香郎探花,再合适不过。” 说话的人是裴昀。 四周的议论声顿时被压了下来,裴昀转头好奇地问书童:“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嘲风,嘲笑的嘲,风流的风。”书童目中无人地大声回答。 二 这个叫嘲风的书童很快就成了进士团中的风云人物。 不仅是因为他的闹场,让开元二十二年的进士团最终有了两名探花郎,更因为他有一项了不起的本事。 新进士的宴饮,会在教坊里挑选歌伎助兴。位于光宅坊的右教坊能歌,位于延政坊的的左教坊善舞,为新郎君们挑选的都是最好的歌舞者。但这一年,教坊的歌伎全被这个貌不惊人的书童比了下去。 嘲风的个子矮小,脸庞黝黑,站在一群梨花般的进士中间,就像一颗不起眼的小石头。最初他毛遂自荐说要唱歌助兴的时候,很多人都只是抱着看笑话的心态随他去的,他端着琴的样子也难看得很,但他一拨弦,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 动人的天赋与纯熟的技艺在这个十三四岁的少年指尖流淌出来,他抚琴高歌:“蜀道难,蜀道难,问君西游何时还?……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使人听此凋朱颜!” 进士们虽是万千人中的幸运儿,但他们也有十年寒窗的寂寞,况且,许多人并不是一次考中的,他们曾品尝过落榜的辛酸绝望、失意的黯然神伤,默默远望过别人春风得意的马蹄,少年清亮如泉水的嗓音在狂欢的宴饮显得如此特别,戳中他们内心曾经的酸楚,更显今日的荣耀。 几场游园宴饮下来,嘲风出名了,比他家的探花郎还出名,进士们口碑相传,甚至有许多达官贵人也专程前来,只为了一聆清音。 萧易难本来是温软的性子,他既替嘲风高兴,也有点担心:“嘲风,你跟我说话不打紧,在外面还是要给人留几分颜面,就像你上次说那个教坊的歌姬弹琴比鸭叫还难听,就有点伤自尊啊。” 窗外一轮明月清皎,屋子里的书童游手好闲,倒是忙了一天腰酸背痛的郎君亲自铺床,也有点伤自尊啊。 “我说事实而已。”嘲风翻了个白眼,抓起一粒樱桃就往嘴里丢,“我本来就是要名扬天下的人,我的歌唱得比他们都好!你啊别那么老实,没有我保护你,不知道外人要怎么欺负你!” 萧易难手里一顿。他从小一直因为体香而自卑,这一次嘲风在众人面前把他的秘密嚷出来,他当时连死的心都有了,谁知道—— 并没有预想中的嘲笑声将他淹没,这就是所谓的“置之死地而后生”吧? 他永远忘不了那天,裴昀满不在乎地微笑:“孔子写《幽兰操》,说‘兰之猗猗,扬扬其香’,幽然体香是君子之守,有何奇怪?”其他进士有人点头称是,有人在做自己的事情,大家并没有那么介意,或者说,大家并没有他自己想象中那么介意。 第12章 那一刻他几乎要落下泪来,没有人知道这么多年来他在谈笑的人群中捂紧自己的沉闷孤僻,不敢与任何人靠近的寡言谨慎。其实困扰他的,不是体香,只是因为“不同”而自卑的心而已。 秘密既然敞开了,反倒将他多年的心结解开了。 嘲风是因为太了解他,才会用这种看似粗鲁轻率的方式来帮助他吧? 萧易难眼中流露出温暖的神色。他一直把小他两岁的嘲风当弟弟看,可如今,谁照顾谁还真说不清。 但他的感动没持续多久,只见嘲风狼吞虎咽地吃完樱桃,把手一擦,毫不客气地滚到他刚铺好的床上去睡觉。 萧易难看着被占了大半的床,有点为难地愣了半晌,委委屈屈地蜷在床角,吹了蜡烛。 黑暗中,突然听嘲风清晰地说了一句:“明天的宴会,闻名天下的大乐师李八郎要来。我一定要赢过他!”少年的话语中,有种志在必得的傲慢,却也掩饰不住一丝紧张。 萧易难莫名有点不安的感觉:“……李八郎?” 三 长安的春色最为清丽,曲江的宴饮最为奢华。这天,所有人都比往常更多了一份期待—— 听说李八郎会来。 李八郎原名衮,字慕下,也被百姓们亲切地称为八郎。他平时深居简出,很多新进士都没见过他,却都听过他“天下第一琴师”的名声。 大唐文坛风气开放疏狂,进士中有人敞开了衣襟饮酒,有人大笑对诗。萧易难一向矜持,还是谨然端坐着。这时,旁边突然有人拍了他一下,只听对方笑嘻嘻地说:“萧探花,崔墨笛带来的表哥长得倒是和你有几分像!你看那边!” 进士崔墨笛出生将门世家,形貌英武,今天他还带了个表哥来参加宴饮——那个表哥的衣着实在太不起眼,一身酒气落拓,倒像是哪里路过吃白食的。最初进来的时候,排坐席的主酒郎不好薄了崔墨笛的面子,勉强给表哥安排了一个最末的位子。那时萧易难也没留意对方。 此刻循着方向看过去,他却是一怔。 只见灯下那个衣着寒酸的表哥脸庞苍白、轮廓如故,一时间竟让他觉得莫名的熟悉。 是不是……在哪里见过这个人? 旁人也就是谈笑几句,萧易难却愕然盯着角落良久,微醺的酒意冲上额头,眼前有些朦胧,他一时间更加恍惚。 “唉,我考了十年也没考中,明年就不去了吧。”中年人两鬓风霜,语气满是无奈,却也有几分不甘,突然像是下定了决心,“罢了罢了,就最后再去一次!” 花开花落又一个十年过去,老翁不知有过多少个最后一次:“不甘心,我不甘心啊!怎么会考不上?我祖上可是出过状元的啊!” 几片树叶飘落下来,像是叹息。 老翁那青筋暴露的枯瘦手指,狠狠抓住他的手臂:“我怎么会考不上?” 那几句话带了铁锈的味道,像是人生被某种东西锈蚀,生疼,震得萧易难猛然一惊,酒醒了大半。 他环顾四周,大家都在如常饮酒,什么也没有发生。刚才的醉意中,脑海里为什么会有这些景象? 他微微颤抖着手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却没能压惊。 那景象太为真实,仿佛就刻在心头梦里,夜夜萦回。这一瞬间,他想起了“一枕黄粱”的故事,有个念头令他悚然心惊。少年金殿上,打马长安街,这些东西……是真的吗? 想到这里,萧易难用力地掐了自己一把,痛! 疼痛终于让他冷静下来,刚才那些迷迷糊糊的胡思乱想也消失了,眼前的情景都是真实的。乐师的歌,舞者的裙裾,觥筹交错的杯盏,全是真实的。 不知是谁失望地说:“那李八郎,看来今天是不来了!” 嘲风也觉得无聊:“我来唱一首给各位助兴吧。”席间顿时传来一片叫好声。 少年有清如溪水的好声音,他先唱了一首:“晨兴步北林,萧散一开襟。复见林上月,娟娟犹未沉。” 座中气氛正高时,他手中弦音一转,却是低沉浑厚的音律如雨前云层而来,这一曲他唱的却是:“楚江长流对楚寺,楠木幽生赤崖背。临谿插石盘老根,苔色青苍山雨痕。” 古弦清音中,突然间,有个微微沙哑的声音接了下去:“高枝闹叶鸟不度,半掩白云朝与暮。” 座中一下子鸦雀无声。 进士们诧异地将目光投向最末座那个不起眼的青年,轻慢的神色缓缓从他们脸上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震惊。 青年没有抱琴,只随手拿着一支筷子在碗沿敲击而歌:“月明忽忆湘川夜,猿叫还思鄂渚秋。看君幽霭几千丈,寂寞穷山今遇赏。” 少年嘲风的琴歌就像长安的春色,无论晴雨,无论悲喜,都是蓬勃着怒放的——那是属于少年拼命奔跑的脚步,用尽全力地给予。因为成功的道路上太多辛酸,所以迫不及待要把那些花儿盛开给人看。 但那个声音不是。 你甚至无法说清楚那是什么味道,温暖的,或者微凉的,你分不清,但它能击中你的灵魂。某段记忆、某种思念在声音中苏醒,让人想微笑,想痛哭,想抱住最好的兄弟大醉一场,想不管不顾地去一次远方,想温柔携着某个人的手直到地老天荒。又仿佛少年时所有的梦想,都在歌声中得到了报偿。 一曲终,有人怔怔地回不过神来,有人的泪落在酒杯里。 第13章 不知道是谁脱口而出:“李八郎!你是李八郎!” 只有李八郎,能有这样的歌声。 四 嘲风一连几天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 萧易难心里着急,又不知道该怎么劝他。那晚李八郎一出现,高下立现,少年引以为傲的琴音与歌喉,瞬间黯淡无光。 “先吃点东西。”傍晚时,萧易难把饭菜端进来。明天一早,就是他杏园探花的日子,他却放心不下嘲风。 “不用你管我!”嘲风一把拂开他的手。 “……”萧易难不擅长安慰别人,只有如实说,“人外有人,山外有山,何必去争那口气,身子要紧。” “你这种高高在上的幸运儿,又怎么会知道我的耻辱!”少年霍然站起身,一把将饭菜掀翻在地上,脸孔涨红,“你天生会读书,十五岁就金榜题名考中进士,我呢?始终是被人嘲笑的!” 萧易难站在一地狼藉中间,温润的眸子惶然无辜,半晌才挤出一句:“还……还有一壶酒。要喝吗?” 他的手上还拎着一壶酒。 “……” “要喝吗?” “……笨蛋!你这个笨蛋!”嘲风突然怔怔地泄了气,胡乱伸手往脸上一抹,满脸都是眼泪。 “喝酒吧。”萧易难的脾气好得不像话,把酒壶递给嘲风,自己弯下腰来捡摔碎的碗。 嘲风赌气地一把揭开酒壶,也不用杯子,仰头就往喉咙里灌。烈酒一口口地下肚,整个胸膛都热了起来,那些不甘、不服、嫉妒,全都在胸口汹涌翻滚。眼前视线晃动,脑子里浮出自己的爹那不屑一顾的眼神,以及那刺伤过他年少的自尊的话语——“你天生不是读书的料,不用读了”……以及娘怜爱的声音:“你喜欢琴歌?天下最好的乐师是长安李八郎。” “哎,别喝这么快!”萧易难想要阻止时,已经晚了。 一大壶酒几乎见了底。 嘲风的酒量本来就很差,喝得又急,此刻眼神迷迷蒙蒙的,酒壶也从手里掉落下去了,摇晃着抓住萧易难的肩膀,开始发酒疯:“你算什么啊?” “呃……” “你算什么啊?李八郎!我一定可以唱得比你好!” 萧易难正想纠正说我不是李八郎,我是萧易难,可少年散乱而挑衅的目光落在他的面孔上,又让萧易难有点困惑——自己真的,长得那么像李八郎吗? “李八郎,我一定可以唱得比你好!李八郎……” 声音渐渐低下去,突然间萧易难手臂一沉,原来嘲风已经醉得不省人事,脑袋耷在了他的臂弯上。 不会喝酒还这样喝法,真是任性啊……萧易难苦笑,把嘲风连拖带拽弄到床上,为他脱下靴子和外衣,盖好被子。 忙碌时眼前突然一阵晕眩,萧易难也坐倒在床上,头疼得厉害。 这些天来他一直休息不好,莫名熟悉的场景纷至沓来……梦里,雄心万丈的少年背着行囊经由川蜀到长安,然后少年变成了中年,两鬓微霜一坐就是整天,什么也不说;中年变成了老翁,秋意漫过肌肤,几片树叶无声掉落。 一会儿是李八郎在唱“高枝闹叶鸟不度,半掩白云朝与暮”,一会儿是嘲风清亮如水的歌声“复见林上月,娟娟犹未沉”,一会儿似乎有个女子吟唱“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这些声音像是湖面的浮叶,打着转儿,在梦的漩涡里渐渐沉入黑暗。 昏昏沉沉的梦中,仿佛有个声音在问他:“你们的秘密,还能藏多久?户部不日就会核对卷宗,你不怕吗?!” 萧易难浑身一震,睁开眼睛。 整整一夜竟已过去。 天不知何时亮了,晨光泼进窗来,明晃晃的。 他后背全被冷汗湿透,惊惶地环顾四周,如同劫后余生般重重喘着气,随后,目光落在嘲风孩子般倔强熟睡的脸上。手迟疑地向嘲风伸过去,想要叫醒对方,快要抵达时却又猛地缩回来,脸上浮现出愧疚的神色。 “……对不起。” 没有惊动睡梦中的嘲风,他换好衣服,轻轻推门出去。蜀锦长衫更显得眉目如画,只是脸色格外苍白。 这天清晨,在前往杏园的途中,萧易难没有直接去朱雀门,而是拐角转进了一条偏僻的小巷子里。 他做了一个决定。 五 杏园探花是进士活动里最热闹的庆典。年轻英俊的新科探花郎遍寻长安名园,沿途采摘鲜花,若是摘的花不够缤纷鲜美,或是被别的进士抢先摘了好花,还会在随后的宴饮中被罚酒。 嘲风匆匆赶到朱雀门外时,一群春色满面的进士们都早早地在等待了,人群中却没有萧易难的影子。 有人一眼看到了他:“嘲风,你家郎君呢?” “我也在找他,一大早就没看到他!”嘲风着急地说。今日早晨他醒来时,屋子里空空如也,没有萧易难的人影。一直以来,萧易难去哪儿都带着他,从没有一言不发自己离开的。昨夜的酒壶还歪斜躺在地上,一缕残酒顺着壶口淌下来。萧易难向来很爱整洁,书桌、床、屋子都会收拾得干干净净,这次却连脏污的地面也没管就出门了。 嘲风心里突然就有种不安的感觉。 “萧探花怎么还不来?”等了又等,不知是谁说了一句。 “别是忘了大事。要罚酒!” 第14章 “他可不像是个会迟到的人,奇怪……” 裴昀略一沉吟:“应该是有什么事吧,再等一等。” 嘲风焦急地踮脚张望。又等了两柱香的功夫,终于,远处走来了熟悉的身影! “你一大早干什么去了?”嘲风冲上去一把抓住萧易难的胳膊,“知不知道我很担心?” “对不起。”萧易难低头看着少年,这句对不起里似乎还有愧意,却看不真切。嘲风总觉得今日的萧易难和平时有些不一样,突然,他鼻子动了动,皱起眉头问:“你喝酒了?” 对方的衣襟里传来醇郁的酒香,几乎掩盖了那与生俱来的体香。 萧易难目光闪烁了一下:“嗯。” “你喝酒干什么?”且不说今天是杏园探花的大日子,应该清醒整洁,平时萧易难也根本不爱喝酒。 “我……”萧易难犹豫了一下,低声说,“壮胆。” 进士们在后面催促得急了,萧易难突然伸手为嘲风理了理衣襟,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转身便走。 嘲风一愣,小跑跟了上来。 “我们去探花,你跟着干什么?”裴昀挑挑眉。 “我……我替你们搬花!”嘲风亦步亦趋地跟着萧易难。 长安城的春色妍丽,海棠,杜鹃,山茶,丁香,玉兰,石竹……各色鲜花被采摘下来捧在怀里,两位探花郎长身玉立,倒分不清是人在衬花,还是花在衬人。 路过户部时,萧易难朝里面望了一眼:“听说户部庭院里有上好的牡丹,不知是真是假。” 他们采了这么多花,独缺国色天香的牡丹。 “户部侍郎谢渊是有名的铁面官,又很小气,”裴昀挠挠下巴,开玩笑地哈哈一笑,“要不,我翻墙进去看看?” “我敲门去。”萧易难腼腆微笑,“若能采到牡丹,便不虚此行。” 阳光分明是温暖的,照在萧易难的背影上,却显得冷。 嘲风一怔,想要喊住他,却见他已经跟着守门的小吏走了进去,朱红色的大门吞没了熟悉的身影。 “怎么了?去采个花而已。”裴昀好奇地看着嘲风难看的表情,顺手揉了揉少年的头。他的个子比嘲风高出许多,这个动作居高临下十分顺手。 嘲风回头对他怒目而视——逗弄小狗呢? 谁知裴昀似笑非笑:“手伸出来。” “干什么?”嘲风额头青筋直跳,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 “你自己说来帮我们搬花的。”裴昀嘴角噙着淡淡的笑意,理所当然地将鲜花递给他,嘲风躲避不及,被花撞了个满怀。 这时,一块玉佩从少年腰间倏然滑落,掉在地上。 裴昀俯身把玉捡起来,却没有急着还给嘲风。 嘲风脸色一变,伸手就要去抢:“还给我!”可惜裴昀身材修长,手臂也长,他够不着。 “浑蛋!”嘲风一拳猛地朝对方腰间打过去,裴昀侧身躲开,“哎哎,脾气真大。”说话间好整以暇地对着阳光看了看手里的那块玉,“这块玉是你自己的?” 玉上刻着一个银钩铁画的“苏”字,这个字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写的。 嘲风的身子微微发抖,愤怒的神色里渗进了一丝惊慌。 裴昀看了一眼“户部”的牌匾,收回目光。他身上弥漫着淡淡的糕饼香味,和萧易难身上清雅的体香不同,更多了一份世俗烟火的温暖味道,“是萧探花想要参加考试,还是你让他顶替的?” “你……你胡说什么?”嘲风后退两步,声音哆嗦得像从冰水里捞出来的。 “我今日一早就觉得奇怪,你们两个人的神情不对,像出了大事。刚才揉你的头发我就更奇怪了,你的幞巾虽然质地只是粗布,但垂下来的布角上有明显的“众”字形折痕,自己梳头的话这种梳法可不方便——说明平时有人给你梳头,只有今天没有。况且,你的手,细皮嫩肉连半个茧子也没有。呵呵,倒是让我想起了一个人来。” 他扬了扬手里的玉:“听说江南苏家乃天下名门,这一代的三公子不爱读书,十分顽劣,脾气也很大,果然百闻不如一见。” 这几句让嘲风的脸色煞白。 终于还是被人发现了…… 嘲风咬紧嘴唇,少年的眼睛藏不住心事,表情已经是最好的答案了。 “你准备去告发我们?”嘲风死死盯着他手里那块玉。 没错,他是江南苏家三公子苏嘲风,而萧易难是他的书童,从小到大,没少帮他写作业糊弄教书先生。苏三公子不爱读书,又不能不来参加科举,于是来长安的路途中他想了个主意,让满腹经纶的书童萧易难做主人,他自己做书童,可以逃掉那场他根本没兴趣也考不上的考试。 考生假造“家状”是大罪。大唐每年科举开考之前,大家都需要到尚书省报到,再将“家状”交到户部审核。“家状”的内容有生辰八字、年龄籍贯、样貌特征以及祖上三代的名字和为官情况,不如实填写的,都会被取消参加考试的资格。 此前有隐瞒父母的孝期,或是商人之子试图蒙混参加考试的,有被投入刑部大牢的,也有被廷杖处死的。 萧易难为人奴仆,是没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的。只要事情被追查,不仅萧易难难逃牢狱之祸,连苏嘲风也会被牵连。 “别这么紧张。”裴昀随手将那块玉扔给他:“我才懒得去说别人的事。况且,进士团里若是没有萧探花作伴,我自己一个人摘花,无聊死了。” 第15章 接住那块玉,平生第一次,嘲风觉得眼前这个家伙看着也没那么讨厌。他愣了愣,正要说什么,突然,一阵喧哗声从里面传来。 火光从户部阁楼上方腾起,将长安的春色镀上了一层血红。 “失火了,快救火!” 裴昀脸色一变,他与嘲风对视一眼—— 嘲风愣了愣,有个念头骤然在他脑子里炸开,几乎让他站立不稳! 户部收藏了所有考生的家状,明日就要核对卷宗…… “快开门!”嘲风疯了一样冲上前拍门!可是里面已经乱作一团,没有人来应。 只听裴昀呵斥了一声:“嘲风!”少年已经不管不顾扔下所有的东西,爬上了墙,小时候顽劣爬树的本事派上了用场。从高墙上翻下来,嘲风顾不得腿上疼痛,便朝火焰烧起的地方冲去—— 阁楼浸淫在一片火海之中。 火焰里的一切都是扭曲的,卷宗轻如雪花在红色的火光里飞舞,化为灰烬,嘲风大声喊:“萧易难!萧易难!” 别做傻事啊! 你在哪里?快出来…… 滚滚烈焰中,突然有人喊:“谁在那里?!”嘲风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人一拳打在肚子上,痛得他五脏六腑都扭在了一起,随即眼前景色迅速旋转倒置,他已经被人摁倒在地! “抓住了!” “带出去!” 人声纷杂,嘲风突然明白,他是被赶来救火的侍卫当成纵火犯了!他大声喊:“混蛋,快放开我!我没有纵火,里面还有人!你们快去救人……” 整整一个时辰之后,大火才被扑灭。 幸好有巡街的金吾卫赶来一起救火,才将火势控制住,没有蔓延成更大的灾祸。只是户部阁楼所藏的户籍卷宗被烧毁了不少,包括很多考生的家状。早春原本不是物燥容易起火的季节,能烧起来多半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人呢?里面的人呢?”被金吾卫制服的嘲风嘶声喊。 “老实点!”带头的金吾卫不耐烦地喝叱,“什么人?我们清点过了!白天阁楼里就两个看守,起火时都逃了出来。” “那有没有……尸体?”嘲风说到最后两个字时,停顿了一下,艰涩得几乎无法说出口。 金吾卫一脸莫名其妙:“没有。”随即不耐烦地补了一句:“都清点过了。”嘲风顿时松了口气,这才感觉膝盖火辣辣的疼,几乎站不住。 “你有纵火的嫌疑,先去刑部大牢里呆着,等提审吧!” “胡说,你们有什么证据?!”嘲风拼命挣扎。领头的金吾卫做了个手势,立刻有几个人来搜身。 “混蛋!谁准你们搜身的?我身正不怕影子歪,半夜不怕鬼敲门……”嘲风的大骂突然停住。 只见搜身的金吾卫从他腰间扯下一个小小的锦囊,打开来—— 松蜡? 金吾卫将蜡丸掰开,一股松油的味道飘了出来。 嘲风愕然呆立。他身上怎么会有这种引火的东西? 他出门时压根儿没有带松蜡在身上,他记得清清楚楚。是什么时候被人放在身上的?有个难以置信的念头如火光在他脑子里一闪而过…… 那时,萧易难为他理衣襟时,在他腰间拍了一下。当时他心里有事,并未留意。 不可能!不可能…… 仿佛整个人被冰水浇透,又像是烈焰一直灼烧到了胸口,要将他一直以来相信的东西焚烧为灰烬。 “走!”几个金吾卫粗暴地将嘲风扭起来,向前推攮。 “这件事有误会!”裴昀焦急想要去阻止。之前,正是他在紧急的情势下迅速叫来了附近巡街的金吾卫前来救火救人,才阻止了火势扩大。 ——新进士的文辞华章名动天下,但比起体力,与训练有素的金吾卫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铁证如山,带走!”领头的金吾卫一声令下,“有冤到衙门里去申!” 一把寒光闪烁的长戟拦在裴昀面前,让他顿时收住脚步。锋利的刃口与他的脖子只有分毫只差,神色冷峻的金吾卫面无表情执戟而立。若他再前进半步,便会血溅当场。 嘲风愕然一回头,只见萧易难站在远处,静静抱着牡丹花,神色复杂地看着他。 “你,”嘲风艰涩地问,“……没事?” “我能有什么事?”萧易难还是那样温柔腼腆的模样,“我进来采牡丹花,已经采到了。” 嘲风只觉得四周的嘈杂声都在渐渐远去,耳边嗡嗡作响,只有萧易难的声音那样清晰:“这是我的书童,是我管教无方,请让我跟他说几句话吧。” 春寒一直沁到了骨子里,萧易难的脸近在咫尺,耳边低低的声音却那样陌生:“每个人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责任,或迟或早,不可推卸。 “嘲风,你说羡慕我,其实我才一直羡慕你。你什么都有,什么都不缺,所以你拥有任性的权力,也可以随时玩世不恭的放弃。放弃考试、放弃顾虑、放弃……别人的人生。 “你让我伪造家状参加考试,就把我的人生随手丢弃在你一时冲动中了。你明白吗? “我拥有的东西不多,我只想留住属于自己的那一点东西。对不起。” 嘲风死死盯着他的脸,一字一字地说:“我不是读书的材料,我自小被人瞧不起,这些我都不在乎。 “我一直以为,就算全世界抛下我,背叛我,你也会跟在我身边。” 第16章 苏嘲风虽然是苏家三公子,却从小过得憋屈。他娘原本是舞乐坊的歌姬,天生清亮柔美的嗓音,修长洁白的手指抚琴如天籁,让当时的苏公子一见钟情带回家中。以她的身份,嫁入名门苏家自然比别人多几分艰难。嘲风小时候,连府里那些有点地位的老管家,也敢对他呼来喝去。 只有一个人从不另眼看他…… 萧易难。 跟在他身边的书童萧易难,是个没爹没娘的孩子,被当年的苏公子和夫人捡到,因为性格温厚,便跟在嘲风身边伺候。除了自带体香这点与众不同之外,萧易难几乎是个无可挑剔的好孩子,聪颖耐劳,十分懂事。 见他无名无姓的可怜,苏公子就让他跟了夫人萧玖歌姓萧,取名萧易难。 两人一起长大,名为主仆,实为兄弟。 “即使你不设今日的陷阱,我也自会承担该承担的事,保护该保护的人。”嘲风一字一字说得清晰,仿佛牙关里咬紧了鲜血,“我也许任性,却也有血性。” “那真是对不住,” 萧易难的眸子里带着朦胧的雾气,微笑深邃莫测,看不清真情假意,“我做事不喜欢冒风险。” 六 被关押在大牢的日子,就像突然被人将头摁进了泥水沟中。 曾经,败给李八郎的时候,嘲风觉得生活已经不能更坏,当灾难真正来临时,他才发现之前的牢骚有多么可笑。四周是暗无天日的潮湿,身上带着沉重的铁镣,连发霉的饭食也能让他狼吞虎咽——因为太饿了,每天只有一顿饭。只有正午的时候,会从头顶的小窗透出一丝丝亮光。 让他无法接受的,不仅是当下的处境,还有害他身陷牢狱的那个人。 萧易难为什么要背叛他? 他想过千百次,在黑暗里无数次地伸出手,却触摸不到一点点当初的温情,为了自保,人心可以变得完全陌生……最初的确是他做错了,但是如今,两个人谁又错得更多,谁又走得更远更绝情,却是无法分清了。 万念俱灰中,不知道是谁托狱卒送来了一本曲谱。 这个时候还有谁会关心他? 在比死更难熬的漫长的牢狱生活中,嘲风借着每天正午那一点阳光,将曲谱牢记于心,然后在黑暗中独自哼唱。 他手中没有琴,但是潮湿的空气里像有一把无形的琴,与他的灵魂一起拨动所有的痛苦绝望、无边的黑暗、未卜的前途,以及……头顶那一点微弱却倔强的亮光。 身在福中的时候,他有很多抱怨;真正地身处绝望,他反而沉默了。 整座牢狱里,别的地方都有哭叫、求饶、咒骂……他在最开始也大声喊冤拼命摇晃着铁门,后来渐渐安静下来。除了偶尔传来的歌声,没有其他的声音。 被抛弃在黑暗孤独中的嘲风仿佛只是一颗小小的石子,存在于天地荒野,时而静默,时而歌唱——没有人在意他,他也不必在意别人的目光。只用低吟浅唱抵挡时光的洪流,和内心的虚妄。 日子一天天过去,嘲风从没想过,自己还有沉冤得雪的一天。 这天,看管他的狱卒喜气洋洋地进来,说:“恭喜了,可以出去了。” “出去?”嘲风茫然地抬起头,一时间没有听清楚对方的意思。 “刑部已经审理清楚,在萧易难的房间里搜出了纵火的证据,现场目击的人证也找到了。” 事情……竟终究还是水落石出了。 走出牢狱的时候,嘲风一时间适应不了明亮的阳光,不由得眯起眼睛。几个金吾卫跟在他身边,态度却与之前大不相同,恭恭敬敬地领路:“这边请。” 圣上听说了他擅于琴歌,又因为这一趟牢狱之灾对他有了印象,便传他上殿演奏。 在金銮大殿中,嘲风已不再欣喜若狂。他经历过生死,经历过比死更冷的背叛,如今站在光明之下,他不再是曾经那个轻易能被摧垮的少年。 在七弦琴边坐下,他的手指已经许久没有抚琴了,起音有些生疏艰涩,让龙椅上的天子皱了皱眉头。 但琴音渐入佳境,这首曲子已经在灵魂里弹奏了千万遍。弹琴的少年分明是沉默的,可正因为这沉默,让他突然开嗓的歌声如同石头里开出的花,有种丰沛惊心的力量—— 那是掷地有声的绝望,那是掷地有声的怒放。 “为什么读书考进士就光宗耀祖,乐师歌舞就被你们视为下九流?” “别人的偏见而已,不必在意。” “你们读书能‘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我不读书也能做到!” “嗯,小风一定能做到,我相信。” 如今,他登上了天子堂,却只想要回曾经的时光。 有萧易难一起并肩读书弹琴欢笑的时光。 可这时光——永远不可能会来了。灰飞烟灭的,何止是一段回望,无声熄灭的,何止是一段火光。如今只剩他在暗夜里翱翔,哪怕用嘶哑的灵魂歌唱。 一曲唱完,蓬莱宫中的大殿仿佛也微微震颤。 鸦雀无声的寂静之中,只听清晰的掌声从上方传来,天子赞许:“好琴,好歌。” 嘲风胆子极大,在天子面前也不例外,他不亢不卑地说:“我只是得了一本好曲谱而已。” ——这一瞬间,他突然很想知道,是谁在他最绝望的时候,送了这本曲谱给他? 天子非但没有怪罪,反而露出了了然的微笑。旁边的太监喜笑颜开:“少年郎,你可知你刚才弹唱的曲子,曲谱是谁写的?” 第17章 圣上大笑从宝座上走下来:“哈哈,朕这首曲子谱了也有半载之久,却是第一次有人唱得如此之好。” 李隆基多才多艺,喜好音律,不仅命令翰林院创作句式长短不一的“新曲”编入教坊,还亲自创作谱曲,供内教坊演奏。 原来,这本曲谱的作者不是别人,正是当今圣上。 “曲如天籁,才华横溢,赐白玉古琴一把,夜光杯一对。” 七 自从在蓬莱宫中凭借一曲琴歌获得天子赏赐,嘲风渐渐有了不逊于李八郎的名声。达官贵人的邀请,金银奇珍,名声与地位……都接踵而来。 少年时的梦想,似乎终于实现了。 曾经,他爹连看都懒得看他一眼,说他天生不是读书的材料。那时,他就暗暗发誓一定要做出些什么。现在,他做到了。 苏家的子弟——嘲风的堂兄弟有好几个考中了进士,那时叔伯们脸上有光,他爹嘴上不说什么,心里想必也是介意的。连他身边的书童萧易难也会读书,那些议论的下人说‘苏家高门清华,连书童也出口成章’,只有三公子……唉,怕是个废物。 “我爹啊,那时对我从来不抱希望,也从来不管我,”嘲风醉醺醺地拎着酒壶,自嘲地大笑,“无论我做什么,他都无所谓——从小到大在他眼里,我和透明的差不多。” “哦?”坐在他对面和酒友挑挑眉:“宠你疼你,未必就要一天到晚盯着你。” 说话的人是裴昀。 户部失火一案能查到水落石出,也离不开裴探花再三奏请重审。对这份厚情,嘲风嘴上不说什么,心里是感激的。对这个懒洋洋的家伙也就与别人不同,许多平时不说的话,在酒后对着这人也就说了出来。 “嗝。”嘲风打了个酒嗝,“不用安慰我,也不用替他找借口。” “无论是谁,若他一直将目光凝视在你身上,不仅会丢失他自己的人生,也会丢失你的人生呢。”裴昀喝酒极为潇洒,说话也是。 “呵?”这下嘲风听明白了,他恨恨地将酒壶摔到地上,“他要是真的在乎我,就不会断言我不是读书的材料,不用读了!” “哎哎,脾气还是没改。你爹说你不是读书的材料,一点也没说错。”裴昀好奇地凑过头来,“他说一个事实,你那么生气干吗?” 面面相觑,嘲风没料到他突然来这么一句,一下子气得怔住。于是他愤怒地脱口而出:“你没有被自己的爹这样说过,你又懂什么?” “我的确没有。”裴昀的声音仍然是笑着的,“我没有爹。” 嘲风一怔,半晌才从唇间吐出几个字:“对不起。” 裴昀径自将杯中的酒喝干,神色怡然看不出情绪:“听说你爹苏幕是江南名士,参加科举也没考上,只寄情于山水,狂放不羁。 “他说你‘天生不是读书的料’——说明你像他,你那么介意干吗?” 嘲风正要去拿酒樽的手,突然僵在半空中。 他只想着苏家祖上出过状元,历代都有进士金榜题名,却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爹说“你不是读书的料”可以有这种解释;他也是头一次意识到,从不管束他,未必是轻视他。 少年的眼底渗出血丝,半是因为醉酒,半是因为哽咽:“可我还不如一个书童!他给我的书童都认真取名字,却随便给我取名字叫嘲风,说嘲笑的嘲,风流的风。我就是个笑话!” “原来你最在意的是这个啊。”裴昀看了他一眼,“拜托你多少还是读一点书——龙生九子,第三子名为‘嘲风’,你爹望子成龙的心情,与其他的父母可没区别。” 苏嘲风怔着许久没有动,眼泪突然流了满脸。 八 长安春色如画,嘲风却打算回一趟江南。 他将行李打包好,临出家门时是冬天,家中的爹已经抱着手炉取暖了——曾经那个精力充沛,潇洒游历四方,冬天也穿着薄衫在庭院里喝酒唱歌的男人,不知何时老了,怕冷了,也……走不远了。 这些年来,他有太多的倔强与自尊,从不曾多问过什么。如果还能选择一次,他一定不会让萧易难伪造家状来长安参加考试,而是与自己的爹去喝一杯酒,父子临雪对饮,说一些平时不曾说过的话。 打着包袱的嘲风刚迈出门,才发现少了什么,原来,把随身的琴忘了。 以前这些事都是萧易难为他打理的,琴身擦拭得一尘不染,用绸布包好,现在,这些事情他只有自己动手。 嘲风望着琴,心情突然低落了下来,回家的喜悦也被冲淡得所剩无几。 长安街道平整如棋盘,早春料峭的冷风一吹,让人的头脑更加清醒,但越是清醒,就越茫然。胸口仿佛有个洞空空的,被冷风一灌,生疼。 “怎么?要走了也不道别一声?”熟悉的声音让嘲风抬起头来,眼前是一身白衣的裴探花,左手拎着冰糖莲藕,右手拎着桂花糕,似乎刚从哪个糕饼铺子出来。 “我走了,又不是不回来。”嘲风笑了笑。 “去看看萧探花吧。” 裴昀的一句话让嘲风猛地停住脚步。 少年如同雕塑般沉默许久,缓缓摇头:“不去了,见了面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在狱中病了。” 裴昀眸光闪动,眼里有一轮残碎的月亮,说不出的苍凉,“离开长安之前,至少去见一面吧。” 第18章 嘲风曾在狱中度过艰难如死的时光,他以为自己这一生绝不会再来这地方。但他还是来了。 他以为自己可以冷淡地对待,他以为自己可以狂怒地指责,但是,当他一眼看到躺在稻草上病骨支离的萧易难时,眼泪突然不受控制地汹涌滚落下来。 萧易难怎么会弄成这个样子? 那秀雅的面庞深深地凹陷了下去,被锁链锁住的手腕骨骼凸出,瘦得可怕,稻草上还有暗红的血迹。 听到脚步声,萧易难睁开眼睛,等看清了眼前的人,他的目光亮了一瞬,像是烛火即将熄灭之前最后跳动的微光。 他吃力地撑坐起来,嘲风慢慢地走上前去,朝他伸出手。 萧易难一怔,也缓缓伸出手……两个少年的手握在一起,萧易难的手冷,嘲风的手暖。 一阵压抑的咳嗽声从萧易难唇边溢出来,这些天的牢狱之灾让他形销骨立,只有温润乌黑的眼瞳一如往昔,在苍白的脸上显出一丝生气。 “你怎么把自己弄成这样?”嘲风狠狠握着对方的手,仿佛要将温度和生机嵌入对方的血肉之中,“你既然说了要留住属于自己的东西,你就好好的啊!弄成这样算什么? “你给我好起来!等到出狱,等到我们一起回江南!”嘲风突然爆发出大哭,“我们说了要一起来长安,一起回江南的!” 在对方声嘶力竭的哭声中,萧易难眼睛里又浮现出当初的愧色。不知道是否因为牢狱中阴冷潮湿,连他身上的香气,都淡了许多。 “对不起。”良久,他只说了这三个字。 这也是嘲风的意识陷入黑暗之前,最后听到的三个字。 嘲风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了。 几个刑部的官差在床前,看到他醒来,一个人走过来说:“你没事了吧?昨天犯人萧易难趁你探视的时候打晕了你,从牢狱里逃走了。” 逃走? 嘲风的心头猛地一跳,像是有根弦突然断了。并没有再次被背叛的愤怒,他的第一直觉只是不可能…… ——萧易难已经病成那样了,怎么有力气从狱中逃走?难道,自己看到的那些情形,又是那个人假装的?他又一次被骗了? 晨雾笼罩了长安,也笼罩在少年心头。 心有不甘的嘲风再一次回到牢狱中,想要找出蛛丝马迹的线索。 看守的狱卒没好气地说:“谁知道那个犯人这么能装?前日里还病得厉害,夜里咳血昏迷不醒,牢头给叫了大夫过来,说是活不了几天的,但昨天你来探视,结果我来的时候就看到你倒在外面,牢里没了人影!” 咳血? 嘲风想起当日他探监时,稻草上那暗红的血迹,整个人像浸在了冰水中,一颗心倏地沉下去……没有报复的快感,只有钝痛。 他真的逃走了?以现在他的身体,能逃到哪里去? 另一个狱卒路过,看到苏嘲风,突然笑嘻嘻地停住脚步:“你是以前在那间牢房里待过的?” 嘲风也认出了对方来——是以前看管过自己的狱卒。 “哦,你说昨天逃走的犯人的事?我也觉得这事儿蹊跷,我还从没见过那么说话文绉绉、脾气好的犯人呢。听说他是纵火犯?怎么看也不像啊。他第一次来的时候,穿戴得整整齐齐,一派贵人的模样呢。” “第一次来?”嘲风皱起眉头。 “是啊,那次他给了本破书让我给你。” 嘲风如遭雷击,冲上去一把抓住狱卒:“你说什么?他来过牢里?书是他给的?” “是啊,你……你干什么?”狱卒显然被他吓了一跳,“本来我是懒得麻烦的,看他样子和气,就替他办了。” 狱卒掰开少年的手,嘴里嘀咕着匆匆走开了,只扔下呆若木鸡的嘲风站在原地。 牢狱里的烛光残弱,冷意一直刻进了骨髓,可是又有热气要从眼眶里喷薄而出。 许多的画面在脑子里迅速闪过:曲谱是皇上写的,萧易难的认罪书上坦承了纵火和假造家状的一切罪行,裴探花再三奏请重审案情…… 他从监牢里干干净净地走出去,洗清了纵火的冤情; 他在金殿上让圣心大悦; 他的书童犯下伪造家状之罪,他却丝毫没有受牵连; 环环相扣,这是一个布局,为了保护他而以退为进的布局! ——他受冤入狱,洗清冤情之时便先得了同情;当今圣上喜好音律,听过他的歌声而喜爱他的才华,便不会再降罪于他。 萧易难已为他将一切安排妥帖,万无一失。 “每个人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责任,或迟或早,不可推卸。” “我做事不喜欢冒风险。” 当日萧易难说这些话时,眼里朦胧的雾气,这一刻竟然如此清晰。嘲风疯了一般冲进关押萧易难的牢房。里面一片狼藉,除了稻草上暗红惊心的血迹,什么线索也没剩下。 这时,脚下突然有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嘲风低头看去,只见稻草间有一块小小的、枯朽的木头。 是楠木? 空中还残留着一缕淡淡的香气,少年一怔,将木头捡起来。 失魂落魄地走出牢狱时,嘲风突然停住脚步,清风拂过耳际,像是谁温和的叮咛。他惶然一回头,不知为何快要忍不住眼泪,却只看一片蓝色无垠的晴空。 从那之后,嘲风一直在寻找萧易难,却找不到人。 第19章 “不回江南了?” 听到裴昀问他,嘲风沉默了一会儿,抬起头来:“我会继续留在长安。” 顿了顿,少年补了一句:“直到找到他为止。” 他并不知道,终此一生,他再也没能见到萧易难。 九 蜀道难,蜀道楠。 生长于川蜀古道的楠木,姿态雄伟。普通的树木十年就可以长成,而楠树要生长百年。 这条险道是去长安赶考的必经之路,每年都有考生从树下路过,有人在树下歇脚,有人在树下温书,也有人从青年考到老翁。 众生百态各不相同,那些欣喜若狂的,涕泪交加的,屡试不中灰心丧气的,用青筋暴露的手指狠狠抓住树干,以头撞树问“我怎么会考不上?”的……太多的狂喜和愤懑,被时光镌刻进了楠木树干中,让原本怡然的幽香,也有了些苦涩凝滞。 只有一个人是不同的,那是来自江南苏家的公子,他第一年没有考上,第二次又来了,肩膀上背了一些奇奇怪怪的工具。谁也想不到,他将带来的绳子绑在腰间,开始爬树。 楠木的树干笔直,树高百尺,平常人根本不可能爬上来,可苏公子攀登了五天五夜,几次差点跌下去摔得粉身碎骨,最后终于艰难地爬上了楠树的树顶。 满面尘灰、几近脱力的苏公子坐在树顶发出一声清啸:“噫吁嚱——”太美了,清风浮云萦绕,这里向西可以俯瞰到整个长安城的全貌。那些笔直的街道与屋舍,宫殿与楼宇,此刻都微小如尘。 “原来,要看到最好的风景,不是只有一种方法啊。” 苏公子惬意地伸了个懒腰,哈哈笑着将手边的树枝斫下来一截揣进衣襟,作为他爬树的纪念。 曾经有无数人从树下来去,他们说楠木清香,他们说楠树励志,只有这位苏公子,得到了楠树的精魄。 那块藏了百年楠树之精魄的香木,被苏公子带回江南,送给了他心爱的少女。 少女萧玖歌原本是舞乐坊的歌姬,天生清亮柔美的嗓音,修长洁白的手指抚琴如天籁,让当时的苏公子一见钟情带回家中。她照着心目中最好的乐师的模样,用楠木雕刻了一个小童子。 “夫君,给它取个名字吧!” “既是你雕的,就跟你姓萧。知易行难,就叫萧易难如何?”苏公子笑了笑。 所有的奇迹,正是从那个阳光温暖的午后开始的。 奇迹会被爱创造。 机会从来不会只有一次,挫折也是。世间的风景有千百种,人生的路很长也很有趣,每个人都会遇到很多。 只是,有些人,你再也不会遇到。 第4章 白雪歌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唐·岑参《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 一 裴昀觉得,每次遇到这个金吾卫,他都很倒霉。 第一次是科举大考的前夜,他在长安街上夜行,被宵禁巡逻的这家伙一箭射中手臂,只能打着绷带参加考试;第二次是杏园探花的路上,户部突然失火,他被对方拿兵刃架住脖子;第三次就是现在。 晴空万里,少年裴昀潇洒地策马而行,手执球仗轻松挥杆,在空中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 水花高高溅起,球仗脱手飞入了旁边的池水中! 努力练习打马球的裴昀衣袂飘举,像被一坨鸟粪砸中的白蝴蝶,从马上很没气质地摔了下来,狼狈滚了一身泥泞。 人生没有最倒霉,只有更倒霉,当他准备悄悄爬起来,想装作什么也没发生时——抬头一看,这个金吾卫正笔直站着,面无表情地看着远方……但后背却笑得直发抖。 士可杀不可辱,裴昀很风雅地爬起来,凑到对方跟前:“英雄贵姓?” 那人不理他。 “英雄你看到我的马球滚到哪里去了吗?” 那人目不斜视。 “英雄你看曲江的风景这么好,旁边这棵梨树,怎么不开花?” 那人额头的青筋跳动了两下。 “英雄你气宇轩昂,但不会说话,不会是个人俑吧?”裴昀说话间朝对方的肩膀摸去。 对方好看的剑眉一紧:“探花郎自重。” “原来你会说话,不是哑巴。”裴昀顿时松了口气,欣慰地拍了拍身上的泥巴,“而且还认识我。” 裴昀是今年的新科探花郎。 作为新进士里的红人,他近日片刻也不得闲。相识宴、烧尾宴、闻喜宴、樱桃宴……除了各种宴饮之外,还要准备月灯阁打马球。马球这种运动最初是从军中流行起来的,可做阵前练兵之用,后来流传到宫中和民间,成为新进士聚会的习俗。 裴探花年少风流、琴棋书画都擅长,但他有个缺点——他不会骑马。 让不会骑马的人打马球,好比让不会游泳的人去玩跳水,会出人命的。为了不在月灯阁马球赛上摔死或者被马蹄踩成肉饼,裴昀只好先和他身下的西域骏马练一练。 谁知道马儿太不给面子,现在球仗掉进了水里,马儿没心没肺地悠闲吃草去了,他一身泥泞跑到池边,想看看能不能把月仗捞起来。 池水深不见底,趴在池边的探花郎愣了一下,只见水中央泛起一圈小小的涟漪,水底下有东西在游动。 是大鱼吗? 水中的游动的影子并不像鱼,水纹越来越大,渐渐变得如旋涡一般,隐约可见雪色鳞片起起伏伏,神秘的光泽仿佛将九天阳光都聚拢在一处,又像要将所有的光明都吞噬进深不见底的池心。 第20章 那个金吾卫的脸色一变,大步走过来,一把拉起还在发愣的裴昀,后者还浑然不觉:“怎么了?” 金吾卫将他大力拽得远离湖水,冷冷睨了他一眼,意思是:找死? 裴昀回头看去,只见那漩涡渐渐收拢,像是威严起伏的胸膛归于平静,朝阳下的湖水碧波荡漾,仿佛刚才什么也没有发生。之前水里那若隐若现的,究竟是什么东西?早春其实还冷得很,裴昀望着不见底的湖水,后背有点发凉。 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听说开元八年,新进士们游曲江时,出过沉船事件,几十名进士全部葬身湖底。那时便有人传说,这湖中有东西。 神色冷峻的金吾卫皱眉:“以后不要来这里练马球了。” “不练怎么行?月灯阁马球赛没几天了。”裴昀抗议。 “那么,不要靠近这池水。”对方转身走开,只丢下这一句话:“记住。” ——千万不要靠近这池水。 二 月灯阁马球会如期而至。 春色似锦,新科进士们穿了英姿飒爽的胡服,高大的突厥与大宛马在赛场边排成队形,教坊的歌伎们演奏着雄浑的《秦王破阵乐》。 就在一切准备就绪时,只听身后传来霸气的马蹄声。 人未到,声先至:“闲人回避!我乃是金吾卫旅帅江赜,今日我等要用月灯阁的场地!” 马匹横冲直撞进场地,扬起阵阵尘土,进士们纷纷狼狈躲闪,有几个差点被马撞倒——他们平日知书识礼,何时见过这样不讲理的阵仗? 领头的江赜扬鞭大喝,身后一众身穿铠甲的金吾卫紧跟其后,个个手持朱红色球仗,威风凛凛。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进士们虽然愤慨,却大多敢怒不敢言。 这时,只听一个气愤的声音说:“新郎君在此,尔等才该回避!” 说话的是新科状元郎杜清昼,他的个子不高,气势却比很多人要强硬。 “哦?这身长腿短的,看来是状元郎了?”对方一脸恍然大悟的表情,随即发出一阵嚣张的冷笑,“我就给你一个面子!我们来比一场,谁赢了就能用这个场子!” 进士们面面相觑,不敢贸然应战。 “量你们这些书生也不敢吧?”江赜故意发出“啧啧”的奚落声,金吾卫中也一片喝倒彩的嘘声。 “这月灯阁马球会,历年都有,原本就是我们的场地,谁说要和你们比试赢了才能打?”只听一个懒洋洋的声音接口,说话的人双臂环胸,悠闲地站在旁边,正是裴昀。 “都是些没用的文人而已!”江赜扬鞭大笑,“岭南来的蛮子,连马都不会骑,更不用说打马球了!”说话间转脸朝杜清昼:“哦我忘了,状元郎,听说你的老师是中书侍郎张九龄?说什么风度冠绝长安,也就是个没用的书生而已,弱不禁风的与妇人何异?哈哈哈!” 杜清昼脸色一变,突然翻身上马,眼里腾起杀气:“你可以羞辱我,但不能羞辱我的恩师!” “不要中了他们的激将法。”裴昀一把拉住他的马缰,稳定有力的手覆盖住杜清昼气得发抖的手背,眉宇间滑过一抹凛冽,笑意灿烂绽放,“好好打,打得他们满地找牙!” 说话间他一撩衣袍,翻身上马。 裴昀在新进士中极有威信,见他应战,大家也都纷纷上马。 原本平整的地面激起了尺高的尘土,金吾卫们左奔右突,风驰电掣,极为强悍霸道。 杜清昼憋着一口气,看准马球飞到空中的机会,纵马前去抢球!谁知被横冲出来阻挡的江赜挥杆一拦,胯下的马受了惊,嘶鸣着昂起前蹄。他一个措手不及,差点被马甩了出去,幸好他及时拉住缰绳。惊魂未定地抬头一看,只见江赜正得意洋洋地大笑。 杜清昼一咬牙,双腿愤怒地猛地一夹马腹:“驾!”骏马吃痛向前狂奔,转眼就来到了江赜跟前。短兵相接,江赜先发制人,根本不给杜清昼任何机会。被压得死死的杜清昼心有不甘,可惜他的体力和球技的确与金吾卫差得远,只能任人羞辱。 半场结束时,金吾卫进了六个球,进士们一个球也没进,却都累得气喘吁吁。 裴昀下马还不熟练,动作有点笨拙,江赜故意将手中的月仗一抬,绊在他脚边—— “扑通”一声,裴昀顿时摔倒在地。 金吾卫们爆发出一阵哄然大笑。只有一个面容冷峻的金吾卫站在不起眼的角落,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头。 江赜居高临下地扬着马鞭:“哟哟哟,探花郎这是怎么了?不是没吃饱吧?” 在金吾卫们的又一阵大笑中,裴昀拍了拍自己身上的灰土,笑眯眯地爬起来:“跌倒了有什么好笑的?只要能潇洒地爬起来。” 他神色自若的样子,好像根本不是灰土沾身,而是朗月清风拂襟。江赜明明占了上风,却一点优越感也找不到,连声冷笑:“那就走着瞧,只要下半场比赛之后,你还能爬得起来!” 休息场上的进士们个个垂头丧气,气氛十分沉默,与不远处金吾卫得意的高声谈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还是裴昀先打破了沉寂—— “刚才拼体力的打法,是打不过的。” “那该怎么办?对手太强了!”接话的少年叫崔墨笛,个子高大,小麦色脸庞上布满汗水,进士里只有他出生将门世家,会些马上功夫,刚才差点击进了一球,但是被金吾卫人多势众冲散了准心。 第21章 “对手的确很强,”裴昀微微昂起下颌,傲然中有一丝狡黠,“但是有句话叫‘一人虎,二人狼,三人四人猪与羊’。 “强与强的结合,未必是更强,如果他们不肯屈服于彼此,就会互相削弱——我们不需要使蛮力,只需要找准机会,借力打力,让他们成为一盘散沙!” 所有人都抬头看着他。 “现在上半场领先,他们更加得意,只要他们骄傲轻敌,我有打败他们的办法!” 进士们面面相觑,脸上都是将信将疑的神色,无论如何,一线希望又回到他们的眼睛里。 裴昀示意他们围拢过来,压低声音,如此这般这般。 下半场开始时,进士们排出了一个很奇怪的阵形。 球技最高、最有希望进球的崔墨笛竟然被派守在后方球洞口,其他人呈“一”字纵向排开,裴昀在“一”字的最前方。 金吾卫的阵形则三或四人一组,各司其责,击球手在最前方,是马球场上最常见的攻防。 鼓声一响,拳头大的彩漆马球被高高抛向空中! 进士们的“一”字阵形迅速分开两股,变化为倒写的“人”字型,奇怪的是,他们似乎并不急着抢球,不知裴昀给过他们何种指令,阵形又迅速变动几次,令人眼花缭乱,而金吾卫们毫无悬念地顺利抢到了马球,突然有人骂了一声:“谁绊我!” 四五只球杆伸向马球时,金吾卫们急于争功,拥挤中不知道是谁的马尾散开了,与旁边的马缠住。 大唐马球赛中,马鬃和马尾巴都会剪短或编织打结,避免互相缠绕。新进士们的马尾都梳成了结实的三花辫子,而金吾卫因为球技高明,只在马尾末梢松松挽了一个结。 被缠住的人当然恼怒,而始作俑者觉得是别人拥挤才会让马尾散开,也十分恼火——这些金吾卫少年们能做皇家侍卫,出身都不平凡,十分自负自傲。谁都相信机会是属于自己的,憋了口气谁也不让谁。 机会转瞬即逝,如果不会把握的话。 这时,一支球杆如闪电般从旁袭来,稳定而精准,偃月形的球仗头在地上刮起一阵尘沙,木制小球被高高抛起—— 金吾卫们扎堆在一起,而进士们大多在外围,早已各就其位,接过从裴昀那里传来的球,球传递得出乎意料的轻松,只听一声鼓响,进士们终于拨得了一筹! “大家分散开来!快阻止他们!”江赜大声呵斥,可惜太迟了。 自从第一个人的马鬃散开,混乱中越乱越急越躁,又有几人的马尾缠绕在一起。比赛还未结束,阵脚已乱,人心已散。 眼见己方落了下风,江赜一咬牙,突出重围,黑色骏马如闪电疾驰,他的球技倒不是盖的,要凭借一击之力力挽狂澜,一仗击向球门—— 可惜他遇到的是崔墨笛。 崔墨笛坐在马背上稳如山峰,抬臂一击,球被他手中的月仗漂亮地挡了回来! 台上教坊演奏的《秦王破阵乐》正到高亢的部分,鼓声不断响起,进士们信心大增,一鼓作气。 “你使诈!”江赜策马奔到裴昀身边,咬牙切齿地怒吼。 “这是战术。”裴昀笑吟吟地指了指自己的头,“打球,不仅要靠武力,还要靠这里。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可不行。” 他这番话,简直是故意要激怒江赜。 果然,江赜的脸涨成了青紫色:“你——!”身后又一阵鼓声和欢呼声传来,进士又进球了,已经领先了金吾卫! 江赜勒马猛冲过来,手中月仗用力过猛,被裴昀一下子躲开,回力却打到了自己的马臀——刚才马匹几次被缠绕住尾巴,已经惊惶不堪,如今被球仗打中,顿时嘶鸣一声刨蹶子! 纵使江赜马术过人,也被大力掀得摔下了马。原本飞扬跋扈的江赜狼狈地从尘土里滚爬起来,一抹嘴,牙齿似乎被摔掉了几颗,吐出一口血沫。 裴昀悠然端坐马背上,居高临下地俯视他:“你之前侮辱我老师的话,应该都吐出来了吧?知道什么叫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吗?这就是。” 阳光骄傲地泼洒下来,把进士们汗湿的脸庞都踱了一层金色。人群中的杜清昼掌心发热,只觉得从上场到现在,胸中的一口浊气终于吐了出来,说不出的痛快。可转头看到所有人的目光都仰视着裴昀,他又莫名有点怅然若失…… 本以为比赛会暂停了,谁知道江赜恶狠狠地一把拉过旁边的马,再次纵身上马! “再来!” 待江赜再次上场,杜清昼一心想要痛打落水狗,盯死了江赜,待到快要靠近时,身后传来裴昀示警的喊声:“杜欠揍!”原本应该听裴昀的指挥避让,但他心里瞬间鬼使神差,绝不愿意就此退缩,错失良机。 与江赜的距离越来越近时,身边突然一阵疾风,原来是裴昀赶了上来,超过了他! 他与江赜对战的机会,就在这一瞬间失之交臂。 也在这一瞬间,杜清昼看到了骇人的一幕。江赜手中的球杖携着雷霆之势,朝裴昀击去。 ——那球杖上安装了铁钩! “裴昀!”杜清昼一声厉喝,却是来不及了。江赜的球杖电光火石之间,铁钩就要刺入裴昀的右眼。 裴昀马术不佳,对方又是蓄谋而来,这一刻避无可避…… 千钧一发的时刻,突然有一杆月仗从旁边打过来,打向江赜的球仗,只听“噗”的一声,准心被压低,避开了眼睛,但铁钩还是刺入了裴昀的肩膀,鲜血顿时涌了出来! 第22章 肩膀被铁钩钩伤,手臂一松再握不住马缰,裴昀顿时从马背上滚了下来。蹄烟滚滚中,眼看他将要坠地被马蹄踩到,一只手臂将他捞起。那人整个人几乎与地面平行,向前滑行了数尺! 江赜气急败坏地一声大吼:“叶铿然!”狠狠将手中的球仗砸到地上,球仗顿时断成两截! 刚才的变故发生太快,旁人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只看到裴昀受伤了,鲜血染红了白衣。杜清昼心中百味陈杂,惊愕地冲了上去,进士们也围了过来。 “裴昀!” “裴探花!” 有进士以为是叶铿然将裴昀打伤,气愤地拉住叶铿然的马缰:“你们金吾卫好不要脸!打不过人就用阴招!” “我们必要将此事禀报圣上!” 被气愤的进士们团团围住,那个做叶铿然的少年神色依旧冷峻如冰,漠然把裴昀抱下马来,扔给他们。 不远处,江赜的脸色阴晴难定,刚才那句“将此事禀报圣上”也让他多少有些忌惮,于是只阴狠地剐了叶铿然一眼,翻身上马一挥手:“走!” 临走之前,他撂下一句话:“今日的比赛还没完!” 叶铿然一言不发准备离开,却被裴昀挣扎拉住,他疼得额头上都是汗水,却还笑得出来:“英雄,原来你姓叶啊……” 一群乌鸦黑压压地飞过,叶铿然额头上的青筋跳动了两下。 三 姓叶的英雄,是一名负责巡城与警备的金吾卫校尉。 迄今为止,他与裴昀好几次狭路相逢。看上去,不靠谱的探花郎也将这几面的过结记得清清楚楚。 “似乎我每次遇到你,都很倒霉啊。” 裴昀笑眯眯地跟着他,“第一次我深夜闯宵禁,本来可以当场杖毙的,你看我有急事,只射我的手臂放了我一马;第二次在户部,你最先赶来救火,又执戟拦住我,刃口就架在我的脖子上,却让我毫发无伤;这一次,没有你那一挡,只怕我一只眼睛要废在江赜手中。” 探花郎带着笑意的面孔凑了过来,眸子亮如星辰,“你这个人,心地真不错。” 叶铿然皱眉——失血这么多还话痨。 他一把揪住对方的衣襟,冷硬地将洁白的领口扯开,随即掌中用力,将对方强摁在一块大石头上。 “你要干什么?”裴昀大惊失色,“光天化日之下!我叫非礼了……”叶铿然冷冷地摁住他,将那被进士们裹得惨不忍睹的纱布扯开,重新把伤口包扎好,那是军中独有的止血包扎法。 “真丑。”裴昀不高兴。 “能止血就不错了,你还挺挑剔?” “你不也是吗?”裴昀顺势往石头上一躺,侧头看他,“连汉光武帝刘秀都说,‘仕官当做执金吾,娶妻当娶阴丽华’,你有什么不满意的?” 叶铿然一怔。 他出生将门世家,祖上出过三品武将,才能年纪轻轻进入金吾卫做了校尉。这身份羡煞旁人,可他并不喜欢,所以大多数时候他都冷淡沉默。 “男儿当戍守四方,在皇城大内执戟,不过是个摆设罢了。” 裴昀多看了他一眼:“有志气,你想去边关?” 叶铿然点了点头。 曲江边的梨树盘曲高大,树下凉风习习,叶铿然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你在军中待过吗?” “没有。”裴昀不解,“怎么这么问?” “你打马球的时候组的‘一字长蛇阵’,我们军演时学过。”但他没想到,这阵法还能用到马球上。 “我虽然没到过军中,但我读过兵书啊。”裴昀半点也不谦虚地说,“这点东西难不倒我。” 叶铿然神色古怪地看了他一眼—— 虽然兵书里有关于阵法的记载,但书卷是一回事,运用到实战又是另一回事。裴昀从来没有进入军中,却能将几种阵法变换结合,灵活用到马球场上,指挥一群堪称乌合之众的书生战胜了训练有素的金吾卫,出奇制胜,几乎发挥了每个人的长处。 有种东西,叫天赋。 “怎么盯着我看?”裴昀好奇地在脸上摸了摸,“我脸上有东西?” 这时,曲江池里水波摆荡,像是突然起了一阵大风,但是四周分明没有风。 叶铿然的脸色微微一变。 他不由分说一把拉起裴昀,拔足狂奔!“痛……”被扯到伤口的裴昀惨叫抗议。 “我警告过你,”叶铿然沉声,“不要再靠近曲江池,你又来过了?” “我只是来练习过打球而已……英雄你说跑就跑……咳咳……给个理由先……”裴昀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完全没有注意到从水中升腾而起的巨大的阴影正在朝他逼近,“快停下……我跑不动了……” “闭嘴!” 在他们身后,巨大的水花从曲江池中溅起,金色的夕阳被搅得乱七八糟,几滴飞起的水珠像是金色的刀刃。叶铿然突然护在裴昀身后,睁目喝了一声:“回去!” 四周缓缓归于寂静,巨大的影子、奇怪的声音、追赶的脚步都消失了,像是咕咕冒泡的沸水冷却成冰。 四 “曲江池里,到底有什么东西?” 裴昀拎着一柄锅铲凑过脸,问旁边正在往炉灶里添柴的杜清昼。 自从打完马球回来,杜欠揍似乎有点怪怪的,裴昀看了他一眼,便使唤他去买酸辣豆瓣酱和豆腐原料。杜清昼闷头去排了整整两个时辰的长队,买到了长安最正宗的老豆腐。 第23章 杜清昼一向很有原则,比如有所为有所不为,比如君子远庖厨,但在裴昀面前,所有底线都不堪一击。对方很没节操地直接拽着他,拎着食材一起到厨房做酸辣豆腐。 裴昀切豆腐,他生火。 柴烧得旺,烟火气与豆腐的清香混在一起,裴昀清澈的面孔和欠扁的表情,都显得喜气洋洋的——杜清昼的嘴角不知不觉也扬了一下,想起了他们小时候的时光。 听到裴昀突如其来的问题,杜清昼思考片刻,反问了一句:“你还记不记得,我们打马球那天是什么日子?” “二月初二。”试吃酸辣豆腐的裴昀含糊不清地说。然后,他的勺子突然停在半空中。 这一刻,他意识到一件事—— 二月初二,是民间传说中龙抬头的日子。 他脱口而出:“龙?!” 连垂髫小儿都会唱:“二月二,龙抬头,大仓满,小仓流。” 龙是天下瑞气的象徵,“鱼将化龙,雷为烧尾”,所以大唐科举考试之后进士们有参加“烧尾宴”的习俗,表示他们已经鲤鱼跃龙门——然后,进士们都要到这曲江池里乘船一游。关于曲江池中有龙的传说,由来已久。 池水边阳光酥松,裴昀顺着原路察看他和叶铿然当时走过的地方,正午的光线很好,只见地上有许多坑坑洼洼的洞,像是什么动物巨大的脚印似的。奇怪的是,洞洞的附近还有马蹄印。从马蹄的排列和深浅来看,似乎这只脚印的主人还喜欢在水边打马球? 事情似乎越来越有趣了啊…… 真的——可能是龙吗? 龙是尊贵的雨神,身为鳞中之长,春分登天,秋分而潜渊,庄严威仪不可冒犯。它总不会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在曲江池边玩马球吧? 裴昀正在困惑时,突然看到前面有个熟悉的的身影鬼鬼祟祟地闪过——是金吾卫旅帅江赜! 他来这里干什么?裴昀心头一动,跟了上去。 只见江赜绕到一棵大树下,从怀里摸出一包东西,像喂鱼一样将粉末往水里撒去,同时还做贼心虚地四下张望了一下。 裴昀动了动鼻子,一阵糕饼的香气从水面飘散过来,嗯嗯是栗子糕? 水面泛起了微微的波澜,但也只是片刻,就又归于寂静,仿佛水里有想吃鱼饵的大鱼在潜游,但终归还是忍住了诱惑。 江赜是想用栗子糕钓水里的东西? 裴昀没有惊动他,只在远处看着,过了许久,水里依然平静如镜,江赜失望地离开了。 月上柳梢时,一个熟悉笔直的人影自斑驳的夜色中走来。 看到树下的裴昀,少年一怔:“你在这里干什么?” “今天你不用警卫当值,你又来干什么?”看上去等待许久的裴昀笑吟吟地反问,似乎预料到他会来。 叶铿然竟然一下子被问住了。 “我来猜猜看。”裴昀仍然带着漫不经心的慵懒笑容,“你是来看朋友的。” 如愿以偿看到叶铿然脸色大变,他凑过头来:“它是曲江池里的一个庞然大物,除了你之外,江赜也见过它。” 一只惊鸟掠过树梢,细细的弦月从云层中渗出,像是缓缓如水渗漏的秘密,浸透了少年的袍袖。 叶铿然抿紧薄唇,这一刻,他突然意识到对方是个很可怕的人,这人能将所有的细节串成拼图,能从人的眼底看到内心。 “这个庞然大物,”裴昀悠闲地问,“是龙吗?” 只听水花“哗啦!”溅起。 空中腾起巨大的阴影,仿佛要遮住月亮,裴昀下意识地遮住眼睛,可是空中如雨的水花渐渐都如薄雾散去,一张晶莹皎洁的面孔从池水中冒出来。 湿漉漉的脸蛋看上去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女,睫毛和头发都是雪白的,更衬得眸子乌黑,长发一直垂到了脚踝,像是雪花化成的精灵。 “我是白龙柒音,住在这曲江池中。”少女一身湿哒哒的,轻灵地跳过来:“我长得好看吗?” “好看。”裴昀如实说。想了想,又问:“龙女你吃人吗?” “我不吃人,我吃虾。” 白龙柒音用力摇头,似乎很开心,“还是你们读书人会说话,叶哥哥就从来不夸我好看!他也不准我出来和人类玩耍。” “叶校尉。”裴昀扭过头来,很认真地看着叶铿然,“吃虾的龙,和吃草的羊有什么区别吗?为什么你再三提醒我危险?” “……”叶铿然沉着脸不说话。 “我们去打马球吧!”柒音扬了扬手里的球杆,裴昀只觉得莫名的熟悉——这就是他当日掉进曲江池里的球杆! 自从球仗掉进水里,被柒音捡到,龙女就迷上了打马球。每到夜深人静,月华如水的晚上,她就自己溜出来,在曲江边策马打球。 ——那些坑坑洼洼的大洞,就是她挖的球洞。 皇室的球场有雕花朱红漆矮球门,曲江边上露天的草场并没有球门,在地上挖一个球洞即可作为进球之用。但这球洞挖得也……太大了点。裴昀望着那些比脸盆还大的球洞,脸上的神情十分丰富。 “叶哥哥说有的人类很坏,像那个金吾卫旅帅江赜,”柒音无聊地托腮,“老是想抓我、扒我的皮,所以我平时都躲在水底不见人类。” “扒皮?”裴昀眉心一跳。 “是啊,你刚来长安没听说过,去年新罗人给大唐进献了一张白龙皮。那张白龙皮浸泡在水中,哪怕是酷暑盛夏,屋子里也清凉如秋。皇帝把这件宝物赏赐给了兵部尚书孟玄颂,孟尚书的小儿子孟谭琛便拿到江赜面前炫耀。结果,江赜就放出话来,说他也一定要弄到一张白龙皮。” 第24章 所以江赜才会拿栗子糕钓龙…… 这个点子虽然够奇葩的,但和江赜此人的行事风格倒十分相称。 他霸占球场,是否也与龙有关? 裴昀正在思考其间的关联时,只听柒音好奇地问:“那天晚上我听到你们说什么‘仕官当做执金吾,娶妻当娶裴探花’?” “……”裴昀顿时被呛到,“是阴丽华,不是裴探花。” 龙女的发音有些笨拙,像人类的小孩子学说话一样,认真地学着:“是裴探花,不是阴丽华。” “……”简直够了! 直到此时,裴昀才终于明白了叶铿然为何警告他不可靠近水池—— 他并不是担心人类被池里的龙伤害,而是担心人类会伤害池里的笨龙! 五 龙女柒音喜欢吃栗子糕,喜欢打马球,共同的爱好让她和裴昀很快成了好朋友。 她所住的曲江池,位于长安东南,碧波之上天光云影徘徊,美不胜收。这里在汉代叫乐游苑,隋朝建造长安时开凿成湖。大唐在池边建造紫云楼,每年进士科考结束之后,会举行盛大的曲江宴饮。称得上是“三春车马客,一代繁华地”。 一人一龙在曲江池中泛舟喝酒。 “这大好春光,你不去九天之上遨游,潜在水池里做什么?”裴昀笑问。 “睡觉啊。”龙女柒音无辜地说,“你真的是岭南人吗?可你的金陵洛下音说得很好听呢。” “我自八岁起跟着老师,到过很多的地方,岭南话倒忘记得差不多了。”裴昀不以为然地笑了笑。 “真的是这样吗?”柒音好奇地说,“可你的长相,也不像岭南人。你长得……有点像我见过的一个人。” 裴昀端着酒杯的手微微一顿:“谁?” “我也记不起来了,”柒音摇摇头,“反正是在长安见到的。我在这曲江池里,也呆了一百多年了呢,见到过好多好多人,不过我要么故弄玄虚吓唬他们,要么躲起来。在遇到叶哥哥之前,我都是一人,好无聊。” 清风吹动少女的鬓发,她似乎有点出神。 裴昀的眼神里泛起一缕疑惑,如同浸着春日泠泠潭水。 “对了,你听说过十五年前的曲江池沉船吗?”柒音挠挠头,身子轻轻哆嗦了一下,“我怎么会突然想起这件事……那天整个池子都燃烧了起来,我差点被烧死,后来不知道谁来将大火扑灭,我才捡回一条小命……但那些船上的人,全都没有救上来。” 裴昀眉心微微一紧,“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火,可以在水里燃烧的。” “我也不懂水里怎么会起火……反正,池水里真的燃起了大火,那冲天的烈焰好热好可怕!”柒音的样子不像是在说谎,而是真的害怕。 “在聊什么?”一个清冷的声音从岸边传来。 “叶哥哥!”柒音顿时忘了刚才的话题,高兴地将船靠岸,动作轻灵地跳上岸边。 只见叶铿然身姿笔直站在岸边,无论何时,他都像一杆精纯的银枪,绝无丝毫萎靡懒散。但此刻,他看上去却有点滑稽。 柒音瞪大眼睛,“你……你的脸怎么了?” 叶铿然的右脸上青肿了一大块,嘴角也破了,一缕残留的褐色血迹留在嘴边。他有点不自然地微微侧过脸去,冷淡地说:“没什么。” “江赜打的?”裴昀懒洋洋地撑着头,似笑非笑。 柒音愕然回头去看他,而叶铿然没有说话,等于是默认了。 “那个坏蛋,他凭什么打你啊?”柒音气愤地脱口而出。 “军中打人,需要什么理由?”裴昀从船上走下来,踱走到叶铿然跟前,“江赜官阶比你大,所以他今日可以教训你。”说话间,他的手在叶铿然的肋骨上轻轻一按,后者顿时闷哼一声,脸色苍白,额头上渗出冷汗。 “最重的伤在这里,肋骨没有断,但也快断了。”裴昀收回手,眸子里流露出一点不同的东西,“这次,是我连累了你。” “不关你事。”叶铿然摇摇头。 “呵,也就是说,他以前就针对你?”裴昀双臂环胸,眸子深黑。 “管好你自己。”叶铿然冷冷地说,“江赜的战约,你可有对策?” 就在几日前,江赜送来了战书,约裴昀再打一场马球。 与之前的比赛方法不同的是,这次的战书,是一对一的。 技巧可以赢一次,只有实力才能次次赢。 裴昀比任何人更懂得这个道理。 “且不说你的肩伤还没有完全好,就算是好了,和江赜再战,也实力悬殊。”叶铿然冷冷地陈述事实。 多人对战还可以靠阵法,一对一,就只能拼实力。 “我有办法!”柒音突然想到了什么,眼前一亮,“我可以帮你!” “怎么帮?” “我可以变成一匹白龙马,在球场上助你一臂之力!” 六 进士们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马。 骏马全身上下都是雪白的,没有一丝杂毛,昂然的姿态像军马一样威风凛凛,远看就像白雪砌成的玉山。走近才能看到,马儿的四蹄灵活,鬃毛修建得干净帅气,乌黑的眼睛通人性一般温润坚毅,看上去极适合驾驭。 “你从哪里弄来这么好的马?”进士崔墨笛一向爱马,豪爽地在马背上拍了拍,爱不释手。其他进士们也都围了过来。 第25章 杜清昼平时矜持不苟言笑,此刻也忍不住伸手摸了摸马头,白马响亮地打了个喷嚏,不高兴地摆头。 “这种名贵的马不喜欢被摸下巴,你要摸他的颈背。”旁边不知道是谁凑热闹说。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杜清昼心高气傲,虽然对方未必是有意说他不懂名马,欺他个子矮,却让他赏马的好心情顿时消失大半。他不愿在人前显露低落的心情更落了下乘,反倒露出淡淡的笑容来,只转头问裴昀:“朋友送的?” 从小一起长大的杜清昼很确定,裴昀买不起这样的好马。不像那些高门世家的进士们有用不完的金子,裴昀穷得很,樱桃宴凑份子的钱都是借来的,考上了探花还是一身粗布白衣服。 两个少年祖籍都是岭南“蛮夷之地”,可不知为何,裴昀就没心没肺过得很潇洒。 “朋友借的。”裴昀摸了摸鼻子。 “是那天的金吾卫?这些天你常来曲江,似乎和他很投缘。”杜清昼看着裴昀满不在乎的样子,突然有点不悦,“我看那少年孤僻神秘,他是什么来历?” “没问过。”裴昀笑了笑。他知道叶铿然一定出身高贵,才能年纪轻轻成为金吾卫校尉。但究竟是什么来历,他倒不是很关心。 交朋友交心,何必管身世来历? “江赜虽然跋扈可恶,但球技倒不是盖的,你要当心才是。”另一名进士蔡丹青担忧地说。 “放心。”裴昀露出大大的笑容,扬了扬手中的球杆,“有了这匹骏马,更多七分胜算。你们到时候来给我加油助威!” 他说得轻松,让旁人也能感受到日光般明亮的信心。而旁边的白马仿佛呼应主人的豪情似的,通人般嘶鸣了一声,傲娇地甩了甩尾巴。 谁也想不到,这匹人见人爱的白马,会在比赛的当天被人偷走。 进士们急成了热锅上的蚂蚁,而此刻,金吾卫旅帅江赜的心情相当的好,他正悠闲地在马厩里挑马匹,一抬头,看到叶铿然脸色难看地走了过来。 “裴探花的马丢了。”少年简单而清晰地说。 “他的马丢了,来找我干什么?”江赜故作夸张地提高声音,躲闪的眼神却泄漏了一丝心虚。 “你敢伤她,我绝不放过你。”叶铿然一字一字地说。他平素冷淡与世无争,此刻逼视人的眸光,竟也带了森然杀气。 “哟哟,叶校尉,我好怕……”江赜夸张地抖索着,嚣张大笑,“你这是要杀了我?且不说我没偷你的马,你堂堂金吾卫校尉,为了一匹马急成这样,丢人,唉,太丢人了!” 他指指身后:“我的马厩里有的是好马,喏喏,你随便挑一匹?这马太多了,我准备把用不上的宰了,剥皮做坐垫,马肉炖了来下酒呢……” 咚——! 一拳重重打在江赜脸上,叶铿然胸膛剧烈起伏:“把她交出来!” 江赜自然也不是好惹的,骤然回手也是一拳,他故意打在叶铿然受伤的肋骨处,让叶铿然身子骤然一缩,痛得弯下腰去。两个少年很快扭打在一起,地面上灰尘仆仆,马厩的干草也纷纷扬扬,马匹们惊叫嘶鸣起来。 虽然叶铿然的身手略胜一筹,但他之前受了伤,按说十日之内要服药调理,不能与人动武。 旧伤在身,叶铿然终于被压制处于下风,挨了江赜的猛烈的几下拳打,咽喉处一口血被强压着,眼前也阵阵发黑。眼看江赜一拳朝着他的头颅袭来,却是躲避不过—— 就在拳头即将落下时,只听一个慵懒的声音说:“江旅帅,我说等了半天你也不来赴约,原来是在这里和人打架。” “谁?!”江赜恶狠狠地一抬头。 裴昀好整以暇地俯视着他,嘴角勾起一缕微寒的春风。这个进士根本不会武功,却一句话让江赜的拳头停在半空中:“你我之间的马球赛,还打不打?莫非你是怕了我,不敢打了?” “我怕你?笑话!”江赜一声冷笑,拍拍身上的灰尘站起来,“这是你自己找上门来的,你别后悔!” “不可——”叶铿然踉跄站起来,按住裴昀的手,“你打不过他。” “不试一试,怎么知道?”裴昀故意高声回答,随即在叶铿然耳边低声说了一句话,“我调查到,有人看到江赜在曲江池南岸水边栓了一只小船,往里面送过马草。柒音应该就藏在那里。我们比赛时,你速去救人。” 叶铿然身子微微一震—— 一场球的时间,应该足够把柒音救出来。这个念头迅速在他头脑中闪过,可是,只怕……裴昀会危险! “事不宜迟。”裴昀斩钉截铁地说。 四目相对,叶铿然心中震动,他也并不是拖泥带水的人:“你要当心,我很快回来。” 七 月灯阁马球场被围得水泄不通。 虽然只是一对一的比赛,但因为之前争夺球场的风波,很多进士与金吾卫都来围观。 江赜全副武装,骑着浑身漆黑发亮的大宛名马,执着朱红鲜艳的球杆,裴昀这边就显得寒碜多了,因为丢了马,临时找来一匹杂色马,球杆也是灰不溜秋的。 “你要小心。”临上场之前,杜清昼、崔墨笛和进士们不无担忧地围住裴昀,后者露出没心没肺的笑容:“放心吧。” 只要能拖延时间到这场球赛结束,叶铿然就可以救出柒音。他会用尽一切策略,让自己输得慢一点,哪怕是会受伤的玉石俱焚的打法。 第26章 上场之时,裴昀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但令他想不到的是,哪怕是最坏的打算,也不如场上的情形变化快。 ——他所有的策略都没能用上。 技巧能管用,前提是对手本身有破绽,当一方拥有绝对的实力优势时,所有的技巧都只能是纸上谈兵。 从彩漆木球被抛向空中的那一刻起,赛场就呈现出一边倒的态势。 “砰!”江赜进球了。 进球,进球。 裴昀在烟尘滚滚中,狼狈应付,江赜游刃有余地进球时,球杆几次“不小心”打到了他身上,不像之前铁钩伤人见血,这一下下打得更加技巧,下手狠却不露痕迹。 裴昀想要拖延时间,就只能咬牙支撑,汗水流下来让视线不大清楚,握着球杆的手也被汗浸湿了。只要能再拖延一会儿,只要能进一球也好……虽然那是不可能的吧? 即便不可能,也要尽全力。 就在这种本能的意识中,裴昀终于挥出一杆。 场上寂静了片刻,突然欢呼声如雷动! 在海浪潮水般的喝彩声中,裴昀愕然一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刚才仿佛有力量贯穿了他整个手臂——挥杆出去的力量连他自己也不敢相信。 那是如光如电的一击,那是劈山填海的一斩。 那并不是他年少的身体里所蕴含的力量,却借由他的手臂和信心爆发出来,瞬间强大到令人目眩神迷。 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何他会有这种力量? “裴探花,加油!” “加油!” 围观的进士们脸上的失望被惊喜取代,欢呼声一片。江赜的神色大变,迅速策马袭回想要扭转局势,可是他没机会了。 随着一次次以不可思议的力度与距离进球,人群沸腾起来,欢呼喝彩的不仅是进士,还有一些金吾卫也不由得惊叹出声,忘了自己来的目的。 “裴探花!裴探花!” 场下欢声如潮水,此起彼伏。 裴昀这个人一向懒散悠闲,胜利不会淡其锐气,挫折不可夺其意志。摔得一身灰土时他笑得出来,大胜时他也只是寻常神情。而江赜从来都是众星捧月般的人物,乎意料失败的打击让他汗流浃背,脸色惨白灰败,完全被那个丢脸的成绩压得抬不起头来。 比赛结束,大多数金吾卫觉得丢脸悄悄走开了,几个平时和江赜交好的想去安慰几句,也被江赜歇斯底里的“滚!”给吓走了。 下马的时候,裴昀眼底也闪过一丝疑惑:白龙马被偷走了,那么为何他刚才打球时如有神助?是谁在帮他?从他第一次得到机会挥杆,所有的运气仿佛瞬间都光顾到了他身上。 春日光影绰约,只有风与云在树梢嬉戏。 “裴昀,”一个恶狠狠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你站住!” 裴昀回头,看了江赜一眼,随即懒洋洋地对身边的同伴们说:“你们先走,我有句话和他说。” 春日凉风吹在身上,仍有些冷。 “我绝不会就这么算了。”江赜喘着粗气,脸色阴沉得可怕,紧紧握着拳头:“别以为赢了我一次,你就可以得意!” “我不得意。”裴昀俯视着他,慵懒的眼底里有一点笑意寒芒,“但,如果你再为难叶校尉,或者对他动手,我不会放过你。” 该说的话说完了,他没有再多看江赜一眼。 “哈哈哈哈哈……”江赜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一句话让裴昀停住脚步,“你以为,打听到了南岸的小船就很高明?” 裴昀猛地回过头来,看着他。 “那个线索,不过是我故意放给你的。我根本没有把白龙马关在船上,那里我准备好了松油和火把,只要有人闯进去,就会成为一片火海。” 江赜放声狂笑,一直到笑出了眼泪,“我很讨厌叶铿然,非常讨厌。我一直想,他要是死了就好了……” 裴昀脸色大变扔下球仗,翻身上马,朝曲江南岸方向狂奔而去。 八 在燃烧的船上找到叶铿然时,少年已经被浓烟熏得不省人事,倒在船舱里。 “叶铿然!叶铿然!”裴昀将他背起来,冲到舱外,四周布满烈焰,更可怕的是,在他进船救人时火焰烧断了缆绳,船飘到了池水中央,小舟与火光一样,摇摇欲坠。 这船快要沉了。 裴昀突然发现,他也有无能为力的时候——他不会游泳。 天不知何黑了,冷月照在池水的火光上,仿佛所有的一切都在火焰中扭曲。这燃烧的小舟,即将成为他们的葬身之所。 绝望之中,突然,只见一条小船从不远处划过来。 看不清船上的人,却有一线希望在裴昀心头猛地升腾起来,他提高声音喊:“我们在这边!” 船渐渐靠近了,裴昀的心倏地却沉了下去——船上的人,是江赜! 金吾卫旅帅的脸孔全沉浸在黑暗中,注视着火海中的两个人,神情十分复杂。而燃烧的船这时已经摇晃起来,裴昀知道再待下去只有死路一条,毅然决断,抱着叶铿然跳进了水中! “你们——”江赜愕然伸出手去,却只抓到了黑暗的虚空。 他以为他们会求饶。 他以为自己赢了。 可为什么真的杀了人时,他的心里仿佛也瞬间空落落的?夜色般浓稠的恐惧从江赜的心底蔓延开来,让他几乎有夺路而逃的冲动。 第27章 突然只听“噗”的一响,水花飞溅! 一道白色的身影跃入水中,而少女入水前,回头轻蔑地看了他一眼,面孔在火光映照下比白雪更皎洁:“真正燃烧得剧烈的,是你内心的嫉妒之火吧?这烈焰伤不了别人,只能灼伤你自己呢。” 江赜浑身微微一震。 少女的裙裾像是盛开的白色花朵,而她就像一尾鱼,朝着池水深处的两人游去。 她抓住水中的裴昀,后者的头一露出水面,立刻本能地大口喘息。柒音把叶铿然推向岸边:“快帮忙,把叶哥哥抱上去!” 裴昀被推到岸边,手已经触到了坚实的土地,只见柒音抱着失去知觉的叶铿然,少年的头颅无力地仰着,腿还浸在水中。 裴昀用力将叶铿然推上岸。等他自己也爬上岸,累到几乎脱力。 “叶哥哥!叶哥哥!”柒音焦急地喊。 “……”裴昀踉踉跄跄站起来,走过去,探了探叶铿然的鼻息—— 没有呼吸了。 “叶铿然!”裴昀用力去按叶铿然的胸膛,满脸水珠让他的脸色看上去很可怕,他的动作越来越用力,掌下的身躯却仍然没有任何反应,只是随着他的动作毫无知觉地起伏。 “不是呛水……”柒音按住裴昀的手,伏下身去,紧贴叶铿然冰冷的胸膛,全身都因为恐惧而发抖,“是火,叶哥哥怕火……” 她一抬头看到了不远处呆立的江赜,哭着斥责:“你把叶哥哥害死了!” “不是我!”江赜双脚陷在在泥地里,恐惧地连连后退,“不是我杀人……” 可怕的雷声从天边滚过,冷雨簌簌落下。 “为了拿到白龙皮去攀比炫耀,你杀人了。”柒音的声音因为悲伤而带了一丝尖利,“你处处和新科进士们为难,是因为你考进士多次都名落孙山;你讨厌叶哥哥,是因为他比你有正义感比你更像个军人;你讨厌裴探花,是因为他能让那么多人信任托付,而你身边那些跟班只是怕你,没有人真心对你!” “不!我不嫉妒!”江赜大吼的声音里满是狂怒与痛苦,他猛地朝前伸出手,似乎想要抓住什么,却迟疑了一下又收回手。 这一刻,原本飞扬跋扈的少年满脸都是雨水,就像在哭一样。 喉头动了动,他终于吼出来:“那些进士有功名,我可以不嫉妒;叶铿然有朋友,我也可以不嫉妒……我真正嫉妒的是,是你的目光一直只追随着他!” “……什么?”柒音愣在了雨中。 “我从来就没想过要白龙皮。”江赜急促地说,“你喜欢吃栗子糕,我就去买栗子糕来扔到曲江池里;你喜欢打马球,我霸占了球场在你面前策马——我的马球是金吾卫中打得最好的,我只想让你看看我有多厉害,我只盼有朝一日,你能从池子里看我一眼!哪怕是一眼!” 雨越下越大,江赜脸上挤出一个扭曲得比哭还难看的笑容,“你都忘了……我知道,你并不记得我。” 此刻的他没了那种嚣张,看上去只是个痴狂可怜的少年:“我就是那个不会游泳的笨蛋啊!” 一年前,江赜和其他金吾卫嬉戏打闹时,被人恶作剧地推进曲江池里,谁知道堂堂金吾卫旅帅竟然不会游泳?在同伴发现不对劲时,已经迟了,他咕噜咕噜喝了好多水,头顶的阳光越来越暗,四肢也渐渐失去力气,就在他的意识缓缓沉入黑暗时,一道白影突然破水而来!像是鱼,却又不是鱼,雪色的鳞片泛着神秘的光泽,仿佛将九天阳光都聚拢在一处。 感到自己的腰被一股大力托起时,江赜想……这下不会淹死那么丢人了…… 他知道,这曲江池中真的有龙。 从那一天起,他留意着曲江池中的一切动静,直到那天,夜色如水,他躲在树后见到了龙女柒音。 少女笑容娇糯,皎洁面孔如月,雪白曳地长裙像是他的故乡终年不化的雪。 那一眼的惊艳,让他从此魂牵梦萦。 所以他才会强夺月灯阁马球场,所以他才想尽一切办法要见到柒音,所以他才会如此嫉恨叶铿然! “笨蛋,你错了,从头到尾都错了!”柒音用力地摇头,“那天救你的人,根本不是我。” 夜色在雨中浓成了伤怀的诗篇,她紧紧抱住叶铿然:“救你的人,是叶哥哥!” “你说……什么?”江赜轰然如遭雷击。 柒音用力摇头,雨水模糊了她的面孔,眼泪一颗颗滚落在叶铿然的胸口上。 她突然悲伤地俯身,微微低头,吻上了叶铿然的唇。 在这个缠绵的吻里,少年苍白的嘴唇被撬开,一颗透明的珠子被温柔渡进了他的口中。 万物皆有元神,梨树也一样。 “对不起叶哥哥,我骗了你,我不是尊贵的白龙,只是一只小小的梨花妖。世人都不喜欢梨树,说‘梨’的谐音是‘离’,他们说得……果然一点也没错呢。”柒音抬起含泪的眼睛,她想起第一次看到叶铿然时,少年的脊背挺得笔直,嘴角也绷得紧紧的,那么好看却又那么孤单,在池水边只有影子相伴。她想,如果他能笑一笑就好了。 柒音抚上叶铿然的脸庞,“我喜欢你。” 她的手指变得透明,身影在夜色中渐渐虚化,笑容仍像雨中梨花般纯净。 ——白龙惧火,畏火如畏剧毒。而梨花清凉,可解烈火之毒。 第28章 曾经,在草木生长的春日,她与身边的一棵桃树说话。对方说:“你有那么美的花朵,为什么不开呢?” “我太懒了,不想开花。”柒音吐吐舌头。 “这不是真的理由吧。” 柒音认真地想了想:“可能是因为,没有看花的人。” 那个冷峻少年的目光,总是看着远方,那一双漆黑凛冽的眸子,既不看花,也不看水,这里没有他想要的风景。也没有……值得他凝眸停伫的人。 好可惜呢。 多希望,他能看自己一眼。 因为喜欢,因为早就看出了他白龙的真身,所以谎称自己也是一条白龙,只是为了能靠近他而已…… 她没敢告诉他,在刚结束的马球赛中,她没有、也不可能变成白龙马,而是化为一只不起眼的球杆。 我喜欢你。 也许,每一句真心的话语,都是一句咒语。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曲江池边像是下了一场纷纷扬扬的雪,那许多年不开的古老梨花骤然怒放。那是一种奇迹般的绽放,雪白的花铺天盖地,在视线之内簇拥着。绽放仿佛来自树的内心,喜忧悲欢在涌动,梨树从里到外有了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机勃勃的骄傲和华美。 而少女微笑的泪颜渐渐透明到消失,最终,只余一缕阳光透过云层。 雨停了。 九 “最近江赜似乎不找你的麻烦了呢。” 雨过天晴,裴昀叼着一根稻草,懒洋洋地双臂环胸问叶铿然。 江赜自从那日雨中归来,像是变了一个人,他记不起雨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奇怪的是,他再对待其他人——那些比他强、比他优秀耀眼的人时,他也能心平气和,眼瞳里不再有嫉妒憎恨的火苗燃烧了,这种变化使他整个人都显得清爽英俊了许多。 而他身边,也渐渐有了朋友。 “是柒音。”叶铿然的声音仍然没什么语气,但眸子里浮起一丝暖意。 《山海经?中山经》记载,梨花可以治疗嫉妒。“泰室之山,其上有木焉,叶状如梨而赤理,服者不妒。” 柒音并没有死,只是为救叶铿然失去了灵力,只能作为树的形态存在,几百年恐怕都无法变成人形了。 人生不过匆匆数十载,这一别,当初没来得及说的话……叶铿然抚摩着树杆,一滴露水挂在萌芽的枝头,像纯净的天真,挂在青春微红的眼眶中。 他终究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梨花满地不开门。少年的心门是否开过?无人知晓。而梨花,已经真真切切地开过了。 第5章 题菊花 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与桃花一处开。 ——唐·黄巢《题菊花》 一 慈恩寺外,新开了一家杀猪的铺子。 杀猪原本没什么不对,但这慈恩寺乃是永徽三年时高宗皇帝为自己的母亲文德皇后而修建的,皇寺庄严,一直以来香火鼎盛,里面的和尚们都戒荤吃素。 每当新鲜的带皮猪肉开始被吆喝着甩卖时,吃斋念佛的小和尚们都忍不住默念:“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那杀猪的姑娘是个雨后清荷般婷婷玉立的美人儿。 按理说这么美貌的姑娘怎么能来杀猪呢?但她偏偏就一人坐镇铺子,手起刀落,功夫好得很。而且她的猪杀得有特色——她从来不用秤砣。无论是谁来买猪肉,她轻挽袖子,抬手切下一块,浅笑盈盈包好地递过去,不多不少正是客人要的斤两。 姑娘姓祝,只是个稚龄少女。但她落落大方,生意诚信,倒比许多男人更令客人信赖。 慈恩寺的方丈总觉得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于是亲自前来,劝祝姑娘把铺子搬个地方。 “我的铺子倒不是不能搬,若是——”祝姑娘眨了眨眼,天真狡黠,“方丈能给我一样寺庙里的东西。” “施主要什么东西?” “菊花。” “……”正是百花盛开的春天,方丈和尚低头念了一句“阿弥陀佛”,这豆蔻年华的美少女莫非是故意刁难自己一个年老色衰的老头子?听说过猪会上树的,没听说过春天也能开菊花的。况且,慈恩寺内根本就不种菊花。 一句话难倒了方丈,祝姑娘笑吟吟地送客。 来而不往非礼也。第二天,姑娘敲开寺庙的门,拎着一块猪头肉彬彬有礼地问:“师傅,慈恩寺的菊花开了吗?” 和尚念着“阿弥陀佛”落荒而逃。 二 这一日,长安花比往常开得更好。 春闱科举刚刚结束,新进士们胸前簪花来游慈恩寺,风流态度与优雅举止让寺内桃李都黯然失色,引来行人们频频回头。按照习俗,他们会把姓名题写在大雁塔下,留作及第的纪念。 在题写名字之前,他们会推举一位书法最好的进士代为执笔。 本届进士中字写得最好的是探花郎。他的字非隶非楷,大气潇洒而不拘一格,遗憾的是在前些日子的月灯阁马球赛中受了伤,没能来参加游雁塔,于是进士们另推举了一位擅长楷书的士子,也是本届考试的状元来题字。 状元郎杜清昼的字端方稳重,落笔也很有风度。 受众人之托题写名字,杜清昼一笔一划都写得很认真。雁塔南门两侧的碑石雕刻着飞花走兽的明暗纹理,刻写着褚遂良的《大唐三藏圣教序》,令人不由得肃然起敬。 第29章 碑石下面,长了一丛不知名的草。 专心写字的杜清昼当然没有注意到那丛草,突然,只听一个少女着急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别动!” 正在写字的杜清昼停下手中的笔,回过头。 他突然就呆呆怔住。 少女一身绿衣就像柳梢柔嫩的初叶,在微寒的春色里悄然飘落他的心尖,清凉,微痒。早些年贵族女子出行还会带幂篱,遮住脸孔,让人只能朦胧绰约看到五官,如今的少女却更加大胆,一张清水芙蓉面直接示人不说,身边连个侍女都不带就来雁塔游玩。 杜清昼一时不知道手该往哪里放,笔也愣在半空中。 其他的进士也忍不住多看少女几眼,但回过神来就觉得不对了——现在是新郎君在雁塔题名,这个小姑娘跑过来是要砸场子吗? 果然不出所料,那少女走过来,俯身去看地上那丛草,见到草安然无恙,这才松了口气,随即抬头理所当然地对杜清昼说:“别在这里写字了,会踩到花。” “……” 杜清昼平时矜持不多话,皱起眉头微红了脸:“姑娘,我……我等是新科进士,在此题名乃是奉圣命。” 少女耐心听他说完,顺手拿过他手里那支笔,十分通情达理地说:“知道了,那你走开,我替你们写吧。” 杜清昼正要阻止,少女已经挥毫写下“开元二十二年春”一句——刚才他只刚刚开了个头,少女闻弦歌而知雅意,替他续完了这句。 “拿墨来,把名字报上来。”少女回过头。 四周鸦雀无声。 她这些字,提锋与收势,飘带、顿挫与转折,都极有章法。更让人吃惊的是字里的渴笔——墨快用干时写出的“渴笔”极需要功底与腕力,往往是练过几十年书法的老先生才能将渴笔写得毫不艰涩,而她一个女孩子竟也写得遒劲有力。 被深刻打击到了的进士们无人作答,杜清昼震惊地凝视着那行字,突然抬起头,有点难以置信地上下打量少女:“你是……静思?” 少女愣了愣,随即眼前一亮:“杜欠揍?” 两人相视而笑,竟然是多年未见的旧识! “竟然没认你出来,这么多年不见,你的样子变了好多!”祝静思开心地舒展好看的唇角,好奇地朝人群里张望,“裴三郎呢?他没有和你一起?” 见对方的目光从他身上移开,杜清昼的神色一黯,表情略有些不自然,但很快被他不着痕迹地掩饰过去:“他受了伤,今天不参加雁塔题名了。” 被称作裴三郎的,便是今日缺席的探花郎。 “原来你们都考上了进士,我还以为他睡懒觉错过了考试呢。”祝静思露出灿烂开怀的微笑,随即摊摊手,她显然很了解探花郎,“受什么伤?借口而已啦。” 月灯阁马球赛受的那点伤,绝对挡不住玩心比谁都大的裴探花出门,他不来,只有一个可能——他不乐意来。 “这位女施主……”倒霉的方丈和尚终于赶了过来,不合时宜地替进士们解围,“阿弥陀佛,雁塔题名非同小可,还请留该写之人来题写。” “方丈大师,”祝静思微笑点头,好心地说,“我那里的带皮猪肉还有呢。”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方丈满头黑线,败下阵来。 祝静思笑了笑,将笔扔给杜清昼:“给你写吧,当心脚下别踩到我的花就是了。” 众人顿时都松了口气。 这次的雁塔题名虽有小小插曲,但最终还是由杜清昼将名字题写好了。 少女婷婷袅袅站在一旁,看着地上那丛草,眼神温柔惆怅。 一个高大俊朗的进士走过来,目光惊艳地在她身上逗留,很礼貌地说:“姑娘,在下是新科进士郑轩墨。” 祝静思朝他笑了笑,点点头。 郑轩墨朝身后看了一眼,除了正在写字的杜清昼,进士们都朝他竖起大拇指,不少人眼里露出嫉妒的神色,还有人在偷看祝静思。郑轩墨深吸一口气,红着脸说:“刚才姑娘写的字当真骨清神秀,令郑某自愧不如。若有机会,还盼能到姑娘府上请教书法。” “府上?没有那种地方。”祝静思微笑,“我就在慈恩寺外杀猪,只有一个杀猪铺子。” 前来搭讪的郑轩墨吓了一跳,讪讪地赔笑:“姑……姑娘真会说笑。” “我说真的,可不是说笑。”祝静思狡黠地眨眨眼,“我写字没别的诀窍,只因为我长年打铁、杀猪,手劲比一般人大而已。你家若是需要杀猪,可以叫我,只要五钱铜子,保证猪脑浆一点儿也不洒出来。” 情窦初开的进士郑轩墨落荒而逃。 三 祝静思没有骗人。 她爹是铁匠,爷爷是铁匠,爷爷的爷爷也是铁匠,家族世世代代都是铁匠。所以,杀猪只是她的副业,她最擅长的还是打铁。 八岁的祝静思已经会开炉打铁,小拳头握着铁锤,一锤捶打下去,火星四溅。 热气腾腾的铺子里,烧红的烙铁像是一颗滚烫的心脏,在火光里跳动。汉子们甩开臂膀,挥汗如雨的样子,就像在火树银花里喊着号子跳一场雄浑的舞。打铁铺子里常年炎热,记忆里的阿哥和阿叔们总是汗流浃背,连笑容都带着盐分。 忙碌一天之后,等夕阳冷却下来,清凉的夜色像一大瓢清水泼过整个村庄,喧嚣的打铁铺子突然变得安静。大片的鸟义无反顾地冲向远方的黑暗,再被一点点温柔地吞没。小静思会抱着她最喜欢的花猫,蹲在台阶上练字。 第30章 “其实写字和打铁很像,都要有恒心,一开始你觉得铁锤拿在手里很别扭,炉子里的火不是太大,就是太小,但打铁的时间长了,你闭着眼睛也能掌握火候。” 告诉她这些话并教他写字的那个人,正是现在的宰相张九龄。当年,张九龄被罢官返回故乡,开凿了大庾岭梅花古道,教村里的孩子们读书写字。张先生和祝静思以前见过的人都不一样,他举止儒雅,眉心里像是藏了一轮月亮,温和而清凉:“千锤百炼,始见真章。” 祝静思的字就是这么练出来的,晋朝书法家王羲之的《快雪时晴帖》,她临摹了很多遍,直到闭着眼睛都能随手写出那些笔画。 她是个聪颖的小姑娘,可惜张先生不收女弟子,笔墨纸砚都是从那里得来,诗书礼易也都是从那里习得,却没有师徒的名分。 张先生教很多孩子读写,正式拜师入门的弟子只有两个,一个叫杜清昼,一个叫裴豆豆。 第一次见到裴豆豆的情形,祝静思到现在还记得。 那时韶州闹饥荒,七岁的祝静思在逃荒时和家人走散了,在荒年,一个与家人离散的孩子,绝难活下来,遍地饿殍中很快就会有一具小小的尸体。惶然四顾的小女孩强忍着没有哭,但满心都是恐惧。而且,她的肚子很饿。 天快黑时,她瑟缩在路边的一块大石头旁边,突然,头顶上传来一个声音:“你哪里来的?”她一抬头,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小男孩,脸上也是常见的饥色,漆黑的眼睛俯视着她。 “我是祝家村的,逃荒时和娘还有哥哥走散了。”祝静思咬紧嘴唇。然后,她的肚子咕咕叫了两声。 男孩迟疑了一下,默默地把手中唯一的一个烧饼递了过去。 祝静思几乎是扑过来一把抢过烧饼,狼吞虎咽地吃完。 男孩问:“好吃吗?” “吃太快了,没吃出味道。”祝静思老老实实地回答。 “下次慢点吃。”男孩不耐烦地翻了个白眼,直挺挺倒了下去。 这种饥荒的年头,一个烧饼既可以救命,也可以让几个成年人争抢拼命。 男孩醒来时,祝静思可怜兮兮地趴在他面前:“你饿不饿?” “饿。”男孩有气无力地回答。 “你数包子就不饿了,我饿的时候就数包子,一个包子,两个包子……”祝静思好心的数数,却让对方脸色铁青,似乎快要被气得再次昏过去。嫌弃地甩开她的手,男孩咬牙站起来,衣襟却被拉住了。 祝静思怯怯地看着他:“你,你去哪儿?” “哪儿有吃的就去哪。”男孩不耐烦地说。 “那你能不能带着我?” “……”对方的表情仿佛在说,你好烦你把我最后一个烧饼都吃了现在我已经后悔得不行你还想怎么样? 祝静思知道自己的样子一定狼狈可怜,因为眼泪在眼睛里打转,朦胧的视线中她看到男孩桀骜的神色微微软化,没好气地说:“随你。” 女孩破涕为笑,欢喜地小跑跟了上来:“我叫祝静思,娘和哥哥都叫我小思。” “哦。” “等我找到了他们,一定还你那个烧饼,不对,还你三个包子。” “哦。” “你叫什么名字?” “豆豆,裴豆豆。” “我不喜欢吃豆豆,太硬了,咯牙。” “……滚!” 后来祝静思才知道,裴豆豆是附近的流浪儿,他虽然也只有八岁,却比很多大人都有办法,有时候是在别人找不到的荒地里挖出红薯,有时候是捡到水边的鸟蛋,有时候是砸死石缝里的老鼠,有时候是富人施粥时抢来的烧饼或馒头,总之她虽然饥一顿饱一顿,却没有饿死。 “你有没有想过,去找自己的爹娘?”这天,祝静思啃着青涩的小玉米棒子,天真不解地问。 “没想过。”裴豆豆突然发了脾气,“问那么多干什么?” 祝静思却没有生气,这一刻,她看到了小男孩破烂的衣衫,倔强梗着的颈脖,和瘦小孤独的背影。 她默默地走过去,把那被啃得坑坑洼洼的小玉米递到男孩的面前:“给你吃。我娘说,吃饱了就不难过了。” 男孩一把挥开她的手:“谁说我难过?” 那根玉米棒子滚落在地上,沾了灰。 一双胖乎乎的手臂突然从背后搂住他,温暖的拥抱就像春风叠成的小被子,结结实实覆盖在男孩身上——这真是个结实的拥抱啊,裴豆豆真的一点也不冷了。 两个孩子在夜里搂在一起互相取暖,像两只被抛弃在荒野的小动物。 “你知道我为什么给你烧饼吗?”裴豆豆饿着肚子望着星星问。 “为什么?”祝静思扭过头来看他。 “你的脸,有点像我以前养的一只猫。” “……” “它叫桑葚球,是只花猫,又大又胖。” “……” “我才不是大饼脸。”祝静思嘟起小嘴,有点好奇地问,“桑葚球它……它现在在哪里?” “死了,被别的大孩子打死的。”裴豆豆说完这句话,很久没有说话。 桑葚球被打死的那一天,天上也有很多星星。此刻,仿佛天空中的繁星,有一颗是与男孩相依为命的大猫桑葚球飞升而成。 祝静思舔了舔嘴唇,她好饿:“我也养猫,我的猫它叫馒头,可是馒头它不爱吃馒头,爱吃鱼。” 第31章 “猫当然爱吃鱼,笨蛋。”裴豆豆白了她一眼。 可是这年头人都吃不到鱼,更何况猫呢?能活下去,就是这纷乱的饥荒年最奢侈的愿望。 瘟疫横行,祝静思一开始只是发现自己的胳膊上布满红点,后来渐渐烧得迷迷糊糊,她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因为从没见过面的爹恍惚在远处朝她招手。她看不清对方的面孔,只觉得病痛都渐渐离自己远去,小小的身体也轻飘飘的。 然后,她是被硬灌进嘴里的烈酒辣醒的。 那酒真难喝啊,男孩的脸色更难看,捏着她的鼻子就把酒灌进来。她气哭了,可是又没有力气哭出声,只有委屈难受的眼泪无声地流下来。凉凉的眼泪淌在烧得滚烫的脸颊上,她才发现自己还活着。 “这是治病的菊花药酒,你赶紧喝。”裴豆豆脸色铁青地命令。 不知道裴豆豆从哪里弄来的偏方,也不知道那么难喝的菊花酒到底有什么用,祝静思只知道男孩眼底布满血丝,满是执着、不甘和……恐惧。 或许终究是上天眷顾,祝静思逃过了这一劫。 清醒过来时,她看到裴豆豆趴在她身边睡得死沉沉的,身上都是血痕,衣服破破烂烂,肯定这些天为了给她治病想尽了办法。 她伸手摸了摸男孩裸露的脚指头,软软暖暖的。对方皱着眉头翻了个身,却没醒来。身边的破碗咕噜咕噜滚开来,里面还有几滴残酒。 祝静思伸手去蘸了一下,舔在嘴里,似乎也没有那么辛辣,也有一点……甜的。 后来,祝静思的家人终于找到她了。娘搂着她又哭又笑,哥哥塞给她一块香甜的年糕。她把年糕悄悄塞到裴豆豆手里。被家人带走时,她回头恋恋不舍地看他,男孩的眼里也满是不舍。 那时,她突然发现,他的眼睛好漂亮,像火炉里漆黑的炭,在冰雪里仿佛也能拼命燃烧。 再一次见到裴豆豆时,是在张先生的家里。庭院里的阳光格外温柔,他正蹦蹦跳跳地抱着一大堆竹简到太阳底下晒,张先生在后面温和地叮嘱:“小心脚下,莫摔了。” 祝静思几乎认不出他来了。 短短几个月,男孩脸上的饥色都褪去了,穿得干干净净,看上去也胖了不少,站在张先生身边,就像月亮旁边一颗亮晶晶的小星星。 张先生的手还牵着另一个男孩子,听说是开当铺的杜掌柜家的长子,叫杜清昼。杜家的孩子矜持,裴豆豆顽皮,从那之后,三个孩子经常手牵着手去玩,还带着祝静思的宠物馒头。 再后来,三个半大的孩子学着书上听来的故事,对着菊花结拜。杜清昼年龄最大,自然是大哥;裴豆豆与祝静思同年,却比她大两个月,原本应该是二哥,可是祝静思不依:“我们同年呢,我不想做最小的!” 裴豆豆倒是懒得计较这些:“那你做老二吧,以后你就是祝二。” “好!”祝静思高兴地指着杜清昼:“你是大郎。”又指着裴豆豆:“你是三郎。” 辈分次序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四 “裴三郎!”祝静思笑吟吟地喊了一声。 日上三竿了还在睡懒觉的裴昀翻了个身,被子滑落下来,颈脖下雪白的睡衣半敞,露出清俊的锁骨。 杜清昼看不下去了,皱眉上前捡起地上的被子,扔在他身上:“静思来了!” 迷迷蒙蒙的眸子满是睡意,可怜的探花郎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突然上半身悬空,睡衣领子被人轻轻拎起来,那床倒霉的被子再次滑落,掉在地上。 带笑的声音久违而熟悉:“在路上听杜欠揍说,你因为‘风姿清粹’被皇上钦点了探花郎?现在这副尊容,你不怕犯欺君之罪?” 裴昀终于彻底清醒过来,睁眼只见一个看上去文文静静的少女单手拎着他的衣领,微笑俯视他。日光将她的轮廓勾了一层浅淡的金色,仿佛悠长的时光在发梢温柔流动。 成长、分离与相聚……那么多细小琐碎与斑驳的时光,当异乡成为了故乡,当年的男孩女孩已经长大。 “这么久没见,你还是起得这么早啊……”裴昀愣了半晌,却只说出了这句话。 “我卯时天还未亮就起来杀猪,辰时已经做了二十六单生意,在慈恩寺遇到杜欠揍,等着他写完字跟着他来找你,现在是午时。”祝静思指指日上三竿的窗外,她说话的样子和声音都很文静,把杀猪像弹琴绣花一样有条不紊地说出来。 裴昀突然伸出手,在她额头上轻轻弹了一下:“早起两个时辰了不起么?”祝静思“呀”了一声,本能地闭上眼睛,待她再睁开眼睛时,只见少年眼里的笑意渐浓,那笑容如此明亮,瞬间把许多年的时光穿透。 “今天我下厨,做红烧猪头如何?”裴昀扯过衣衫穿好跳下床。 清风顽皮地绕进窗来,吹起少女的裙摆,祝静思眼睛亮晶晶地说:“好。” 红烧猪头,鹅黄美酒,三个少年围坐在桌前。 “我这次来长安是为两件事。”祝静思托腮说,“第一件事是我在家里清理东西时,发现了一张书契。原来,当年我爹曾经收下两锭金子的订金,答应了别人打一把剑。书契上面别的字迹都还清楚,就是委托人那几个字看不清了,我爹去世已久,虽然已经不知道委托人是谁,但总不能失信于人。” “倒像你的性子。”裴昀还是那副慵懒的神气,但笑意里噙着骄傲,他随口问,“剑已经打出来了?” 第32章 “哪有那么容易。”祝静思百无聊赖地玩着手中的勺子,“这把剑很麻烦,是一把木剑。” 铁剑易铸,木剑难造。因为铁剑往往只是利器,而木剑却蕴含灵气,常作降妖之用。 ——祝静思的爹明明是个铁匠,怎么会接下木剑的活儿? “我也觉得这事儿有点奇怪。”祝静思似乎看出了裴昀眼里的疑虑,“还有一件事,我想看看慈恩寺的菊花。” “看菊花?” “嗯,听我娘说长安慈恩寺的菊花天下第一流,就跑来想要看看,结果慈恩寺里根本不种菊花。”祝静思满脸遗憾地叹气,“于是我自己去花市里买了一丛黄金菊,栽在大雁塔下。可没开花的黄金菊看上去就像一丛杂草,真难看啊。” 原来,这就是那时祝静思不让雁塔题名的进士们写字的原因了。 “慈恩寺从来就不种菊花,”杜清昼诧异地说,“你确定你娘没弄错?” 祝静思的娘郑连城是个美貌温婉的女子,祖籍长安。听说她原本是达官贵人家的婢女,因为官员被贬,她跟着自家的夫人小姐一起被流放到岭南韶州,嫁给了祝家村的铁匠,随后就在那里度过了一生。可惜祝静思的爹太不靠谱,在小静思还在襁褓中时因背负赌债独自逃跑了。 “不确定,也没法确定了,”祝静思笑笑,眼里凝聚起一层水光,“她去世了。” 裴昀握着酒杯的手顿了顿,座中突然寂静。 “什么时候的事?” “去年冬天去的,走得很安详。”祝静思垂眸,“这慈恩寺,念慈母之恩,是高宗皇帝为自己的母亲修建的。我若是皇帝,也给自己的娘亲建这么一座寺庙。可惜我不是。 “我娘生前一直喜欢菊花。她临走前说想再看一次故乡长安慈恩寺的菊花,她来不了,我便替她来长安,替她看看。” 祝静思是由母亲带大的,她从来没见过自己的父亲。曾经她也好奇地问爹什么时候回来?郑连城开始不回答,后来被缠得烦了,就敷衍她说:若是春日菊花开,他就回来。 每年春天,小静思就到山坡上去找,漫山遍野那么多花儿,就是找不到菊花。直到她长大了,才知道春天根本不会开菊花。爹不会回来了。 娘从来不愿提起爹,祝静思对爹的所有印象都是从哥哥那里来的。从她记事起,就听哥哥说,爹当年是村里最好的铁匠,也最爱喝娘酿的酒,可他喝完酒大声骂人,骂完了还打人,唯独对襁褓中的女儿宝贝得不得了——自从小静思出生之后,他很久没有喝酒闹事。可惜好景不长,追赌债的人找上门来,老男人连夜从家里翻墙逃走了,再也没有回来过。 那一年韶州瘟疫流行,路边堆积了很多腐烂的尸体,不知哪一具是他的。 小静思不明白,为什么哥哥口中那个唯独对女儿宝贝得不得了的男人会丢下他们。 虽然有家族里的叔伯们接济,娘带着他们兄妹还是过得很辛苦,去年的冬天格外寒冷,病重许久的郑连城突然睁开眼,咳嗽着说:“我想喝酒。” 祝静思给她搬来了酒坛。 郑连城酿了一辈子的酒,这却是祝静思第一次看到她喝酒,曾经美貌如今却衰老的妇人两行浊泪无声掉落在酒坛里,她喃喃说:“苦……人这一生,就是一坛苦酒。” 离别苦,相思苦,至死不能归乡苦。 人生就是一坛苦酒。 这是娘最后说的话。祝静思站在新盖的坟头前,倔强地咬着嘴唇,然后深深磕了三个头:“娘,就算是苦酒,我也想喝出一点不同的滋味。” 她起身时,眼泪哗啦啦滚落下来。这世上最疼爱她的人,永远不在了。她来到长安后也喝酒,不同的鲜花与不同季节的稻米酿出的酒滋味不同,只是再没有娘临终喝的那一坛,那种辛辣入骨,那种冰炭交加,那种不甘绝望。 “酒喝太多了,都从眼睛里出来了。” 裴昀伸手,拦住她手中的杯盏,替她拭去脸上的泪痕,“三日后,我带你到慈恩寺去看菊花。” 祝静思一怔,抬起朦胧的泪眼。 “嘘——”裴昀微笑以手指抵住唇,眸光里闪动着狡黠神秘,“慈恩寺原本是有菊花的,白天不开而已,你要在月下看。” 五 接下来的几天,裴昀不再睡懒觉,每天不待天亮就神神秘秘地出门去,也不知道去做什么。 三日后。 夜幕降临,一弯新月如钩,裴昀带着祝静思来到了慈恩寺。 寺庙里静悄悄的,和尚们都睡觉了,也没有来上香拜佛的人,两个人悄悄溜到大雁塔下。 祝静思亲手栽种的黄金菊在夜风中摇摆,模样很是得瑟。裴昀从怀里摸出一样东西,白白的、亮晶晶的……是一大块盐巴。然后他去旁边的水井里打了满满一桶水,把盐巴全浸在水里搅匀,随即将半桶盐水“哗啦”倾倒在菊花上! 祝静思想要去阻止时已经来不及了。 那丛黄金菊原本漫不经心的枝叶突然都聚拢在一起,仿佛感觉得到疼似的,微微颤抖,四周安静得一点儿声音也没有,然后,祝静思看到了她此生都不会忘记的奇迹—— 在紧而密实的枝叶中,突然绽放开了一点细如米粒的金色!像是漫天月光的潮汐大浪淘沙,千淘万漉出这一粒小小的金子。 如燎原的温柔光焰,微小的花苞以人眼可以看见的速度吸取露水,轻柔绽开。 第33章 缓缓的,那盛开的金色仿佛月光的精魂,摇曳在凉风中,似一声叹息,又似终究得偿所愿的欣慰。 祝静思呆立在原地,不敢相信这奇迹。 “你……怎么做到的?”她扬起脸看着少年。 裴昀慵懒地靠在塔边的石柱上,面孔皎艳清透,仿佛他也是夜色中的一朵昙花。生得这么好看,说出的话却像胡扯一般:“花有各自的喜好,菊花怕咸,害怕我把剩下的半桶盐水也倒给它喝,就只好开花了。” 少年的话分明是天方夜谭,可那朵盛放的金色菊花上,当真缀着露水,像是委屈的眼泪。黄金菊的姿态也没有了之前的得瑟,而是垂下了茎叶,像是被欺负的小孩子般气鼓鼓地蜷缩起来。 祝静思心疼她的花,伸出手指去轻抚花瓣上的露水,指间的触感如丝缎,夜露微凉…… 天上的娘亲,可看到了长安慈恩寺的菊花? 她回不来的故乡,她替她回;她看不到的奇景,她替她看。她是她生命的延续,是她的另一双眼睛,看遍四季的风景,品尝人生的滋味。 七重佛塔在夜色中伫立,仿佛有悲思如夜幕无边无际,而高耸的雁塔能将思念直达天庭。 “花也看了,该喝点酒吧?”裴昀不着痕迹地打岔,突然变戏法般从身边拎出一小坛酒,看得出有些年头了,他一把将酒坛拍开,“酒越酿越醇,你尝尝,味道和当年相比如何?” “这么多年了,你还是爱喝菊花酒?”祝静思眸子温柔,她接过酒坛小心翼翼地尝了一口,像是突然想起什么往事,难以置信地抬头,“……是当年我送给你的那坛?” 裴昀只是笑着看她。少年的笑容当真美好,他的眼睛里会开花。 “这坛酒,我封了七年,只等你来开。” 一缕清风突如其来,吹开杯中的鹅黄美酒,酒香凛冽,还未入喉就让人脸红了。 那泥封完好而今日终被开启的醇香,究竟是酒坛,还是少年的心? 祝静思突然就想起他们分别的那一日。 “这坛酒是我娘酿的,送你,带在路上喝。” 张先生得了朝廷的调令,即将前往冀州赴任,裴豆豆和杜清昼都会跟着他走。 “好重啊!”裴豆豆呲牙咧嘴,“女孩子不是一般会绣个荷包什么的送人吗?我看到杜欠揍的姐姐绣了个很香的荷包送给他。” “第一,我不会绣荷包,第二,我也不是你姐姐。”小静思不高兴了。 “结拜的时候是你非要做姐姐的嘛。”裴豆豆抱着酒坛站在月下,眨巴着漂亮的眼睛,似乎存心要逗她。 “不要拉倒!”小静思恼了,去夺他手中的酒坛。 “别,别!”裴豆豆赶紧护住酒坛,“再重我也背得动啊,上次爬山的时候,我可是连你都背过了。” “你又笑我!”祝静思气鼓鼓地叉腰,一张小脸确实如同年画上的娃娃般圆嘟嘟的。 “别生气了!”裴豆豆牵起她:“走,我们去山坡上玩!” 年少不惧离别,男孩女孩跑在星光下,大地那么宽广,仿佛他们只要奔跑,就可以到任何地方。哪怕是天尽头,他们也可以手牵着手。 “怎么又出神了?”裴昀的手在她眼前挥了挥。 “我在想,我娘曾经说人生就是一坛苦酒。”祝静思摇摇头,“如今在天上,酒的苦味应该也淡了。” “哦?”裴昀的声音带着慵懒的笑意,仿佛无所牵绊的清风,又像月光酿成的醇酒:“《山海经》中记载过一种‘性情之花’,说这种花最适合酿酒,笑着去酿的酒,喝酒时也会笑,跳着舞去酿的酒,喝酒时也会快乐起舞。” 笑着去酿的,是甜酒;皱着眉头酿的,是乏味的淡酒;思念的眼泪滴在杯中,就是一杯涩酒;热血歃在酒樽,就是壮行的烈酒。 “这一生要喝的酒,应该有烈的,有辣的,也有涩的吧。但无论什么滋味,只要两个人一起喝就好。” 祝静思脸颊微微泛起了红色,不知道是因为喝酒,还是因为对方最后那句话。 裴昀突然从身后蒙住她的眼睛:“闭上眼睛。” 少女的心跳得厉害,只轻轻“嗯”了一声。 她的眼睛看不见,黑暗中弥漫着少年熟悉而好闻的气息,只听那人说:“可以睁开眼了。” 祝静思缓缓睁开眼,耳边传来一声轻响,只见一朵烟花高高腾空而起,在夜空中炸开……然后,整个漆黑如绸缎的夜幕上盛放了万千朵金色的花! “啊!”祝静思忍不住惊叹出声。 “这花开得好看吗?”裴昀凝视着她,唇角微勾的笑容仿佛漫不经心,目光却牢牢锁着她,“我真正想让你看的并不是那一朵孤菊,也不是这空中的烟花。” 后面的话他没有说出来,她却懂了。 ——花儿并非只开在地上,最美的花,始终开在某一个人的心上。无论春秋,无论晴雨。 这才是他想让她看的。 祝静思怔怔望着他。 少年的目光那样温情,却又那样笃定。慈恩寺中有许多善男信女求姻缘,还有痴心的男女将两人的名字刻在大雁塔下的石头上。 他不愿将自己名字写在石碑上,只愿将名字写在恋人的心口。 执子之手,誓如烈酒。 从此春风化雨,萦绕心头。十指交握,点滴默契与温暖湿润眼眸。 第34章 裴昀拿过酒坛,转到她刚才喝过的地方,伸出舌头轻轻舔了一下,随即一仰头,将剩下的酒全朝喉中灌去。 “别……别喝这么急,会醉的!”祝静思想要去拦他,却够不着,太高了,少年径自把酒喝完,一下子稳稳地捉住她的手,低头看她,鲜艳的唇瓣沾着残酒,眼里似有朦胧醉意:“怕我喝醉了耍酒疯吗?” “你现在已经在耍酒疯了。” “喝醉了回不去了,你背我回去……” “背你个大头啊!” “你连猪都扛得动的……” “不要把你和猪比,会伤猪的自尊的!” “呜呜呜……” “下雨了,快点回去别闹了!” 天空中真的下起了雨,先是几滴仿佛树梢掉下的露水,随即雨帘渐渐绵密,两个人冒着雨朝回跑。 有件事,裴昀没有告诉祝静思。 菊花怕咸,畏惧盐水才会在春日里不情不愿地开花,这是真的。 在八岁的时候,他曾经见过一只菊花妖。那日他眼睁睁看着身染瘟疫的她的生命流逝,却无计可施。男孩的眼泪滴落在荒坡上,突然有个大惊小怪的声音说:“谁啊?好咸!” 花有精魂,人贵精诚。 那只花妖实在太无聊了,它原本是秋天才开放的菊花,春夏热闹的时候没有它什么事儿,就蜷缩着睡觉。那眼泪恰好流到了它的嘴角,又咸又苦,快把它齁死了。 菊花妖都是高冷又坏脾气的,上古时代,它也和桃李一起在春天开放,但后来常和别的花妖吵架、打架、毒舌到没朋友,最后谁也不理它,它干脆一赌气选择寒风萧瑟的秋天离群索居。 脾气坏不代表没本事,上古神农氏在《神农本草经》中称它为“长寿花”,汉朝历代帝王狂热追捧它,用它酿制“长生不老”的药酒,菊花自然有它的过人之处,它可以为病重或将死的人延续寿命。 和世上的其他任何事情一样,菊花妖帮助人也有代价。代价,就是同等的交换—— 你需要为谁续命,就要将自己的寿命付出多少。 男孩与荒坡上的菊花妖,签订了契约。 为救身染瘟疫原本活不下来的祝静思,他用花妖教他的方法酿酒,那些日子的烈酒,每一滴都有他的生命。他将自己的寿数分给了她。多少年?这是秘密。 他希望不多,也不少,恰能相守一生。 六 “现在的年轻人,真有精神啊。”寂静的雨夜里,倒霉的方丈和尚走出来,叹了口气,把那丛被雨水打得零落歪斜的菊花扶好。 他不是不能禀报圣上,让金吾卫们来把这个在慈恩寺外杀猪,打扰佛门清修的少女赶走。 但,这万丈红尘滔滔,真正美好的东西总是少之又少。 慈恩寺,念慈母之恩……七重佛塔未必比得上一朵花。 还有些东西,佛曰,不可说。 没有人知道,方丈和尚在出家之前,欠了别人的赌债,不得不抛下妻子和襁褓中的女儿逃走,后来出家做了和尚,万事皆空。 郑连城让祝静思来慈恩寺看的,不是花,而是人。 从岭南来的一个同乡在慈恩寺上香时,认出了那个曾经叫祝铸的铁匠。同乡把消息带给了郑连城,带着一双儿女艰难度日的郑连城却什么也没有说——说了又能怎样呢? 当初他挥汗如雨地打铁,而她采菊东篱下,为他酿酒的那一段欢喜的小时光,有颜色,有香味,有真意……而如今,欲辨已忘言。 那时,她边采摘菊花边笑着摇头:“为何菊花只在秋天开?多孤单寂寞。若是能和桃李一同在春天开放,就好了。” “这还不容易?”他哈哈大笑,一口应承下来,“娘子,明年春天,我就让这满院的菊花开!” 到了第二年春天,菊花没有开,他却已经背井离乡地逃亡。 她默默地收拾着家里与情感的残局,麻木地承受着生活给她的磨难与摧残。直到有一天,在铁铺的废料中,她无意中发现许多打成菊花模样的铁片,有的栩栩如生,有的还是半成品,可都被水浸湿生了锈,破破烂烂地堆在墙角。那一刻,她突然掩面痛哭。 其实他不懂,他一直不懂。 最美的花不是只有春天能开,哪怕是寒冬冰雪封山,只待两人一朝相逢,便可心花怒放。 她要的……并不是花开的奇迹,只是他回来而已。 方丈久久站在雨中,念了一声“阿弥陀佛”。 七 两人冒着雨,慌慌张张跑回来,刚进府中,却看到庭院中有人打着伞在等他们。 裴昀高兴地叫了一声:“老师。” “张先生!”祝静思的眼里也满是惊喜。 “都进屋把头发擦干,别着凉了。”张九龄一身单薄的青衫濡湿了雨水,神色是祝静思熟悉的温暖。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的样子却似没有多大的变化,身姿挺拔如雪松,眉眼温润如月华。看到两个孩子手拉着手跑回来,他却不问也不说,只是微笑看着他们。 “夜雨风凉,老师你身体不好,也快些进屋去。”裴昀立刻上前接过伞,不由分说把张九龄扶进去,少年的个子已经比老师高了,此刻的举止却仍然有几分孩子气。 看着他们师生同行的侧影,祝静思也觉得温暖。 天若有情天亦老……他们都长大了,张九龄却没有老去。听说他当年也曾经向一位女子提过亲,却终未成佳话,于是这些年,他始终是一个人。 第35章 祝静思突然有点好奇,什么样的女子,才配得上张九龄的思念? 想必姿色不俗的吧。 后来,她才发现自己想错了。那不是个姿色出众的女子,而是个倾国倾城的女子。 第6章 桃源行 峡里谁知有人事,世中遥望空云山。 ——唐·王维《桃源行》 一 张九龄考中进士的那一年,长安桃花开得盛,整条街上如云似雾。 少年也正是早春般的年纪,文辞与容貌一样清丽,得了秘书省校书郎的官职。由于出身寒微,又不擅逢迎,上司把许多繁重的誊写活儿都扔给他,经常从早抄写到晚不得休息。 这天,暮色已悄然降临,张九龄还有两卷书没有誊写完,昏暗的光线让眼睛有些酸涩,他揉了揉眉心,准备起身掌一盏灯,突然听外面传来脚步声。 只听太监尖细的声音在说:“您小心着这边的台阶。” 宫女们似乎在领路。 张九龄刚将灯掌上,循声朝外看去,只见一个衣着华贵的少女施施然走进来,她身后跟着太监、几个宫女还有两个脂粉气很重的年轻男人。 “见了安乐公主,还不行礼?”太监尖声提醒。 原来这少女就是大名鼎鼎的安乐公主,当今圣上最宠爱的女儿。朝野传闻她不仅骄奢跋扈,而且男宠成群,行事荒诞放纵之极。张九龄心中皱眉,手中还执着灯盏,淡淡从容行礼:“臣秘书省校书郎张九龄,见过公主。” 灯下看美人,这话是一点儿也没错的。安乐公主一向觉得自己是美人,她见过的美男子也不算少了,但眼前这执灯的少年,却与她以往见过的人都不一样。 他站在烛光中,分不清是烛光照亮了他,还是他站成了那燃烧的灯芯,周身都泛着温暖的微光,气质温润得仿佛春水能沁入人心。 “长得倒挺俊俏,抬起脸来,让本公主看看。”安乐公主话音刚落,旁边的太监就呵斥:“公主让你抬起脸来!你聋了吗?” 张九龄强压住心中的火气,缓缓抬起头,与安乐公主直直对视。 “比起我新收的那几个面首,似乎还要略胜一筹。”安乐公主盈盈轻笑,突然一个耳光打到身边的男宠脸上!那个一身脂粉气的少年被打得踉跄跌倒,马上又惶恐地捂着脸滚爬起来:“公主!公主息怒!” “让你们去找几个男人,都是怎么办事的?尽找些丑的来敷衍本公主,以为本公主不知道吗?你们怕自己会失宠,嗯?” 最后一句虽然是笑着问的,语气却极为阴寒。 那个被打的男宠惶恐地跪下磕头谢罪,嘴里说这“不敢”、“死罪”,眼角的余光却阴郁狠厉地盯着张九龄。 “带走吧。”安乐公主似乎心情不错,随意一挥手,几人顿时都亦步亦趋地跟上她。见张九龄没有动,她奇怪地停住脚步,太监立刻尖声呵斥:“你还不走?” “臣是朝廷命官,不是公主的家仆。”张九龄努力克制自己,衣袖下的拳心握紧。 几人都大惊失色,愕然看着这个胆大包天的少年。 “朝廷命官?”安乐公主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儿,无声冷笑,“你是个几品官?九品校书郎吧?连宰相也不敢这样跟我说话。这天下是我李家的天下,你们做臣子的不是我皇家的家仆,又是什么?” “天下不是一人之天下,是黎民百姓的天下。” 四周突然寂静得一点儿声音也没有。 “有点意思。”安乐公主似笑非笑,仪态万方地走了过来,“你说得倒也有趣。”说话间,突然一脚踢向张九龄的膝盖! 她穿着时下流行的“高墙履”,鞋头方锐坚硬,加上她擅长习武骑射,又骄扬跋扈惯了,这一下踢得极狠,张九龄顿时踉跄了一下,差点跪倒,膝盖处的剧痛仿佛腿骨被生生踢碎,他却一把用手强撑住地,冷汗一滴滴从脸上流下来。 见这外表温和的年轻人脾气如此之硬,旁边的宫女和太监都变了脸色。 “但我不喜欢你说的话,这就是你的错。你听明白了吗?”安乐公主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张九龄咬牙不语。 “给他点教训。”安乐公主的脸色变得难看。 旁边的太监立刻尖声应答:“是!”忙不迭气势汹汹地走过来,一掌朝张九龄掴去! 疾风刮过脸颊,张九龄的耳边嗡嗡作响,胸口几乎有一口热血要喷薄而出。他虽然出身寒微,但毕竟是书香世家,从未受此大辱,一瞬间只觉得生不如死。 ——掴来的手却突然停在半空,被另一只手挡住了。 只听“嚓咔”一响,太监惨叫着滚倒在地,右手软趴趴地垂下来,显然是手腕断了。 “他刚才说的话,我倒很喜欢。”一身明黄衣袍的青年从容踱步过来,随手翻了翻桌案上的刚抄写的纸张:“这笔字,也不错。” 张九龄微微一颤,仿佛冰雪中抱炭,手几乎撑不住地面。 这人是…… 安乐公主的脸色更难看,冷笑:“太子殿下。” “士可杀不可辱,校书郎官阶虽低,也是进士出身,乃是天子门生。”太子说话毫不留情,“你们这样侮辱朝臣,我大唐天下,日后可还有人可用? “若是文士不愿为朝廷尽心,武官不愿为天下舍生忘死,大唐亡国,也不远矣。” 安乐公主连连冷笑:“太子殿下教训得是,呵,妹妹先行离去了。” 第36章 “走!”安乐公主带着她的一帮人,恨恨地离开,临走前还不忘狠狠踢了那倒霉的太监一脚,“不中用的狗东西!本公主拿了你的头喂狗!” 等她一行离去,张九龄终于支持不住,狼狈摔倒在地上。 “多谢……殿下替臣解围……”在生死线上走了一遭,张九龄很清楚刚才若是无人解围,以安乐公主的行事,只怕自己唯一的反抗只能是一头撞死在墙上,血溅当场而已。 膝盖传来的剧痛钻心,但他还是尽力用手撑着自己想要站起来。 可惜连试了几下,都没能站起来。 太子皱眉看着他,终于俯下身来,却没有扶他起来的意思,而是直接撩起他的衣袍,将他的裤腿卷起。 “殿下不可——” 张九龄来不及阻止,衣袍已经被掀开,膝盖处红肿了一大块,如同拳头般高高鼓起。 “处理得不好,这条腿就会废了。”太子面无表情地问,“你这里有药吗?” 张九龄摇头,稍微想要挪动右腿,便痛得倒吸一口凉气。 “去太医署吧。”太子一手抄起张九龄的右臂,将他背了起来! “殿下!”张九龄大惊失色。 太子显然是不多废话的人,径自背着负伤的少年校书郎,大步走出秘书省。皇城的道路笔直,青年的脊背也是。 张九龄也没有说话,只是眼中微热。他孤身从千里之外的故乡来到长安,蜀道之难,人情冷暖,他都可以坦然处之。直到今日变故突发,那绝望中朝他伸出的援手、背起他的脊背,只怕是一生也无法报还了。 “我并不是在帮你,而是要用你。”快到太医署时,太子冷冷回过头来,“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们这些士子,常说士为知己者死,那么,现在你是否愿意为我而死?” 青年侧脸的棱角就如大理石般冷硬,连春夜薄雾也不能软化分毫:“你那句‘天下不是一人之天下,是黎民百姓的天下’,我记住了。当今世道,你这样的人似乎越来越少了。” 月明星稀,四周一片寂静。 太子冷漠地微勾嘴角:“若是太医署的医师治好了你的腿,你欠我一条腿,这很公平吧?” “不公平。”张九龄清清楚楚地说,“臣不欠殿下一条腿,臣欠殿下一条命。” “很好。从今日起,你的命是我的,你的人也是我的。”太子的眼里漾起笑意,目光如同锋利的玄铁匕首,要楔入沉沉青史,“我命你将毕生的智慧与心力许给我大唐的江山,许给我天下黎民百姓。 “直到大唐盛世到来,永不相负。” 张九龄浑身微微一震。 宫阙万间之上,万家灯火之上,是一轮巨大的圆月。群山无言匍匐在远方,沉沉的钟声从山巅古寺响起,仿佛在回荡这句话。 盛世天下,永不相负。 二 许多年后,张九龄想,这,也许就是他一生沉浮于宦海的初衷了。 太子李重俊并非是韦皇后的亲生儿子,所以在韦后把持朝政的时局中,太子的日子并不好过。 张九龄从同僚的议论中听到一些消息,比如,安乐公主常对太子不敬,甚至私下称呼太子为奴,再比如,宫内外都传闻韦皇后想废掉太子,改立安乐公主为皇太女。 太子说过要用他,却没有将他调出秘书省。只是偶尔召他入东宫,谈论吏治革新、朝中积弊。有一次,议及到武三思在朝中的荒唐作为,太子愤然拍案而起:“佞臣当道,后宫乱政,这天下当然要改!” 张九龄仰视着太子的面孔,也能感受到那烈焰般的雄心,不知为何,总有一丝不安在他心头萦回。 仿佛盛夏时的一缕秋凉,让他隐隐不安。 张九龄的直觉向来很准。但,也有些事情是他始料不及的。 阳春三月,礼部尚书卢雪川做寿,很多官员甚至皇族都去贺寿。秘书省少监也带上了他们几个校书郎前往,途经一大片桃林时,繁花盛放得一眼望不到尽头,风中落英缤纷。 被眼前的美景惊艳,张九龄不禁放慢马速,缓缓执绺而行。 不一会儿,同行的几人便走远了。少年回过神来,急忙策马去追赶,突然,前方传来哒哒的马蹄声。 那队人马似乎也急着去办什么事情,马匹转眼间就至跟前,张九龄躲闪不及,对方胯下的马受了惊,前蹄抬起嘶鸣,差点将那领头的人摔下马去,好在对方及时拉紧了缰绳:“吁——”这才将惊马控制住。 只听几个随从大声呵斥:“何方狂徒?礼部卢尚书在此!” 原来,这竟是今日的寿星卢雪川。 这种时候不在府里迎接宾客,却带着人到外面来,显然是有要紧事。卢雪川一身朱红衣袍,气宇轩昂,刚毅俊朗的面容上神色焦急,显然并不愿多做逗留:“罢了,刚去的人找到小姐了吗?” “没有。” “我们再去找找。”卢雪川皱眉朝左右示意,一行人急急策马远去。 张九龄也只有一拉缰绳,继续往前方追赶同伴。可是他身下的马匹受了惊吓,带着他在桃林里绕了许久,直至他终于发现,自己似乎……迷路了。 万一赶不上寿宴了怎么办? 平时张九龄做事一向守时且有分寸,今日耽溺于春日美景,竟然误了事。他心中着急了一会儿,却又安定下来。 ——既然已经迷路了,再急也于事无补,他擦了擦额上的汗水,在溪边勒马停驻,让汗湿鬃毛气喘吁吁的马儿饮水,他自己则翻身下了马来,观察日光与树影,判断方向。 第37章 溪水清凉沁心,少年掬了些水洒在脸上,凝视着溪水时只觉得哪里不对—— 水中倒影着的的影子,除了自己的脸孔,还有…… 他愕然转身,仰头朝身后的桃树上看去。 繁花盛开如云雾的桃花树上,竟藏着一个瑟瑟发抖的少女,她身穿贵族的襦裙,戴着幂篱遮住了面孔,只能隐约看到灵秀的轮廓,树上垂下的裙摆边有春泥点点。 见少年看过来,她稚气的声音带着哭腔:“我……我下不来了。” 若是平时遇人急难,张九龄自然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但面对这困在树上的少女,他一时间竟有些不知所措。 幼承庭训,恪守古礼,张九龄一向有君子风度,且不说碰触到女子,就算是说话也会彬彬有礼站立在几步开外。他环顾四周,正在想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到对方,突然只听一声惊呼,少女脚下一滑,从树上落了下来! “当心!” 张九龄冲上前去,情急之下伸臂去接坠树的少女,突如其来的冲击力让他踉跄后退几步,差点摔倒,少女掩面的幂篱顿时滚落了下来。 清风落花中,少女惶然一抬头。 所有的桃花仿佛都在这一刻坠下枝头,落成她脸颊上一抹倾城的绯红。所有的飞鸟仿佛在这一刻扎入碧波清澈的湖水,在她眸子里惊起湖光山色的诗意。 落花黯淡,清风无味,她就是这世界全部的颜色。 四目相对,两人都愣了。 这一眼,竟是一生。 待两人站稳,张九龄立刻松开抱着少女的手,白玉面庞上满是红晕。 “对不起……” “失礼了……” 两人几乎同时开口,又同时打住。目光只一相触,便迅速分开,却几乎要碰触到灵魂。 清溪映桃花,恍若前世相识,千里遥望的冰雪与炭火烙印心头,不曾言说的契阔倒映双眸。 两人傻傻地面对面站着,终于还是少女先开口:“我想摘一枝桃花,够不着,我就爬上树去,谁知道上树容易下来难……” 大唐风气开化,女子可以骑马、上街、着男装,对男女之防也不如前朝严格。看这少女的谈吐举止,显然是受过良好的教养,却也掩不住孩子气的娇憨和不谙世事。 张九龄竟不忍心让她失望,问她:“你想摘哪一枝?” 少女指了指桃树上开得最盛最艳的那一枝桃花,张九龄身材修长,略略踮脚便将桃花折了下来,递给她。 “呀,”少女惊喜地接过桃花,展颜一笑,“多谢你!”天光云影与溪流仿佛都因为这个笑容而明亮,光华流转有情。 与君初相识,犹似故人归……这是少年心头盛开的第一朵花。 仿佛经受不住她笑容里太过明亮的光芒似的,张九龄只觉得头脑微微晕眩,心跳得厉害,竟不敢再看她,俯身将地上的幂篱捡起来,有些笨拙地拭了拭上面的灰尘,递给她:“有些脏了,对不住。” 少女红着脸接过幂篱,略微慌张地戴上,动作中,有件小东西从她腰间倏然滑落下来。 “你的东西掉了——”张九龄一愣,开口想要叫住她,可少女却羞赧地转过身,径自匆匆离去,只扔下一句话,哪怕隔着轻纱也能看到她的脸庞红如胭脂。 “我叫鱼儿。” 看着雪白的身影匆匆跑开,在桃花林中越来越小,张九龄还怔在原地,直到对方的身影消失不见,他才回过神来,低头捡起地上的东西—— 那竟是一枚木雕的坠子,系着细细的红绳。 坠子雕工极为精美,朱红色的纹理被巧妙地雕刻成了斜逸的桃花,而繁花间有一双鲤鱼正在游曳。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张九龄拿着那坠子,脸颊突然有些发烫。 三 从卢府回来之后,张九龄经常莫名地走神,有时还一个人微笑。 “张郎君?张郎君!”同僚在他面前摆了摆手,“笔掉到纸上了。” “……”张九龄拿起笔正要写字,对方满脸黑线地把他面前的书抽走,“拜托,今日少监让我们誊写的是第五卷 ,你拿成第三卷了!” 秘书省的工作枯燥繁琐,张九龄平日极为严谨细致,从无纰漏。这几日不知道怎么回事,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 “是不是不舒服?”对方关切地问。 “……”张九龄脸颊微红,歉然地朝对方微笑了一下,“我重抄第五卷 ,你们先回去吧。” 其他几人客气了几句就收拾着准备回家。其中有一个满脸八卦地说:“我今日去交书稿,在皇城里看到安乐公主了!” “咦?”另一个顿时来了精神,凑过头来,“怎么样?听说这安乐公主可是长安第一美人!” “这你就不懂了。”先说话的人笑嘻嘻地摇了摇手里的折扇,“这长安城的美人,安乐公主只能排第三。” 后者显然不如前者见的世面多,有点不服气了:“那你倒说说,第一第二是谁?” “沉鱼落雁。”对方眼中放光地吐出四个字,见后者一脸茫然,慢条斯理又得意洋洋地解释,“这‘落雁’是弘农杨氏的大小姐杨鸣雁,‘沉鱼’是范阳卢氏的千金卢瑜儿!” 张九龄手中的笔突然微微一顿。 “卢瑜儿刚及笄,就出落得清水芙蓉一般。为了这条美人鱼,提亲的王孙公子踏破了门槛啊!” 第38章 “听女眷们说,那日卢尚书做寿,卢小姐回来晚了,裙角沾着泥,却带回了一枝新折的桃花,逗得卢尚书开怀大笑。” “听说这卢家还历代出围棋圣手?家风渊源如此,卢小姐又天真聪颖,难怪天下男儿趋之若鹜……” “可不是?” …… 鱼儿……她竟是卢尚书的千金,五姓女儿。在桃林偶遇后,他反复回想当日的情形,已经隐隐猜到她的身份,终于在这一日,多日来的猜测被证实。 陇西李氏、赵郡李氏、博陵崔氏、清河崔氏、范阳卢氏、荥阳郑氏与太原王氏,是大唐最尊贵的七大郡望家族,被称为“五姓七家”,虽有科举从寒门取士,但门阀之见仍然深入人心,越是高贵的门第,越讲究当户对的嫁娶。宰相薛元超位极人臣,仍叹息人生有三大遗憾,其中之一便是未能娶到五姓女儿为妻。 门第阻隔,犹如天堑。 后面他们的议论声张九龄已经听不进去了,先前那懵懂的期待,融化成了温柔苦涩百般滋味。再看到手中那块木雕,丝丝桃花缠绕,千千心结难解。 这一日,张九龄将书稿抄错了多遍,废弃的纸卷扔在身后,到终于抄完时漫漫长夜竟已过去,天色破晓。 他实在困倦得睁不开眼睛,便趴在桌案上睡了过去。梦中,仿佛看到一尾鱼儿在清溪里游动,他想要伸手去捉,却无论怎样都碰捉不到,眼看那尾鱼游远,他沿着溪水追逐,追了很长很长的路,却最终迷失在繁花盛开的浓雾中。 “张郎君,张郎君!” 直到被清早到来的同僚叫醒,张九龄眸子迷茫,还一时分不清梦与现实,待看到自己空空的双手,才知梦里那浓浓的失望,终究是留在了心头。 也不知道是夜里衣衫单薄睡着了凉,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张九龄病倒了,一连几天高热,时而昏睡时而清醒。 太子来探望他,盯着好友迅速憔悴消瘦下去的脸庞,忍不住皱眉。 “怎么病了?” 张九龄勉强撑坐起来,虚弱地咳嗽了几声,微笑摇头:“劳殿下挂心了,只是风寒……”却听太子冷冷打断他的话:“是不是那日去卢府祝寿,发生了什么事情?” 少年微微一怔。 “听说那日回来之后,你就不对劲。”太子李重俊漆黑的眼睛仿佛能看透人心,那种威严的逼视,带着压迫感,带着沉沉的关怀,“那天发生了什么?你遇到了什么人?” 对着自己唯一的朋友,张九龄终于无法再用微笑隐瞒,他的心事瞒得过别人,却瞒不过太子。苍白修长的手指扣在锦被上,他艰难地启齿,终于将那日见到卢瑜儿的情形说了出来。 室内一时安静。 直到张九龄以为太子不会再开口时,却听到对方一声笑声。 太子一向冷峻威严,自从相识以来张九龄从未见他笑过,此刻眼睛里竟有难得的笑意:“听说那位小姐天真貌美、知书识礼,倒是不错的。” 他轻描淡写地说:“你既然喜欢卢家女儿,我去替你做这个媒如何?” 张九龄蓦然抬起头来。 “这个面子,卢雪川应该还是会给我这个太子吧。”李重俊整整衣襟,站起来,“我说过要用你,但一直没有想好如何用。如今正好,卢家在朝中有几朝几代的威望,联姻倒是天作之合。” 等太子消息的那几天,是张九龄人生中最漫长的几天。他一会儿觉得事情颇有希望,一会儿又觉得险阻重重……自从遇到卢瑜儿,心境就没有一刻平静,每时每刻都是煎熬。他自幼性子清淡,从来没有如此患得患失过。等到第七日的清晨,下起了小雨,有东宫的侍从前来传信,说太子召见他。 张九龄只匆忙穿了件青衫,随跟随侍从赶到东宫。一路上策马而行,雨丝清凉温柔,密密如织,他的心也跳得厉害,这次,当真能得偿所愿吗? 太子似乎在东宫里等候他多时了,见到他到来,伸手为他掸掉肩头的雨丝,神色有些欲言又止。 这一刻对张九龄来说,仿佛有一辈子那么长。 他喉咙中有些干涩,不敢开口,怕听到自己不想听的答案。从太子的神色中已经可以预料到什么,但心中那一缕希望的火光还是不肯熄灭,那一丝幸福的侥幸仍然不肯死心。 只听太子叹息了一声:“对不起。” 仿佛被人兜头浇了一瓢冷水,张九龄的心瞬间沉到了谷底,他听到自己艰涩的声音,在耳边飘渺得仿佛不属于自己:“卢尚书不肯答应,也在意料之中。” “倒不是卢雪川那边。”李重俊摇摇头,“他这个人性格豁达,并不拘泥于门第,我当初也是深知他的性子,才觉得此事大有可能。我到卢府提起这件事,把你的诗文带给他看,卢雪川看过之后,对你的诗辞赞不绝口,说才华横溢,将来必成大器。” 之前很多王孙公子前去卢府提亲,都被回绝,卢雪川并不是个没有眼光的人,也从不轻易称赞年轻人。 “那为何……”张九龄愕然,又茫然不解。 “是卢小姐说,她年纪尚幼,还不想嫁人。”太子顿了顿,终于说出了原委。 风雨声仿佛重锤敲在张九龄心上。这一瞬间,他的眸子里风急雨骤,玉碎宫倾,美得惊心动魄。 她,不喜欢自己? ——那当初为何要送自己那枚桃花鲤鱼的木雕? 第39章 所有的场景在眼前回放,原来当日她真的只是不小心掉落了坠子,而不是要送给自己,更不是男女互相倾慕的暗示。原来这么多天以来,只是自己一厢情愿的痴恋而已……张九龄心中酸涩,连舌根也发苦,勉强微笑了一下:“是我自作多情了。” 他不愿被太子看见自己此刻的虚弱和狼狈,匆匆行了一礼,便转身朝门外走去。 “子寿!”太子快步跟上他,一把拉住他的手臂,“天下才貌双全的女子岂止他卢氏一家? “若是你不嫌弃,我将自家的堂妹许配于你!” “多谢殿下美意。”张九龄摇头,胸口阵阵作痛,“我如今暂时无心嫁娶。” 太子的剑眉沾染了清冷的雨丝,眼神复杂。 “你对事太过较真,容易伤了自己。强求不来的事,大可以看淡些。”他松开了握着张九龄手臂的手,似乎还要说什么,却终究没有说,只目光沉沉地叮嘱:“多保重。” 张九龄点头,脚步虚浮地走了出去。 他沉浸在自己的落魄失意中,没有留意到太子沉默的眼神中酝酿的风暴,也没有听懂那句“多保重”真正的含义。 如果他知道,这是他此生最后一次见到太子,他一定会回过头去。哪怕是看最后一眼。 可是人生没有如果。 那些最伤痛惨烈的诀别,往往也没有道别。 四 听到那个消息时,张九龄正在抄写书稿。 几个同僚又害怕又兴奋地说着刚刚宫外血流成河的政变。张九龄突然间就听到了“太子被诛”几个字,他手中的笔倏然落了下来,一大滴墨溅到惨白的宣纸上。 “太子怎么了?”他以为自己只是幻听,微微错愕茫然地抬起眸子。 “今日午时,太子率羽林军杀了武三思、武崇训,并从肃章门冲进宫城想要诛杀韦后,被阻拦在玄武门外,兵变不成,已经被杀了!” 这句话清晰得如同冷风携着刀子在耳边割过,张九龄呆坐了许久没有动。旁人接下来说了些什么,他一句也没有听清,只觉得整个人像浮在云端,随时会坠到深渊里去。 …… “他说的话,我倒很喜欢。这笔字,也不错。” “佞臣当道,后宫乱政,这天下当然要改!” “你的命是我的,你的人也是我的。我命你将毕生的智慧与心力许给我大唐的江山,许给我天下黎民百姓,直到大唐盛世到来,永不相负。” 永不相负…… 张九龄茫然四顾,像是要确定什么,又像要逃避什么,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这一瞬间,他只觉得胸口被压了重物,呼吸间都牵着一块块利刃,钝痛成伤。突然,一口血毫无预兆地喷了出来,溅在抄写得整整齐齐的书稿上!他以袖掩住唇,却掩不住滚烫的泪水跌落在衣袖上。 …… 太子被诛杀一事,很快过去了。宫廷变故总是会被人们津津乐道地议论,然后淡忘,宫殿上的血迹也会被迅速地洗净。只是大明宫上的天空,夕阳的颜色格外惨烈,像是无论如何用力也抹不去的,一抹血的残痕。 就在这一年,卢瑜儿嫁人了。对方是清河崔氏的儿郎,与她门当户对。 听到这个消息的张九龄有片刻的恍惚。如今,他与她同在长安,却已相隔千里,跋山涉水也再无法相见,宫阙万间也无法再点亮一盏灯。这一晚,张九龄彻夜睁着眼睛,仿佛看到她穿着华美的嫁衣,端坐在喜宴之中。他心头仍有痛楚,却也略略宽慰——至少,这是她自己的选择,也是最好的选择吧。 只是,这个选择终究不是他。 少年在黑暗中睁着眼睛,眼角艰涩,却流不出泪水,皎洁的满月铺满他的身体,他躺着没有动,生命中所有的爱情,就在这一晚清冷的月光中燃烧殆尽。 自君之出矣,不复理残机。 思君如满月,夜夜减清辉。 从他写下这首《赋得自君之出矣》,他心中有一轮月亮,永远的缺了。 而当初答应李重俊的诺言,张九龄却并没有忘。 大唐的盛世天下,永不相负。哪怕那个人不在了,他在天上,也是能看到的。 宫中的事情一件件地发生,令人应接不暇。短短一年时间,武三思被杀,武氏一族被迅速摧枯拉朽,土崩瓦解;随后中宗李显被毒杀,试图把持朝政的韦后和安乐公主也被杀,睿宗李旦即位。不过两年光景,李旦将帝位传给了太子李隆基。 景云元年,李隆基登基,时年二十七岁。 看着龙椅上意气风发的年轻天子时,张九龄突然有片刻的恍惚,好似看到了当初的李重俊……是血缘相通的容貌?是相似的年龄与神态?还是同样的锐气?突然有种直觉,在他胸臆间激荡。 盛世,在眼前青年的掌中,也许终会到来。 五 这并不是一条坦途。无论是天下,还是某个人的仕途。 张九龄的文辞在朝野的名声越来越大,赏识他的人也越来越多,连宰相也称他“后出词人之冠也”,但他性情耿直,常常直言进谏,几次触怒龙颜,也曾数度被弹劾。从左拾遗到中书舍人,他几经沉浮,又几度罢官归乡。 直到开元十九年,他再次回京。 恰逢新罗使者来到长安,进献了许多珠宝奇珍,其中有一张白龙皮,寒冬腊月放置在大殿内,一室温暖如春。新罗国使臣表面上恭恭敬敬地献宝,却掩不住眼底的得色:“只怕连大唐,也没有这样的宝贝吧?” 第40章 中原群臣都没有见过这样神奇的东西,一时间竟面面相觑,无人作答。 在一片沉默中,集贤院学士张九龄从容出列,淡淡说:“何足为奇?我大唐有远胜于此的珍品。” 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张九龄对身边的人吩咐几句。 不一会儿,只见侍卫们抬着一筐炭上来了,张九龄随手拿起其中一块:“这便是我大唐的珍宝。” 新罗使者顿时笑了:“恕我眼拙,这好像就是块……木炭?” 群臣都露出尴尬的神色,连龙椅上的天子脸色也不好看。 “正是木炭。”张九龄神色不变,“大唐九州十二道,家家户户都用的木炭,令百姓不会挨冻过冬。我大唐不将珍宝蓄积在皇宫中供一人享用,而恤养民生,藏富于民。黎民百姓衣食饱暖、安居乐业。 “白龙皮只能暖一室一殿,这块木炭,却能暖天下。 “奇珍异宝不过玩物而已,何足道哉?民心,才是天下至宝。” 这一刻,阳光如同瀑布般洒进大殿,也许是光线太过明亮,张九龄修长的身形,宁静如水的神色,有种令人目眩神迷的美。新罗使臣捧着满手金银珠宝,突然竟有几分自惭形秽。 天子从龙椅上站了起来,踱步而下,指着张九龄笑问使臣:“你们进献的珠宝玉石,可比得上朕朝中美玉?” 君子如玉,国士无双。 这次朝会之后,李隆基给张九龄下了“借紫”的旨意。 唐朝时官员服饰颜色有严格规定,七品官员穿浅绿色,六品穿深绿色,五品穿浅绯色,四品穿深绯色,三品以上官员才能穿紫色。品级若是没有达到,天子特许穿紫色,称为“借紫”。 可第二日上朝,张九龄仍然穿着他的绯色朝服。 等百官退朝之后,李隆基特命他留下,神色不悦地问:“朕赐你借紫,为什么不穿?” “朝堂有法度,陛下不该法外施恩,故臣不敢领受。” “你啊你,这么多年了,还是这个脾气!”李隆基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却也有些动容。 朝堂上风风雨雨,这些年沉沉浮浮,张九龄也不再是当初的青涩少年,他的神色愈加沉静下来,像是经过冬天的湖水,已懂得严寒的味道,沉默的力量。他在河南兴修水利,在桂州推行改革减轻民赋,温润的外表下是雷厉风行的手腕。 李隆基最初听说他诗文清绝,只当他是个才子;后来见了面发现他长得好看,说话却很不中听,是个风骨直臣;再后来,才发现他知政决断,还有宰相之才。 天子缓步走近,仔细凝视着他的朝臣,目光许久没有移开,张九龄也察觉到了落在自己身上不同寻常的视线,微微诧异地一抬头。 “陛下?” “没什么,朕看看你。”天子眼中含笑:“朕还是觉得,你穿紫色好看。” 开元二十一年,张九龄授中书侍郎;开元二十二年,官拜中书令,授同平章事,成为了大唐帝国的宰相。 盛唐华章谱写到了最恢宏的音阶,当初的诺言,终未相负。 处理繁重的朝务到深夜时,张九龄偶尔会搁笔望向窗外的孤月,当年的知己与挚友,可会在九天之上,看到如今的天下?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他心中的那一轮明月缺憾难圆,却愿万家明月相守团圆。 下级官员傍晚递来的文卷与议事,常常第二日清晨就有宰相的批阅。因为勤勉,也因为清正,张九龄在百官中深得人心,但,也有人与他不大合拍。 ——黄门侍郎李林甫。 烟花三月,李隆基突然想要乘着春光明媚下扬州巡游。张九龄不赞成:“如今正是春耕之时,陛下巡游,沿途农田的春耕必然受扰。” 天子的兴致被浇了一瓢冷水,难免有些失望。这时,李林甫满脸笑容,试探着进言:“圣上巡游,是鼓舞民心的大事,天子驾临之地必然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况且,哪怕真的令少数州郡春耕有所延迟,陛下还可以减免那些地方的赋税作为补偿,百姓哪有不拍手称颂的?” 龙榻上的李隆基眼前一亮,多看了其貌不扬的李林甫几眼。 张九龄突然站起来,朝李隆基行了一个庄重的大礼:“陛下,一年之计在于春,春耕是国本大事,关系沿途州郡百姓一年的收成。中原是大唐的粮仓,如今河南兴修水利,陇右与河西军中也需要粮食。陛下岂能因为一时的兴起,置农时于不顾?天子出行可等时机,农时却不等人。即便陛下减免赋税,又如何能弥补百姓误耕的损失,如何能弥补大唐国库的空虚?” 宰相长身玉立,一身清拔之气,眸子如同玉壶盛冰,让昏昏欲睡的帝王一个激灵。 李隆基额头冒汗,尴尬地连连摆手:“罢了,罢了。朕只是随口一说,爱卿不必当真。” 直到议事结束,两人起身离去,从始至终,张九龄都没有看李林甫一眼。 出行虽然不了了之,但李林甫却在圣上面前渐渐有了得宠的意思。 夏日来临之时,李隆基召张九龄进宫商议,提出想立李林甫为副相。 听到这个建议时,张九龄沉默了片刻,清晰地说:“臣反对。” 李隆基有些不高兴:“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爱卿为何一直容不下哥奴?”(注:哥奴是李林甫的小名) 张九龄端然坐在榻上,神色清宁如水:“诸葛武侯曾说,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之所以倾颓也。陛下不可不以史为鉴。” 第41章 天子面上终于挂不住,脸色难看地站了起来,在殿内踱来踱去:“那朝中百官,除了爱卿一个贤臣,都是小人了?” “臣不敢。”张九龄神色不变,“尚书左丞严挺之为官清廉,处事果断;兵部侍郎卢湛才思敏捷,年少有为;刑部尚书周胤秉公执法,不畏强权。这些都是朝廷中的贤臣,可以委以重任。” 接连被毫不留情地顶撞,李隆基的神色冷如冰:“朝中的事只有你说了算,朕说了就不算了?”言罢竟怒气冲冲拂袖而去。 虽然触怒了龙颜,被扔在殿中坐了一个时辰,张九龄并没有让步的意思。身为朝廷重臣,他也不是全无破绽—— 他的身体一直不大好。 文武官员都拿着笏板骑马上朝,李隆基怜惜张九龄体弱,命朝廷特意设置了“笏囊”为他挂在马背上,可见圣宠之隆。尽管如此,他也不能久坐或长途骑马。与天子闹得不愉快之后,也许是因为朝务繁重,也许是因为心中郁结,张九龄病了,一连几日不能来上朝。成堆的案牍堆满中书省议事堂,百官成了热锅上的蚂蚁。 李林甫还是老样子,该干什么干什么。心腹朝臣萧炅却坐不住了:“现在正是您表现的好时机,为何不趁机接手各项朝务,既可以替陛下分忧,又可以趁机架空丞相手中的权力?” 李林甫悠然呷了一口茶,却不回答萧炅的问题,只似笑非笑地反问。“你认为张九龄是真病,还是假病?” “这……”萧炅倒是愣了一下,答不上来。 朝中官员生病是门学问,真病的少,假病的多,更多的人是心病。什么时候病,病轻病重都有讲究,浸淫官场多年的萧炅自然深谙此道。但事情涉及到张九龄,他一时便有些拿捏不准。 “你连他是真病还是假病都不知道,谈什么为圣上分忧?”李林甫好整以暇地站起来,“他性子孤高倔强,这些天来食少事烦,案牍劳形,忧思焚心,不病倒才是奇怪,呵。 “别人会装病,张九龄不会。 “君臣多年,陛下对他的情分也深。我在陛下心目中的地位远不如他,这个时候太过热情,反倒让陛下厌恶。这为官之事,常常是急不如缓,抢不如看——旁观者才最能洞悉时局。我已经占得了先机,此时急什么?” 果然不出李林甫所料,皇上命心腹宦官高力士亲自带御医前往探望张九龄。 立李林甫为相的事,也暂且搁置不提了。 六 “丞相,我带了消暑的水果,”这天,蝉声吵闹,只听一个兴冲冲的声音从门外传来,“您快来尝尝!” 张九龄揉了揉疲倦的眉心,搁下手中的笔,抬起头来。 他病了几日,能下床时便强撑着来中书省了,但精神仍不见好,稍微看案卷久一些便会头晕。 只见一个少年快步走进来,脸红扑扑的,额头上满是汗水,怀里抱着一筐新鲜水嫩的桃子——来者是新进的翰林院学士徐景谙,也是上届殿试的状元。张九龄欣赏他的文辞和直率的性格,便让他在中书省行走。 不拘小节的徐景谙挑出一个长相最佳的桃子,用怀里的丝绢仔细擦过,递给张九龄,兴高采烈地说:“丞相,这种桃子又名‘嘉果’,花瓣浅黄,花萼绯红,二十年才结一次果,我们故乡传说吃了它可以令人心情舒畅,忘却烦恼忧愁。” 嘉果?《山海经》中似乎也记载过这种忘忧果。 张九龄微笑摇摇头,他自然不相信桃子能令人忘忧,但少年的热情却也不好拂却,于是他接过桃子,尝了一口。 桃汁清甜,带着山野特有的馥郁,却又不比别的果实甜腻,入喉有一股清凉沁脾。 食欲不振的张九龄,竟也有了些胃口,将一只桃子吃完了。 不多时,门外传来一阵悠扬的琴声,像是有人在唱歌。 谁在中书省外抚琴高歌? 张九龄心中生出几分好奇,信步走出门去。门外却并非皇城熟悉的景色,他困惑地朝前走,不知走了多久,不知不觉竟步入了一片幽深的桃林。 溪水潺潺动听,路上没有其他人,一阵清风吹起,张九龄抬头,怔了一下。 满地落英在风中重回枝头,凝聚成花。 错愕地望着那奇迹般的美景,在他指尖,时光仿佛在无声流转萦回,在他脚下,溪水清澈无声地映出熟悉而陌生的一张面孔—— 落花重开,人再少年。 溪水中倒映的,春柳般清雅的少年,是弱冠之年的他。 张九龄心跳加速,望着四周熟悉的景色,他想了起来,那是他与鱼儿初次相遇的那片桃林! 即使成为了大唐帝国的宰相,张九龄仍无数次在梦中见到这片桃林……这么多年来,他心中始终不曾放下,当初,一切当真都是自己自作多情,还是那时她也有苦衷?如果有一次这样的机会,他是否能——再问她一次? 年少时喜欢下结论,总觉得自己已经知晓了一切,总觉得自尊与骄傲比任何东西都重要。许多年后才发现,真正重要的,只是那个人、那段情本身。 几乎是急切地往桃源深处走去,花海的尽头,却是一座熟悉的宫殿。张九龄疾步走入殿中,这一刻,热泪从他眼中涌了出来。 他看到了当年的太子李重俊。 这是他当初没能说出口的道别,也是他内心最深的遗憾。李重俊却仿佛看不到他,只是对屏风后的人在说话:“你当真要如此?” 第42章 屏风后隐约可见的人影点了点头。 谁在屏风后面? 当初他和太子说话时,东宫内竟然还有第三人?张九龄微微惊诧地绕了过去,穿过那重宽大的屏风,突然,他看到了那个令他魂牵梦萦的人影! ——是鱼儿。她端坐在屏风后面,微弯的颈脖纤细雪白,绰约的身形若隐若现。 “可他心里有别人了。你就算嫁给他,也未必就能如愿。”太子叹息了一声。 张九龄如遭雷击,太子在说什么?他心里怎么会有别人? 少女垂眸的侧影就像花朵的剪影,美而易碎,却带着不愿零落成泥的倔强:“就算他要向别人家的小姐提亲,就算那卢小姐根本不喜欢他,我也不相信命运,我要亲耳听到他回答——他愿不愿意娶我!” 张九龄心中大震,低头看自己手中的木雕,桃花清艳,花下一对活灵活现的鲤鱼。 鲤鱼,鲤鱼…… “若是你不嫌弃,我将自家的堂妹许配于你!” 当日李重俊的话在耳边响起。张九龄突然间几乎站立不稳。 桃花鲤鱼木雕……鲤鱼……卢瑜儿……李虞儿…… 错了,错了。 张九龄跌跌撞撞地后退,一切都错了。 当日卢雪川做寿,多位亲王与郡王前往道贺,许多细节在这一刻随水漂流而至,如同河底的鹅卵石般清晰,仿佛岁月的长河从来不曾隐藏什么,也不曾带走什么,只是人被自己的眼睛所蒙蔽,被无情的命运所捉弄。 他把他的鱼儿弄错了…… 她根本不姓卢,而姓李,是大唐的郡主。 “若是你不嫌弃,我将自家的堂妹,大唐的郡主许配于你!” “多谢殿下美意。我如今暂时无心嫁娶。” 当日不假思索的回答,在心中回响,字字戳心戮骨……这一切的错误,一切悲剧的起源,竟都是他自己。 一行委屈的泪水从李虞儿眼中滚落下来。她笑起来眼眸那么明亮动人,笑窝清甜如蜜,他从未见过比她更适合笑的女孩。 此刻,他却让她哭得如此伤心失望。 “鱼儿——”张九龄不顾一切地朝她奔过去,他要告诉她,他愿意娶她,一直一直以来他都愿意娶她! 他愿意用所有的一切,用全部的余生,来换取她听到这句话。只要赶到她面前,握住她的手,就可以抵挡时光的洪流,让一切悔恨重来…… 四周突然传来巨大的碎裂声,屏风倾斜,宫殿坍塌,像铜镜破裂成万千碎片,黑暗瞬间吞噬了李虞儿,张九龄想要拉住她,却拉不住,所有人都坠入深渊…… 他呼唤她的名字,她却听不见,像是在最深的噩梦中,一切悲剧反复重演,一切泪水在眼眶中苦涩挣扎却终不肯落下。 在履冰抱炭的绝望中,张九龄终于知道了这是哪里—— 这是他心中的桃源。 这是他回不去的桃源,这是他逃不开的梦魇,这是他一生求而不得的……执子之手的诺言。 “丞相,丞相?”徐景谙着急地跟在身后喊。 自从吃了那个桃子,张九龄的神色就有些古怪,喃喃自语着什么朝门外跑去,怎么叫也不应。 好容易终于停住脚步了,他追得气喘吁吁,连叫了几声“丞相”,对方的眼神都空空的,像是失魂落魄的木偶一般。恰好几个官员朝这边走过来,其中有一个是黄门侍郎李林甫。李林甫平时便是机灵应变出了名的,徐景谙连忙焦急朝他使眼色,示意这边情况不对。 李林甫快步走过来,观察着张九龄的神色:“丞相可是在找什么东西?” 张九龄愣了一下。 找东西?他是在找东西,可是找不回来了…… 他失去她了。 嘴唇没有一丝血色,颤动了几次却再唤不出那个名字,一滴泪猝然从眼角滑落,滚烫,冰凉,像是一刀刀残忍凌迟的伤口里无情渗漏的伤怀与绝望。张九龄踉踉跄跄转过身,身子一晃,突然跌倒在地,那块桃花鲤鱼坠子从怀中滑落,掉在青石上,摔成了两半。 同时碎成粉齑的,还有他的心。 “丞相!”旁边的官员一声惊呼,李林甫眼疾手快上前,将张九龄接住:“快,去叫太医来!” “丞相只是忧思过度,心中郁结而致血不归经,才会突然晕厥,并无大碍,我这里开几帖方子,早晚服下即可……” 闻讯匆匆赶来的太医把过脉之后,赶紧提笔撰写药方。 “你们跟太医去拿药。”李林甫吩咐随行的官员。几人不敢耽搁,立刻前去。 中书省政事堂安静下来,正午的阳光酥松地照在床榻上——这是供官员午间小憩的软榻,张九龄双眸紧闭,头颅微仰,玉枕之上的脸孔苍白毫无血色,鬓角仍有些许未干的泪痕,显得凄惶无助,平素的刚硬孤傲在睡梦中全然不见。 李林甫弯下腰,手慢慢落在张九龄的颈脖上,那动作带了恨意,仿佛只要指间用力,就能像捏死虫蚁一般,将那白皙的颈脖掐断。 良久,他似笑非笑收回手,拢袖站立:“我说过,总有一天,我会和你站在同样的高度;总有一天,我会将你——取而代之。” 曾经,有很多人看不起没有进士出身的李林甫,他们羞辱他、嘲讽他、落井下石。但是李林甫并不恨他们。 李林甫是强者,所以他并不在意弱者的眼光。 第43章 那些张牙舞爪、冷嘲热讽的人,根本不是轻视,他们只是嫉妒。真正的轻视是什么?真正的轻视是像张九龄那样,根本连看都不看他一眼。 云在天上,泥浆就算溅得再高,高到墙上,云也不会低头看一眼。 那种洁白,太刺目了;那种孤高,太伤人了。 李林甫发誓,他要从炙手可热的权力中获得他想要的一切,夺走他所恨的对手拥有的一切。包括—— 原本属于他的尊严。 七 自从张九龄病倒,多日不能上朝,圣上开始越发倚重李林甫。 开元二十二年五月,李林甫拜副相,在首相张九龄病养期间,暂代朝中大小事务。 蝉鸣阵阵,阴凉的庭院里,李林甫心情很好地把玩着手中的一只嘉果:“这桃的味道如何?” “甜的。”旁边的人抱着琵琶,饶有兴味地探过头来。 “甜吗?”李林甫缓缓捏紧那只嘉果,手中用力,鲜红的桃汁顿时汹涌流了出来,就像汩汩的血液。 呵,士人向往着桃源,而世间何曾有过真正的桃源? 失去的就已永远失去,那片刻美好的虚幻,不过是深渊之上的浓雾而已。你若不舍,就会陷落。 抹不掉眼泪,如何能看清前方?放不下过去,就会失去更多。在同一个伤口上反复地疼痛,在同一个人身上耗尽所有的温柔,为同一种信念付出全部的血汗,这种情感在他看来太愚蠢了。 心软、情感、牵绊……这些东西,就是对手的致命弱点,他只要将这些东西牢牢拽在手中,就可以令对手万劫不复。 “谁能想到,是琴音击中了张九龄内心最脆弱的命门?”李林甫转过身来,“果然,无论意志多么强大的人,都有死穴。” 他突然恭敬地朝向那青年,深深作了一揖:“多谢先生,助我登上相位。” 被他奉为上宾的青年衣襟散乱,远远就能闻到一身酒气,淡青色的胡茬衬显得下巴雪白冷峻,说话的神情却像孩子一般,让人分不清他是无辜单纯,还是狂妄:“哦,未闻小姐送了我琵琶,我很喜欢这件礼物。宰相的位置,天下的权势,也不过是一件小小的礼物而已。” 说话的人,竟是闻名天下的乐师李八郎。 “这只是个开始。更多的好戏,很快就要登场。” 第7章 鹳雀楼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唐·王之涣《登鹳雀楼》 一 作为一个风度翩翩的美少年,裴昀有病。 他自记事起就一直为这病症所困扰,十几年来不曾有丝毫减轻。虽然这种怪病他从来没跟外人说过,但掩饰得再好,总有露陷的一天。 这天,同榜进士崔墨笛找他喝酒,两人兴高采烈喝光了三坛竹叶青,出来时都有点醉意,崔墨笛突然满脸八卦地压低声音:“告诉你个秘密。” 崔墨笛是个小麦肤色的英武少年,个性一向直率大大咧咧惯了,难得有说话故弄玄虚的时候。 “说吧。”酒意上脸,裴昀白里透红的面孔慵懒如海棠,嘴里还叼着根糖葫芦,随口应了一声。 “我听说,丞相曾经托人向我娘提亲,可我娘没答应。” 裴昀张了张嘴,那根糖葫芦掉了下来。对方口中的丞相是大唐出了名的好风度的美男子,也是他的老师——张九龄。 “谁说的?” “我外公说的,前几日他喝醉了酒,竟然醉醺醺地说出了这段往事。”崔墨笛嘿嘿一笑,醉醺醺地摆头,“外公说,当年丞相的官职尚低,但气度出众,诗辞清绝,他看了也欢喜,原本想着应承下来。但我娘却拒绝了,她自幼就不喜欢舞文弄墨的男子,喜欢驰骋沙场的男儿,所以才会倾心于我爹。 “你说,自从丞相主政以来,一直重视文臣、冷落武将,不会是当年留下了阴影吧?” 崔家是将门世家,崔墨笛的爹崔希逸是戍边大将军。 ……半醉的脑子有点不够用,完全沉浸在这突如其来的八卦中的裴昀也没留意自己走到了哪儿,突然一低头,发现自己站在三楼的楼梯口,下面人影憧憧,他突然脸色苍白、心跳如擂鼓,几乎站立不稳。 “怎么了?”崔墨笛以为自己的八卦太震惊,把人吓到了,还好心地拍了拍裴昀的肩膀,“虽然我也觉得丞相那样的人,孤傲得跟雪山一样,只让人高山仰止,看上去根本就不会对什么人动心,但谁没有年少的时候……” 他话还没说完,突然看到裴昀一脚踩空,猝然往下摔去。 “裴探花!”崔墨笛大惊失色想要拉住他,却是来不及了! 千钧一发的时刻,突然一个人纵身飞跃而出。那人本来在二楼喝酒,手撑栏杆瞬间跃上,将突然摔下来的少年接住。 崔墨笛吓得满头冷汗,酒也醒了一半,惊喜地脱口而出:“表哥!” 那出手救人的青年衣衫落拓、一身酒气,苍白俊美的脸上胡子拉碴,看上去不像表哥倒像表叔,仿佛三个月没有刮过胡子了。他身手卓然不凡,却并没有将少年放下来的意思,直接抱着人往外走。 这什么状况?崔墨笛傻眼了,虽然这个表哥平时就不通人情世故,常常行事古怪让人哭笑不得,但不至于光天化日之下抢了人就走吧? 裴昀的酒也醒了大半,严肃地说:“英雄!我绝不会因为你刚才相救就以身相许的!我没有那种爱好请快放开,英雄……” 第44章 “我李慕下也没有那种爱好。但,不想你的病被别人知道,就闭上嘴。”对方冷冷看了少年一眼,成功地制止了对方挣脱的动作。 ——崔墨笛的表哥,眼前落魄的酒鬼,正是被百姓亲切地称为“八郎”的琴师李慕下。 就在这间酒楼里,裴昀第一次听到有人清清楚楚地问他:“你恐高?” 二 没错,裴昀恐高。 他的病是奇怪的恐高症,只要站到高处往下看,就会心跳加速、舌根发麻、头晕目眩喘不过气来。他在高楼喝酒,从来不会选择靠窗户的位子;别的进士们去登高塔远眺,他坚决不去。甚至连骑在突厥骏马上,往地面看时,他也会有不舒服的感觉。 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得这种怪病。 “你有没有想过,自己为什么会恐高?”李八郎毫不客气地把少年扔到马背上,一扬马鞭。 “我天生就有恐高症。”骏马扬蹄飞驰,风从耳边呼啸而过,裴昀又有晕眩想吐的感觉。 “不可能,没有无缘无故的恐惧,而是你遗忘了什么事情。” “遗忘?”少年愣了愣,随即摇头反驳,“我的记性一向好的很。” “和记性没任何关系。”李八郎的声音低沉,“遗忘,有时候是一种自我保护。如果你曾经遇到过可怕的事,而你无法接受这巨大刺激,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也许你就会忘掉它——事前和事后的细节与经历你都记得,但事件本身,会被完全遗忘。无论你如何用力,也想不起来。 “表面上你是已经忘记了,但你无意识中一直在用很大的气力压制它,你在与你的恐惧搏斗,站在高处往下看时,这种搏斗就被放大出来,让你的身体和精神都无法承受。要治好你的恐高症,只有一个办法—— “就是你自己想起来,你为什么会怕高。” 一直到被琴师带回家,少年都在想对方的话。马背上的颠簸让他快吐出来了,难受得很。他在头脑中搜索时,只觉得空荡荡的,什么痕迹也搜寻不到。 ——就像院子里堆的那些空空酒坛。 阳光正好,池塘里开了一池歪歪斜斜的荷花,仿佛主人个性不拘章法,满池清荷也开得潦草。清风吹来,一片荷叶露出浅白的叶背,像是无声裸露的秘密。 少年皱着眉头,突然抬头:“我想起来了!” 李八郎刚把马拴好,回过头来,神色为之一动。 “上次杜欠揍那家伙欠了我三文铜钱,现在还没有还给我!不讨回这三个铜钱天理不容!” “……” “还有,我约了叶校尉今天下午去赌场!” “……” “还有章台的王姑娘……” “够了!”李八郎沉着脸大步走过来,突然将少年摁到身后的树上,稳稳捏住他的双肩。 裴昀大吃一惊:“干什么?” ……天下第一琴师不会是个变态吧? 李八郎面无表情地将他的肩捏了捏,又认真地捏他的胳膊、双手、双脚,最后抬起头来:“这么好的骨骼天资,为什么不练剑?” 少年怔了一下。 ——练剑? “你不想学剑吗?”李八郎站起身来,认真而欣赏地看着对方,带着几分遗憾地吐了口酒气—— “天赋,不是用来挥霍的。” 四目相对,裴昀心中一震。对方仿佛能看透他心中所想……他一直想学剑,比任何人都想! 挥戈塞外,纵横沙场,正是他心中所愿。 可是……眼前突然浮现出一个熟悉温暖的人影。 “从今天开始,”李八郎毫不废话地说,“跟我学剑。” “不行。”裴昀毫不犹豫地拒绝,“我不能跟你学剑,我此生只拜一位老师。” 三 世上总有些东西是唯一的。 对裴昀来说,这唯一的东西是童年时的一场相遇。 他曾经是个无父无母的流浪儿,那时正值荒年,岭南路边有很多饿死的人。八岁的男孩满身伤痕,嘴角青肿带着血迹,实在饿得受不了他就去偷吃的,有时是半个馒头,有时是一张面饼,跑得过就跑,跑不过也曾被人抓住后往死里打。 在溜进这间屋子之前,裴豆豆的运气实在坏到家了,不仅整整四天一无所获,还被打了一棍子,后背火辣辣地疼。如果这次再弄不到吃的,他真的就要饿死了。 裴豆豆一咬牙,悄悄窜进房间里。 屋子里家徒四壁,有个青衫书生在写字,身后的桌案上就有一碗白粥,已经凉了,却没怎么动过。 裴豆豆咽了口口水,浑身绷紧,脊背弯成了一张拉满的弓,他很清楚,那碗粥可以让他活命。 屋主看上去是个文文弱弱的书生,就算他抢了就逃走,对方也不一定追得上来吧?打定这样的主意,裴豆豆蹑手蹑脚冲过去,抱起粥碗,立刻夺路而逃! “等等。” 温醇微诧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裴豆豆本能的反应绝不能等,快要冲出屋子,可多日来饿得脚软,着急中脚下一滑竟摔倒在门槛上,“哗啦”一声,瓷碗摔碎了,粥流了一地。 男孩立刻扑在地上,狼吞虎咽地舔地上的粥!哪怕是混杂了灰土,哪怕可能会被抓住打死,他也不管不顾地要吃掉这活命的粥。他太饿了……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满嘴粥痕和泥土的裴豆豆本能地弓起脊背,抓紧地上的石子。 第45章 一只手终于朝他伸了过来,裴豆豆猛地抬手,用手心的石子——他唯一的武器,朝那人砸去! 小石子打中了对方的额头,那人“唔”地闷哼了一声,手却稳稳地抓住了男孩的手臂。 裴豆豆本能地要挣脱跑开,可看到鲜血从对方的指缝间流出来,在白皙得近乎苍白的手指间鲜红刺目,就迟疑了一刻。 “厨房里还有馒头。”那人按着额头的伤口,身子一晃,微微喘了口气。 裴豆豆愣了。 这一天,是记事以来裴豆豆吃得最饱的一次。狼吞虎咽地将馒头塞进嘴里,因为吃得太急,他差点噎住,脸蛋涨得通红。 一晚热汤从旁被递过来,原来,刚才那人去为他热汤了。 裴豆豆连吃了四个馒头,咕噜咕噜喝光了汤,这才有空打量一下眼前的人——对方包着纱布的额头仍能看见渗出的血迹,衣襟虽旧,人与目光都一尘不染。 而且,对方看他的眼神里没有厌恶,没有轻视,却有……痛惜的泪光隐隐。 裴豆豆剩下的半个馒头拽在手里,突然吃不下了,喉咙里仿佛被什么东西塞住。哪怕绝境和困境里求生,哪怕他比野兽更顽强,可他毕竟只是个八岁的孩童。看到对方额上惊心的伤口时,他就后悔了,他打伤了这个大人,为何对方还要给他吃的?当时他没有读过圣人之书,不知道什么叫君子之德,却也被对方眼中那隐隐泪光滚烫了胸口。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豆豆,裴豆豆。” “我姓张,名九龄,这里虽然也贫寒,但总有一口饭吃。”对方轻描淡写,“你若没地方去,就留下来吧。” 裴豆豆许久没有吭声,久到让人以为他在考虑,却突然听到“啪嗒啪嗒”的声音——大颗大颗的眼泪落在剩下的半个馒头上。 只见孩童仰起满是泪水的小脸。 张九龄眼神微微一痛,伸出手臂,把瘦小的孩童抱在怀里,那怀抱如此温暖坚实,男孩的无声呜咽终于变成了放声大哭,小小的拳头把那一袭青衫紧紧抓住,眼泪与鼻涕都流在一起。 这是裴豆豆记事以来第一次被大人拥抱,而他知道,这个拥抱就是家。 从此,他幼小稚嫩的肩膀背不起的生死,挡不了的风雨,眼前这个大人会替他遮挡。 终此一生,他不曾忘记这一幕,和这个给他拥抱的人。 后来他叫他老师。 再后来,他在书卷上读到,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他突然就觉得,自己从哪里来,身世如何并不重要。因为他已经有了最好的。 四 少年站在日光下,树影在他身上投下一块小小的光斑,那块柔软的阳光仿佛一直渗入他的胸口,温暖如旧。 “你不学武,是因为张丞相的缘故?”李八郎皱眉。张九龄身为宰相重文抑武,从不赞成征讨蛮夷,很少提拔武将,自然也不赞成学剑。 裴昀没有说话,算是默认了。李八郎冷声问:“你就没有想要击败的人吗?” “没有,”裴昀懒洋洋地一笑,“但我有想要守护的人。” 李八郎的目光仔细描摹着少年的眉眼,又仿佛穿过少年带笑的面孔恍惚在看着别的什么人,良久,他才摇头:“守护本身并没有错,只是人心中若没有战意,勇气就会锈蚀;剑如果一直藏在鞘中,也会钝坏。” “那先生觉得,剑这东西究竟是好是坏?”少年的面庞被阳光洗过,锋利清澈的眉宇间没有一丝阴影。 “剑原本没有好坏,全看在谁手中;琴弦原本没有美丑,全看由谁来弹奏。” 李八郎的声音悠然如清风,语意轻轻一转,“可世间最幸运的事,就是一把好琴遇到真正懂它的琴师,一把好剑遇到真正能驾驭它的剑客。 “还有,”琴师顿了顿,“一个人遇到另一个懂他的人。” 落花寂静飘落,坠在李八郎的衣袖上,像是千万年的月光坠落成霜,冷峻而伤痛。 “你跟我学剑,不需要拜我为师,我也不收徒弟。”李八郎冷冷地说,“张丞相写《归燕诗》‘无心与物竞’,他自比为梁上燕子,不与飞鹰相争,但我不犯人,人要犯我,若是有飞鹰要来攻击他、伤害他,你该如何应对?” 后面的话李八郎没有说,但裴昀的拳突然微微握紧了,他很清楚答案—— 唯一的办法,就是自己也成为一只鹰。 道理在一些时候是无用的,甚至善意也是乏力的,你能做的只有打倒对手。 命运朝你挥拳而来,你必须迎面挥出自己的拳头。 从那一天开始,裴昀开始学剑。 李八郎教他的是浮云剑法,这套剑法很独特,没有顺序,也没有套路,全由使剑者自行变化招式,对一般人来说很难练。 但裴昀学起来似乎毫不吃力,天赋与兴趣让他进步很快。剑谱本身并无顺序也正合他心意,他随心而至,随性练习,第一招他按自己的喜好取名为“行云流水”,第二招“风云际会”,第三招“拨云见日”…… 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少年不用铁剑,只顺手折了一根三尺长的榉树枝为剑,榉木剑招招轻松潇洒,毫不拘泥。比起一般的剑客来,更少了一份血腥和杀意,多了一份自在和不羁。 一开始学得很顺利,到第七招,剑招渐渐隐有风雷凌厉之势……裴昀觉得有点困难了。 第46章 浮云剑法飘逸,练剑时人如同行走于云端,时而仿佛轻身涉远,时而恍若居高临下,登楼远眺……那种感觉对裴昀来说糟透了。不仅糟糕,简直是恐怖。终于有一次,他在练剑时突然满头大汗,树枝倏地划过自己的手臂,血珠顿时涌了出来。 原本闲闲站在不远处的李八郎神色一变,疾速移步,“铛——!”将他手中的树枝打掉。 少年这才回过神来,踉跄后退两步。 “怎么回事?”李八郎皱眉。 “……”裴昀脸色微微苍白,“这招很难练。” “难练?”李八郎不以为然,“难在哪里?” “我也不知道,练剑的时候,好像有一堵无形的高墙横亘在我面前。”少年微微茫然地看着对方。 “你给这招取名叫什么?” “直上云霄。”裴昀喘着气回答。顾名思义,这是没多少技巧直来直去的一招。可是他已经练了半个月了,仍然没有进展。 “从这招开始,你不能在平地上练习了,要到高楼上去。”李八郎冷冷说。 裴昀一愣:“什么?” 平时李八郎对他的指点其实很少,绝大多数时候都任由他自己练习领悟,只偶尔指点一二。像刚才那种危险的情况,直接上前打掉他的剑,还是第一次。 “练剑也是炼心,越是上乘的剑法,越炼人心性。”李八郎凝视着少年,“浮云剑法挥剑如风,御剑如云,我教你这套剑法,也希望能帮助你克服恐高之症——但在你的意识深处,对高处的恐惧不仅没有减轻,反而开始阻碍你练剑。你说得没错,现在,有一堵高墙横亘在你面前,你不突破它,就无法继续练下去。 “那堵高墙是你内心的恐惧。击碎它,你才能前行。” 五 李八郎带着裴昀来到一座楼塔前,少年的脸色发白,站在楼下。 别开玩笑了……在这种地方练剑? “走。”李八郎头也不回地冷冷丢下一个字。 强压住全身的不适感,裴昀不愿半途而废,硬着头皮跟着李八郎一步步往楼上走,一层,二层,三层…… 只是短短的几十级台阶,少年的头颅全被汗水湿透,就像刚从水里捞起来的一样。只要稍稍往下看一眼,他的心跳就要冲出胸腔,内心的恐惧根本不由人控制。 风在耳畔刮过,他的手心被冷汗湿透。高天之上,一行大雁飞过,清晰的雁鸣声如在耳畔。 少年心头突然一惊,这一刻,他蓦然想起……不,不是从记事起他就恐高的!在更小的时候,他也曾经爬上过树去掏鸟蛋,那时有大雁成行飞过,不远处寺庙正在黄昏里撞钟。 那时男孩坐在高高的树枝上,足下有清风萦回,头顶有流云温柔,但他并不害怕。 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开始畏惧高处的? ……画面如光如电,突如其来的记忆的裂缝,如同锤子打在头颅上,少年的头痛得厉害,太阳穴突突直跳,他曾经仿佛也站在这样的高楼上,也有风在耳边流动…… 脚下如同灌了铅一样沉重,喘息声在耳边被放大如擂鼓,终于,少年脸色惨白,连声音也嘶哑带着铁锈的味道,骤然停住脚步,“我不能再往高处了!” “不能?”李八郎冷冷回过头,突然一伸手,推了他一把! 少年顿时坠下楼去! 濒死之际,恐惧被放大到了极限,少年的瞳孔也微微扩大,他看到了曾经的画面。 倾斜的大地、撕裂耳畔的疾风,死亡的血腥气; 粗糙的手掐着他的脖子; 凄厉的猫叫声,冷风与血水流淌过的高塔…… 他终于想了起来。那因为害怕,因为抗拒,而被他遗忘的往事。 男孩从小孤苦流浪,他不知道自己的爹娘是谁,也不知道什么叫做关怀,但他很爱笑。 他有一个好朋友,是一只叫桑葚球的大胖猫。 他们形影不离,只要男孩有饭吃,就会分给猫一口。冬天的晚上,男孩就抱着猫睡觉,虽然棉被又旧又薄,但搂在一起也没有那么冷。猫很通人性,有时还会去湖边抓鱼,男孩就把烤好的鱼一分为二,给猫吃大的一块,他吃尾巴。猫盯着大块的鱼蹲着不动,男孩想了想,就把那块大的拿起来再咬一口,猫这才吃了起来。男孩咧着嘴笑了,猫总是欢快地叫一声,摇着尾巴跟着主人。 猫爱爬树,男孩也是,他们常常一起爬到高高的树上,看到大雁成行飞过,看着暮色浸透远山,看着四季缓缓轮转。 冬天很冷的时候,男孩和猫住在一座废弃的高塔里。里面杂草丛生,摇摇欲坠的楼梯咯吱作响,但是可以挡住风雪。 那天黄昏,雪下得很大,男孩抱着猫正在睡觉,突然被一阵脚步声吵醒。 只见几个大孩子走了进来,领头的那个穿得破破烂烂,旁若无人地抖掉身上的雪:“破是破了点,还能住。” 旁边的一个不耐烦地推了他一把,嚣张地吼:“小子,没听到我们老大发话吗?” “你们要住就住吧。”男孩翻了个身继续睡。 “那你还不滚?” 男孩终于睁开眼睛坐起来,清清楚楚地说:“这里是我家。” “家?你一个流浪儿有什么家?”推他的那个大孩子放声大笑,“丧家之犬!” 男孩的拳心握紧了。 “眼神还挺凶,呵。”领头的那个冷笑盯着男孩的面孔,“跟野猫似的。来,跟老子练练!”话音刚落,男孩的肚子突然猛地一痛,对方抓着瘦小的男孩猛踢了几脚,让他痛得蜷起身子,又抬手狠狠给了他的脸一拳!血迹从男孩嘴角流出来,他拼命反抗,却只换来更多凶狠的拳脚。突然,有一声猫叫传来! 第47章 随后,便是领头的一声惨叫! 一团绒球从角落里窜出来,扑在领头的大孩子头上,尖利的猫爪将他的脸挠出了三道血痕,他想把猫拨开,手背又被抓了几道血痕。 男孩踉跄着爬起来,大喊一声:“桑葚球,快跑!”猫顿时跳到他的肩上,一人一猫想要逃跑,对方已经捂着脸爬了起来,又朝他扑了过来! 后退无路,男孩只有朝楼塔的高处跑去,身后的脚步越来越近,他拼命地跑,直到发现前面再没有路—— 这已经是楼塔的最高层。 男孩步步后退,大孩子狞笑着逼近,一把抓住他:“敢跑?敢叫你的猫抓老子!连你一起打死!”对方的脸上满是血痕,看上去可怕如鬼,他将男孩往栏杆外推,男孩半个身子塞到栏杆之外,手拼命而绝望地想要抓住什么,冷风快要将他的胸膛撕裂,大地整个倾斜过来,死亡触手可及。 只听“喵”的一声,桑葚球扑了过来,咬住对方的胳膊! 大孩子吃痛,厌恶地用力一甩,猫被高高抛起,甩下塔去! “不——!”男孩声嘶力竭地大叫一声,这是他幼小的记忆中最恐怖的一幕。与他相依为命的猫坠下高塔。 人说,猫有九条命,不会那么容易死的。 那为何,他能感觉到高高的塔下,那一片绝望的寂静? 身后隐隐传来其他孩子的声音,似乎有人登上了楼塔:“老大!” 领头的大孩子骂了一声,松开了男孩。 男孩脸色惨白地跌倒在栏杆旁边,拼命地干呕。然后他挣扎爬起来,疯了一样跑下楼去,塔外的地上,大猫被摔得血肉模糊。“桑葚球,桑葚球!”男孩不相信它死了,一遍遍地喊它的名字,试图唤醒它,却无济于事。他像突然想起了什么,慌忙从口袋里摸出一块鱼干。 “桑葚球,你起来啊,我们吃鱼了。”男孩把鱼掰成两半,把大的那块递给桑葚球。 桑葚球没有动。 男孩像曾经无数次做过的那样,把大的那块拿起来咬了一口,再次放在一动不动的大猫面前。 桑葚球仍然没有动。 男孩终于放声痛哭,和他相依为命的桑葚球不会再起来了。 天很冷,地上结着冰,他用双手给桑葚球挖了一个坑,盖了一座小小的坟。胸口仅有的微弱的温暖被黑暗浇灭,那一刻,他明白什么叫无可挽回。 用尽全力,也不能阻止的分离,就叫做命运。 这个冬夜,他失去了唯一的伙伴。 前方等待他的是什么,他不知道;能不能活下去,他也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不能回头,回头就是死路。 夜色浓稠如血,星空悲悯低垂着,星子那么亮,那么近,像是无数个日夜相伴的、被击成碎片的回忆,男孩用尽全力一直走、一直走,直到终于精疲力竭倒在路边,后来被路过的农夫所救。男孩高烧了好几天,醒来时瘦了一圈,他记得回不去了,记得桑葚球死了,唯独不再记得高塔上的那一幕。 再后来,饥荒爆发了,许多人流离失所。 后来他来到长安,金榜题名探花郎,可他仍然恐惧所有的高楼,有一幕在他年少的噩梦里反复出现,梦里有一双手要将他推下万丈深渊,他脚下没有实地,他不能呼喊,不能求救,所有的抵抗都无能为力。然后,他坠落下去……从梦里惊醒,浑身被冷汗湿透。 “想起来了吗?”李八郎的声音在耳边从模糊到清晰。 裴昀眉宇紧锁,睫毛剧烈颤抖,眼里都是泪水。他整个人都倒挂在半空中,只有双脚被李八郎稳稳地拉着。 “我教你,不会像张丞相那么温情。有些坎,你不拿命来拼,就过不去。不想妥协,就要对自己狠;不想死,只有置之死地而后生。” 李八郎手中用力,一把将少年拉上来,毫不怜惜地扔在地上。 裴昀剧烈地喘着气,湿透的头发贴在颈上,冷风一吹,刻骨的清晰,残酷的清醒。 “现在可以练第七招了吗?”李八郎问。 裴昀抹了一把脸,脸上也是湿的,分不清是眼泪还是汗水。“练你妹啊……”他惨白着脸,摇摇晃晃站起来,“刚才衣服也扯破了,我的衣服要十六文铜钱,你先赔给我。” “……” 所有往事都已经过去,所有爱的伤口都终将愈合成回忆。 只有直面自己,才能战胜过去。人人心中都有一座记忆的高楼,悲伤与恐惧会让它危然欲倾,你无从遗忘与躲避,只有将那回忆,好的、坏的,全都砌成坚实的石阶,当你在自己的内心拾阶而上时,会看到更强大的自己。 从第七招到第十四招,裴昀都在高楼上练剑。他对高处的恐惧,就在一招一式里渐渐消融于无形。 李八郎很少鼓励他,只习惯性地命令:“再上一层楼。” 少年浑身都是伤口,手上布满茧子和血汗,咬牙坚持着,与当初入门时的潇洒轻松判若两人。越往高处,就越艰难,必须拼尽全力才能窥探剑法真正的奥秘,哪怕他有天赋。 无论练剑还是别的什么,最初的兴趣固然珍贵,但到后来,更珍贵的是耐力,是那些在阳光下拼命流过的汗,暗夜里咬牙流过的泪,才终究成就了自己手中的剑与骄傲。 ——当你真正坚持过,与内心的犹豫和恐惧对峙并赢过,你才知道那种热泪流过脸颊,汗水流过脊背的自豪。 第48章 浮云剑招如光如电,恍若风行水上,恍如登楼远眺,恍如立于巅峰睥睨河山—— 挥剑如风,御剑如云。少年壮志,直上云霄! 六 “你听说了吗?前几日新科进士入宫问答,别人都说朝中政事,唯独裴探花言论西北战事,而且十分有见地,让陛下很是高兴。” “大唐许久不兴兵了……如今边境安宁,张丞相也力主对四夷安抚,重文抑武,这探花郎倒是胆子大!” “张相病了许久了,当下是李相最为炙手可热。李相对讨伐蛮夷可是热衷得很。” “那倒难怪了。” …… “嘘。”几人的议论声低了下来,他们看到远处一个紫衣修长的人影走了过去,正是他们口中的张丞相。 兴庆殿中。 “爱卿身体好些了吗?”李隆基示意宦官高力士取来软垫,亲自执了张九龄的手坐下。 “多谢陛下挂怀,臣已无碍。”张九龄温和颔首。 “朕给爱卿讲一件趣事。”李隆基似乎心情不错,将手边的奏折扔到一边,哈哈一笑,“听说最近长安街上的爱美的少年郎们,特别是那些自诩潇洒的‘五姓七家’的贵族子弟,都流行缓步行走。这倒奇了,他们平时策马射猎惯了,走路一向是疾如风的,朕听了这奇闻,就问是怎么回事,结果来报的人说,民间管这慢吞吞的步子叫‘张相雅步’。” 张九龄向来体弱,前阵子又大病了一场,病愈后气力不足,走路难免比常人缓慢。尽管容颜清减如雪,但他风姿如仙,在旁人看来这样的步态也别有韵味,结果长安城中贵族少年竞相效仿,竟流行开来。 听到这话,张九龄露出一丝苦笑,无奈地说:“臣病体残躯,有何‘雅’可言?陛下莫再调笑臣了。” “朝野倾慕追捧你的风度,并不是一时一日的事。朕没有笑你,朕是心疼你这身官服,愈见宽松了,”李隆基指着张九龄的紫袍官服,对面人虽然坐着,却总有飘逸之感,“爱卿,今日召你前来,还有件事与你商议,幽州节度使张守珪大破契丹,朕想立他为相以示嘉奖,不知爱卿意下如何?” 张九龄袖中露出的手腕瘦削如玉,温润清凛:“宰相是代天子治理天下的要职,不适宜用作封赏。” “那,朕只给他一个宰相的名分而不给他实权。” “也不妥。”张九龄沉吟片刻,“张守珪如今攻破契丹,陛下就将宰相之位赏赐给他,日后他若是再平定奚、突厥,陛下拿什么赏赐给他?” 一席话让李隆基哑口无言。 李隆基想了想,终于说:“天下文治武功,缺一不可,边将有功不赏,何以扬我大唐国威?” 张九龄温和回答:“兵法有云,‘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自陛下登基以来,除了与吐蕃、突厥有过短暂的战事,从未有过大举征伐,四海休养生息,百姓安居乐业,正是王者之道。如今的盛世得来不易,怎能轻言再燃战火?边将有功,陛下可以赏赐财帛金银。” 最终,此次商议还是以李隆基妥协而告结束。 等张九龄离开,李隆基难免有些气闷不快:“这张爱卿,模样跟瓷人儿似的,性子却如此强硬!总与朕意见相左,寸步不让!” “陛下是明君,朝中才有直臣。”心腹宦官高力士赶紧笑着上前。 李隆基听了这话,脸色终于稍霁:“罢了,他这耿直的性子是改不了了,朕也爱惜他这风骨。细细想来,他的坚持倒不是全无道理—— “封赏太盛,若让边将竞相争功,反而令边境不安。” 张九龄从兴庆宫出来,回到中书省官署。刚迈进门,便听到一阵琴声。 琴音恣意清扬,室内坐着一个衣衫落拓的琴师,模样有几分熟悉……竟是天下第一琴师李八郎。当今圣上喜爱音律,常召李八郎到宫中献曲。 “张丞相,”李八郎喧宾夺主,听到脚步声了并不起身行礼,甚至连头也未抬,只突兀而直接地问了一句,“裴探花最近是不是经常晚归?” 指下琴音如流水,李八郎再随意不过地继续说:“他在学剑。” 张九龄微微一怔,这段时间裴昀总是早出晚归,似乎有事情瞒着他…… 令他意外的,并不是少年去学剑;而是有朝一日,他需要从别人口中才能得知少年正在做的事情。 “人人都说,探花郎是明珠璞玉,”李八郎指间琴弦悠然,说出的话却惊心动魄:“作为他的老师,你这把‘凿玉之刀’,真的凿出了好玉吗? “还是,你只是在砍伐他的天性而已?” 面对突如其来的无礼冒犯,张九龄也只是淡淡抬眸。 李八郎继续说:“我与裴探花也算投机,所以替他问这一句话——你为何强求他学文,不许他习武?” “他的行事与选择,我并未曾强求。” “强求不是只有一种方式。”李八郎不以为然地说,“寒雨会逼人低头赶路,春风也能让人敞开胸怀——但,若那温情不是他想要的,若那安逸不是他心中志向,那么,春风消融寒冰的棱角,也是一种强求。” 张九龄缓步踱到窗前。长安轻骑缓歌舞,少年白衣玉带束,在那孩子慵懒的笑容背后有很多他并不懂的东西,或者说,他并不赞成的东西。 李八郎说话间,指下琴弦铿然一声轻响。 第49章 张九龄的心中也一声轻响,像是有什么破了,又像是有扇窗突兀地敞开了。风雨吹进来,清醒,又有些凄凉。 “是昀儿让你对我说这些话的?” “他不敢。”李八郎摊摊手,“他这个人天不怕地不怕,却偏偏只怕你。你不让他学剑,他这辈子就不敢正大光明地摸剑——比起做喜欢的事情,他更愿意让你开心。” “先生的弦外之音,我都听明白了。”张九龄神色温和,清风拂面般和煦的声音里却有种淡淡傲然,“看来,昀儿视你为良师益友,可你刚才那番话,却未免小瞧了他—— “世间只怕没有人可以主宰他,更没有谁可以阻止他正大光明地做任何事。” 七 傍晚时,裴昀匆忙赶回府中时,远远就看到祝静思着急地在门口朝他招手:“你怎么才回来?张先生一直在等你。” “老师在等我?”裴昀心中咯噔一下,知道大事不好。 偷偷练剑的事情,被老师知道了?只差最后一招,他就可以学成浮云剑法。本想着学成了再告诉老师的。 “晚饭都没有吃,一直在书房等你。”祝静思话音未落,少年已经朝书房狂奔而去,却被祝静思气喘吁吁赶上,“你急糊涂了?快先把这身衣衫换了!” 裴昀这才意识到自己一身血水汗渍,身上到处都是伤口,衣衫破破烂烂,要是被老师看到,且不说练剑的事情不打自招,自己这副尊容,不知道老师该怎样心疼。 “我急糊涂了……”裴昀转头冲回自己的房间,脱了衣服,把身上的血迹擦干,换了一套干干净净的白衣,把伤口都遮住,这才赶去书房。 少年紧张地深吸了一口气:“老师,我回来了。” 屋子里有清幽墨香,张九龄的侧脸在夕阳中清淡如雪,眉间有浓浓的倦意。 裴昀二话不说跪了下来:“老师,对不起。” 张九龄转过身来,凝视着他。 “你可以打我,骂我,但忧急伤身,你答应不动气,我下面的话才敢说。”裴昀一看他的神色,就知道练剑的事情瞒不住了。 张九龄神色如水:“你说。” “当下吐蕃与突厥常来侵扰,陇右与河西边境不安,我想去战场。”裴昀一咬牙,终究将那在心中埋藏了许久的愿望说了出来,“我偷偷去学了剑法,没敢先告诉你,怕你担心我受伤。” 少年的话字字诚挚,听在张九龄耳中,却是百般难言的苦涩。 ——你去战场,生死旦夕间,就不怕我担心了?我不愿大唐穷兵黩武,可你却要去疆场杀伐,什么时候,你已经长大了,独自走得那么远了……什么时候,你与我所走的路已南辕北辙? “不是我们想战,而是不得不战。吐蕃的骑兵不时骚扰抢掠,将陇右当成他们的粮仓;河西水土肥美、盛产名马,更被夷狄虎视眈眈!”少年的仰起头来,眸子里有热血如烈焰,“我想学剑,我想上战场。从慕下先生那里学了浮云剑法,如今我不再惧怕高楼,更不怕强敌外辱,当策马驱除胡虏,以一剑戍守国门!” 少年的话铿锵有力,其他的少年听了只怕也会热血沸腾,可张九龄只叹息了一声。 那声叹息,像雪花飘在烈焰中,转瞬不见,清凉入骨。 史书中万千百姓的哀哭声,也就是这一声叹息,帝王将相的功业如光焰万丈,终将这声叹息融化不见。 张九龄闭上眼睛:“我不赞成你去战场。”这几个字说得轻,却如同刀子割在少年心上。 裴昀的神色黯淡了下来,沉默了片刻,他不甘心地抬起头来:“为何老师一直对武将有偏见?我读史书,最佩服天下名将韩信攻必取,战必胜;更佩服谢玄列阵三军于淝水之上,以少胜多。慕下先生对我说过,剑本无好坏,全看用在谁的手上。我很清楚,我学剑不是为了杀戮,而是为了守护。” ——守护大唐的疆土,守护你。 张九龄的目光只是淡淡凄然:“战火一燃,又有多少以守护为名的杀戮?又有多少身不由己的挥剑?剑在你手中,你也在刀枪剑雨之中,谁能主宰谁?甚至,谁也难以真正主宰自己……” 最初天真的善念,会被死亡侵蚀,被鲜血污染,被无数拔刀和挥剑砍伐至麻木,最终留下的,不过是两国百姓的创伤。 无论你踩着无定河边的累累白骨,成为天下名将,还是葬身于荒野的坟冢,都不是我愿意看到的。 裴昀怔了怔,只见张九龄疲惫地转过身去,扶住桌案。 “你先去吧。” “老师……”裴昀还想说什么,却见张九龄摆摆手。少年张了张嘴,终究不敢再多说,轻掩了门走出来。 刚出门一转身,便看到祝静思站在他身后,以手抵住唇做了个“嘘——”的手势。 “你偷听我和老师说话?”被少女拉着走到稍远处,裴昀皱眉。 清风吹动少女的鬓角,祝静思点点头,随即又摇头:“你刚才高谈阔论,三句不离‘慕下先生’,虽然你没有拜李慕下为师,但对他的尊敬之意溢于言表。张先生是宽厚隐忍的性子,他不怪你,不表示他不会难受。你开门出来的时候,我看到扶住桌案许久没有动,只怕是身子不舒服。” 裴昀的脚步顿了顿,突然转身便往回走。 回到书房前,裴昀连敲了几下门,里面没有人应。他心中一紧,猛地推开门! 第50章 一道剑光骤然劈面而来! 事发突然,少年反应极快,仰面躲开,剑风擦着他的脸滑过,那偷袭者一招得手却并不恋战,几个蒙面人从窗口迅速跃出。 屋子空空如也—— 老师人呢? 庭院中突兀地响起家丁们的叫喊声:“有刺客!快抓刺客!” 猛地从窗口跃出,裴昀拔足追赶,果然看到几个蒙面人架着张九龄正往府外逃去。 “站住!”但这些天来练习浮云剑,让少年足下轻功如风,家丁们很快被他甩在了身后,不过片刻间,他已经追到了刺客跟前。 几人顿时朝他挥剑出手!裴昀没有与人动手的经验,此刻手中无剑、徒手对敌,而且是以一敌多……血肉之躯遇到兵刃,身上很快添了许多伤痕。就在他惊险地躲过一道剑光时,耳畔突然传来一阵疾风。 身后一脚偷袭而至! 少年后背上猛地一痛,人顿时飞了出去,重重摔在树下。 “昀儿!”张九龄焦急出声,挣扎想要摆脱几个人的控制,一个蒙面人用臂膀粗鲁地狠狠勒住他的脖子,手中剑柄敲在他胸前:“找死!” 仿佛想咳嗽却被勒住脖子喘不过气来,张九龄的脸色变得苍白发灰,只有胸膛无力地起伏。 “混账!快放手——” 少年冲了过去,双目血红,浑身都如坠冰窖。这一瞬间,他脑子里一片空白…… 绝不允许—— 任何人都不可以伤害他最重要的亲人! 他大吼一声,猝然出手,一把夺过刺客手中的剑—— 多日来练习的身法与招式都凝聚在这一招中,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瞬间,剑已至少年手中! 这一刻,他使出的剑法凛冽悍勇,气势如虹。浮云剑的最后一招,少年一直不曾练成,只因为他缺少了一样东西—— 杀气! 他拼命练剑、流血流汗,身上却并没有一丝杀气,所以他学不会最后一招。 直到此刻…… 有什么一直以来被克制的东西突破了,那裂缝迅速扩展成峡谷,惊涛拍岸的战意,在少年心头激起狂怒的潮涌! 少年的脸色就像从修罗场中走出来的死神,他一剑挥出,敌人倒下,鲜血溅在他的脸上。 那种温热的感觉甚至有些快意,太阳穴处的热血在汹涌,几乎要冲破皮肤;愤怒与恐惧侵蚀了全部的理智,催促着他举臂挥剑。 一剑,又一剑,转瞬间裴昀已经挥出了十几剑。耳边像是有人在急切地唤他,可纷乱如鼓的脚步声、呼救声、打斗声、刀剑撞击声更激烈地冲撞着他的耳膜。这时间太短,短得只在眨眼间;这时间又太长,长得恍如隔世重生。 终于,四周变得静悄悄的,少年停了下来,剑尖滴着血…… 这就是浮云剑法的力量?裴昀有些恐惧地看着自己的双手。 四具尸体冷冰冰地躺在了他脚下。满地鲜血刺目,血腥味令人作呕。这是他第一次杀人。 嗡嗡作响的耳边,突然浮现出老师那句话—— 有多少以守护为名的杀戮?又有多少身不由己的挥剑?剑在你手中,你也在刀枪剑雨之中,谁能主宰谁?甚至,谁也难以真正主宰自己…… 少年猛地抬起头,只见张九龄脸色苍白地盯着自己,仿佛在尽力支撑,身子却晃了晃,眼看就要倒下去。 “老师!你有没有事?”裴昀慌忙冲上前,将人扶住。张九龄脸上毫无血色,吃力地将他推开。那素来温润的眼底,竟映着血光凝聚起一层薄冰。 裴昀一愣,突然意识到,刚才呼唤他的声音,是老师在说“昀儿,住手”…… 那时,他并非没有听见,可是他停不下来。 只听张九龄虚弱地问:“今日这些人,全都是非杀不可?” “他们要伤害老师。”裴昀愣愣地回答。 “跪下。”张九龄突然扬声,声音冰冷,怒意涌上眸子,这才显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威仪。 死里逃生的众人都愣了。 裴昀浑身的伤口都在流血,他咬紧牙关,笔直跪了下来。 “你学了剑术,便有了伤人杀人的力量,”张九龄凝视着少年,“记住我这句话——不管是今日为我,还是他日为别的人或事,都不可为一己之怒而滥杀。否则,你便不再是我的学生。” 裴昀浑身一震,重重磕下头去,一行血迹顺着额头流了下来,少年咬紧的牙关惨白。 “你拿起了剑,不可能再放下……但……你要控制自己手中的剑,不要让剑来控制你。”张九龄微微喘息片刻,“你说你要做天下名将,名将所行之道,并非开疆辟土…… “真正的名将,一定懂得仁恕。” 说完这句话,他便自己朝房间里走去,任由裴昀跪在冰凉的地上。 旁边的杜清昼几乎吓傻了,和裴昀同门多年,他第一次见到这种血腥的场面,更是第一次见老师生这么大的气。 还是祝静思反应快,她急忙追过去:“张先生!裴昀伤得不轻,他还跪着……”她的话突然停住,因为她看到了对方苍白得可怕的脸色。张九龄虚弱地摆摆手:“让他起来,给他裹伤,我的房间里有伤药。”说完这句话,他眼前骤然一黑。 两个少年惊慌地喊:“老师!” 裴昀冲过来,满身血水和汗水,抱起人就要往屋子里走,自己却也晃了晃,差点摔倒在台阶上。 第51章 祝静思见他的伤口不断渗血,连忙拦住他:“让杜欠揍来,你把自己的伤按好止血,别让先生再忧急动怒。” 眼看着杜清昼把人扶了进去,裴昀愣在原地,任由祝静思进屋取了药出来替他包扎,手中握着剑,心中却茫然。 他突然不确定,自己手中真的有剑吗?还是双手空空? 八 府上忙乱了一阵,天渐渐黑了。 刺客的尸体被迅速赶来的官差查验过,却没有查出任何身份线索,还有一个侥幸逃走的刺客,金吾卫们正在全城搜索。 一窗月华如水,张九龄倦然靠在床头,只觉得说不出的疲惫。谁要杀他,由谁主使,朝堂上的明朝暗涌……他闭上眼睛都可以不去想。可眼前浮起少年错愕受伤的眼神和滴血的剑尖,他心头微微刺痛,又莫名有一丝骄傲,沉甸甸的情感与期许仿佛磐石压得他喘不过气来。掩唇低咳了几声,只听门外突然传来脚步声。 熟悉的脚步声停在了门口,似乎在迟疑,半晌才传来声音:“……老师,是我。” “进来吧。” 门就这么被推开了。 少年一身银色月华,身后分明是晴朗的夏夜,那垂头丧气的样子却像被雨淋湿的凤凰,身上倒是半点血迹也没有了,但额头上还有磕伤的痕迹,桀骜的目光也被长长的睫毛掩住了。 探花郎是无拘无束的性子,从来不管什么礼法规矩,但在老师面前,一向是规规矩矩的。 张九龄正待开口,却突然眼前一花,随即怀中一暖,少年竟整个扑了过来,把脸埋进他怀里。 被牢牢抱住的张九龄一时怒也不是,苦笑也不是,只喝止了一声:“昀儿!” 探花郎在外人面前已经风度翩翩的饱学之士,谁知道人后竟然如此赖皮,还是孩子心性? 裴昀把脸埋在他的衣襟里,不肯抬起来,“老师,我不想杀那几个人,但那时刺客伤害你,我脑子里一片空白,本能地就挥剑,连我自己也没法控制。” 后来他想了很久,才发现那种无法控制的愤怒……叫做恐惧。 他以为练了浮云剑法就可以战胜恐惧,但那一刻他才发现,最大的恐惧不是对手的攻击,而是内心不能承受的失去。 有温热的东西慢慢沁湿了张九龄的衣襟,跪在他膝下的少年肩膀微微抽动,脸孔仍然深埋着不肯抬起来。张九龄怔了怔,手抚上了少年的头……记得在裴昀十岁那年,有次他感染风寒突然晕过去,醒来时孩子的脸哭花得像被遗弃的小狗一样,伤心又恶狠狠地瞪着他,猛地推了他一把:“你和我爹娘一样,根本就是想丢下我!” 看上去慵懒玩世不恭的探花郎,并不是别人眼中那个漫不经心的样子。 裴昀有自己的底线,而自己,无疑是其中重要的一条。 这一刻,张九龄胸中的郁积都化为了酸涩。他定了定神,苦笑:“我本来没事的,你这样箍得我喘不过气来,真的要晕了。” 这句话果然凑效,裴昀立刻便松开了手。少年脸上挂着泪水,手忐忑地停在半空中,手上有很多茧子,有的是因为写字,有的是因为练剑。 “其实我也有内心的恐惧,就像你恐高一样,我恐惧战争和武力。”张九龄平静的语气似乎在说别人的事,嘴唇上血色极淡,“我幼时见到汉人与胡人的厮杀,村庄被夷为焦土,河水里到处是令人作呕的尸首,妇女赤裸倒毙在路旁,失去依傍的幼儿在绝望地哭喊……这些年来,我读诗书,学治国,安民生,但我唯一不愿意碰触的,就是战争。 “这是我的主张,也是我的局限。”张九龄温和地制止了裴昀想要说的话,“我不是圣人,也会犯错。有时候并不是我们想和,便可以求得安宁的。我并非不懂得这一层,可无论怎样,只要我做宰相一天,偃武修文的主张就不会改变。 “你的想法与我不同,我并不赞成。”张九龄替他理了理衣襟,“可你终究还是学会了挥剑策马,也许有一日,会挥戈天下。 “你的路要你自己去走,没有人能代替你,也没有人能替你做决定。 “你不再恐惧高楼,击碎了自己内心的桎梏,做到了我此生做不到的事——你战胜了自己,比我要强许多。 “那一刻,看到你挥剑来保护我,我虽死无憾。” 泪水顺着少年的脸滚落下来,这一次不是无声的呜咽,而是近乎狼嚎的放声哭嚎。 他坚持了这么久,一次次在泥泞中爬起来,一次次与自己的内心殊死搏斗,一次次用剑刻下带血的进步与印记,终于在这一刻,在眼前这个人的一句话中,所有的汗水都成了勋章。 九 夜色中,不知从哪里隐约传来琴歌声。 一个人影自黑暗中越过围墙,落在寂静的庭院:“他的剑法练成了,但你失算了。”刺客掀开蒙面的黑布,站在琴师面前。 李八郎还是漠然无辜的模样,手指在弦上冷冷划过:“呵,他们师生的感情,倒是比我想象的要深。” “是裴探花的节操比你想象的更没下限才对吧。”刺客冷哼了一声。 都是多大的人了?还能有那么幼稚的举动……可是,裴探花练剑时咬牙坚持的脸孔,和扑在老师膝前嚎哭的模样,在他眼前交错成画。 突然之间,他也有点羡慕那少年,那样的洒脱率性,当哭则哭,当笑则笑。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真性情,才能化解误会与隔阂……能勇敢地说出自己想说的话,也是一种勇气吧? 第52章 “来长安之后,你弹的几支曲子,都杀气太重。”刺客沉默了一会儿,突然抬头看着琴师。 “有吗?” “有。” 考生的卷宗在户部大火中被烧毁,知晓旧事的小妖柒音失去了元神,李林甫登上了相位……一音一阶,步步染血。 进士宴上惊艳的击碗而歌,马球场上激昂的秦王破阵乐,中书省外悠扬的桃源曲……一弦一柱,一步一局。 裴探花的身世再次被小心翼翼地藏匿在无人知晓的黑暗中。夜太冷,雾太浓,霜华太重,一曲清歌怎能拂开十五年的怅惘?一把旧琴怎能划开曲江池中百顷碧波? “你想不想知道,”琴师满身酒气地凑过来,眸子无辜而危险,“接下来的曲子,我想弹什么?” 第8章 章台柳 章台柳,章台柳!昔日青青今在否? ——唐·韩翃《章台柳》 一 叶铿然从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来这个叫章台的地方。 更想不到,自己是以女装的打扮混进来的。 叶铿然是长安城的一名金吾卫校尉,为人正直冷峻、不苟言笑,这天上司突然扔了个棘手,哦不,堪称变态的任务给他,说章台潜伏着一个女杀手,前几日刺杀宰相张九龄,虽然没有得手,却身法轻捷、出手狠辣极为危险,让他务必在十日内抓捕疑犯归案。 章台这个地方从汉代起就开始出名,是美女云集的烟花之地,到大唐建都长安,这里更成了青楼赌场聚集、寻欢作乐的销金窟。 作为一个将门世家出生的军人,叶校尉很有原则,让他到章台明里寻花问柳,暗中查案抓人,这种事他打死也做不出来,几次他硬着头皮刚迈进们,被几个姑娘团团围住,就额头青筋直跳、脸色铁青地退了出来,于是案情一连几天毫无进展,陷进了死胡同里。 不过,好在叶校尉虽然有原则,但他有一个很没原则的朋友,叫裴昀。 裴昀是今年的新科探花郎,平时最擅长吃喝玩乐,立刻就给他出了个绝妙的主意:虽然他脸皮薄没法强迫自己去章台喝花酒找姑娘,但扮个姑娘倒是没问题的。 章台的姑娘也有很多卖艺不卖身,只要长得貌美,会一两样才艺,不开口说话也没人强迫你。于是,吹得一手好笛子的叶校尉被裴探花打扮一番,直接扔进了章台最大的青楼绮云楼里。 十二三岁的清俊少年,眉眼清朗如画,不仔细看倒也是个如冰似雪的美人儿。 只是这个美人儿架子大,任谁来都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满脸冷峻怒气,像是受了很大的委屈。 这种高冷的姑娘,同行们也见得多了,能在章台立足,谁没有几分美色才气?摆这种谱儿的人,自然会被大家集体鄙视。 整个绮云楼里,没人理睬新来的叶姑娘。 ——除了一个人。 这个姑娘一见到他就惊为天人:“天哪,你怎么长得这么丑?” “……” 叶铿然额头青筋跳动,他从来没觉得自己有多好看,但被人这么叹为观止地说丑,也是平生第一次。自从被强行穿了女装,他就当这张脸不存在——反正脸也丢光了。 那姑娘满脸怜悯地看着他,眼神就像瞧着一坨插了一朵鲜花的牛粪,继续说:“哎呀,找你陪酒的那个裴郎君风度翩翩,出手又阔绰,他怎么会瞧上你的?” 叶铿然铁青着脸转过身去。 他想说,我和姓裴的没任何关系!还有——他出手阔绰?那些金叶子都是我的你知道吗? “长得丑还是个哑巴,也难为你了,”那姑娘一把将他拉回来,“以后就跟着姐姐混吧。” 二 这个说叶校尉丑的姑娘,叫柳心心。 别人用“柳眉倒竖”来形容姑娘家生气的样子,多少有点含怒带嗔、娇横明媚的意思,但柳心心不是,她的眉毛即便不生气,甚至高兴的时候,也是凶巴巴倒竖着的——天生的。 因为有了这条眉毛,虽然她长得不算难看,但整张脸上仿佛就写着“生人勿近”、“今天心情不好剁碎了你喂狗”……诸如此类令人不寒而栗的台词。这么霸气的脸,去拦路打劫根本不用带刀。 来楼里的光顾的客人都对她避之惟恐不及,给她取了个外号叫“柳鬼”。因为《齐民要术》中记载:“正月巳,取柳枝着门户上,百鬼不入家。”古人相信插柳可以驱邪,柳姑娘当真是凶神恶煞一绝,鬼神见愁。 也有相好的姑娘劝她,把眉毛修一修,涂点胭脂,打扮打扮,大唐开元时的眉妆也流行阔眉,贵族女孩儿眉形浓重明丽,小户人家的姑娘眉形婀娜清秀,毕竟女孩儿要嫁人的,这副样子男人看了怎么可能动心? “要男人动心干吗?”柳心心不以为然,“我有手有脚,可以自己过得很好,去取悦别人?没那个闲工夫。” 娇滴滴的美人们怕她,却也有些敬她。她们在章台讨生活,都爱惜容貌、强颜欢笑的事从来不曾少。只见柳心心两手一摊,惆怅地说:“况且,要是有点姿色的男人也就算了,那些来楼里的男人太丑,看不上。” “……”众人面面相觑。 柳心心丝毫不觉自己的话有什么不对,继续说:“还有,上次那个张丞相骑马过东城,你们大清早地拉着我躲在路边的墙角围观……白白地早起了,真是大失所望,还不如我小时候看到的山野村夫。” 第53章 叶铿然也在人群里,额头的青筋又跳动了几下。 张丞相是长安出名的美男子,风华气度卓绝如仙。可柳姑娘那真诚的吐槽,一脸发自肺腑的嫌弃。 她的眼界到底是有多高?被这么个眼高于顶的姑娘“罩着”,叶铿然有种前途不妙的直觉。 不幸的是,这直觉很快就得到了验证。 美貌的姑娘遇到的麻烦总比寻常人多,“叶姑娘”也不例外。 这天,绮云楼里来了个客人,叫游睿。他是皇城里的东宫执戟,虽然参加科举考试没考上,但凭着家中权势拿到了从九品武官官职,自诩风流潇洒,也是章台的常客。他刚一迈进门,就被清扬的笛音吸引,循声望去。 只见角落里吹笛子的少女一身素衣,坐姿笔直。 笛声孤高悠远,天地仿佛在这笛音中被无限拉大,日光磊落,浮云温柔旷达,触手可及。 少女的发梢仿佛有微风,指尖有梦流转,微风萦绕心间,而梦遥不可及。 游睿看得呆了,半晌才痴痴地回过神来:“叫那边吹笛子的美人儿……今天陪我喝酒!” 叶铿然被叫了过来。见高冷的美人不给自己斟酒,甚至连看都不看自己一眼,游睿不高兴了,脸一沉:“怎么回事?懂不懂规矩?快斟酒!” 惜字如金的叶校尉自然不会搭理。 被再度无视的游睿勃然大怒,一拍桌子:“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叶校尉终于冷淡地扫了他一眼:“敬酒怎么吃,罚酒怎么吃?” “敬酒就是你给我认错、斟酒,罚酒就是——”游睿气势汹汹地环顾四周,指着角落里十坛未开封的酒,“你把那边的十坛酒全喝了!” 动静太大,许多客人都朝这边看了过来。 “哟,”只听一个中气十足的清脆声音从旁传来,“谁在仗势欺人?当本姑娘是死的?” 柳心心放下手中的杯盏,好整以暇地走了过来,轻飘飘地睨了游睿一眼:“叶姑娘是我罩着的人,怎么了?” 柳姑娘在章台是出了名的凶神恶煞和泼辣,平时那些个郎君们也不会惹她。但这个时候众人的视线都集中到这里来了,游睿面子挂不住,便恼怒地呵斥她:“怎么了?你还问我?绮云楼打开门做生意,我可是花了金子的,喝酒天经地义!你们这些姑娘,不都是陪人喝酒的吗?” “我们是陪人喝酒的。”柳心心施施然指着他的额头,“但是得要人家愿意,心情好,才陪你喝——这才是公平买卖。 “别人不愿意卖东西给你,你非要付钱,就是强买强卖。卖笑也一样,规矩大过天。你土豪钱多,哪个姑娘愿意陪你,你找哪个姑娘去,还愁你的钱花不出去?” 游睿竟然被她堵得说不出话来。 听着柳心心连珠炮似的发话,显然是和人吵架熟练得很,叶铿然从来没见过这种市井间的场面,一时间竟有几分佩服。她说得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找你们管事的!”游睿眼看吵不过柳姑娘,又不甘心落下风,便大声叫嚷着找管事。 不知道是谁上楼去禀报,帮着管事的大叔下来了,先是教训了柳心心一顿,让她不要惹是生非,又给游睿斟茶倒水,赔罪认错。 不知道为什么,柳心心虽然霸气,对大叔却并不顶嘴。 好像那帘幕后的人一发话,她的气势便折了大半。 叶铿然微微皱眉,那幕后之人是何方神圣?他来绮云楼也好几天了,从来没见过主事,对方是什么人,是男是女他都不知道。 “谁要你啰嗦,让她们来赔罪!”游睿被当成大爷伺候惯了,此刻占了上风,更加不依不饶,“让那个新来的姑娘斟酒认错,否则就把这十坛酒喝了!” “是是是……”管事连忙哈着腰来到叶铿然身边,压低声音说,“哎哟我的小祖宗,你就快去给他斟杯酒陪个罪,息事宁人,啊?女孩儿家出来抛头露面,哪有不受委屈的?” 叶铿然没有动。看来,不动手解决不了眼下的麻烦,但一动手,就算他的身份不暴露,在章台也呆不下去了。 看客们不由得有点唏嘘起来,这冰雪美人看上去正在经历内心的挣扎——是忍辱屈服,还是为了所剩不多的尊严,从此被逐出楼去从此无依无靠? 柳心心看不下去了,不耐烦地拨开管事,迳自走到游睿面前。 游睿满脸得意地等着她赔礼认错,却见柳心心挽起袖子:“那就喝罚酒吧。” “什么?”游睿似乎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喝罚酒啊,十坛就十坛。”柳心心拎起一坛酒,俯视他,“我陪你喝十坛,你敢不敢喝?” 游睿骑虎难下,立刻气势汹汹地顶了回去:“笑话!你……你要是敢喝,我还会怕你不成!” 柳姑娘说喝罚酒的时候,并没人当真。章台的烈酒是北方运来的高粱酒,酒量好的汉子也是用碗喝,没有人整坛喝的,更不用说连喝十坛。 却见她拎起酒坛,打开封盖,咕噜咕噜灌了下去,一坛酒很快见了底。 众人议论纷纷,神态各异,叶铿然走上前来,皱眉拦住她的手,却见柳心心醉眼朦胧地一把将他的手甩开:“走走走……不干你的事,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谁今天敢阻挠本姑娘喝酒,本姑娘就废了他。” 她虽有醉意,却并不是在开玩笑。 不由分说又开一坛,喝得豪气干云,烈酒顺着脖子流到衣襟上,等她喝到第六坛时,游睿也有点脸色发白,悄悄地想溜走。 第54章 “咦,别走啊。”柳心心醉醺醺地拦住他,“莫非你是怕了我?” 少女喝过酒的眼睛通红,配着那倒竖的凶恶的眉毛,的确是让人身上打寒噤。游睿微微发抖:“谁……谁怕你?” “那就坐下!”柳心心一把将他按下来,一坛一坛地喝,直到十坛酒喝完,她面无表情地将手中的酒坛倒过来,里面空空如也,滴酒不剩。 她说:“该你了。” 游睿的脸色难看得很,一连变了好几种颜色,似乎是在挣扎要不要真的喝下去以挽回面子,他努力想要维持脸上不可一世的表情,但抽搐的脸部肌肉泄漏了他的心虚,终于,他一拍桌子:“开……开什么玩笑!我怎么会和你一个章台女一起发疯?”说话间,他在众人的嘲笑声中慌慌忙忙地起身,落荒而逃。 “滚。”柳心心朝他的背影大笑,随即直挺挺地轰然倒了下去。 三 从那之后,柳心心的外号除了“柳鬼”,还多了一个“柳疯子”。 别人都对这个疯子敬而远之,只有叶铿然不知是出于感激,还是出于欣赏,与她反倒亲近起来。 少年也曾经皱着眉头问她:“为什么这么拼?” “不想服输而已啊。”柳心心满不在乎地说,“认输是有瘾的,输了一次,就会认第二次,第三次……终有一天,你就会觉得认输也没有什么。” 你会心安理得地向别人妥协,也向自己妥协。你一步步后退,不自觉习惯了让步,妥协到最后,你甚至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可以坚持的。 “不想让多年后的自己老得面目全非,连自己也认不出来。”柳心心耸耸肩。 看叶铿然仍然坐得笔直,柳心心突然凑过来问他,“你会武功啊?” 叶铿然眼神一顿,并不欺瞒她,点了点头。 “那天,要是我不喝罚酒,你就该出手了吧?”柳心心并没有多吃惊,用袖子给自己扇着风,满不在乎地说,“我在楼里也见过些江湖人,要出手时,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叶铿然没有否认。他的武功不敢说万夫莫敌,至少在金吾卫中,也是数一数二的。 “果然。”柳心心满意地挑挑眉毛,却没有接着八卦下去,比如,你这么厉害为什么要来章台这种地方?你有什么往事?是不是有什么苦衷?她只是妩媚地偏过头来问:“哟,你会武功,也会轻功吧?能不能带我去屋顶上喝酒?” 叶铿然额头的青筋顿时又跳动了几下。还喝? “我小时候听故事,哈,说那些江湖大侠们都坐在屋顶上喝酒,帅呆了呢,可惜我爬不上去。侠女,帮个忙呗!” “……” 月亮又大又圆,叶铿然和柳心心坐在屋顶上喝酒。 酒坛相碰了几次之后,两个人都有点醉意。 柳心心拎着剩下的半壶酒,醉眼朦胧地晃荡着脚丫子,打了个酒嗝:“我本来不姓柳,也不叫柳心心,这个名字,是看着院子里那棵柳树随便取的。” 叶铿然看了她一眼。 “我四年前到长安城来寻亲人,钱花光了,亲人没找到,那时候正是冬天,我冻得瑟瑟发抖蜷缩在路边,遇到了一个男人。他满身酒气,醉醺醺地抱着琴,随手扔了件衣服给我,什么也没说就走了。我用衣服裹住自己,把冻僵的手伸到里面捂着,才发现衣服里还有一袋钱。 “就是靠那件衣服和那一袋钱,我活了下来。 “他只怕早就不记得了,但我总记得那天飘下的雪花,和他比雪更苍白冷漠的脸。后来我又见过他许多次,就在这座楼里,可是都与我最初见到的那一次不同。” 少女有点茫然地望着星空,发梢有星:“我也不知道,到底哪一个才是真正的他。” 这天到最后,柳心心烂醉如泥,叶铿然把她从屋顶上抱下来,扶她回去的时候,少女手里还紧紧抓着空酒坛。 叶铿然苦笑,把酒坛从她手里拿开,掰开她的大拇指时,目光突然顿住—— 少女的手掌虎口处有几道细小的伤口,绝不是被碗瓷之类的东西划伤的。叶铿然自小学武,对刀伤箭创都很熟悉,他一眼看出来,那些伤口是与人打斗时,为剑所伤。 微凉的夜风中,叶铿然心中也一凉,额间酒意顿时被冷风驱散。 一个青楼里的姑娘,手上怎么会有剑伤的? 夜里的章台寂静得很,只有偶尔的虫鸣,像是某种密语。 第二天,叶铿然向其他姑娘打听柳心心的行踪,得知大约八天前,也就是张相遇刺的前一天,柳心心确实一整天都不在楼里,到傍晚时才慌慌张张地回来。 姑娘们还说,平时柳心心偶尔也会有一整天不见踪影,她出去做什么,没有人知道。 慌慌张张……? 能一口气喝下十坛酒的女子,有什么事情能令她慌张?叶铿然想不出来。 四 清晨的阳光薄薄的,楼外突然传来兴高采烈的声音。 “叶姑娘,我来啦!” 一个摇着折扇的白衣少年潇洒地迈步而入。原来,是探花郎裴昀兴致盎然地带着人来捧场了。被他拉着的同伴一看就是被硬拽来的,面孔板得一丝笑容也没有,矜持的脸上满是不屑,明显写着被带进这样的地方很丢人——他是新科状元郎杜清昼,与裴昀师出同门,从小一起长大。 裴昀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大老远的就风流潇洒地摇着扇子招呼:“叶姑娘!叶姑娘……”让叶铿然额头的青筋再次跳动。 第55章 不知情的管事连忙把叶铿然叫过来:“这个叶姑娘是新来的,不懂事,您多担待……” “没关系,”裴昀用扇子轻佻地挑起叶铿然的下巴,不要脸地说,“我就喜欢有个性的姑娘。” 叶铿然气得眼前一黑。 就在叶铿然即将暴走时,突然只听一阵鼓乐声响起,客人们都放下了手中的杯盏,顺着一个方向望去,人群里传来惊呼。 “八郎!” “八郎,八郎!” …… 竟是天下第一乐师李八郎!乐师从帘后走出来,衣襟半敞着,一身酒气落魄,下巴长着淡青色的胡茬,更衬得脸色苍白宛如常年不见阳光。 以李八郎的身份,宫廷御前演奏都是寻常事,为何会自贬身份,来章台的烟花柳巷中? 只见那名满天下的琴师随意地盘膝坐在琴台前,将手放在琴上。他手指一动,像湖水漫过所有人的头顶,喧哗的人群便安静了下来。 别人弹琴弹得再好,也是人在驭琴,而对李八郎来说,琴好像根本就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会随着他的心意起伏哭笑。仿佛每一根琴弦都有眉眼、有手足、有喜悲、有生命。 琴师苍白的面孔宛如毫无热情的雪原,沉郁的眼睛是雪地上旅人的脚印,漆黑、呆板而孤独。但他的十指,就像冰雪中怒放的春花,奔涌的大江,冲破一切阻碍与禁锢的生命力,花朵如同鞭子抽打在山脊,原野上所有的草木都长出了手来,白鸟似一道道闪电掠过生命的洪荒。那些声音太大太汹涌,美好得让人忍不住要捂住耳朵;那声音又太小太精致,令人害怕一不留神就会错过什么。 一曲弹完,台下先是鸦雀无声,然后欢呼声雷动。姑娘们朝台上抛鲜花和礼物,粉丝们大声喊着:“八郎!八郎!” 宾客们狂热地追捧李八郎,酒满杯干,一掷千金。 世间最美不过故园月、相思酒、洛阳花、章台柳,以及,李八郎的七弦琴。 “我们掌柜的真是万人迷呀。”一个章台姑娘摇着团扇巧笑,侧头问身边的叶铿然,“叶姑娘你说是不是?” 叶铿然一怔。 原来,眼前的琴师就是那日的幕后之人——绮云楼的主人! 欢呼声中,李八郎的神色不为所动,只是推琴而起,半醉地走向帘幕后,管事的大叔恭敬地捧着账簿给他,他只冷漠地随手翻了翻,便还给对方。 柳心心站在人群里,远远地看着李八郎离去的背影,被挤得东倒西歪,不知道是谁撞了她一下,让她撞在旁边的人身上。 “当心。”被她撞到的少年站稳,很有风度地扶了她一下。 “咦,姑娘,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少年正是裴昀,摇着扇子问。 “这种搭讪太老套了。”柳心心并不给他好颜色看,“裴郎君,你的叶姑娘在那边,你和我搭讪,不怕她吃醋吗?” “叶姑娘蕙质兰心,温柔贤淑,不会吃这种飞醋的!”裴昀严肃地说。 好在四周吵闹得很,蕙质兰心温柔贤淑的叶校尉并没有听到这句话。 楼里的大叔站在台上,大声说:“各位,各位!接下来我们还有‘射柳’比赛,请大家到庭院里去!” 章台每到春夏有一种“射柳”的比赛,站在柳树百步开外,拈弓搭箭射击柳叶,这种游戏从汉代就开始流行,在民间深受欢迎。绮云楼为了招揽客人,也在天气晴朗的时候举办比赛,供客人玩乐。 鼓乐声响起,人群里传来阵阵欢呼声。 每当有人射中,便会有姑娘笑盈盈地捧着礼品奉上。也有些箭法好的,不时赢来喝彩。正在众人玩得高兴时,只见一群身穿胡服的少年拨开人群,走了过来,领头的就是游睿,今天他带了一大帮朋友,看上去都是东宫里的武官,一群人恣意谈笑,旁若无人。 “拿箭来。”游睿得意地让童子把弓箭给他,环顾四周,搜寻人群里的柳姑娘。 很奇怪,今天的柳心心似乎与平常有点不同,那种凶神恶煞的气势仿佛被太阳晒蔫了一样,只是沉默地站在角落里,像是在想心事。 游睿也不管这些,冷笑了一下,大声说:“柳姑娘,你过来。” 柳心心抬起头,施施然走了过来:“怎么了?” “这游戏名为‘射柳’,你不是也恰好姓柳吗?你,就做我的箭靶,看看我能不能射中?”游睿恶劣地挑挑眉毛。 此话一出,人群里顿时安静,原本欢快的笑声荡然无存。 “游郎君,这……这不太合适吧?要不我给您准备更好的柳叶……”管事的大叔被吓到了,上前想要转圜,被游睿一把推开,“走开,我就要她当箭靶!” 没人想惹东宫执戟,众人沉默地面面相觑。 寂静中,只听一个笑吟吟的声音飘过来:“你们这样欺负一个姑娘真的好吗?” ——说话的是裴探花,他的神态随意,仿佛只是好奇。科举考试场上遇到过,他与游睿原本也是认识的。 “她算什么姑娘啊?”游睿像听到了天大的笑话,“哈哈,就是个汉子也没她神经那么粗,脾气那么糙!” “她不是姑娘,难道你是?”裴昀嘴角勾起淡淡弧度。 “你——!”游睿这才反应过来对方在骂他,脸顿时涨得通红,“我说裴探花,你与我井水不犯河水,你找你的姑娘,我找我的乐子,何必找茬让大家都不痛快?” 第56章 “玩当然要玩得尽兴。”裴昀似笑非笑,伸手从旁边取过一把弓箭,“让柳姑娘走,我们来比箭。” “哈?” “我要是赢了你,此事就此揭过。如何?”裴昀目视前方,将弓拉满。 “你要是输了呢?”游睿冷笑。 “输了的话,”裴昀微笑,“那就没办法了,我来做你的箭靶子吧。” “这可是你说的!到时候可别后——”游睿话音未落,只听“嗖”的一声,一支箭悍然射了出去!百步开外的柳叶散开成花,空中飘洒如雨。 这一箭的力道,准心,任何人都看得出来。百步穿杨,不过如此。 满场寂静无声。 裴昀收回手,侧头对游睿说:“该你了。” 游睿脸色微微发白,握弓箭的手也有点发抖。正在他下不来台时,只见一直沉默不起眼的杜清昼手握酒杯,突然走上前来,神色古怪地站在他面前:“我敬你一杯。” 杜清昼慢慢将杯中的酒喝干,把另一杯斟上,递给游睿。 游睿大喜过望,这是怕了他们的阵势,来求和的? “总算有个识相的人!”游睿得意洋洋地接过酒杯,神态之间掩饰不住优越感,“哈,杜状元,你还没有官职吧?” 在游睿看来,书读得好,还是不如出身好。他与杜清昼一起参加科举考试,杜清昼考中了状元,他名落孙山,而如今他已经是九品武官,出身寒微的杜清昼仍然在等待任命。 就在游睿举杯就唇时,身边的裴昀突然脸色一变,出手如电,打落了他的酒杯! “你干什么?”游睿勃然大怒,“姓裴的!今天你是专门来找我茬的是不是?!”他话音未落,脸色也是大变,掉在地上的酒水滋滋冒出气泡,周围的草都变成了黑色。 游睿像活见鬼般瞪着面无表情的杜清昼,这才意识到,刚才对方是要毒死他。 在章台寻欢作乐,争风吃醋是常有的事,但置人于死地的事情,倒是很少有人敢做。 “你……你想杀我?”游睿勃然大怒,又惊又惧。 平时沉默寡言的杜清昼脸色涨红,一字一字地说:“章台女也是人,不是箭靶子。” 紧张的气氛中,只有清幽的琴音还在悠然弹奏。李八郎的身形隐没在大树的阴影中,悠然抚琴,旁人看不清他的神色。 只见游睿突然掉转箭头,将箭尖对准裴昀的头颅,杀气腾腾地冷笑:“我说你们这些风流潇洒的探花郎、状元郎,不会一个个口味那么奇怪,都喜欢上那个章台丑女了?” 裴昀眨了眨眼睛,认真地纠正他:“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他一手笑眯眯地指了指不远处的叶铿然:“我家叶姑娘会不高兴的。” “什么你家叶姑娘?那是老子先看中的叶姑娘!”游睿眼里妒意怒气大盛,一箭嗖地射了过来! 长箭险险地擦着裴昀的耳畔飞过,只听游睿扯着嗓子一声呼喝:“兄弟们,给我上!”他们以多欺少,不会武功的杜清昼顿时被掀翻在地,裴昀也被好几个人缠住,双拳难敌四手,游睿趁乱从衣袖里抽出兵器,猛地朝裴昀的后背偷袭刺去。 就在锋利的刃口落到裴昀的身上时,一股袖风拂过,将裴昀往后一带。叶铿然身着女装,身手却半分也不受滞碍。他出手如行云流水,衣袂飘飞,光影之间,看得旁人又是惊心又是惊艳。 将裴昀护在身后的同时,他一掌稳而精准地打在游睿的手腕上,游睿手中的兵器顿时“哐当”掉落在地! “你……!”游睿想不到他眼里的柔弱美人竟然有这样的身手,一时间甚至忘了手腕痛,愣在原地。他为之争风吃醋的叶姑娘……刚才雷霆般的身手,此刻名剑银枪般锐利的目光,竟令他有些害怕。 叶铿然神色仍然冰冷,并未理睬游睿,也不理周围的打斗,目光只落在地上那件兵器上。 躺在地上的兵器孤零零的,寒光幽微。 那不知道是什么武器,像匕首又不是匕首,更像是一根锋利的锥子。 叶校尉俯身将地上的兵器捡了起来,从自己怀中摸出一把刀鞘,形状也与寻常的刀鞘不同,而是尖锥形的。白银打造的刀鞘熠熠生辉,冷酷华丽。 他右手握着匕首,左手握着刀鞘,对着阳光细细查看。然后,将那锥形的匕首插入刀鞘。 严丝合缝,分毫不差。 “我乃金吾卫校尉叶铿然,奉旨查案。”少年笔直站在阳光中,举起一块令牌。刹那间,周围的打斗都停了下来,众人的目光都错愕地落在他身上。 “金……金吾卫?”游睿如遭雷击,他这才意识到,自己不仅吃错了醋,恐怕还认错了雄兔雌兔。 看到叶铿然手中举起的令牌,游睿的跟班们全都不敢动弹。 的确是金吾卫令牌! 同为皇城的武官,金吾卫的身手要远胜于他们,几乎每个人都经过严格的训练,可以以一敌百。 “这把刀鞘,是在张相遇刺的现场找到的。现场至少有五个人可以证明,从刺客身上掉出了这刀鞘。”叶铿然面无表情地说,“这些天,金吾卫一直在查访,谁身上有这种奇特的兵器。我一直以为,潜藏在章台的凶手是女人,看来我错了——章台除了女人,还有客人。” 游睿惶然四顾,脸色惨白,他终于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物证在此,请跟我到官署走一趟。” 第57章 五 行刺宰相,并不是一件小事。 若是没有缜密的计划,一个小小的从九品武将,不可能策划出这样的刺杀。所以,游睿的背后一定还有股势力。 他的官职是东宫执戟,也就是说,他是太子近身的人。太子李瑛已经做了十九年的储君,其生母赵丽妃失宠已久,太子自身虽然没有大错,却也没有出众的才德稳固自己的位置。 如今武惠妃正获圣宠,她的亲生儿子寿王李瑁的地位直逼太子。太子势单力孤,对擅长邀宠的母子不满,有次曾在酒醉后非议武惠妃和寿王,被武惠妃捏住了证据,哭哭啼啼地去天子那里告状。 李隆基不置可否,让人猜不透他心中在想些什么。 多年来,太子与皇帝之间的关系很微妙。无论谁离权力的巅峰只有一步之遥,内心都难免会有微妙的变化。 李隆基对太子似乎还算宽容,至少,在这次的刺杀事件出来之前。 物证被送到李隆基面前,天子的脸色阴沉得可怕。张九龄是他最倚重与信任的朝臣,是万金之躯的宰相,行事清正,不畏权贵,前些日子刚批评过太子花重金饲养孔雀,玩物丧志。 仿佛有暴风雨在天子的眉宇间聚集,李隆基一抬手,将案台上的奏折全部掀翻在地! 太监宫女们吓得全部伏地跪下,不敢抬头。 “将太子禁足在东宫,案情查清之前,不得出东宫一步!” 世事变化无常,就在几天前,游睿根本看不起杜清昼,现在游睿成了阶下囚,杜清昼却即将到御史台赴任。 据说,游睿在狱中一直喊冤,不承认自己刺杀宰相,大喊自己的刀鞘半月前就丢失了,是有人偷了他的刀鞘想嫁祸给他,陷害太子。 各种小道消息漫天飞,有人说太子已经被废黜了,还有人说寿王会成为新的储君。 这些,原本与杜清昼无关。 他即将成为朝廷命官,终于可以扬眉吐气,施展心中抱负。 但不知为何,杜清昼并不觉得开心。那天从章台回来之后,天气一直阴雨绵绵,他的心情也一样。 少年抱臂看着窗外的雨帘,微微失神,仿佛有什么东西迷失在雨雾中。有个仆人敲门来报:“杜郎君,有人送了封信给你。” 杜清昼接过信,素雅的白笺,展开来只有一行小字。 请前往一叙。 落款是三个字—— 李八郎。 杜清昼握着信的手突然微微发抖,脸上露出复杂的神色,有惊诧,有厌恶,还有……恐惧。 屋子里摆着半旧的几案,案上沏好了三杯清茶。 少年到来时,李八郎正在悠然抚琴。仿佛早已料到对方会来赴约,他头也不抬悠然地说:“我等你很久了,请坐。” 杜清昼愤怒地双手撑在他的琴上,按住他的琴弦,铮然一声巨响:“那天,是你让我差点儿杀了人!” 琴弦洁白,像是冰冻的月牙,锋利寒凉,少年的指间沁出了血珠。 “琴歌可以影响人的心神,从某种意义上说,高明的琴歌甚至能改变人的行为和决定。”杜清昼死死盯着对方,“你在控制我!” 那时在章台,在幽然的琴音中,他整个人都被愤怒与恨意主宰,才会将那杯毒酒递给游睿。 李八郎的脸色苍白忧郁,眼睛深黑神秘:“我没办法改变你的行为,更没法控制你,除非那件事是你‘本来就想做的’,否则我的琴音无法对你产生影响。 “你原本就想杀了游睿,他令你觉得难堪和羞耻,不是吗?” 杜清昼猛地抬起头,脊背微微发抖,像是冷,像是怕,又像是愤怒。 “你害怕被人看不起,害怕被人嘲笑。”李八郎看着少年的眼睛,一字一字地说,“你想杀游睿,并不是因为他行刺张丞相,而是因为……另一个原因。” 杜清昼的脸色惨白,仿佛对方的话,就像拳头重重地打在身上—— 正中要害的地方。 他是岭南小户人家的儿子,爹爹曾经是当铺的掌柜,后来好不容易才去了商人籍,换了个农人的身份,但实在没读过多少书。他跟着老师张九龄来到长安之后,才知道世间竟有这样繁华的城市,万国客商往来,胡姬捧着美酒,街道平整如棋,而王孙公子们早已习惯这样的生活,他们在酒肆豪饮,他们挑选名马,他们呼朋引伴,他们看着他的眼神多少带了一点不以为然。 杜清昼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少年,他不喜欢那种眼神。他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和他们一样,努力挺直脊背,昂起头颅,做最好的自己。 然而……终究是有那么一丝遗憾的,在无人的深夜,在不可告人的心底。 “你有没有想过,自己的身世,也许并没有那么简单?”李八郎的声音低沉惊心,“我知道,你有一枚桃花鲤鱼的木雕坠子。你的老师张九龄,也有一枚极为相似的坠子!” 杜清昼浑身一震,手颤抖地触摸向自己的脖子。 他从不曾把木雕给外人看,对方怎么会知道这个秘密的? 李八郎深黑的眸子逼近:“世间的草木原本没有重样的,为何会有如此巧合?你想过吗?” 为何会有如此巧合? 杜清昼猝然打翻了手边的茶盏,茶水洒了一地,手背灼热滚烫,那个念头在他心头翻涌,也如沸水滚烫。 他想过……他当然想过! 第58章 杜清昼仍然记得,当年,老师被朝廷贬官到岭南,见到他的第一面,视线便久久落在他身上,带着一缕震惊的专注,仿佛他是那么与众不同。小小的男孩整张脸都红了,又有点骄傲地挺起了胸膛。以前他在小镇上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身形就像春风裁剪而成,温和的目光就像落入尘世的月亮。 那么多的孩子,老师只收了他和裴昀做学生,带着他们从岭南到冀州,到长安,待他如己出。 是有多幸运,才能被命运选中?那在无数个苦读的日夜里,他用尽全力不辜负那个人,不辜负命运的厚待,不辜负自己的壮志。 不过,总有那么一丝遗憾,就像关得再紧的窗户挡不住的那一缕悄无声息的凉风。 ——他总觉得,比起他来,老师似乎对裴昀更好,好得就仿佛……他们之间有某种与生俱来的情感与牵绊。 杜清昼努力做个懂事的孩子,老师几乎从来没有骂过他一句,但裴昀很顽皮,小时候就常挨竹条。有时候竹条没打几下,裴昀就鬼哭狼嚎,其实根本半滴眼泪也没有,老师却下手越来越轻。挨过打之后,裴昀一会儿叫着屁股疼,一会儿说不能坐,老师的注意力就全在他身上了…… 看着裴昀理所当然地撒娇时,杜清昼好羡慕,无论裴昀怎么胡闹,做了多么出格的事情,老师总是能原谅他。 老师对裴昀那么好,裴昀又没有爹娘,会不会……裴昀就是老师的孩子? 有一天,这个念头莫名地出现时,杜清昼被自己吓了一跳,他用力甩了甩头,仿佛要将头脑中令人讨厌和害怕的奇怪的念头甩出去…… 不可能。不会是裴昀! “张丞相对裴探花,似乎更为不同呢。”李八郎在杜清昼耳边低声说,声音沉如鬼魅。他已经完全掌控了少年的心绪,甚至掌控了对方呼吸的节奏,不需要琴音,他也可以牢牢地控制一个人。 就像庖丁解牛,只要找到人内心最脆弱最隐秘的那个部分,并不需要蛮力,再坚固的堡垒,都可以被轻易攻破。 “你胡说!”杜清昼失态地爆发出一声怒喝,踉跄后退。 不可能是裴昀…… 凭什么是裴昀? 如果他们中间有一个人是独一无二的,那么,也应该是他! 一直被牢牢压抑,连自己也不愿承认的情绪在杜清昼心湖的堤坝上裂开,如潮水汹涌而至。 自卑、嫉妒、骄傲、不甘…… 少年太想知道答案,想听到那个令他恐惧而渴望的答案。 关于他的身世的答案! 李八郎撩起衣摆站了起来,头也不回地说:“跟我到书房来。”他的声音幽冷而笃定,似乎确信少年会跟上来。 鬼使神差的,杜清昼握紧发抖的双拳,站起身,跟着李八郎走向书房。 六 细雨霏霏,满城柳色如谜如雾。 柳姑娘坐在台阶上,双臂环抱着自己,像是在母亲怀中乞求温暖的姿势,像是……很寂寞。 很少有人见到这样的柳心心,就像你以为石头永远不会寂寞,不会脆弱;伤春悲秋的都是花儿。 花朵般的姑娘们此刻挤在温暖的阁楼,笑闹对诗,摇着团扇听雨声。柳心心一人独自坐在冷雨的屋檐下,头发和衣角上都是雨水,滴滴答答的都像是回忆,细细流过颈脖的,都是入骨入髓的、冰凉而滚烫的思量。 一把伞撑在她的头顶,纷乱的雨帘被隔绝在外。 柳心心怔怔抬起头来,来人是叶铿然,少年撑着伞站在檐下,手中握着竹笛。 “我是来道别的,这些天多谢你的关照。”叶铿然换上了一身青衫,站得笔直如剑。 “你给我吹支曲子吧。”柳心心说。 叶铿然坐下来,开始吹笛子,风雨声相和,笛音很温柔,温柔得像抚过心脏的手,一下一下都是酸楚。 吹完一曲,叶铿然将笛子从唇边取下,纠结的眉心却没有展开。他突然侧头问:“你这样的女子,为什么要替李八郎办事?” 柳心心的身形一僵,没有说话。 “你的确不叫柳心心,你的本名叫杜若微,状元郎杜清昼是你弟弟。你四年前来长安找寻的亲人,就是他吧?” 柳心心的脸色刷地苍白。这一刻,雨点都成了刀尖,落在少女比哭更难看的抬起的脸上,她没有说话,但答案已心知肚明。 “那天,他认出你了。”叶铿然看着她。 别人或许认不出她来,但亲人不会。世上最亲近你的那个人,根本不需要用眼睛来分辨,哪怕你有再大的变化,只要你站在他面前,甚至只需要熟悉的气息,他也知道那就是你。 杜清昼认出她了,但他不敢相认。 他害怕被人看不起。他出身贫寒,没有背景依傍,不想再落人笑柄,不愿让嘲笑的声音像耳光一样打在自己脸上,不愿让人知道—— 他的姐姐是个章台女子。 “刷”的一声,柳心心突然站起来,背挺直得像铁,头顶的纸伞被她一把推开,翻落在泥泞中:“不管他有没有认出我,他都是最在乎我的人,我也以他为傲。” 少女昂起头,眼眸中水光闪动。能一口气喝十坛酒的姑娘,裙角都是泥浆,一片泥泞狼藉,脸上也是。 “反正在下雨,也没人看得到你哭。”叶铿然的眼睛有点悲伤。 眼泪突然从杜若微脸上滚落下来,和雨水一起,将那胭脂红妆洇湿得狼狈。她可以有一千个理由来维护杜清昼,可以找到一千把剑来捍卫自己的尊严,却找不到剑柄—— 第59章 因为那剑柄,叫做伤心。 人心真是太过懦弱…… 雨点打在孤独倔强的少女身上,就像打落在铁上。良久,她淡淡抹去眼角的泪滴:“没错,游睿的刀鞘是我偷的。我相信八郎,是因为他够强。心软的人,留不住那些对自己重要的东西,就像你,就像张先生——你们总是会无奈地告别,会遗憾地失去,会因为温柔而悔恨。 “我只追随强者,强到……永远不必诀别。” 雨水掉落在少女乌黑的瞳孔里,一片光碎,那眼底曾经有那么多美好的期待,都被春风绞成了离别的碎片。 “柳”就是“留”,离别之人执手站在柳树下,万千枝条飘洒如雨,心中有再多不舍与挽留,却终究是留不住的。 叶铿然看着淅淅沥沥的雨帘,良久:“那种强大,也许并不存在。并没有终年一直燃烧的烈日,并没有可以摧毁一切的情感,并没有可以守住一切的理智,人心就是有很多弱点的奇怪的存在。 “会做蠢事,会忍不住对没有用处的人与事伤心,会莫名地对人心动,有时,还会糊涂地伤害自己最重要的人。 “会害怕离别,会有某个软弱的地方,不能碰触,不敢思念,哪怕只是最轻的回忆也会击痛。” 柳姑娘怔怔地看着他。 “不用那么害怕离别啊。”叶铿然将伞捡起来,轻轻递到她手中,“无论多远的离别,即便是生与死的距离,也终有一日会再重逢。上穷碧落下黄泉,所有你忘不了的东西,都不会消失。那种存在,也许在天涯,也许在身旁。 “无论如何,它都一直在你心上。那是你的弱点,也是你的全部——你所有强大的盔甲,都是为了守护那柔软和脆弱才存在的。” 七 十二岁的杜若微是个怯生生的小姑娘,眉毛秀气弯如新月。她的弟弟杜清昼个子小,总有同龄的男孩欺负他。 有一次,眼看着杜清昼被打,杜若微一迭声地哭喊“住手”都没有用,情急之下,她发抖地抓起一块板砖:“谁再打我就砸谁!”那天,她拿着板砖狂追了那几个男孩半里路,把他们吓得哭爹喊娘,也是从那一次起,她知道,很多欺负别人的人,其实只是胆小鬼而已。 你越害怕,他们就越猖狂。 小小的少女像是护雏的母鸡,带着斯斯文文的弟弟,她的口袋里永远装着石块,要想不被欺负,就得要有坚硬的东西。 兜兜里的石头也好,无所畏惧的心也好。 可惜还是有一次,他们遇到了难缠的人。几个邻镇的小混混看中了男孩颈脖上的坠子,他们把姐弟俩逼到巷子里,瘦小的杜清昼拼命反抗,系着玉的红线还是被扯断了…… “桃花鲤鱼木雕?还挺漂亮的,这东西就孝敬我们了。”混混们嬉笑着,拿了木雕坠子就要走。 “东西还给我弟弟!”杜若微愤怒地抓起一块板砖就冲了上去! 混混们常年混迹街头,连刀子都见过,何况一块小小的板砖?领头的少年抬臂拦住她,另一只手轻松夺过她手里的板砖,“砰”的一声,反手拍在她的头上。 杜若微本能地侧头去躲,板砖滑过她的眼皮,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眼前一片红色,眼皮上方传来剧烈的刺痛,像是有人生生将眼睛割开。 “姐姐!”杜清昼带着哭腔大喊。 几个混混似乎都愣了一下,杜若微自己并不完全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不能让这些人欺负弟弟。 于是,她一口咬在对方的胳膊上,领头的人痛得大叫一声,手里的坠子也掉了下来。 杜若微扑上前去,把那块木雕抓在手里,恶狠狠地盯着他们。 少女的眼皮上一道狰狞的伤口,鲜血顺着右眼流下来,就像鲜红的眼泪,那种厉鬼般的表情,让人心里发毛。恰好在这时,不远处传来脚步声,似乎有大人路过,头领慌慌张张地一挥手:“走!”混混们便作鸟兽散。 杜清昼哭喊着扑过来:“姐姐,姐姐!” “没事啊。”杜若微眼皮很痛很痛,但还是朝弟弟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小心翼翼地捧起手里的木雕坠子,重新戴在杜清昼的脖子上,像是慎重地为夜空戴上一轮月亮。 “以后把坠子藏在衣襟里,不要让人看见了。记住,要藏好。” 杜若微替弟弟理好衣襟,这枚桃花鲤鱼坠子,是弟弟从三岁起就戴在脖子上的护身坠子,也是爹送给弟弟唯一的礼物。 自从娘死后,爹娶了新的妻子,渐渐就不那么在意他们了,只有他们姐弟相依为命。 从那之后,杜若微的眼皮上留下了一道丑陋的伤疤,从眉梢一直延伸到鼻梁。她本来是个清秀的小姑娘,从这之后,就破相了。 到了及笄出阁的年龄,最开始还有几个来提亲的人家,但看过她的容貌之后,个个都摇头叹气地离开,再后来,就没有人登门了。后娘原本就一直看他们姐弟不顺眼,看到她久久嫁不出去,更是对她冷嘲热讽,指桑骂槐说她女大不嫁,留在家里吃闲饭。 好在那时爹已经准备让弟弟跟着从京城来的张先生走,这样,弟弟也就不用留在家里听后娘的数落了。张先生那是风月霁雪般的人物,连后娘那么刻薄粗鲁的女人,在他面前也红着脸半句无礼的话语都不敢说。想来,张先生也会将弟弟教养成令人尊敬的人吧? 第60章 可她心里还是很难过。离别的那天,她做了香包送给弟弟,姐弟俩在柳树下道别,两个人都哭了。 “姐姐,等我跟着老师读了诗书,考了状元,我就来接你!”小小的少年突然昂起头颅,抓住杜若微的手。 “好。”杜若微含着眼泪笑,“我等你。” 我等你。 有无数次,她来到当日分别的柳树下,朝远方眺望,盼望着弟弟回来。 也有无数次,她在梦里梦到,弟弟真的考上了状元,再也没有人可以欺负他,他长得那么大了,朝她伸出的手那么有力,就像炭火一样温暖。 若不是后娘瞒着她应下了亲事,收下了聘礼,强行要将她嫁给邻镇鳏居多年的老头子,她应该还在岭南等着弟弟吧? 她哭喊、求助、反抗,割断捆在自己身上的绳索,连夜跳窗逃走,千辛万苦从岭南到长安。 可是长安正在飘雪,她举目无亲,张先生还没有来长安,她自然也找不到弟弟。 她快要饿死了。 这时,那个男人出现了,他给了她一件冬衣和一袋钱。她望着他被风雪吞没的背影,突然有一点儿难过。明明深陷绝境的是她自己,但那个人的身影却仿佛比茫茫的冬日更绝望。他……究竟是什么人? 冬天过去时,她用光了那一袋钱,而她还想活下去。于是,她用最后的几个铜版买了廉价的脂粉和铜黛。 她试图遮挡住眼皮上狰狞可怕的疤痕,因为粉抹得太厚,反而让整张脸变得像石灰涂过的墙壁一样怪异。她去找活儿干,在偌大的长安城,无数次碰壁,无数次被拒绝、被嘲笑、被驱赶。 她是另类,是不被人群所接纳的怪人。 又一场薄薄的春雪飘落时,杜若微突然想起了当初那个给她大衣与钱的男人——突然间明白了,为何那时看着他的背影会令她心痛,人群中没有理解他的人,他也是孤独的另类。 最后,她来到章台。 她在章台和壮汉一样做最苦最累的活,比男人出更多的力气,日子过得很苦。 靠自己的力量活下去,等到再重逢的那天,这就是她的信念。 身如弱柳,心心相系,执念不灭。 再一次见到那个男人的时候,她才得知,他并不平凡,甚至原本也不该孤单,他是很出名的琴师。 他在章台抚琴,琴音就像儿时山涧的溪水,那么清凉地流过人的心底,把所有粗糙如石砾的时光都涤荡而去,只剩下纯净得让人想要落泪的回忆。 她莫名羞愧地想要躲起来,像是辜负了什么,又像是惧怕他误解了什么。 坚强的姑娘也有卑微的时候。不是爱一个人让人卑微,而是爱让人有更完整的自尊,她不能双手奉上最好的自己,就只能站直脊背转过身去。 李八郎一曲弹完,她匆匆转身狼狈地离开,他却叫住了她:“姑娘,你的东西掉了。” 她身上掉出了一枝皱巴巴的兰花,沾着抹布与剩菜桶的馊味儿,显得有点滑稽的兰花。 她窘迫到几乎扭头就要逃,可是从很多年前开始,她就知道,逃避没有用。于是,她抬起脸来,从他手里接过那枝兰花。 李八郎看着她的脸,似乎认出了她来,又似乎没有,只是说:“兰花很香。” 兰花很香。 这一刻,她突然哭了。眼泪把脂粉冲刷出沟壑,那么滑稽,那么难看。 李八郎漠然看着她哭,没有替她拭眼泪,最后,他递上了一方手帕:“把粉擦掉。” 她擦掉了脸上厚厚的粉之后,也擦去了自己此前二十年的人生。 李八郎请来了郎中,为她修补脸上的疤痕。因为那道疤痕太深了,修整的时候整个脸庞都变了形,特别是眉骨,高高地挺了起来。郎中说,只有如此了,虽然眉毛看上去凶一点,但整个脸庞只有这样才是最正常、最协调的。 反正大唐也流行阔眉,长安城很繁华,也有很多奇迹,与岭南小镇完全不一样。 拆掉纱布之后,杜若微睁开眼睛,看到镜子里的自己,那一瞬间,她几乎认不出自己了—— 镜子中仿佛是另一个姑娘,凶巴巴的,却面孔好看的姑娘。 只要用铜黛与脂粉将眉骨稍加遮掩修饰,她就可以变成多数人眼里的美女,但她并没有。 她将凶巴巴的眉毛展示给人看,不知因为何种原因。也许……是为了纪念,也许,是因为幼时破相的那一次,她就知道,不要轻易把美好的东西示人。 不管是桃花鲤鱼木雕,还是温柔的内心。 要想保护自己,就要把美好的东西藏匿起来。 只有一个人是例外的。她对他从不设防,而他教了她几招剑法防身,告诉她:“要保护自己,有时候需要武力。” 命运如此强悍,并不因为你善良,就赐你免于伤害。 剑是武器,剑是暴力,剑更是力量。有了力量,她才不会受人欺凌。 那晚,庭院里无声铺满金色的落花,那个人在花间饮酒,衣袖浸透了白霜与月华,下颌胡茬淡青,嘴唇湿润,举杯邀月的侧脸说不出的孤单,他对她说:“为我做一件事。” 她几乎想也不想,就缓缓而坚定地点头。 “我还没有想好是什么事,等我想好了,会告诉你。”那人将残酒一饮而尽,随手一抬衣袖,空空的酒壶被扔到水中,“咕咚”一声轻响,随即缓缓沉没。 第61章 仿佛有某种回忆,也这样冰冷地沉眠进他心底。 往事,竟是有触感、有重量的东西,在微醺的月夜,在微波凌凌的湖面,被默然收殓为黑暗无望的心事。 不久之后,李八郎买下了绮云楼。他名声在外,许多达官贵人请他抚琴,他很有钱,只是不会节省,一掷千金之后又常常落魄。 在章台买下了这座绮云楼之后,他专门命人去北方运来好酒,他酒瘾犯了就来喝酒,心情好了就出来给客人弹琴。 柳心心过得比以前好了许多,偶尔还能见到他。 他对她……是否有些不同?这个念头偶尔在夜深人静时突然冒出来,她心头微微一惊,接着便嘲笑自己的自作多情,他就是个无所顾忌的男人,比风更难以捉摸。只是他想做的事情,没有人可以阻挡。 他很强,她知道的。 状元和进士们乘着高头大马走过长安东街时,她去了,她站在人群中,弟弟真的长得好大了,少年的面孔沉静得像个男人了。 但是他没有朝她伸出手,他看着前方的道路,压根儿没有注意到她。 她心中快乐又酸涩,像是最美的梦境变成了真的,只是有那么一点点遗憾,她会伸手轻轻抹去。 后来,楼里的姑娘们嘻嘻哈哈拉着她一起去躲在丞相上朝必经的路上,围观长安第一美男子。在那里,她远远看到了很多年未见的张先生,对方身穿着紫衣官袍,策马的腰身笔直如旧,但脸色苍白,眼瞳蒙着伤怀的雾,像最好的玉石蒙着灰。 她想起在岭南小镇上见到的张先生,只是寻常打扮,就像所有的山野村夫,眼睛那么清澈,微笑的样子像是月亮在溪水里摆荡。 这些年,也许所有人……都不容易。 相聚时欢笑把盏,离别时各自艰难。 也许有一天,弟弟也会在朝堂中沉浮,会无奈地抉择,会走到很远很远的地方,远到她无法触及。 并不是不渴望相见的。 血脉相连,只能在梦中出现。她也曾经在相府外徘徊,想看到弟弟出来,又惧怕弟弟真的出来。 终于有一天,悄悄去相府门口守候之后回来,她彻夜未眠,下定决心第二天去找弟弟。 可是第二天,消息传来,张先生遇刺。 有几个刺客被杀,还有一个刺客逃走了。 消息是李八郎带回来的,他告诉她这些的时候,轻描淡写地多加了一句:“杜清昼安然无恙。” 原来,她的来历,她的身世,在他眼中早就是透明。 也是在这一天,李八郎对她说:“那个逃走的刺客很快会来章台,你替我好好招待他。” 八 雨雾中整座城仿佛是一个局,街道整齐如同纵横的棋盘,每个人,都是局中的棋子。 叶铿然走在风雨中。他与柳心心告别之后,便走回官署去。 长安城在雨中模糊成一幅水墨画,行人们纷纷躲在檐下,他一人独行,脚下溅起孤独的水花。 突然,只见迎面走来另一个人,竟是一身白衣的裴探花,对方打着伞,笑眯眯凑过来,将伞举到他的头顶:“啊哈,叶校尉,怎么这个时候遇到你,太巧了太巧了!你去哪里?” “回官署。” “回官署干什么?” “游睿的案子,上司还会询问我细节。” “你真的觉得游睿是刺客?”裴昀突然侧头问。 叶铿然的脚步停住了。 “你没有说实话。”裴昀看着他的眼睛,仍然在笑,只是眼底疏离,“当天的刺客不是游睿,而是另有其人。” 叶铿然淡淡地看了他一眼:“谁?” “你。” 四周突然很安静,只有雨水顺着伞沿滴落下来,两个少年的肩膀都湿了,目光交错,有什么东西在无声地交锋。不断滴落的雨水像一柄柄小刀,砸在身上,几乎要犀利地刺透肌肤,生疼。 良久,叶铿然的喉头动了动,终于开口:“你什么时候发现的?” “当日刺客闯入府中挟持老师时,我和他们交过手,逃走的那一个武功身手是最差的。我一直觉得哪里不对,直到那次看到你与游睿动手,我才明白了奇怪的地方在哪里。 “那就是,他握剑的姿势。 “那天行刺老师,他为了不暴露身份,也为了隐藏实力,刻意使用并不熟悉的剑——兵器法可以变,使用兵器的习惯却不会变。他习惯了枪与戟这类长兵器,所以握剑的时候不自觉会握在剑柄的尾端。 “那一刻,你和游睿交手的时候,我就认出是你了。”裴探花衣袖一振,一柄长剑骤然横在叶铿然的脖子上,划出淡淡的血痕! “无论是谁,都不能伤害我的老师。现在,我问,你答。否则我无法保证自己会不会杀了你。”探花郎的眼瞳中落进了冷如刀刃的雨丝:“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叶铿然抬起眼眸,没有躲避,也没有回答对方的问题,只抬了抬手。 长剑寒光微动,“哐当!”一声,裴昀整个人便摔在泥地里!剑也掉落在地上,发出一声闷响。 “你说得没错,我隐藏了自己的实力。”叶铿然笔直站在雨里,凝视着对方,“你这样的身手,还不是我的对手,你剑术虽高,对敌的经验还太少,去格斗立刻就会被虐成渣,再练练吧。” 雨越下越大,他似乎叹了口气,然后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至于你的问题,也许有一个人可以回答—— 第62章 “李八郎。” 九 雨丝如雾,桌案上摆着三杯茶。 李八郎似乎已经等待许久,见到少年一身雨水地走进来,他将茶盏推了过去。 “我知道你有很多疑问,”不等裴昀开口,琴师倒先开了口,缭缭茶雾中的眼睛看上去有点忧郁,“没错,那日刺杀张丞相,是我让小叶去的。” 少年手中一顿,目光骤然出现了破碎的裂痕,有愤怒,有难以置信,还有……伤心失望,眼前的琴师究竟是什么人?他教会了他剑法,一度成为了他最信任和尊敬的人之一。这一切,都只是局中的陷阱而已? “我教你剑法,的确是另有目的。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张丞相这个人的欲望很少,所以能够伤到他的东西也很少,这也是我很佩服他的一点。在虚伪的君子里面,他算是演得很真的一个了。而你,的确可以伤到他的要害。” 一声轻微的“咔嚓”声传来,杯盏应声而碎。 少年没有答话,握紧的拳心和通红的眼睛里尽是杀气。 “我知道你此刻愤怒得想杀了我,你如此维护张丞相,可知道他对你做过什么?”李八郎微笑,眼睛却很悲伤,“你可知道自己的身世?” 少年浑身一震,抬起眸子:“你说什么?” 他这才发现,桌子上有三杯茶,还有一杯已经凉了。在他之前,已经有人来了这里。 ——是谁? “过来吧。”李八郎起身,示意少年跟着他到另一个房间。这座屋宅看上去破陋,庭院破败,墙角歪歪斜斜堆着酒坛,唯有书房很整洁,甚至有种温柔庄严的气息,每一处布置都显得郑重和用心,像是有什么重要的东西收藏在这个房间。 裴昀推门而入,映入眼帘的竟是一个瑟瑟发抖抱膝蹲在地上的人——是杜清昼! “杜欠揍!”裴昀冲上前去,杜清昼地抬起头来,整个脸都灰白得可怕,额头上布满冷汗,像是从一场噩梦中醒来。 裴昀的手还没碰触到他,杜清昼就像触电般缩回手,“别碰我!” 少年满脸除了冷汗,还有眼泪,看着裴昀的目光充满了戒备。 “让他一个人安静一下。”李八郎漠然地说,“成长,有时候并不是令人愉快的事情。 “你对自己了解得越多,有时候就越不喜欢自己。” 他取出一个丝绸包裹的匣子,缓慢地从里面拿出一把银色的钥匙,眼神渐渐变得温柔,仿佛是要与阔别许久的故人相见。 李八郎很少会发呆,但是,将钥匙插入抽屉古朴的锁孔的那一瞬间,似乎有往事弥漫在他的指尖,些微悲伤、些微欣悦、些微期待,让他整个人都有点失神。 就在这时,胸前蓦然一凉,一把匕首猝然从身后透胸而出! 李八郎呆立片刻,难以置信地愕然回头。 杜清昼冷汗涔涔地握着匕首,死死盯着他:“你说的话,我一个字也不信。” “你疯了?”事发突然,裴昀脸色大变冲上前推开杜清昼,李八郎顿时跌倒在地上,后背还插着匕首,鲜血汩汩惊心地不断流出。 “慕下先生,慕下先生!”裴昀冲上前按住李八郎的伤口,想要止血,但是匕首刺得太深,几乎没入了胸膛。 “咳咳……”李八郎剧烈地咳嗽,嘴角顿时呛出血沫,他用尽全力将钥匙插入锁孔,“把……”他剧烈地喘息着,“把抽屉……打开……” 裴昀愕然抬头,手微微发抖。 冥冥中有扇门要开启了,是天堂之门,还是地狱之门?没有人知道。 秘密,可以腐烂如泥,也可以隐匿如星。 脑海里仿佛有个声音在不停地催促“打开它,打开它!”,而另一个声音却在拼命阻止“不要开,不要开……” 少年的手颤抖地伸向抽屉。 第9章 丹青引 丹青不知老将至,富贵于我如浮云。 ——唐·杜甫《丹青引赠曹霸将军》 一 李八郎是个琴师,他有很多粉丝。 有的粉丝是土豪,在他专注抚琴的时候热情地往台上扔玉石珠宝,砸得他满头包,下一次他弹琴时头上就不得不绑着纱布;有的粉丝很痴情,而且是男粉丝,热泪盈眶说“此生非八郎不嫁”,他于是只好恳切地回答:“我从今天开始改名叫七郎,公子请回吧”;还有很多粉丝送给他各色礼物,从坐塌到枕头,从绢布到夜壶……让他感动得有日常生活不能自理的错觉。 这天,有人托仆童送来了一件礼物,是一张纸。 唐时已经可以用竹子造纸,纸坊里把桑皮、藤条、竹子、檀皮、稻杆蒸煮打浆,捞浆晒干,一张好纸就新鲜出炉了。虽然贫寒人家用不起纸张书写,但富贵人家的书房里,纸张多得很,实在算不上多珍贵。 送一张纸,而且是一张什么也没写的白纸做礼物,是不是太奇怪了? 被派遣来送礼的童子倒是一身装扮不俗,面孔干干净净,说话也落落大方有条不紊:“我家主人说,送上这份礼物,祝八郎心想事成。” 心想事成?这句被说滥了的客套话,逢年过节的时候任凭你碰到谁,都可以说上一句,就和这白纸一样,普通得不能再普通。 李八郎觉得好生无趣,礼貌地道了谢就把白纸扔在一边,很快忘了这件事。 半个月后,李八郎正在长安西市逛街,迎面走来一个少年,模样怎么形容呢?就像溪边一树会笑的桃花,眉眼如画,灼灼其华,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第63章 那人停下脚步,饶有兴味地打量李八郎,脸上笑意更浓:“八郎也在逛街?” 这种招呼,我们很熟吗? 李八郎被对方笑得弯弯好看的眼睛看得心头发毛,生怕这美公子也说出“此生非八郎不嫁”的话来,嘴角抽搐了一下:“我们不认识吧?” “虽说是不认识,”对方笑眯眯地凑过来,“但我可是送过礼物的。” 两人的距离太近,连呼出的气息都撩在鼻端,李八郎本能地后退了半步。 “……”收到的礼物太多了,他也不是每个人都记得,出于礼貌,他搜肠刮肚地想,是哪件礼物? “还记得那张白纸?”对方好心提醒。 纸? 李八郎终于想起了……老实说,白纸早就不知道被他扔到哪儿去了。 “我这卷纸,叫做‘春卷’,可是很珍贵的礼物呢。”对方潇洒含笑的神态,应该是很受女孩子欢迎的。 春卷?李八郎总觉得哪里不对,怎么听起来有点像食物的名字?这人怎么越看越不靠谱…… 不等他回过神来,对方十分熟稔地揽过他的肩膀:“相请不如偶遇,礼尚往来,你既然收了我的礼,总该请我喝杯酒吧?走,我知道东街新开的一家酒馆有新酿的绿蚁好酒!” “等等……”苦着脸被拖到酒馆的李八郎终于明白了,不是他们很熟,而是对方自带强大的自来熟技能。 酒馆里。 几杯酒下肚,对方开始倾诉衷肠了:“每次你一弹琴啊,我简直坐卧不安、茶饭不思。”这人丝毫不觉李八郎的嫌弃,继续说:“你弹的琴真是惊天地、泣鬼神、引人纷纷入家门。” 慢着—— 李八郎眉头微皱,引人纷纷入家门是什么鬼? “每次你在高楼弹琴,楼下满满的都是人,还有很多人为了离你近一点,就爬墙去看,爬的正是区区不才在下的家宅院的墙啊——我的府宅,就在你弹琴的楼阁旁边。这些人不是小偷盗贼,打也打不得,赶也赶不得,有的还是姑娘家乔扮的,我实在是无可奈何,八郎贤弟,能不能拜托你一件事,替我写个告示,让他们别再爬我的墙了?” “……”李八郎面对对方真诚的眼睛,突然觉得对方说得好有道理,他竟无言以对。 二 告示写好了,也贴上去了。 不过,作用实在不怎么样,因为告示在第二天就被人偷了。那纸上是李八郎的笔迹,热情的粉丝把那张纸揭下来,装裱一新,高价拍卖。 从此之后,即使在李八郎不弹奏的时候,粉丝们也会围着这座宅子守株待兔,看有没有新的告示贴出来。 府宅的主人自然不胜其扰,李八郎觉得有点过意不去,等对方再一次来找自己喝酒的时候,就没好意思推辞。 酒过三巡,对方醉眼朦胧、兴致盎然地说:“八郎,要不我给你唱个歌吧!” 李八郎说:“随你。” 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李八郎为他这句随便的回答后悔得肠子都青了。 你能想象凤凰拍着翅膀,发出豪猪一样的叫声吗? 李八郎以前想象不出,但听过了那人唱歌之后,他终于知道了。 ——风度翩翩衣着华贵的美少年,唱歌走调得简直让人想去死一死。 要命的是,那人唱歌唱起了兴致,从那之后,每次见面都要都先兴致盎然引吭高歌一曲,就如同拿着破锅盖在李八郎耳边欢快用力地敲打。 作为一个乐师,李八郎的听觉比普通人更敏锐,他能听到很轻的声音,很小的错音,对别人来说那些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走调,在他耳边也会十倍百倍清晰地放大,也就是说,他对声音是有洁癖的。而当无数蠢得令人发指的走调音汹涌过来时,李八郎觉得自己快晕过去了。 “八郎你怎么快哭了,是不是听我的歌太感动了?” “八郎你的脸色不好,是不是忘记吃药了啊?” “八郎啊啊你怎么了八郎!” …… 被这个邻居折腾得生不如死,李八郎连琴也不弹了,收拾包裹准备滚蛋。长安这么大,找个别的住处总能找得到吧?长安找不到,他去江南,去塞北,去听不到这噪音的地方总可以吧? 抱着这样悲壮的决心,李八郎把自己的衣物打包好,琴也包了起来,最后扫视一遍屋子里还有什么遗漏时,才发现空荡荡的房间里,还剩下一样东西—— 被扔在角落里的那张白纸。 纸卷上沾了灰尘,看上去更不起眼了。 那时,童子来送纸时,落落大方地说:“我家主人说,送上这份礼物,祝八郎心想事成。” 心想事成? 一万匹草泥马从李八郎心头狂奔而过……那人笑眯眯的欠扁的面孔在眼前浮现,李八郎实在气不过,恨恨地把对方送的纸摊开,在上面写了一行字: 让你唱不出来。 本来他一怒之下想把纸贴到隔壁府邸朱红色的大门上,但转念一想,估计对方根本还没看到,告示就被粉丝们抢走了……于是,他恼怒地干脆将纸揉成一团扔到了墙角。 反正,明天对方再来找他喝酒,就只能看到这团废纸了。 做完这件事,李八郎心里竟舒服了许多,心无牵挂地安然入睡。第二天早上,醒来时竟已经日上三竿,枕头上铺满金色酥软的阳光,一夜无梦,实在睡得太好。 第64章 李八郎神清气爽伸着懒腰起床,便听到门口传来熟悉的敲门声。 门一打开,外面站着的正是那个令他不得不搬家的罪魁祸首,教人看不顺眼的桃花面颊哭丧着,像是遇到了什么倒霉事,李八郎正在困惑,只见对方指了指自己的喉咙—— 他说不出话来了。 李八郎一愣。 这个邻居也有够倒霉的,不知为何突然感染风寒,喉咙肿痛,嗓子哑得说不出话,要半个月才会好。 看来一时半会不用搬家了……这本来是件好事,但李八郎隐隐觉得哪里不对。前一天看到桃花脸时,对方还生龙活虎的,怎么风寒说来就来? 鬼使神差地,李八郎把扔在墙角的那团白纸捡了起来,展开一看,他愣了一下。纸上的字迹变得比当初淡了许多,他确信自己使用的徽墨是不会掉色的,更不会在短短一夜褪色至此。 这张纸,是不是有什么古怪? 半月后,邻居的风寒痊愈时,白纸上的字迹也完全消失了。当初被李八郎揉搓得皱皱巴巴的纸,也恢复了光滑平整。 琴师把白纸拿起来,对着阳光正正反反地想看出个究竟,却怎么看怎么都是一张普通的纸而已……纸张洁白光滑,带着木质的涩香,适宜书写和绘画。 “我家主人说,送上这份礼物,祝八郎心想事成。” 祝八郎心想事成。 耳边再次响起这句话。这张纸真的能让人心想事成?李八郎不信。他拿起笔,在纸上写了一行字: 让庭院的梅花开。 这个时候正是炎热的夏天,暑热蝉鸣,傲雪凌霜的梅花根本不可能会开。 写完之后李八郎以为自己会辗转反侧睡不着的,谁知头一挨到枕头,就安稳入睡。直到清晨,他幽幽醒来,鼻端便闻到一阵沁人心脾的冷香。 李八郎像见鬼一样,穿着睡衣就跑到窗前,猛地推开窗—— 墙角红梅怒放,在薄薄的晨雾中,仿佛季节逆转,鬼斧神工。白雾中的花朵宛若仙境坠入凡间。 这真的是一张能替人实现愿望的白纸! 再一次见到邻居时,李八郎的心情便有点复杂。对方似乎看出了他心事重重,端着酒杯微笑:“怎么了?八郎有心事?” 李八郎闷闷地应了一声。 “有心事的话,”对方笑吟吟的眸子亮若星辰,唇红齿白很是好看,“还记得那张白纸吗?” 李八郎愕然抬起头,正好碰上对方狡黠的目光:“那张纸可以让八郎美梦成真,无论什么愿望,写在纸上,都会实现。” “你……怎么会有那种东西?你不会是妖怪吧?”李八郎愣了愣,突兀地开口。 对方一愣,随即大笑起来。 他的笑声恣意潇洒,如果真的是妖怪,也是一只我行我素任性的妖怪吧…… “八郎看我像什么妖怪?”对方凑了过来,身上带着危险的酒香,眸子灼灼其华。 “是……”李八郎被他的气息所慑,后退了一点,“狐……狐狸?” “太没想象力了,做妖怪也不要那么俗套,总是离不开狐妖什么的……”对方继续大笑将酒壶拎起来,仰头往嘴里倒酒,任由酒顺着下巴流到白皙的颈脖上,“哈哈,说不定我是一棵树呢?” 什么? 李八郎愣了。这样花枝招展的美公子是树? 这晚,李八郎许久无法入睡。 黑暗中,他想起第一次见面时,对方笑眯眯地说:“我这卷纸,叫做‘春卷’,可是很珍贵的礼物呢。” 春卷…… 春卷……椿木……?! 李八郎突然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庄子·逍遥游》中记载,上古有一种奇木,名叫椿木,以八千年为春,八千年为秋,吸日月之精华,可让人心愿成真。 寂静的夜里,只有流星悄然划过天空。 阵阵清凉的蛙鸣在庭院响起,李八郎却觉得很热,不舒服的感觉包裹着全身,让呼吸也有点困难。他从一开始解开衣领,到后来汗湿重衣、喘息不止,只能挣扎着爬起来,望着窗外的弦月,突然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大错误—— 他忘了一件事。 三 “捉妖怪!快捉妖怪!” “快打!” …… 喧闹声此起彼伏,月光下的池水波光粼粼,人们举着火把,火焰映亮了一张张贪婪的脸。 他们并没有抓到那庞然大物,那妖怪爬行时原本他们还有机会,甚至有人用石块打到了它的头,火把几乎烧到了它的尾巴,但它的行动速度极快,随着“哗啦”一声巨响,它在水花中隐入池塘,然后,便只剩下黑暗的寂静。 人群等了许久仍一无所获,便骂骂咧咧,不甘心地各自散开了。 浮云游走,孤月照着水边,李八郎独自行走在岸上。 “嗨。” 一个声音从黑暗中传来,李八郎停住脚步,循声望去,只见那张桃花夭夭的面孔在黑暗中露了出来,像是月亮下燃烧的火。 “八郎。”那人笑吟吟地和他打招呼。 李八郎的鞋子湿了,衣襟正在往下滴着水,头发也湿漉漉的,额头上有几痕血丝,看上去像是疲惫地赶了很久的路。 那人凑近他,压低声音说:“我听说曲江池里有龙,你信不信?” 浑身湿透的李八郎神色一凛,突然一跃而起,用手中的匕首抵住对方的脖子!匕首上顿时滑过一溜鲜艳的血珠。 第65章 那家伙却动也不动,只是有点悲伤地看着他:“很多人都想取龙身上的宝物,说龙珠可以令人长生不老,可我却听说龙珠是龙的眼睛,要挖去眼睛,不管是人是神,都太残忍了——没了眼睛就不能流眼泪,伤心的时候怎么办呢?” 眼泪突然就从李八郎的眼里涌了出来。 被人砸在头上的石头,被那些异样惊恐的眼光包围的火光,被“抓住它,抓住它”的喊叫声充盈的耳膜,所有累积的疲惫都在这一刻涌上来,他的体力早已经透支,此刻心中悲恸情绪起伏,匕首倏然从手中滑落,眼前一黑便倒了下去。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那家伙笑眯眯地凑过来,摸着自己脖子上的伤痕:“不带这样的啊,一见面莫名其妙动刀动枪的,荒郊野外的,我把你扛回来可是累得腰酸背痛。” “你不怕我?”李八郎冷冰冰地看着他,声音还有些沙哑虚弱。 “你是龙又怎么样?龙神会吃人吗?” “……不会。” “你不会吃人,我为什么要怕你?”对方打着哈欠满不在乎地说,“你会到人间来,一定是因为水底很无聊吧;你能到人间来,一定付出了代价。” 李八郎沉默了。 世间的事情都是有代价的。身而为龙,却不甘为龙,想要化为人形,就需要将龙尾上的鳞片剔除。剔鳞之苦,痛彻心扉,虽然能在陆地上行走,仍不时需要回到水中,否则就会全身发热如被烈火炙烤。而且,除了在每年冬至之日,昼短夜长之时,其他时间都会失去驾驭世间雨水的力量。没有力量的龙,甚至连卑微的人类也可以任意欺凌。 “你就这么喜欢人间,喜欢弹琴?” 李八郎没有回答。他喜欢琴音,无论是流水的声音,山川的奏鸣,日月的交替,都有奇妙的美,他宁可失去龙鳞,也想留住这些瞬间。 “真是个笨蛋啊,哦不,一条笨龙啊。”对方笑眯眯地看着他。 李八郎又沉默了一会儿,才问:“那张白纸,是用大椿木的纸浆造出来的?” 对方挑挑眉:“刚说你笨,你就变聪明了。” “你真的是一棵椿树?”李八郎凝视着他,样子有点呆气,“可……我看不见你的本体。” 失去了龙神的力量,李八郎对自己的眼力没有那么自信了。 “你真的看不到我的本体吗?”对方放声大笑,“人有时候宁愿相信内心的执念,也不愿意相信眼睛看到的事实啊。” 他那么潇洒地大笑,笑得人的心情都好了起来。 李八郎沐浴在他的笑容中,脑子里像是有什么影像一闪而过,他想去捕捉,却捕捉不到,仿佛时光回溯,瞬间千年。 那笑容,似乎很熟悉…… “世界其实很单纯,花就是香的,草就是绿的,高山就是巍峨坦荡的,流水就是清洁的。”对方俯身到他跟前,“真的看不到吗?” 真的看不到吗? 对方的眼睛明亮含笑,眼眸里那么清晰映出了李八郎的影子。 “看到了。”李八郎突然说。 “看到了什么?” “你的眼睛里有一颗眼屎。” “……” 春去秋来,转眼过了几年。这天,李八郎在河边弹琴,那家伙在旁边听,听着听着突然一脸傻笑走神了。 “在想什么?”李八郎不解地回头。 那家伙笑嘻嘻地说:“前几天中秋,我见到了一个女孩,远远地看了一眼,真是个美丽的姑娘。” “哦。”李八郎不懂得男女之事,但也在人类的书中读到过悲欢离合的故事,“你喜欢上她了?” “嗯。”那家伙一脸出神,“真希望能再遇见她!” “这有何难?你有能够实现心愿的纸,哪怕在纸上写下拥有她的愿望,也会成真。” “你这条笨龙!”那人毫不客气地笑吟吟在李八郎额头上敲了一下,“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可以都可以借助神力实现的。有的东西,连神也无法控制啊。” “什么东西?” “心动。” 那人微笑看着远山:“为一个人心动,在你的世界里,所有的溪流与山川都会为她而撼动。心动是可遇不可求的美梦,你不能做别人的梦,神也不能做凡人的梦。” 相遇之后还有相守,真实的每一个时刻,哪怕梦里萦回千百遍,还是要用自己的双手牢牢握住才行。 李八郎听得似懂非懂,有点茫然地问:“你不信神?” “我只是喜欢自己一点点品尝人生,”那人将双臂枕在脑后,满不在乎地露出大大的笑容,“生如朝露,白驹过隙不过几十年光景,我希望每一刻都是真实的,既不违背自己的本心,也不假借他人之手,才不枉我活过一遭,世间走过一趟。” 人生不过几十年光景…… 听到这句话,突然有一点痛楚在李八郎心口蔓延开来,伴随着呼吸也微微一窒。他不知道自己在难过什么,转过头凝视身边的人。 谁知道,那人竟然四仰八叉、毫无气质地躺在树下睡着了。 树影婆娑,桃花面庞在睡梦中也带几分惊艳颜色,似乎在哪里见过,却又想不起来。 他抚上指尖的琴弦,这一次,天地之间,不止他一人一琴,琴弦之间,不再是无人理解的孤寂。 山水之间有瑶琴,知己陪伴身侧,穿过指尖与肩膀的风和云都清凉如诗。 第66章 李八郎突然落下泪来,不知缘由。 四 春天到来的时候,那家伙如愿以偿娶到了喜欢的女孩儿。 一只好看的椿树妖,娶人类的女孩儿,真的好吗?李八郎想了想,又觉得并没有什么问题。他的姐姐曦和,也嫁给了人类,听说还准备生两只龙崽子。 “八郎,你在家里真的排行第八吗?” “是啊。”李八郎身为龙的名字叫做曦谣,是洪湖白龙世家这一代的第八条龙。 “有七个哥哥?” “一个姐姐,六个哥哥。” “真是一大家子呢!”那家伙兴致盎然地说,“什么时候带我去龙宫里溜达溜达?” “……” 这个欠扁的家伙简直不知敬畏,龙宫岂是凡人或妖可以擅入的?不等李八郎拒绝,那家伙继续高兴地说:“我娘子喜欢动物,你要是变成白龙的原形,假装一只大水怪,她看到一定会高兴的!” 李八郎终于勃然大怒——你才是大水怪,你全家大水怪! 为了达到目的,那家伙竟然无耻地拉着李八郎打牌。李八郎实在搞不懂,明明自己每一把都拿到了好牌,为什么打到最后还是输得一塌糊涂?一开始他只是好玩,后来是不甘心,再后来就输得没了脾气。 连输了不知道多少局的李八郎终于连节操一起输掉了…… 他所有的财产,连房子地契和内衣裤都输给了对方。为了不赤身裸体流落街头,他只有答应变成白龙的原形,给那家伙的娘子看。 在曲江池边,他见到了那个人类的女孩儿。长安水边多丽人,他见过很多女孩,有的清若幽兰,有的艳若桃李,但都没有笑得这么好看的——龙眼可以读心,他看到,那笑容一直美到灵魂。 纯净灿烂如阳光,皎白清澈如月亮。像是不曾被风雨侵袭过的春日婷婷的小树,像是不染尘世的冬日山涧的雪水。 那家伙的眼光不错啊…… 白龙在水里露出微笑,他还看出了一个小秘密,决定先不告诉那家伙。 那家伙,快要做爹爹了呢。 冬天快到来的时候,那家伙欢天喜地拿着两个拨浪鼓,让李八郎替他看哪个好。 要做爹是这么幸福的一件事吗?李八郎觉得对方眼里的幸福漫溢如同涨潮的春水,啰嗦得简直令人发指,念念叨叨的都是些琐碎的事,什么摇床、隔尿的布片…… 作为多年的邻居,李八郎想,是不是也要准备一件礼物给孩子才好?于是,他问那家伙:“等孩子出生,我也送他一件礼物吧,你想要什么?” “我想要什么不重要啊。”那家伙随口说,“你自己问他。” “……”问你妹啊!李八郎只有将这件事暂且记下,准备等孩子出生之后再说。 五 除了为还未出世的娃娃作准备,那家伙还在忙一件事。他一向不务正业,大把的时间花在没用的闲事上,所以各种奇怪的技能都会一点儿。听说,有人委托他炼一把剑。 炼剑? 李八郎皱眉,他不喜欢火,所以也不喜欢炼剑这件事。 “那是一把绝世好剑,可惜太久不用,锈蚀在鞘中拔不出来。”那家伙有点遗憾地说,“我答应了对方,试着将剑再次淬炼,令锋刃重出。不过遇到了点麻烦……”说着话的时候,那家伙宾至如归地趴到李八郎的榻上,竟然耷拉着眼皮快要睡着了,看上去是真的累坏了,睡意朦胧地自言自语:“到底要怎么做,才能让火在水中燃烧呢……” 火在水中燃烧? 李八郎沉吟片刻:“唔,这个倒不是没有办法。” “什么?”那人的睡意一下子消散了,“什么办法?” “你听说过‘不尽木’吗?可以在水里燃烧的木头。” “我读书少你可别骗我。”那人摸了摸鼻子,表示不信,“哪有木头可以在水里燃烧的?” “汉朝东方朔所撰的《神异经·南荒经》中有记载,南荒中的不尽之木,取来做柴火,昼夜燃烧熊熊烈火,狂风暴雨也无法浇灭,更何况是清浅池水。” 对方眼睛一亮,一跃而起:“在哪里能找到这木头?” “本来有粉丝送了我一块,被我扔了。”李八郎如实说。 “……” 如果说龙有怕的东西,那么就是火,对人类来说温暖的火对龙来说是有毒的,即使只是冬天放在屋子里的炭火盆,也可以将他熏晕过去。“不尽木”这样的东西燃烧起来,连暴雨都浇不息,送这种礼物简直就像是送砒霜啊。所以,收到那块罕见的“不尽木”时,李八郎毫不可惜地顺手从窗子里扔了出去。 “扔了?”那人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 “嗯。” 那人发出一声惨嚎,悲痛欲绝地扶额:“呜呜……你高兴就好。” 看着他一脸受欺负的样子,李八郎不知为何心情很不错。他淡淡地对蹲在墙角画圈圈的家伙说:“那块‘不尽木’,是一个西域胡商送的,既然能送我一块,他手里应该还有其他的吧?” 接下来,那家伙一连好几天不来找李八郎喝酒了,想来是四处去找胡商们打听“不尽木”的消息了吧? 直到冬至那日,天快黑时,有一个童子来送了封信给李八郎。 晚上在曲江池边见,有要事。 信纸上没有落款,不过是那家伙的笔迹没错。李八郎原本有点担心对方,看到信终于放下心来,嘴角不由得勾起一抹笑意,那人能有什么要事?喝酒赏月就是他的人生要事吧。 第67章 但无论如何,他还是前往曲江去赴约。 等了许久不见对方,他将自己浸没在水中,化为白龙的原形。 今夜是它的力量最强大的时候。此刻灯火璀璨如星,遥遥望向岸边,却不见那人的身影。曲江池心有一只华丽的游船,船上一片笙歌丝竹声,洋溢着吟诗对赋的谈笑,原来,这晚是新科进士游曲江的日子。 那人去哪儿了呢?白龙悄然游曳在湖水中,尽量不惊扰泛舟的人。 夜幕中的月亮微微发红,有点诡异,白龙的眼皮跳了几下,不知道为何,它有点不安的感觉。 找到了那个人就离开……白龙正这么想着,突然眼前一花。 一张银光闪闪的大网突然铺天盖地罩了下来!它警惕地躲避,瞬间往水中沉去。 可惜晚了一步。 银网已经从四面八方收拢,白龙顿时被困在了大网中!龙神发出威严惊心的低吼声,听起来如同远山滚过的雷霆。 湖面小舟剧烈地左右摇晃起来,乘船的进士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纷纷出舱来看个究竟。 湖水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发出红光的—— 那微红的月亮,正是映着湖底的红光! 这是很多人一生都看不到的奇景,可怕而绝美,湖里有月亮,但湖水在黑暗中泛着金色与红色交织纠缠的光。 湖底有什么东西在燃烧,令水光翻滚如沸。 那是“不尽木”的烈焰! 白龙惧火,它在银网中拼命挣扎,无数月亮般闪闪发光的鳞片从它身上掉下来,渗着血丝凄艳。终于,它用尽全力一挣,那力气如此之大,银色的网竟被撞穿了一个大洞。 负伤的白龙从网中一跃而出,就在这时,一道铁链甩过来,透尾而过,将他牢牢钉住! 只听岸边有人放声大笑:“已经找到了‘不尽木’,只要再加上龙血,今夜这曲江池就是炼剑池!以龙血入烈火,那把剑一定能修复!” 炼剑……不尽木…… 水面喧哗,这几个字像钉子一样钉进白龙剧痛的头颅中。 原来,今夜这湖底有精心设计,环环相扣的陷阱,只为了诱捕它! 那封亲笔书写的信,此刻勒住它全身的杀机凌厉的银丝网,仿佛都在提醒他一个事实。 不可能…… 不可能是他!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有时候,他们心里想的,和他们表现出来的不一样。” 曾经,他的姐姐曦和对他这样说过。 “不要去靠近人。有时候,他们虽然弱小,却很卑鄙。” 家族中的族长也如此警告过他。 绝望的白龙浑身因为剧痛和愤怒而发抖,当初没有听进去的话在耳边响起,耳膜轰鸣剧痛,比身体所承受的痛苦更胜百倍。在燃烧的池水中,在绝望的迷雾中,有一种比死更可怕的东西笼罩住了它。 那种东西,叫背叛。 池水中的不尽木熊熊燃烧,致命的火焰将雪白的龙鳞灼烧成了可怕的黑色。白龙发出痛苦的吼声,曲江池突然剧烈摇晃起来。 不止是池水,连整个大地,都开始摇晃。长安城的万家灯火像是浮在湖水上,千重宫阙在微微震荡,夜幕上细碎的星子也开始摇晃。 这是来自天地间所有“水”的愤怒,云层与雨水,湖泊、清溪与海洋,地底奔涌的暗流,最深的水源,大地的血管开始爆裂,要掀翻这座狂妄困龙的古老城池! 血色巨浪瞬间吞没了湖面上的小舟,在一片哭嚎呼喊声中,新科进士们纷纷掉尽了湖中。 血肉之躯一个个顿时化为灰烬。 被锁住的白龙浑身是伤,铁链嵌入了血肉之中,龙神狂怒地摇摆着浮出水面的头颅。 一切都是假的,一切都是欺骗,一切都是为了今日的诱捕…… 绝不能让你们这些卑微的人类如愿—— 人负我,我必百倍千倍地所要偿还!哪怕玉石俱焚,也要与你们一起毁灭。 左眼已经被烈焰烧伤,血红色的视野中,终于,它看到那个熟悉的人影了。 那人朝它狂奔而来,双手紧紧握着锋利的刀刃。 ——那把刀,是来贯穿它的头颅的吧? 哈哈哈哈……白龙悲凉地放声大笑,笑声震彻云霄,含着血锈,令山川为之悲怆震动:“为何负我?” 那人高高地将刀举起,悍然砍了下去! 铁链发出一声巨响,却并未断裂,那人喘着粗气,一刀刀拼命砍那束缚着龙的铁链。他的动作很可笑,但是每一下都拼尽了全力,而且……那人满脸都是眼泪。 龙可以读心,四目相对,他可以从眼睛里读出人心底的欲望。那人心底的惊愕绝望、焦急,就像镜子般清清晰晰地呈现。 “不是你要我的血炼剑吗?” “不是!”对方的脸被泪与汗水模糊,但这两个字如此清晰。 烈火中,白龙不曾被鲜血糊住的右眼里光芒终于一软,渐渐涣散开来。所有的力气仿佛都在一刻被抽离。 不是他…… 不是他呢。 重伤的白龙突然觉得好累好累,被剥掉的鳞片在湖水上如同无数残碎的月亮,熠熠凄凉发光,铁器嵌入骨肉的地方鲜血汩汩渗出,意识渐渐离他远去。 不是你……那就好。 反正我也不是第一次被追赶、被驱逐、被异样的目光包围、被铁链招呼。他们怎么对我,我并不在乎。 第68章 大地的摇晃平静下来,像是起伏的胸膛归于沉寂。失去戾气的白龙整个朝水池里沉下去,如同雪山融化在湖水中。 火焰越来越大,不尽木燃烧到了极致,湖面通红如一块巨大的烙铁。 一把剑插在湖面正中,沉甸甸的黑色剑身开始发出暗红的光,像是一只被唤醒的血红的眼睛。 那是属于天子的陨铁剑。 轰——!只听一声巨响,水花溅起,那人浑身湿哒哒的,头发衣襟都被烧得焦黑,终于悍然挥刀砍断了铁链! “快跑!”他的脸孔映着火光,“快跑啊!” 铁链被砍断了。 他并不会武功,但他手中那一把,是削铁如泥的宝刀。 他懂得打铁炼刀,并非虚言。 龙尾自血泊中挣脱出来,湖面被龙血与烈焰染成诡异的红色,负伤的巨龙腾空而起,在空中踉跄了一下,消失在夜空中。 六 白龙逃进了山谷清溪中,因为伤势太重,它无法变成人形,也不知道那个人怎么样了。 山中不知岁月,等它休养好元神,再次回来时,已经是又一个冬天。 街上零星地飘着雪,几根枯枝突兀地伸向天空,只见那座府宅的门上锈迹斑斑,显然很久没有人住了。 曲江池中伤伐甚重,他的脚步还有些虚浮,愕然拉住一个路过的老伯问:“这户人家呢?” “老早就没人啦。听说去年冬天,这宅子的主人犯了重罪,被圣上贬去了岭南。” 岭南? 那里多瘴病,多贬官的迁客,离长安有千里之遥。白龙出生于湖光山色美妙的楚地,自巫峡来到长安,还从来没有去过岭南。 他决定去一趟岭南。 若是昔日的它,腾云驾雾日行千里又有何难?可是,龙尾被铁链伤及筋骨,等不及休养恢复,他直接买了一匹快马,上路去寻人。 一路风雪被甩在身后,越往南走,天气越暖。 岭南地界内几乎温暖如春,茫茫人海找一个并不容易,这时,他想到了那张纸——最初那个人送给他的白纸。 收拾自己阁楼的旧物时,他找到了这张纸,也许是太不起眼,被人像废物一样扔在墙角。 他将纸小心翼翼地收藏起来,带在身边,并不舍得用。 此刻,他郑重地写下:让我找到他。 平生第一次,纸上写的字迹在他落笔时便缓缓变淡,就像在阳光下蒸发的水滴,转瞬消失不见。 ……就像是短暂如朝露的,一个人生命的痕迹。 李八郎愣了一下,心中涌起难言的恐惧。 发生了什么? 头顶的太阳明晃晃地苍白着,七角梅花的冷香在身侧,仿佛某种宿命的悲伤。 一直走,一直寻找,一个月又一个月过去了,李八郎仍然不肯放弃,他按照记忆中的模样,在椿木纸上画出了那个人的样子。 妙笔丹青,栩栩如生,画中人把盏豪饮,白衣翩若惊鸿,笑容慵懒如春日海棠。 “见过这个人吗?” “没见过。” “请问一下,有没有见过这个人?” “没有。” …… 李八郎拿着画像问了许许多多的人,都说没有见过。终于有一天,他遇到一个下山打水的和尚,对方看过画像,深色复杂地看了他一眼:“这画上的施主……我倒是见过。” 李八郎又惊又喜:“师傅,他人在哪里?请带我去找他!” 和尚带着他穿过林间小道,趟过清溪,停在一处人迹罕至的荒僻杂草地,指着一座青青的坟冢,遗憾地摇摇头。 他来晚了。 他跋涉千里,马不停蹄,终究还是来晚了。 当日皓月当空、携手同游,满池都是月华;当日意气风发、年少对酒,满树都是繁花。仿佛永远不用担心酒会尽、弦会断、人会分离。 可如今却只有青青的坟冢,孤鸿的哀鸣。 李八郎在坟前枯坐了整整三天。他带了琴过来,也带了酒,可是再没有人陪他对坐听琴,再没有人与他共饮。 第四天,山野之间不知哪里传来幽怨的琵琶声,岭南多迁客,只怕是哪个官宦之家的姑娘在弹着琵琶轻唱,字字断肠。 李八郎茫然地转动视线,循着声音的方向,模糊的视线中山川重叠成画,耳边突然响起当日的琵琶声。 那时杯中酒满,灯火璀璨。 “我新买来的琵琶。”那人得意洋洋地说,“来来,我来弹给你听。” “……”原以为他的琵琶和他唱歌一样难听,李八郎已经做好了捂住耳朵的准备,却突然听到欢快如珠玉的音阶。 琵琶音那样潇洒,像是春意闹腾的枝头,花开雾散,像是秋天坦露的溪水,鱼跃雁飞。 “弹得好听吗?”那人兴高采烈地问。 “凑合。”李八郎言不由衷地说。其实,弹得真心不错啊…… “这把琵琶很漂亮有没有?” “嗯。”李八郎将琵琶拿过来看了看,发现这竟是一把紫檀木琵琶。人说,龙死后,精魂会栖居在紫檀木上。 “但愿我能死在这把琵琶上。”李八郎随口说,龙与人不同,并不将死生视为大事。也许,这把紫檀木琵琶,是他最好的葬身之地。 当时,那人说了句什么话,李八郎没有听清。 时过境迁,如今阴阳相隔,李八郎却想了起来—— 第69章 当时,那人说的话是:“这次,换我先走。” 这次,换我先走。 眼泪骤然从李八郎眼中涌了出来。龙神可以控制世间所有的雨水,却无法控制自己的眼泪。 泪落在弦上,尘封许久的琴弦终于发出一声久违的轻响。他的手指放在琴上,仿佛知己还在身旁。这一次,他弹的是汉乐府中的《西北有高楼》。 西北有高楼,上与浮云齐。 交疏结绮窗,阿阁三重阶。 上有弦歌声,音响一何悲! 谁能为此曲,无乃杞梁妻。 清商随风发,中曲正徘徊。 一弹再三叹,慷慨有余哀。 不惜歌者苦,但伤知音稀。 愿为双鸿鹄,奋翅起高飞。 一曲还未弹完,弦无声断裂,李八郎怔了怔,看着指尖鲜红的血珠……断掉的,究竟是指间的琴弦,还是他的心弦? 琴师踉踉跄跄站起身,那幅丹青从怀里倏然滑落下来。他俯身去捡,画的边角露出一角熟悉的笑容。 这一刻,李八郎突然意识到一件事,这幅丹青,并没有像他以前写过的字一样消失。 手中这一张,当真是神木大椿所造之纸,能读懂主人心底的愿望。 ——故人已去,他再没有别的愿望,只愿铭记不忘。 所有的前尘旧事,悲欢过往。 都铭记不忘。 还有一件事,李八郎并不知道,也永远不会知道。 这张纸,并不是那人送给他的,而是他送给那人的。 白龙曦谣在世间孤独地存在了几万年,在水边抚琴数千年,却没有人来听,也没有人懂。 不甘心龙神来到万里之遥的东海之滨,砍伐大椿树,精心造成纸浆,写下一个愿望。 别让我这么孤独,请让我遇到一个懂得我琴音的人。 那一天,七岁的孩童来到渭水之滨,对着溪水说:“你弹的这一曲,是巍巍高山,刚才你弹的那一曲,是潺潺的流水。” 所有的星星都在这一刻睁开了眼睛。 眼泪猝然从白龙的眼中涌出来,他终于遇到了。椿木纸实现了他的愿望,让他美梦成真。 那是长安贵族家的小孩,似乎比别的小孩还要顽皮一点,不好好读书,却很聪颖。白龙曦谣已经活了好几万年,与这个七岁的男孩成了忘年交。孩童常常给它带来各种好玩的东西,有一次,小孩给它拿来一颗糖,那么小的奇怪的东西,融化到舌尖,竟然……是甜的。 被同伴们知道,白龙曦谣因为一颗很甜的糖而露出了几千年来的第一次笑容,会被嘲笑到死吧?可是,能带给人幸福的,好像就是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东西,那些无足轻重的时光。 这些年,人间如此繁华,人能造出的东西,似乎也不逊于神。 还有些连神也不能创造的东西……白龙能感受到,但描述不出来。收礼物的次数多了,白龙决定也送给男孩一件礼物。龙宫里有数不尽的火红的珊瑚,雪白的珍珠与金色的玳瑁……但它最好的东西,还是那张用椿木造成的纸。 “给你。”白龙把纸放进孩童的怀中,摸了摸他的头:“美梦成真。” 这并不是一句祝福,而是一句承诺。用这张纸写下的心愿,都会成真。 希望你能按照自己的心意生活,过快乐的一生。 这是最后一次见面,它已经活了太久,前往东海之滨伐木,更是耗尽了它所剩不多的力量。白龙曦谣即将面临死亡和重生。 死亡其实并不可怕,它的心愿都已经实现,了无遗憾。 “我要去远方一趟,你以后也别来水边了,当心被水里的大鱼吃掉。” “大鱼才不会吃人。”男孩不屑地“嗤”了一声,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大朋友要远行,眼里顿时流露出不舍,“有多远?你什么时候回来?” 有多远?白龙怔了一下,连他也无法回答这个问题,生死的距离有多远? “很远。”会远到遗忘。 “我等你。”男孩肯定地说。 白龙笑着摇摇头,只当那是孩子气的话。 凤有涅槃,龙有重生,前尘俱灭。 大雪覆盖住溪水时,白龙死去了。等他再重生时,人间已过十几个春秋,一切都与当年不同。 它不再记得自己的小朋友,也不再记得曾经跋涉万里所找寻的椿树,当年写在白纸上的愿望,早已被时光风干无痕。 唯一不变的是,他仍然喜欢抚琴。 这一次,来人间的愿望如此强烈,它任性地忍受剔鳞之苦,化为人形来到街市。 长安城中,白龙化成的琴师在高楼抚琴。 一个面若桃花的少年潇洒地骑马经过楼下,听到那琴音,少年愕然抬起头,勒住马缰,久久驻足。 七 “八郎也在逛街?” “八郎你怎么快哭了,是不是听我的歌太感动了?” “龙珠是龙的眼睛,挖掉眼睛太残忍了,没了眼睛就不能流眼泪,伤心的时候怎么办呢?” “这一次,换我先走。” …… 阳光一点点渗透进黑暗的意识,李八郎缓缓睁开眼睛,才发现自己躺在床上,而叶铿然皱眉担忧地看着他。 “舅舅,”叶铿然说,“你昏迷了好几天了。” 李八郎侧过头,几枚红叶飘零在初秋的傍晚,生命如朝露,如大梦一场。 第70章 他在梦中所见,悲喜交织,如愿以偿。 所有的梦都有代价,代价就是梦醒之后的孤独。 ——梦总会醒来,而人生还要继续。 “你竟然会被人类用匕首重伤,真是意外。”叶铿然皱眉。当时他到来时,匕首完全没入了李八郎的脊背,鲜血浸透了衣襟。如果是人类受这么重的伤,恐怕没有可能活下来了。即便是生而为龙,在化身为人形时,身体的承受能力也是有限的。 “小叶,在我还在洪湖水底的时候,曦和曾经跟我说,人,和他们表面上看起来的样子并不一样。”李八郎问叶铿然,“她跟你说过这句话吗?” “没有。” “她已经被人类驯养了呢。”李八郎发出一声轻笑,说不清是嘲笑还是悲伤,“裴昀人呢?” “确认你脱离危险之后,他才离开的。”叶铿然沉默了一会,“他很关心你,你教他的剑术,每一招他都用尽全力;你说的话,每一个字他都认真听。你不该这样对他。” 李八郎也沉默了一会儿,他看着窗外苍白的晨曦,侧脸沉浸在阴影中:“别人的生死悲喜,我并不在意。” 缓缓地,他的目光落在那个打开的抽屉上。 ——少年,终究取走了那个秘密。 第10章 乌衣巷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唐·刘禹锡《乌衣巷》 一 天微微亮了,夜已过去,而清晨已不是昨日之清晨。 迷雾笼罩着晨曦中的楼阁与远山,也笼罩着街角少年的身影。 裴昀漫无目的地晃荡着,手中拿着三颗核桃般大的树种——从琴师的抽屉里取出来的,便是这三样东西。 “想知道自己的身世?打开它们,你就会打开所有的秘密。” 琴师的话在耳边回荡,少年的手微微汗湿了,清晨阳光像针一样扎在皮肤上,让他掌心发痛。 良久,他终于将其中颜色略浅的一颗掰开——可里面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少年有些失望地站在原地,就在这时,他耳边突然传来轻轻的声响。 像是珠玉互相撞击,悦耳的声音,夹杂着燕子的啁啾声。裴昀疑惑地回头,循声望去。 在他身后突然出现了一条小巷,青色的砖石延伸向远处,道路幽远而宁静,几只燕子衔着春泥飞过,杏花伸出墙头,浅白颜色如同某种淡如水渍的回忆。 当少年走近时,幽淡的杏花香气变得有一点儿浓郁,像是沉积在浅浅的回忆里馥郁的情感。杏花上那一点红色,如同带着香气的誓约之血的残痕,惊心动魄的美,沾着露水盈盈的花魂。 裴昀伸手拂开沾衣的杏花,朝前走去,他对所有的路一向记得清清楚楚,走过的路就不会忘记,方向感也很好,所以从来不会迷路。但这一次,他平生头一次迷路了。 很奇怪,巷子明明是笔直的,并没有拐弯或是路边的房屋遮蔽,按理说,一眼可以望到尽头,可是越往里走,越觉得不同。 天空不知何时下起绵绵细雨来,不远处出现了一座房屋,屋檐盖着琉璃瓦片,黑羽白肚的燕子在雨中盘旋啁啾着,成双相伴飞至檐下,衔着泥土筑巢,被燕子叼在口中的小树枝互相碰撞时,竟然发出玉石撞击般清越的声音。 这里有人家? 裴昀迟疑片刻,还是走上前去,府宅看上去很久没有人住了,门环上布满灰尘。 少年觉得哪里不对,他莫名地有点恐惧,但他还是鼓起勇气,敲了敲门。 但就在这时,一阵隐约的欢声笑语从门后传来,伴随着吹拉弹奏的喜乐声,像是尘封多年的光阴,被命运之手缓缓打开。 二 金碧辉煌的府邸一派喜气洋洋,门上张贴着“喜”字。 这一日,是霍国公主大婚之日。 霍国公主名叫李虞儿,是唐睿宗李旦最小的女儿,自小深受父兄长辈的宠爱,出阁之时只有十六岁。 洞房红烛,新人对坐,都是如玉的容颜。 “公主看到我似乎不太高兴嘛?”或许因为饮酒的缘故,驸马的脸颊上尽是桃花颜色,笑眯眯的眸子朦胧如醉。 李虞儿扭过头去,不理他。 华丽的嫁衣那么厚重,她的心中也沉沉的酸楚。 以驸马的门第,自然当得起帝王的赐婚。河东裴氏自魏晋以来便是名将世家,儿孙的血液里仿佛就有行军作战的天赋。 这个驸马裴虚己却是个异类。 听说他年少轻狂、纨绔风流,不读治国齐家平天下的圣贤书,倒只喜欢搜罗志怪奇谭。百姓传言曲江池中有龙,他就自制了一个奇怪的草编头盔,上面伸着一根长长的苇管,潜到曲江池底去,结果苇管滑掉了,他溺水淹得半死,在家里躺了大半个月。 能下床之后他又生龙活虎地跑去曲江池找龙,哥哥们长年征战在外,他是家中的幼子,文不能文武不能武,爹娘宠溺惯了,虽然拍着桌子骂他不争气胡闹,却也管不住他往外跑。 这么一个不靠谱的纨绔子弟,李虞儿怎么能喜欢? 况且,况且—— 她心中还有一个影子……桃花林中清雅如画的少年,惊鸿一瞥时最初的心动,她与他只见过一面,却为他笑过,为他哭过。在她的心底,根本不愿意给别人位置。 委屈的泪水涌上眼眶,李虞儿咬紧了嘴唇不出声。终于,蜡烛被吹熄了,四周陷入了黑暗。 第71章 李虞儿的身体微微发抖,半是因为冷,半是因为害怕,身后传来挂衣服的声音,不知过了多久,一双温暖的手臂轻轻环抱住了她。 “公主,睡吧。”他像哄小孩子一样,把她脸上的泪水抹去,他的指尖有一点燃烧的热度,可那个拥抱带着克制的温柔与宠溺,只是抱着她入睡,什么也没有说。 李虞儿不肯跟他说话,裴虚己似乎也浑然不在意。 成亲之后他还是原来的样子,该玩儿的玩,该闹的闹,没有半点长进的意思。只不过,春日的汜水边开了第一朵海棠花,他清早起来快马摘来到她面前献宝;龟兹国带来了善斗的大蟋蟀,他一掷千金买来给她解闷。 岐王李范精通音律,也是会玩爱玩的高手,两个人臭味相投,经常在一起喝酒弹唱。不知道岐王从那里弄来了一对波斯小猫,裴虚己觉得有趣,便讨了过来送给她。 两只小猫雪绒球一样可爱,“喵喵”的叫声简直让人心都要化掉了。 李虞儿轻轻抱起猫,小猫一点儿也不怕生,撒娇地蹭她的手背,伸出小舌头舔她的手指,李虞儿被它们弄得痒痒,一边“呀”地轻声惊呼躲避,一边咯咯笑。 和猫玩闹得专注,她几乎忘了身边还有人。 不知过了多久,她不经意一抬头,突然看到那人就在她身边,专注地看着她,唇边勾着一丝懒洋洋的笑意。 李虞儿突然有点慌乱,莫名又有点生气,抱着猫起身便要走。 “公主——”衣袖却被一只手赖皮地拉住了,裴虚己打了个哈欠,眸子熠熠如月下深潭,“难得看到你笑,早知道我就自己去波斯国,给你找猫去。” “不用。”李虞儿微恼地甩开他的手。 “现在自然不用啦。”驸马没心没肺地大笑,身如清风一跃而起,有几分顽皮和得意,“一开始,岐王还舍不得把猫给我,哈,幸好我软磨硬缠,骗他说这两只眼睛颜色不同的猫是妖怪,才把猫骗了过来。” “你脸皮真厚。”李虞儿气恼地甩开他的纠缠,“君子不夺人所好,你……你怎么能骗别人的猫?” “你也说了,不夺人所好的是君子,我可不是什么君子,就是个无赖。”裴虚己理所当然地说。 李虞儿气得扭头就走。 自从有了那两只小猫,李虞儿和裴虚己说的话比以前多了一点。 平时也不见他喂猫,但两只猫就是亲近他,看到他回来就扑过去卖萌,每到这时候,驸马就露出小人得志的大大笑容。 那笑容,其实也……挺可爱的。李虞儿鼓着腮帮子,不服气地想。 裴虚己抱着猫,她拿着皂叶,一起给猫洗澡,弄得两个人都一身湿答答的。 李虞儿一边给猫簏毛,一边随口问:“爹娘怎么都叫你‘柏生’?这么土的小名是怎么来的?” 难得她主动和他说话,驸马含笑凝视她,直到她的脸微微红了起来,才说:“当年爹出征,娘去军营探望他,结果在半路上临盆,在一棵大柏树下面生下了我,那时天寒地冻,娘就用厚实的树叶连枝折下来裹住我,后来被人救到了军营里,士兵们看了都啧啧称奇,柏树的叶子就像鳞片一样,裹在婴儿身上就像一层威风凛凛的盔甲。 “结果那次爹打了大胜仗,大为高兴,军中传言说我是将星临世——传说上古时期黄帝挂甲之处生长的柏木,称为“挂甲柏”[1]。 “可惜我让他们失望了。”裴虚己笑嘻嘻地说,“我对行军打仗实在提不起半点儿兴趣。” 驸马不仅对行军打仗没兴趣,对读书写字也没兴趣,书房一年到头进不了几次。 李虞儿倒是常在书房里写字画画。有一天,她正在画画儿,顽皮的波斯猫追逐戏耍,把一只箱子撞翻了。李虞儿“呀”了一声搁下笔,过去把箱子扶起来,却见里面掉出一堆皱巴巴的纸。 这些纸……竟都是她画坏了的画,练字用过的废纸。原本扔掉的东西,不知什么时候被裴虚己捡起来了,叠得整整齐齐,珍宝般放在箱底。裴虚己看上去贪玩粗心,却一张张搜集她丢弃的字画。平日里,她喜欢的颜色,她爱吃的糕点口味,他都记得一清二楚。 这一刻,李虞儿心仿佛被谁的手指轻轻揉捏,有点酸楚,有点暖。 冬天渐渐来了,天气变得冷。 这天裴虚己回来得晚,李虞儿还有点不习惯,竟然有点想他早点回来。也许是因为天冷了,人就会莫名地向往温暖吧。 傍晚时,只听仆人突然慌慌张张来报:“驸马和人在东街打架!” 以李虞儿的身份和性子,自然不可能去东街看个究竟,但心里却又是生气,又是焦急起来。河东裴家名将辈出,但裴虚己却是个不会武功的,打架恐怕也只有挨揍的份。 果然,到天快黑时,驸马鼻青脸肿地被家中的四哥拎回来。 裴家四哥是沙场征伐的将军,一身不怒自威的气质,面沉如水训斥:“知道自己错了吗?” “知道。”裴虚己抹着嘴角的血迹,疼得呲牙咧嘴地说,“四哥……下次打我能不能轻点儿?”说话间捂着脸“嘶”地抽了一口冷气。 怎么回事?李虞儿愣了,这一脸青肿……是自家哥哥打的? 裴虚己没好气地摆手:“别提了,还没动手几下呢,那家伙就被揍得哭爹喊娘,毕竟也是皇亲,大庭广众之下多没面子,我把只他的肋骨打断了三根,就放过了。” 第72章 “下次和人打架,记得打到对方满地找牙。”四哥面无表情地说,“否则,我会打到你满地找牙。” “……”李虞儿突然发现,自己必须重新认识这家人! 晚上,李虞儿拿着药酒为他擦拭伤口,忍不住皱眉:“以后别跟人打架了。” “本来今天的架也不是非打不可,但那家伙骑马在街上横行,差点撞坏了我的一样宝贝,所以我才动手的。”裴虚己满不在乎地说着,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话语顿了一顿,脸上那种玩世不恭的神情褪去了,化为清浅而明亮的笑意,“你这是在……担心我?” “谁关心你!”李虞儿气恼地手中用力,把裴虚己痛得“嗷”一声惨叫,但她突然不敢看他。 或许,她不敢看的……是自己的内心。 他的眼睛那么亮,像是许多的温柔情愫凝聚成星光。耳边传来他含笑的声音:“闭上眼睛。” 又有什么东西要送给她? 虽然李虞儿生在皇宫之中,奇珍异宝不知见过多少,但在嫁给驸马之前,也不知道世间有这么多有趣的东西。不知道春日的虫鸟、夏日的鸣蝉、秋霜打过的红叶,寒冬堆砌的雪人,让时光有那么多的颜色。 李虞儿轻轻闭上眼,他的气息在耳畔流动,一阵温暖握住了她的手。 “可以睁开眼睛了。” 裴虚己带笑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李虞儿睁开眼,只见一块桃花鲤鱼的木雕摊开在他掌心,栩栩如生。对方的手掌上还有许多小伤口,像是雕刻时弄的。 “我亲手打的,怎么样?” “谁,谁让你做这个的?”李虞儿脸色突然微微一白,一时间难过得几乎要哭出来了。 “我自己啊。”裴虚己没心没肺满不在乎地说,“我看到你小时候的画像,脖子上就挂着这枚坠子,于是我就给你做了一个。” “谁要你做的!”李虞儿强忍住眼泪,推开他的手,“那个坠子已经丢了,不可能做出一样的了!” “东西丢了就去找,找不到了就做一个新的,这很简单啊。”裴虚己无辜地耸耸肩,有几分孩子气。 李虞儿一愣。 他到底是真糊涂,还是通透? “拿着吧。”裴虚己将那块木雕放在她掌心,替她把手指收拢,“你喜欢的东西,我就都会喜欢。” 李虞儿许久没有动。这枚桃花鲤鱼木雕,和她当初的那块并不完全相同,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心里的那块空空的地方,仿佛被什么东西填了进去。 冬至那天,四哥从战场回来,家人团聚在一起宴饮,裴虚己喝了不少酒。 回来时他身形有点摇摇晃晃的,李虞儿跟在旁边,有点担心:“你没喝醉吧?要不要我叫人——” “不用,这点酒还醉不了。”他有点大舌头地摆摆手,样子分明是醉了,摇摇摆摆地往前走,突然脚下似乎踩到了什么,被绊了一下,整个人顿时朝旁边倒下去。 “当心!”李虞儿慌忙扶住他。他倚靠在她肩头,眸子因为醉酒带了点无辜朦胧的水汽,突然伸手撩了一下她鬓角的发丝:“那天的月亮,也有这么圆。” 李虞儿顺着他的目光往天空看去,一轮冰冻的圆月高挂,皎洁晶莹。 他醉醺醺的声音仿佛清风温柔回旋在湖面:“那次中秋大典,月亮也有这么圆,我的公主穿着礼服站在观礼台上,就像个小仙子。” 李虞儿诧异抬头。 他见过她? “公主努力想要做出小淑女的样子,可是袖子里还抓着一只草编的蚱蜢。” “……”被人揭露了小动作,李虞儿顿时涨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说,“你,你怎么看到的?我没看到你!” “那天的世家子弟那么多,可公主只有一个,你当然看不到我。”裴虚己像孩子般地用力摇头,“我在人群中,从来没有那么希望自己能再长高一点,能再与别人不同一点,这样你扭头的时候,也许就能注意到我。可惜从始至终,你都没朝我的方向看一眼,我回家的路上骑着马一直在想,这么美的公主,什么时候会嫁人?会不会嫁给我?” “你这个无赖!”李虞儿又羞又恼地瞪他,喝醉的驸马比平时更欠扁,可是眼底有温柔的湖水,那么真切地倒映出她一个人的影子。 后来,他求爹去请旨,将陛下的掌上明珠下嫁给他。 青年身上的酒香与寒梅幽然的冷香纠缠在一起,有点苦涩。铺天盖地的月华凝结在他眉间,沉醉如伤,也有点彷徨。李虞儿突然才明白,为什么每次他看着自己的眼神会令人莫名心痛。 那是渴慕而不敢强取的珍惜,是抬头低头不经意的凝视,是将伸未伸的手、炙热的情与温柔的克制。 她与他的结合,帝王的指婚,皇族与名将世家的联姻,原本承载不起小儿女的情愫与相思。她不曾有过期待,原本以为他也一样…… 却不曾想过,有这样的开始与因缘。 手指碰到那枚桃花鲤鱼木雕,李虞儿心头微微一惊,她蓦然发现,自己能想起“那个人”的时候,越来越少了。当初桃林里的少年,一见倾心,她将自己自小戴在身上的桃花鲤鱼木雕送给了他,仿佛也交出了自己一颗温热的真心。 可如今,她快要忘掉他了。 不知为何,她有点害怕,有点愧疚,委屈的泪水突然从眼中涌了上来,她抬起满是泪的眼睛:“我……” 第73章 “嘘。”裴虚己温柔地抵住她的唇,“如果是想起来会让你流泪的事,就不要想。”他替她擦拭眼泪,“我们现在的时光,在许多年后也会成为回忆,所以我会努力,会让我们的每一天都过得有趣,让你开心,不让你烦恼,等我们都老了,我希望你想起往事只会笑。” “笨蛋。”李虞儿的眼泪流的更凶了,鼻尖红红的,像是一只可怜兮兮的兔子。 裴虚己抚摸上她的脸:“都成花脸了,笨蛋。” “你还骂我……” “是你先骂我的。” “你这个无赖!” “那你喜欢小小无赖,还是小小公主?”裴虚己俯身,“嗯?” “小公主——”李虞儿心无城府地一出口,就知道自己说错了,整张脸都涨红了。 “好。”裴虚己眼里的笑意变深,对着她的唇瓣吻了下去。 夜色如水散开,对李虞儿来说,这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夜。 她的眼泪被吻干,那些记忆终于成了过去。她把自己交给了眼前这个人,这是她的夫君,是她将要一生相伴的人。 三 雨停了,四周的景色变得温柔清晰,门后的声音消失了。 裴昀再敲门,已经没有任何反应,仿佛之前隐约的欢笑声只是他的错觉。斜逸出墙的杏花沾衣,头顶还有燕子亲昵的啁啾声,就在这时,少年猝然抬起头,他发现了不对的地方在哪里! 如今的长安已是仲夏,暴雨冲洗过的街道上,还有未散的暑热,他记得自己来时的路上,西市有卖冰镇绿豆汤的吆喝声。 而这条小巷中,季节还停留在春天。 带雨的杏花,筑巢的燕子,檐下的春泥……仿佛时间在这里刻意放缓了脚步,想要将什么东西定格在某个时刻。不,不是放缓!那布满灰尘的门环,那没有尽头的青石小路,就仿佛时间在这条巷子里停滞了,冻结了,像是不再奔流的溪水,不会带走任何东西。 这是永恒的春天,这也是无尽的幽巷。 没有人可以走进这里,当然,也没有人可以走出去。 “有人吗?”裴昀喊,“有人吗?” 回答他的只有雨后苍蓝如镜的天空,像是命运悲悯的双眼,漠然俯视着时间的牢笼中,小小的囚徒。 四 裴虚己有很多狐朋狗友。但李虞儿实在想不到,他还有个朋友,是一条龙。 第一次见到那条龙时,是在春日的曲江池边,银色的鳞片就像无数轮月亮坠入了水中。那么威严优雅的白龙,世间若真有“行云流水”的姿态,便是这样的吧? 水波缓缓后退,白龙从水池里探出头来,露出的那一对眼睛,明亮得好像能照见人的灵魂。 “我可以摸你的头吗?”李虞儿并不害怕。 白龙似乎不太高兴,有点傲娇地扭过头去,但还是不情愿地给她摸了一下。 原本以为龙鳞是很硬的,谁知道触手就像云一样温软,李虞儿高兴地说:“以后我叫你大白吧!” “……” 回来的路上,裴虚己笑得趴在马背上,捂着肚子只差没打滚了。李虞儿问:“你和大白是好朋友吧?” “嗯嗯!”裴虚己严肃地说:“虞儿,以后只要见那高冷的白龙一次面,你就叫它大白一次,这样,我和它的友谊就会地久天长。” “……”为什么会有种不是地久天长而是要友尽的错觉啊喂! 回府之后第二天,似乎是水边着了凉,李虞儿发起了低烧,裴虚己立刻请来了郎中,神色紧张地看着郎中为她把脉。 “是不是感染了风寒?”见郎中收回手,裴虚己连忙问。 “不是。”郎中站起身来,躬身朝裴虚己行礼:“恭喜驸马,公主有喜了。” 裴虚己先是怔住,随即一把将她抱了起来。他的怀抱那么炙热,却又轻柔,像是怕伤了她和孩子。他无视众人的视线,抱着她从厅堂走到卧房,轻轻将她下来,吻她的头发,然后,一滴滚烫的水从她的鬓发间滑落在颈上。 他哭了。 这个我行我素、潇洒如风的男人,眼中竟然全是泪水,轻轻地吻她。 李虞儿被他吻得痒痒,羞赧地想要躲开。 裴虚己的手掌滚烫,滚烫得宛如手心里有一轮太阳,他的眸子里泛着水光,又仿佛容纳了整个浩瀚的海洋。他半跪在她面前,将头颅埋进她的怀里,像是要听那个新生命的心跳声。 “还这么小,不会有心跳的啦。”李虞儿笨笨地说。 “让我听听。” 然后,李虞儿听到了男人心跳如擂鼓的声音,一下一下……在那样的心跳声中,她突然觉得自己什么也不缺,什么风雨也不怕。 怀了宝宝的李虞儿经常犯困,有时懒懒地一睡就是半天。早春的时光柔嫩而美好,似乎时间的刀尺永不会在少年的额头刻下风霜的痕迹,似乎时间的雨丝落到心湖,会一直温暖今生来世。 裴虚己时时陪伴在她身边,他将她照顾得很好,又变着戏法逗她开心,从不会让她无聊。朝堂上的风雨,边塞外的尘沙,市井中的喧嚣,在他的讲述中都变得有趣,这个男人不着痕迹地将所有的风雨替她遮挡在外,不让一丝冷雨沾上她的肩膀,却没有挡住花香。 这天,午睡醒来,窗外春意迟迟,却不见裴虚己的人影。 李虞儿睡眼惺忪地到庭院里去找他,却一不小心听到裴虚己在和四哥说话。两个人的声音都很有点大,像是在争吵。 第74章 最近听说大唐和吐蕃又开战了,不时有边关的消息传来,朝廷有意让裴虚己去战场历练,他并没有答应。 她想起,就在前几日,那个曾经和裴虚己打架的皇亲宗室故意揶揄:“要我说,裴家那么多名将,都比不上五郎一个!面若桃花,能入了皇家,自然用不着上战场那么辛苦。哈,这地位,却是比浴血沙场要高得多了,对了五郎,你的蝈蝈养得怎么样?公主可还满意?” 李虞儿气得眼泪都要涌出来,可裴虚己温暖有力的手温柔握住她的,只是嬉皮笑脸地说:“我知道自己长得帅。浴血沙场这种事,我做不来,现在再揍你一顿,倒是现成的。蝈蝈那是常胜将军,上次咬死了你的,怎么,你不服,要来战?” 对方被呛得说不出话来。 李虞儿看着裴虚己没心没肺坏笑的样子,不知为何有点难过。 裴虚己虽然被授了一个光禄少卿、驸马都尉的官职,但是比起手握重兵、雄霸一方的裴家儿郎,实在是不起眼得很。别人私下谈论他,总是带了点儿不以为然的。纨绔无能,难成气候……这样的嘲笑她不止一次听见,她不服气,可是她嘴笨,不知道该怎样辩驳,她也不愿与别人辩驳。 她心中明白,有很多事他不是不能,他只是不愿。 可现在,却有个念头涌进李虞儿心里,让她莫名地有点儿害怕——若是有朝一日,他改了主意,要去战场建功立业,她该……支持他吗? “你去不去?”是四哥的声音。 李虞儿的手紧张地绞在一起,裴虚己许久没有回答,春花缭乱,而他的沉默坚如磐石。 终于,他开口了,声音却带着一丝悲凉:“百战功名,我不是不懂,可裴家的儿郎上战场,立下赫赫战功,却没有能活过三十五岁的,我的哥哥们,几乎都死在战场上。” “死在战场,万千忠魂并肩,黄泉路上并不孤独。”四哥的声音沉稳威严,如同劲风过苍穹,“男儿立于天地间,总有比儿女私情更重要的东西。” “是!可我不明白,娶了挚爱的女人,为什么不能留下来陪她? “那些大道理我不想懂,我只想陪着我喜欢的女人过一生,照顾她朝朝暮暮。” 李虞儿转过身去,才发现自己哭了。 燕子在檐下筑巢,不是不懂雄鹰的志向,只是不舍比翼的夕阳,只是不忍心孤独地飞向远方,留下另一只孤燕在夕阳里怅望。 两个人的相守,指尖那一点温暖的烛光,心尖那一点清凉的星光,胜过燃烧苍穹的太阳。 他护她,而她懂他。 俩人全心期待着新生命的到来,李虞儿开始绣宝宝的肚兜,裴虚己买来了一堆奇奇怪怪的玩意儿,拨浪鼓、摇床,甚至隔尿的布片也准备了。他常趴在她的肚子上听声音,宝宝在肚子里已经会动了,有时小手小脚猛地踢一下,裴虚己高兴得手舞足蹈,笑得像孩子一样。 任谁也想不到,开元八年的秋天,一件祸事突如其来。 天子要重炼陨铁剑,秘书监姜皎提出了龙血炼剑的办法,他们不知用什么方法设陷阱困住了大白,而裴虚己在最后的时刻赶到曲江池边,砍断锁链放走了白龙。 谁也不知道,平时纨绔的驸马,会闯下这样的滔天大祸。 只有李虞儿明白,表面上那个人对什么都不在乎,可是,无论是礼法、规矩,或是帝王的威严,在他眼里,都不如他的朋友来得重要。 朝廷下旨将驸马裴虚己关押进大牢,裴氏家族受牵连,几乎都被罢官投入牢狱中。 消息传来,如同晴天霹雳。 李虞儿焦急地挺着大肚子进宫面圣,为驸马和家族求情。 她的三哥李隆基高居在龙座之上,近在几步开外的距离,却又远得无法靠近:“虞儿,朕会赐你与驸马和离。他犯了重罪,朕要治裴家的罪,你是朕疼爱的妹妹,朕不想牵连你。” 惶急的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李虞儿愕然抬起泪眼:“不……我不离开他!” “当初嫁给他时,你就不愿意。如今岂非正好?大唐有的是青年才俊,你再从中挑选一个,朕替你做主。”李隆基的下巴上已经有淡青色的胡茬,年轻的面孔上一双眼瞳深不见底,天威难测。 李虞儿踉跄后退了几步:“此一时,彼一时。”她柔弱的泪眼有种刚烈,“当时我是不愿意,可如今我……” 她轻轻顿住,后面的半句话没有说出来,却那样清晰地印在她的脑海—— 如今她爱上他了。 不知从何时起,她已经深爱他,不能想象没有他的世界,不能想象没有他的时光。 “裴虚己犯了谋逆的重罪,按照大唐律法[2],就算你不愿意,也必须离开他。”天子面无表情下旨。 李虞儿轻而肯定地摇了摇头:“我绝不会答应,他是我的夫君,是我腹中孩子的父亲,这件事一生也不会变。驸马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你就不怕——”李隆基的声音突然转沉,“朕杀了他?” 李虞儿一怔,脸色顿时惨白。 五 不知从哪里传来轻而焦急的声音。 这是这么多天来,小巷里除了燕子的啁啾声与雨声之外,唯一不同的声音。裴昀眼前一亮,驻足倾听。 仿佛有鱼尾在拍打着他的耳膜,熟悉的声音像是隔了墙壁,听得模模糊糊的:“……醒……快醒醒!” 第75章 对方在说什么?他不是醒着吗?裴昀有点困惑。 他被困在小巷中好几天了。其实时间并没有流逝的感觉,这里看不到晨昏交替,像是无声的画面,风和雨都止静。 他在小巷里寻找出路,就像行走在一条河流中。河流与两岸的景色全都静止,只有他在动,为何唯独他可以动?这是一种很奇特的感受,无论朝前或朝后,他都只能看到自己。这种感觉像极了……死亡。 时间在一个人身上停止流逝,就意味着这个人的死亡。 苍穹之上,那模糊而遥远的声音,又是谁在唤他? 六 驸马府风雨飘摇,门可罗雀。 裴虚己被天子拘禁之后,裴家四哥很快被夺了兵权,其他人囚禁的囚禁,发配的发配。官场大多是趋炎附势、就高踩低之辈,偌大的朝中没有一个人求情,没有人敢说一句公道话。 李虞儿不懂朝堂之事,也知道当年拥立有功的朝中武将势力太大,驸马“行谶纬之术,私放白龙”,或许是一根引燃天子疑心的导火索,也或许,只是帝王等待许久的一个借口而已。 天下风云翻覆,那些做大事的人,无暇顾及小儿女的眼泪与离别。 李虞儿的肚子已经很大了,走起路来迟缓吃力。自从裴虚己被囚禁之后,她也被李隆基禁足在裴府,不得擅自外出。 ……谁能帮助她? 在这个时候,还能向谁求援? 婢女玉祁跟随她多年,危急时刻提醒她:“中书舍人张九龄以直言敢谏而闻名。别人不敢说的的话,他敢说;别人畏惧的事,他不害怕。也许张舍人愿意仗义执言!” 李虞儿一怔。 那个人…… 她原本已经将他从自己的生命中抹去了,偶尔听到关于他的消息,她也尽量不去想。最初还会心痛,后来便渐渐变得淡然,像是烈酒淡成了清水,反而有种细水长流的温暖。 听到旁人的赞誉,她也衷心为他的成就而高兴。说他诗赋惊艳朝野,听说他深受宰相的器重,还听说他官拜五品中书舍人,已经是能影响天子的举足轻重的能臣。 咬住微微发抖的下唇,李虞儿深吸一口气,抬起眸子,像是终于下定了决心:“我会亲笔写一封信,去求张舍人帮忙。” 信写好了,可是要如何才能送到张九龄手中? 就在这时,李虞儿的目光落到了案上那把紫檀木琵琶上。华美的琵琶,弦上沾了灰,这么多天来,琵琶与她的心弦一样,沉寂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再也没有乐章了。如今府中遭逢大变,许多值钱的东西都纷纷变卖,只有这把琵琶,是裴虚己最喜欢的,她始终没舍得卖掉。 眼前微微一亮,李虞儿想到了一个方法,一个将求助的书信传递给张九龄的方法。 “你带着这把琵琶出去,碰到门口的侍卫,就说家中拮据,急需要用钱,你要去东市将这把琵琶卖掉。之前我们也卖过许多物件,侍卫们不会起疑心。城南有一条小路,是从朝堂到张九龄的府宅的必经之路,行人罕至,你就在街角等着,他经过的时候,你就拦住他的马,把琵琶里的信交给他。” 李虞儿吩咐贴身的婢女玉祁,对方一向机灵,得了吩咐就赶紧去了。 果然,门口的侍卫听说她又是去卖东西的,没多问就不耐烦地挥手:“快去快去!” 玉祁抱着琵琶匆匆去了,她转过街角,穿过城南的小路,不远处已经能看到张府了,她在街角焦急地等着。 等了许久,只见有人骑着白马,身穿绯色朝服,朝张府驰马而去,玉祁迟疑了一下,鼓起勇气冲上前拦住马:“敢问马上的郎君,可是张舍人?” 对方挑了挑眉:“你有何事?” 看来没有认错人,玉祁跪了下来,泪落如珠:“我是霍国公主的婢女,如今驸马遭遇冤案,公主身怀六甲,素来听闻张舍人刚正敢言,我家公主想求张舍人向陛下进言!公主还有封亲笔书信给张舍人。” 玉祁满怀希望地将那把紫檀木琵琶呈了上去。 对方接过琵琶,笑了一下:“这件事我会处理,回禀你家公主,让她静候音讯吧。” 玉祁惊喜地道谢,转身匆匆离去。直到她走远了,年轻人嘴角露出一缕意味不明的冷笑,下了马来,掸掸衣襟,将藏在琵琶里的信随手打开,读完,神色顿时有几分难以置信的微妙:“啧啧,想不到啊。” 他仔细地将信收入怀中,又理了理自己的衣领,上前敲门。仆人将门打开,那人笑容满面地拱手:“在下李林甫,听闻张舍人抱恙,前来探望。” 骑着白马前来张府的人,并不是张九龄,而是楚国公姜皎的外甥,朝中新贵李林甫。 天气忽寒乍暖,张九龄病了好几日没有上朝,其间不乏同僚来探望他,一向很会做人的李林甫也来了,虽然两人之前并没有什么交往,张九龄也并不太欣赏对方过于殷勤的态度,但以他的涵养,自然不会令人难堪。 仆人端来了茶水,李林甫将紫檀木琵琶放在身边。 不知为何,张九龄的目光在那琵琶上多停留了一眼,古朴的琵琶,弦上似乎还有离别的衷曲,令他心中莫名一悸。只听李林甫一边喝茶一边笑着说:“我也不懂什么音律,这把琵琶也是方才别人送的,张舍人如果喜欢,我倒正好借花献佛。” “不必了。”张九龄淡淡地说,“不敢掠美。” 第76章 两人寒暄了一会儿,说了些可有可无的话,李林甫拿着琵琶起身告辞,张九龄让仆人送客。 深秋的蓝天晴朗得有种撕心裂肺的美,空中风与云擦肩而过。 “怎么样?”看到玉祁回来,李虞儿急切地冲了上去。 “张舍人说让公主静候音讯。”玉祁喜极而泣,“他把琵琶和信都收下了。” “太好了……”李虞儿的心头终于燃起了一抹希望的火光,这么多天来的伤心无望中,终于等来了这一线生机。也许是情绪起伏太过剧烈,腹中突然传来一阵剧痛,李虞儿急促地呼吸:“好……好痛……” “公主!公主!” 这一夜,孩子出生了。在极度的痛苦和不肯放弃的希望中,李虞儿将孩子生了下来。 刚出生的婴孩全身红通通的,响亮的哭声让整个沉寂的府邸都有了一丝生气,李虞儿虚弱地抚摸着花瓣般的婴儿,眼泪落在襁褓上。这一刻,她比任何时候都相信,她和他一定能再相守,家人一定能再团聚。 此后的每一天,李虞儿照顾着刚出生的婴儿,望眼欲穿地等待着消息。 可是,从希望等到焦灼,从焦灼到绝望,朝堂上没有任何动静,也没有张九龄只字片语的音讯。 最终,李虞儿等到的,是另一个消息。 开元八年十月,李隆基下旨,将驸马都尉裴虚己贬为庶人,流放岭南新洲,其子嗣一起流放。 最后的那一次相见,李虞儿哭得声咽气促。牢狱生活让他瘦了很多,但他眼睛里的笑意还是那么明亮,看到她时,那光芒更亮了一瞬。两人紧紧拥抱在一起,他炙热的吻落在她的泪水与冰凉的嘴唇上:“别哭,别哭。” 在他们身后,天地不知离愁,浮云无情聚散。 他抱紧她,温柔抚摸她的鬓发:“我会照顾好宝宝;等我到了岭南,我会找到最好的铸剑师,一定还有重炼陨铁剑的办法。找到了那个办法,也许——我就能回来见你。” “你一定要好好的,”李虞儿将自己脖子上的红绳解下来,把那枚桃花鲤鱼木雕塞到裴虚己手里,眼泪汹涌而出,“你带着它,护身保平安……你和孩子都要好好的。” 襁褓中的婴儿只有几个月大,浑然不知自己命运的剧变,在睡梦中打了个哈欠,露出甜甜的笑容。 “放心吧。”裴虚己温柔拭去她眼角的泪水,却并不知道,这是他最后一次为她拭泪。 岭南新洲。 “你这么能吃,爹喂不饱你,怎么办呢?”裴虚己笨拙地抱着襁褓摇晃,看着婴儿大哭涨红的脸,他将伸向腰间—— 钱袋空空的。 手指触到了一块硬硬的东西,还带着些许体温,是那块桃花鲤鱼木雕。他将木雕解下来,就着微弱的烛火端详,良久。 杜氏当铺。 “这块木雕你看能当多少钱?”裴虚己将东西递了上去。 掌柜的仔细端详,抬头说:“这是好东西,但现在是饥荒年,大家都没有饭吃,金银玉器也不管用,更何况木头,只能给这个价。”说话间伸出了四个指头。 裴虚己没有讨价还价,只是在老板准备收东西时,忍不住说了一声:“等等。” 他的手伸到半空中,终于还是退了回来,只是一字一字清晰地说:“这块木雕你一定替我留好,只要我活着,就回来赎它。” “那当然,那当然。”掌柜的做生意久了,很懂得这些来典当人的心思,笑呵呵地说,“放心吧。” 其实掌柜心中想的是,这护身木雕精美无铸,可遇而不可求,就算对方不能来赎,他也不打算卖出去,就留给自己三岁的儿子好了。 等客人离开,杜掌柜就将那木雕坠子挂在了自己的长子——杜清昼的脖子上。 只要我活着,就回来赎它。 最终,裴虚己没能来赎回这块木雕。 岭南瘴病横行,他也未能幸免,一开始只是发热咳嗽,后来便开始咳血,直到有一次咳血倒在寺庙门口,被寺中好心的方丈所救。 他把襁褓中的婴儿托付给白发苍苍的方丈。最后的一晚,他望着北方的夜空,眼前朦胧浮现出那魂牵梦萦的脸庞,低头看去,襁褓中的婴儿睡得正香,圆乎乎的脸上小嘴嘟着,似乎正在和谁赌气。一滴泪从青年眼角滑落:“对不起……” 对不起,不能陪你一生朝朝暮暮。 对不起,不能赎回那块木雕了。 开元九年,驸马裴虚己卒于岭南新洲。后终其一生,霍国公主不曾再嫁。 七 乌衣巷中还有当年谁携手走过的路。 如今,却只剩下风片和雨丝。 燕子筑巢的树枝在轻响,像是尘封已久的歌谣,一声声唱着绵绵思念,与回忆的碎片。 过去的就已经过去,你不可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也不能两次走进同一条小巷。那些未能兑现的诺言,那些永不能来赴的约定,是最遗憾的、也是最动人的回忆。 少年抬头,空中云的形状宛若白龙,像是有谁在拼命拍打,远山没有惊雷,但寂静中突然穿来的风,就像一道惊雷滚过! 无数燕子骤然飞了起来,无数的树枝在相互敲击,像一场盛大的演奏。金色落叶从地面重回枝头,晶莹的雨滴从檐下重返天空,风流云散的声音那么浩大,仿佛有大地的精魂在声嘶力竭地弹奏,世界碎成了万千块,每一道碎片里都有笑泪与生命,混合着灰尘与阳光拼命地舞动。风声那么急,那么急,仿佛要把天空凿开一个洞口,倾倒下无数如狂潮巨浪般的雨滴和回忆。 第77章 他不由自主地朝风雨的深处走去,可这一刻,他听到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裴昀!” 少年回过头。 ——淡金色的的阳光中,另一个少年站在小巷的尽头等他,脊背笔直,眼底是冷峻的冰霜,青衣如同云雾的墨笔。 一直在拼命呼唤他的,就是他。 “你被困住了七天七夜。”叶铿然的声音仍然冷冷的,“走吧。” 就在这一瞬间,裴昀看到了小巷的出口。身后的青砖与屋檐消失在雨雾中,就像蒸发在阳光下的水滴,就像它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阳光照在眼皮上,耳边模糊传来熙熙攘攘的人流声,鼻端充斥着世俗温暖的烟火气息,似乎有人在讨价还价,有人在放声吆喝…… 裴昀迟疑了一下,走出了小巷。 然后,一切声音和影像都消失了—— 他睁开了眼睛。 八 映入眼帘的是叶铿然担忧的面孔,对方半抱着他:“裴昀!” “……”裴昀环顾四周,身边是熟悉的长安城的街角,清晨的薄雾笼罩着远山,时间仍是清晨,天刚刚亮,酒肆茶坊都没有开,街上的人迹还很少。 刚才……他是做了一场梦? 少年的眼眸带着一点儿困惑,睫毛上还有潮湿的雨雾,他不曾迷失在人流中,却几乎迷失在重重的梦境里。 “能站起来吗?”叶铿然扶了他一把,“刚才有一会儿,你的心跳与脉搏都没有了。” 裴昀攀着他的手臂站起来,感觉头还有点晕:“是怎么回事?” 叶铿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却关切地反问:“你看到了些什么?” “看到了一座宅院,里面有声音,但是门我打不开。”裴昀皱起眉头回答,不明白为何心中莫名难过。 叶铿然轻轻吐出一口气。幸好你没有推开门。否则,那潮涌会淹没一切。在那小巷之中,燕子衔着的树枝是“风声木”。 《汉武洞冥记》中记载:“风声木,五千岁一湿,万岁一枯,缙云之世生于阿阁间也。” 太初三年,东方朔从西那国带回了风声木,它是时间的信使。 风吹动树枝时如同美玉敲击的声音。这种神木就如其名,风声,可以穿透时光,带来那些并不存在于当下的影像。 风声木能让人进入过去,许多人有去无回。 人不可能存在于过去,被过去淹没的人,是活不下去的。 “又是你救了我?”裴昀勾起唇角,恢复了那种玩世不恭的神色,突然严肃地说,“你这么帮忙,我无以为报,也不能以身相许,这样,以后你的终身大事就包在我身上!你看中了哪家的姑娘,我一定去给你做媒!” “……”早就知道不该救这家伙的!叶铿然额头的青筋跳动了几下。 不过,看到他在阳光下没心没肺的样子,叶铿然莫名地有些鼻酸。刚才对方在昏迷中痛苦的呓语,咬紧牙关流泪,那门后的风景,一定弥漫着凄风冷雨,镌刻着最伤痛的血泪与诀别。 ——那就是,他的身世吗? 在小巷崩塌消失的瞬间,一切都如同迷梦消失无踪。那些伤口收殓于梦境,那些泪水也干涸于梦中。 两人正往回走,叶铿然突然感觉一只温暖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 耳畔传来裴昀玩世不恭、十足欠扁的声音:“放心啦,就算你忘了我,我也不会忘记你的。” 这句说得没头没脑,又莫名其妙。 叶铿然忍不住白了对方一眼——说什么呢?不是脑子坏了吧? 但无论如何,那样的笑容,总是能让人沉重的心情变得轻松起来的。 裴昀笑嘻嘻地拉着叶铿然往前走,有件事,他没有告诉对方。 在走出小巷的那一瞬间,他看到了一幕景象。 在叶铿然救出他的那一刻,他们的命运交错在时光的小巷里,他看到……在暗夜的疾风骤雨中,他举剑的衣袖浸透鲜血,在暴雨中流下蜿蜒的血水,然后他弯下腰来,抱起一身是血的叶铿然,低头对他承诺:“真正想要去做的事情,就算忘记了一次,还会再想起来;叶校尉,就算你忘了我,我也不会忘记你的。” 风声木是时间的信使,它不仅能让人看到过去,还能让人看到将来。 裴昀收敛笑意抬起头,几滴冷雨落在他的头颈上,他的手中,还有尚未打开的另外两颗树种。头顶的天空阴沉得可怕,雷霆隐隐滚过远山。 一场暴雨就要来了。 少年们命运的暴风雨,也即将来临。 注释: [1]后世对挂甲柏的记载,见《古今图书集成》,清康熙年间陈梦雷编纂。 [2]《唐律.户婚》中对于离婚的规定有三种。第一种是“和离”,即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双方都同意分手,第二种是“出妻”,就是妻子如果犯了嫉妒、盗窃、恶疾、无子等“七出”的罪状,丈夫可以休掉妻子;第三种是“违律”,也就是律法强制离婚。 第11章 夜雨寄 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 ——唐·李商隐《夜雨寄北》 一 杜清昼一连失踪了好几天。 裴昀四处找不到他,夜里也翻来覆去睡不安稳,两个少年从小同吃同住,也一起闯过祸,但这一次,似乎与以往都不同。那时杜清昼杀伤了琴师,慌慌张张地冲了出去,恐怕是以为自己杀了人,才不敢回家的? 第78章 在裴昀心目中,杜清昼并不是一个会持刀伤人的少年。 从小成熟稳重的杜清昼,心底最脆弱的部分被碰触,被冒犯,被击碎,才会在一瞬间愤怒绝望到失去理智……而琴师的神色,仿佛就是要故意激怒他一样。 那么,被琴师碰触到的那个地方,脆如命门的地方,究竟是什么? 月光微白微凉,光影无情戏谑在人间。 裴昀躺着举起右手,手中捏着两颗核桃般大小的东西,在指尖泛出冰凉而神秘的光泽。 当初从琴师的抽屉里,他拿到了三颗树种,其中一颗是能够穿透时光的“风声木”的种子。还有两颗,一颗淡黄色,点缀着绿色斑纹,像是早春的细雨落在柔嫩的草地上,草色遥看近却无;还有一颗通体红色,像是一个古老而新鲜的灵魂。 往事仿佛会从掌心古老的树种里发芽,长成巨树参天的思念,月下开出最真实的花。 不知辗转了多久,裴昀终于迷迷糊糊睡着了。 梦里他的眉头仍然紧紧皱着,不安稳地呻吟,无意识地呢喃着什么。 ……梦中依稀有谁温柔耳语,谁温暖的眼泪掉落在谁掌心,谁痛哭出声,谁频频回头,殷殷许下归期……似乎又有谁在痴痴遥望北方,纷繁的梦境中,各种画面与声音如同镜子的碎片,扎得头疼。 直到有双温暖的手抚上了他的额头,少年本能地把那只手抓住,然后他便惊醒过来,日光微微晃动,眼前是张九龄错愕微微苍白的脸孔:“昀儿!” 裴昀还有点迷糊,茫然地揉着眼睛:“老师?” “我敲了几次门,你都熟睡未醒,”张九龄的手仍然轻按在他的额头上,似乎在试温度,“是身子不舒服吗?” 原来,天已经大亮了,平日总会晨起练剑的他,竟一直昏睡到现在。 “我没事,”裴昀忍着头疼坐起来,额发微微湿了, “……只是做了个噩梦。” 那个梦很奇怪,令他痛彻心扉,醒来之后却什么也不记得。像是一些人与往事,相隔万水千山,相隔生死黄泉,仍然会在最深的梦境里令他痛彻心扉。可梦里所有的场景都模糊,所有的感觉都钝钝的,没有爱恨清晰的阳光,没有情感丰沛的雨水,也没有记忆真挚的沃土,只有似是而非的雾气弥漫,让他头痛欲裂。 所幸,有人叫醒了他。 在看到眼前熟悉温暖的人时,所有奇怪的画面都消失了,心头是前所未有的踏实。 裴昀突然舍不得这温暖,一时间忘了烦心的事,也忘了琴师的树种。 他轻声唤:“老师。” 张九龄叹了口气,看向少年的眸子带了一丝疑虑,更多关切与担忧:“你是不是有事情瞒着我?” 少年抬起头来,只是在抬眸之间,眼底的深潭就如春雪融化,灿烂成没心没肺的笑容:“是啊!我没敢告诉你,最近我睡不好,老是想起小时候跟你睡的夜晚——那时你把我放在脚边睡,每天早上起来,我只要看看你的黑眼圈,就知道我晚上又踢了多少次被子。” “……”张九龄本来忧心忡忡,也被逗得笑了一下:“多大的人了?敢情当年你是故意在折腾我?” “不是不是,绝对不是!”裴昀蹭到他身边,“我最近老是想起小时候,想起那时你带着我们种地,想起你做饭的样子。” 在岭南的日子,满满的都是人间烟火的气息,张九龄带着裴昀这个小拖油瓶,不熟练地做饭,可没过几次,他就发现小拖油瓶比他做饭好吃得多。八岁的男孩在流浪中学了求生的本领,什么食材到了他小小的手上,都被弄得花样迭出,尝起来唇齿生香。张九龄甚至觉得,那段时间,自己比以前长胖了那么一点。 “来了长安之后,世界那么大,每天都在忙着看新的东西,几乎要忘了在岭南的日子了。但后来我又发现,这么大的世界,也就是看看而已。”少年目光灼灼,眼里千堆雪都温柔融化成诗,“我的世界,还是那么一点。” 我最在意的人,还是那么几个。 “阿嚏——!” 说话间,少年突然打了个大喷嚏,顿时眼泪汪汪的。 张九龄立刻取过衣服,为他披上,神色里满是温和的责备:“都是御笔钦点的探花郎了,怎么还是长不大?” 少年像小狗一样裹在衣服里,笑得像个孩子。 不知为何,在这样的笑容面前,张九龄绷紧的唇角也忍不住放松了一个微微的弧度。 并不是不累的,太多的事情压在中书省的桌案上,更多的事情压在他的心头。他习惯了独自支撑,习惯了沉默地承担。 此刻,裴昀笑眯眯地说起儿时的时光,少年意气飞扬,眼眸明亮如星辰,他恍惚也看到了年少的自己。那时寒窗一载一载过,寂寞清欢,他在书卷中偶尔抬头,能看到漫天繁星。 最初的雪花还未飘落在山崖,最初的时光安稳如流沙。 窗外日影温柔,少年兴致盎然地说,张九龄只是微笑地听。 “对了老师,有件事情。”裴昀从怀中拿出一张泛黄的纸卷,似乎是一张书契,“静思的父亲生前是个铁匠,曾经答应过别人铸造一把剑,这次她来长安,便是为这件事而来。奇怪的是,委托人让铁匠打的,却是一把木剑。” 裴昀将那纸书契递给张九龄。 经年日久,书契上的字迹已经模糊,连委托人的名字也看不清了。 第79章 “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少年伸手在图纸上勾勒,“三尺九寸五分,这种尺寸可不是一般人会用的。” 张九龄的神色微微一凛。九寸五分……天子诸侯,各有规矩方圆与法度,三尺九寸五分的剑——普天之下,也只有九五至尊才能使用。 “天子总不可能委托一个小小的岭南铁匠打剑吧?”裴昀不解地问,“老师听说过这样奇怪的剑吗?” 张九龄的脸色微微苍白,点了点头,他听说过。 传说中的陨铁剑是神兵利器,亦是天子之剑,当初太原起兵时,为太宗皇帝所得。世间非真英雄不能拔出此剑,而天下承平已久,杀气被藏匿,陨铁剑锈蚀,无法从剑鞘中拔出,十五年前当今天子曾试图以龙血炼剑,掀起了一场腥风血雨,造成数十名进士葬身曲江池…… 毕竟只是流言传说而已,无人知道详情,而且,事情也过去太久了,鲜少有人提起。 张九龄皱眉正要开口,却听门外传来敲门声。 仆人抱着一把琵琶站在门外:“郎君,刚有人送来这枝桃花,我问他是谁,他也不说。” 在这一瞬间,裴昀清清楚楚地看到,张九龄的神色有一丝恍惚。 像是太久远的梦境走到眼前,让人不知身在何处。 而今已不是桃花开放的季节,那枝桃花已经干枯了,张九龄执起那黯淡的绯色,苍白的手如同冰河中的冻鱼般发抖。 几乎是平生第一次,裴昀听到张九龄用急促的语气问:“送东西的人走了多久?” 说话间他便往门外冲去,哪怕再紧急的军国要事,也淡定自若从无失态的宰相,差点被绊倒到门槛上,还好仆人手快把他扶住,似乎也为他的反应吓了一跳:“人……人早就走了。” “他还说了什么?”张九龄抓住仆人的手臂。 “说让你到慈恩寺去。” 二 古寺钟声悠扬,弹奏着夕阳。 张九龄匆匆来到一间禅房前,想要敲门,却迟疑了一下。他保持着抬手的姿势在门口站了许久,任由露水渐湿了肩头,终于,手轻轻落在了门扉上。 “咚,咚。” 门开了,里面空空如也。 寂静的禅房内,只有散发着淡淡清香的蒲团与佛经,以及一盏灯。 张九龄怔怔地抬步走入,这只是一小步,他却仿佛走过了许多年悠长的时光。这些年身在庙堂无奈与疲惫,那些年生命里的遗憾与错过、苦涩与伤痛……全都一一划过眼前,落在脚下,凿在心口。 原来,这许多年来,他心里始终只有一个人、一盏灯。 他知道,自己从未走出过最初那桃源。 灯下的佛经中夹着一页泛黄的纸张,那是一张薄薄的信笺,看得出岁月的痕迹。 纸上的墨迹已经干涸得有点淡了,清秀的行书有一点点潦草,看得出写字时她心里的焦急,还有一处墨迹晕开来了,似乎是……有泪水滴落在上面。 蜡烛无声地燃烧,仿佛也在焚烧人的心魂。张九龄越往下读那封信,脸色越惊愕苍白。 终于,他读到了最后一行字,信笺无声飘到了地上。 张九龄脸色惨白踉跄后退,他突然明白了,当年他错过了一件事。 一件不可饶恕的事。 禅房花木缭乱,终于,一阵轻轻的脚步声自身后传来。 张九龄蓦然回过头。 女子走在月下,像是一段悠然轻叹的时光,被剪成朦胧的影子,隔了纱,依稀可见红颜少年的模样。 脚步声那样轻,需得侧耳细细倾听,仿佛风行于水上,仿佛最初心动的那一眼对望。 张九龄整个人微微颤栗,眸子里涌出滚烫的泪光。 这一生,他负了她两次。 第一次,在最好的时光里,他辜负了她的爱情。 第二次,在最冷的风雨中,他辜负了她的信任。 心有所属,身负所托,万死莫赎。 “丞相,”霍国公主朝他淡然行礼,神色宁静如水。倾国的红颜,年华虽已流逝,美貌仍未消减。她的眉间淡如落花,轻轻缀着露水般易逝的,彼此最好的年华。 “……”张九龄尽力平复起伏的胸口,开口时才发现声音嘶哑,那是血锈的味道,“对不起。” 这三个字仿佛用尽了他所有的气力,随即,便是一阵暴风骤雨般的咳嗽席卷而至,仿佛在情感的风暴中,他整个人都被冲击成一叶无助的小舟,随波逐流;他整颗心与灵魂都被无情地投掷于地,支离破碎。 无法开口,无法诉说,无法请求宽恕。 曾经他以为此生没有机会再见到她,曾经他以为此生再没有理由去面对她。可直到此刻,他才终于知道……有一种辜负,万死莫赎。 霍国公主看着他压抑地咳嗽,看着惊心的血迹从他唇角渗出,眼中终于露出一丝凄然。当初春风里的少年呢?那清雅如诗的纯真无畏,何时蒙上了时光的尘埃,那桃花般鲜活的面庞,何时苍白至此?这些年,他孤傲独行于朝堂之上,寂寂独坐于凉夜之中,固执坚守当初的理想。 只是啊……她和他已经走远。 “有人将这样东西给我,让我到慈恩寺来。”李虞儿将雪白的掌心摊开,那里有一块破裂的桃花鲤鱼木雕。 当日摔破在中书省外的坠子,上面似乎还有谁惊心的鲜血,滴滴染艳了桃花;似乎还有谁痛彻心扉的相思,寸寸裂开在月下。 第80章 ——是谁知晓旧事,安排了他们的见面? 有人送来了桃花,还有人送去了木雕。不过……他终究成了她生命的过客,成了飘散于往事的过去。 心头桃花,回眸已天涯。 “丞相保重。”李虞儿摇摇头,叹息了一声,“过去的事,都过去了。” 她立于凉夜,衣袂被风轻轻掀起,恩怨爱恨都在清凉的夜色里散去。没有心上的灰烬,也无需背负着过去生活。仿佛……她拥有的东西那么多,那么好,她并无遗憾。 面对张九龄眼中的泪光,李虞儿竟轻轻微笑起来:“多谢你将那孩子教养成今日的模样。我和九泉之下的驸马,都感激不尽。” 张九龄怔了怔:“……那孩子?” 李虞儿走到他跟前,低声说了几句话。张九龄如雕像般立在原地,任由月光将他的脸与颈映照得惨白,无数的细节在这一刻连串成线,织成命运的罗网,疏而不漏,指向多年前的那一场相逢。 原来如此…… 心湖的堤坝被冲开,情感与真相如潮水汹涌而至,欣慰,震惊,避无可避的宿命与牵绊,令张九龄眼前微微晕眩,一幕幕往事都涌上心间,成了亦悲亦喜的心血,浓于水,化不开。 “替我照顾好那孩子,永远不要让他知道自己的身世。否则,以陛下的性子,必不会放过他。”李虞儿说完这句话,便转身飘然离开。 三 寂静的古寺里燃起了一盏灯。 张九龄目送着那个身影走远,许久没有动。大唐宰相仿佛在凉夜里站成了一座雕像,用终生坚硬的孤独,铭记那些辜负与错过的时光。 无数的夜里独自望月,挽不回当初的离别,拂不开心上的雨雪。 雨不知何时落了下来,湿在脸上就像眼泪,灯火在雨中明灭,记忆在眼前明灭。 一声轻笑从耳边传来,伴随着几声击掌。 “人人都说张相孤高不融于俗世,却仍难过美人关,如此痴守,真是出人意料。”李八郎冷冷走了过来,“为了她,才会抚养那个孩子吧?” 张九龄静静地看着对方,眸子里无悲也无喜:“原来,是慕下先生送来的桃花。” “不是我,”李八郎的声音突然有了一点恶毒的寒意,“是我的友人送来的,他在黄泉之下,看着你们今日相逢呢。” 张九龄的身子终于微微一震,他抬起下颌:“我与公主之间磊落坦荡,从无逾礼,我平生虽有负于人,行事自光明于心。” “光明于心?”李八郎突然发怒,上前一把抓住对方,“你心中有愧,才会去岭南找寻那个孩子!”他的声音低沉得可怕,“你不曾亲手杀人,人却因你而死。你以为找到那个孩子,就可以补偿内心的愧疚?” 张九龄的肩头被李八郎捏在掌心,他却仿佛感觉不到疼痛,眼眸中只是一片坚韧的寂静。 雨声淹没了脚步声,所以张九龄并不知道,此刻在他身后,裴昀正打着伞,来寻找他了。 “裴昀要是知道真相,会怎么样?”李八郎却看到少年了,他嘴角突然露出一丝算计的笑意,他的每个字,仿佛都打定了主意化为刀刃,要在对方的心上狠狠凌迟,“他如果知道了自己的身世,还会像现在这样信任你,依赖你,还是会恨你?” “我不会让他知道。”张九龄一字一字地说。 “你不杀他父亲,他父亲却因你而死,这些年来,你如何才能做到若无其事地面对他?!”李八郎低吼,“你瞒他一世,你就能心安理得一世吗?” “轰隆——” 一道惊雷滚过浓稠的黑暗,炸裂在耳边。 古寺明灭的烛火落在少年愕然的眼睛里,那些燃烧的火星,仿佛无数惊心的疑问,想要连串成线。 雨水流进颈脖与心底,裴昀微微慌乱而茫然地等着那人回答,等了许久……却没有回答,也没有辩驳。 四周安静如死,静得如同默认。 有什么东西无声崩塌了,裴昀眼里微微现出裂痕。 这么久以来,张九龄是少年唯一的亲人,是这世间最温暖的存在,是他无论何时都可以回去的家。他害怕这唯一的依傍被破坏,被撕裂,被冰冷无情的事实吞噬。 越是美的东西,被摧毁时就越残忍。 我不会让他知道真相的。 他如果知道了自己的身世,还会像现在这样信任你,依赖你,还是会恨你? 你不杀他父亲,他父亲却因你而死,这些年来,你如何才能做到若无其事地面对他?! 那几句话反复在他脑海中回荡,冲击得少年太阳穴生疼,恐惧像一只大手般攫取住了他的胸口。当初老师在岭南遇到自己,并不是偶然? 自己的身世,又究竟有什么秘密? “裴昀来了。” 琴师附在张九龄耳边,轻声说。张九龄浑身一颤,猛地回过头,看到撑伞的少年苍白的面庞。 李八郎冷笑,仿佛一切都在他意料之中,他的声音沉如刀锋:“裴昀,何不问一问你最信任的老师,为何不肯说出你的身世?” 一道闪电骤然划过天幕。 雨突然下得急了,张九龄唇齿微启,却剧烈地咳嗽起来,咳到说不出话,苍白的脸上尽是痛苦愧疚。半生沉浮,生死几度,却都不如这一刻,心在刀刃,身在悬崖。 裴昀沉默了一会儿,任由雨水顺着头发往下流。 第81章 他可以对很多事洒脱,但不是全部。他也是人,他也有心,近乡而情怯,越接近他身世的真相,他就越恐惧。他害怕听到自己不想听的事实。 “他不敢告诉你,是因为有愧于你——他原本可以救你爹,却袖手旁观;他不杀你爹,你爹却因他而死!”李八郎一字一字地说。 雨中的裴昀呆呆地站立了一会儿,把伞递到张九龄的手上,两人的手指都是冰凉。 少年什么也没说,转身走进黑暗中的暴风雨。 四 天微微亮了,夜已过去,而清晨已不是昨日之清晨。 迷雾笼罩着晨曦中的宫殿与远山,也笼罩着树下两个对坐的身影。 “今日张九龄没有来早朝,”李林甫在自家庭院里斟酒,对着李慕下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听说是病了。” “哦?”对方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 “其实我一直觉得,张九龄很不适合做官。”李林甫遗憾地叹了口气:“为官最要紧是权谋之术,先谋人,再谋事。能揣摩皇上的心思,能恩威并重驾驭下属,能捕捉到同僚之间微妙的矛盾并加以利用,才能让自己的位置固若金汤,节节高升。而各类繁琐的大小事务,无外乎在法度与变通之间寻找平衡而已。 “天下之事,有些要直行速取,有些要迂回缓缓图之;有些要明察,也有些要糊涂;有些要寸步不让,有些却要妥协平衡。 “哪怕一个人再强硬,也有不得不妥协的时候;重压之下,他仍不肯弯腰妥协,就会将自己折断。近来行刺一事,他的固执,已经让陛下大为恼火。” 琴师神色冷冷地听着,似乎只有杯中酒能令他倾心。 “这些年,你在御前弹奏的曲子,不仅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天子的想法——甚至,也日积月累地改变了天子的性情吧?”李林甫谄媚地说,“先生的琴音,就是慢性的毒药。” “不。”李八郎轻笑,“我的琴音并不是毒药,最多只是‘药引’而已。” 真正的毒药,是人类自己的谗言。帝王拒绝了苦口的良药,选择了甜蜜的毒药,他的眼睛与耳朵便会被蒙蔽,他的心胸便会变得狭小猜忌。他亲近宠幸小人,就会渐渐不信任所有人,包括自己的儿子,当朝太子。 落花冰凉,树下棋局黑白惊心。 李慕下冷冷落下一子,这是最终的局,所有的棋子都已经就位,所有人都将迎向自己的宿命。 待今晚夜幕降临之时,黑暗中将有新月重生。 大明宫中,天子李隆基做了一个梦。 他当了几十年的太平天子,从来没有做过这样诡异的梦。 梦中一缕清幽的琵琶音不知从何方响起,仿佛来自苍穹洪荒,来自最初天地黑暗的混沌,风雨流连千古有遗恨,一弦一音撼动心魂。 “十五年了,你还记得那个人吗?”黑暗中传来的声音低沉威严。 他愕然环顾四周,发现自己站在空无一人的大殿里,只有殿外的雨落在阶下。这种感觉有点恐惧,像是天地间只剩下冷冷的皇权、高高在上的龙椅,与金碧辉煌而毫无温度的大殿。 还记得吗? 谁?……十五年前的谁? 他悚然抬头,看见一条巨大的白龙高高盘踞在大殿之上,明亮如古镜的眼睛俯视着他,就像居高临下地看着一个奴仆。 ——那卑微的,被权力之手奴役的,被猜忌之心控制的,被恐惧抽打得瑟瑟发抖的欲望的奴仆。 “放肆!” 被白龙眼中的蔑视与嘲弄激怒,大唐天子悍然举起手中的陨铁剑,一剑刺了过去!帝王的面孔冷酷无情,殿外的暴雨正铺天盖地落下来。 “这一剑,是刺下你为我效忠的誓言!我是上天之子,天命所归,无论你是神是妖,只要你敢冒犯天威,这把剑就能取你的性命。” 鲜血从空中滴落下来,白龙仿佛感觉不到疼痛,突然仰天长笑:“狂妄!” 这两个字一出,巨大的力量突然如重拳推在陨铁剑上,那把剑上星辰般的光芒渐渐黯淡下来,最终如残烛般熄灭。 黑暗如谜如雾,白龙的眼睛也弥漫着浩荡水雾:“十五年了,我夜夜只能看到青青的坟冢;我甚至没能见上挚友最后一面。我如何能原谅你们?” 李隆基愕然惊怒地看着手中的剑,突然发现,自己拔不出这把剑了。 “我只想还那人一个公道,你若是还不起,就用你这大好河山来赔!”白龙突然发怒,字字有雷霆之威,“我会用你们人类的方式,来报复! “你会一步步失去最重要的那些东西,失去江山与城池,失去挚友与忠臣,失去进取的热忱和勇气,失去最爱的女人,失去一切的美好和希望。比死更可怕的,是销蚀。” 你只是人间的帝王,可能承受诸神的愤怒? 白龙的声音威严如同凌空的雷电,令大殿为之震动。天地几乎被暴雨破开,大水瓢泼而至,瞬间淹没了整座城池。 “陛下,陛下,您怎么了?” 只见李隆基突然大叫一声,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烛光微弱,窗外风雨淅沥。 “什么时辰了?” “回陛下,是酉时。”太监高力士赶紧上前,“陛下可是做了噩梦?” 原来……是一场梦…… 李隆基满身冷汗地环顾四周,梦中的白龙如此清晰,此刻的大殿却在忽明忽暗的光线中模糊不清,他伸手扶住剧痛的头。 第82章 高力士斟酌了一下,终于还是开口:“大理寺卿正在等着求见陛下,说宰相府行刺一案,已经审出结果了。” 风雨如晦,一道闪电倏然在宫殿上的天空炸开。 宰相遇刺一案,经大理寺提审,东宫侍卫游睿已经认罪,大理寺与金吾卫不仅查出太子幕后主谋,还查出鄂王和光王两个皇子参与同谋。 次日,一个震惊朝野的消息传来。 天子震怒,一道旨意下到中书省,要废黜太子,赐死鄂王和光王。 五 殿外雨越下越大。 “陛下还有要事在忙,劳烦丞相再等等……” 宫阙万间都蜷伏在暴雨中,玉宇琼楼都瑟瑟发抖,似乎还有巨大的白影盘踞在苍穹,冷冷地俯视着人间。 宰相张九龄已经在风雨中伫立了好几个时辰,似是体力不支,身子微微一晃。 旁边的李林甫伸手扶住他的后腰,似笑非笑:“这雨越下越大,陛下一时半会儿未必能召见我们,丞相,我看你的气色不大好,需要休息。” 此刻,张九龄的衣角被雨舔湿,侧脸清丽苍白,像是被整夜风雨摧折过的樱花瓣,疲惫的神态甚至给人柔弱的错觉。 “稚子何辜?”张九龄的目光从雨幕中收回来,很奇怪,他一说话,就有种让旁人站直身体、倾耳聆听的力量,“若是鄂王和光王两个少年真的被陛下亲手诛杀,你我在往后的日夜,能安心酣睡吗?” 宰相的话音飘进了清凉的雨丝,透骨的清晰。 “陛下圣心决断,我们做臣子的,只能尽自己的本份而已。”李林甫笑眯眯地用一句太极挡了回去,同时伸出手替张九龄遮挡飘来的雨丝,“丞相忧思过多,于身体无益。”他打量着张九龄的气色,认真地说:“我还是觉得丞相应该去偏殿避雨休息。” 他两次提醒张九龄去避雨,眼神很真诚,简直就像面对真正关心的朋友,让你觉得无论这个人此刻说出多么肉麻的话,都是出自于他的本心。狮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会笑的狮子。听说李林甫在家里修建了一座弯弯曲曲的“偃月堂”,每次他若是沉着脸从里面走出来,得罪他的人可以躲过一劫;他若是笑眯眯地走出来,敌人必死无疑。 “政事可早可晚,”李林甫脸上带着浓如蜜的笑容,亲热地揽住张九龄的肩膀,眼神深黑,“我不怕别的,只怕今夜的寒风冷雨伤了丞相。” “风雨欲来,我何惧之?”张九龄淡淡一笑,像掸去衣襟的灰尘一样,将李林甫搭在他肩上的手轻轻掸开。 他不再看李林甫,只任由雨风吹动他的衣襟,腰身挺得笔直,负手的背影里有岿然不动的山川。 终于,殿门打开了,太监神色恭敬地让路:“陛下有旨,两位丞相请进。” 殿外雷雨交加,恢宏的大殿偶尔被闪电的光照得雪亮。张九龄走在前面,李林甫紧随其后。 天子的目光落到一身雨水的张九龄身上,疲倦地摆了摆手:“朕不想你们在殿外等一整宿,让朕落下苛待朝臣的罪名,你们回去吧,朕今日什么也不想听。” “陛下不想听,但臣不得不说。人命关天,请恕臣僭越之罪。”张九龄神色不变。 “那三个逆子行刺你,证据确凿,朕怎么能不办他们?”李隆基终于暴怒地站起来。一道惊雷滚过,太监与宫女们都瑟瑟发抖地跪在地上,李林甫也伏跪下来。 “他们如此忤逆,实为天下所不容!他们今日敢行刺你,他日就敢拿兵刃对着朕!”天子的震怒,比殿外的雷霆更冷酷,“任何人再为那几个逆子说情,朕一起治罪!” 张九龄仍然站在原地,单薄的脊背挺直,如同狂风暴雨也无法撼动的磐石,惊涛骇浪也无法折断的桅杆。 他淡而肯定地说:“臣不是来和陛下说情的。” 李隆基双手发抖,怒气冲冲地瞪着他:“不是说情?” “臣是来和陛下说理的。”张九龄坦然迎着天子的目光,“太子废立,乃是国本大事,陛下岂能凭一时之怒而废黜储君?社稷与百姓,都在陛下手中,不可任性而为之。 “太子仁孝,鄂王和光王聪颖慧敏,三位皇子平日都没有犯过大错,如何会突然行刺臣?金吾卫掌握的证据太过明显,明显得就像有人刻意为之。” 帝王眉头一跳,像是突兀地被跳动的烛火烫到。 “臣的确曾经批评过太子玩物丧志,若是太子对臣有微词,并不奇怪。但太子命人行刺臣,却委实有些奇怪——就算臣死了,太子未必就能有所获益。” 李隆基脸上的盛怒渐渐变为了复杂的阴沉,那是独属于帝王的孤独与沉思。 张九龄的话句句都在要害。 “太子虽然偶犯小错,却知错能改,绝不至于如此荒唐,鄂王和光王更是无辜。”张九龄轻声咳嗽,“当年武后接连贬黜数位皇子,章怀太子左迁巴州,写下《黄台瓜辞》。如今天下大定,大唐盛世得来不易,怎能再生骨肉相离的悲剧?” 种瓜黄台下,瓜熟子离离。一摘使瓜少,再摘使瓜稀。三摘犹自可,摘绝抱蔓归…… 李隆基脸上也有些怅然若失。他默然良久:“爱卿说了不是来说情的,却还是让朕不舍骨肉亲情。” “于情于理,陛下都应重新查清案情。不可轻率废黜太子,使朝中人心动荡;更不可听信谗言,令两位皇子蒙冤丧命。” 第83章 李隆基沉思良久,终于摆了摆手:“罢了,依卿所言吧。”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注意到一直不起眼地垂手站立的李林甫:“你还有话要对朕讲?” “张相所言有理,陛下圣心决断,臣没有话要讲。”李林甫恭敬地说,看向张九龄的目光就像亲密的同僚与志同道合的朋友,神态自然之极。 张九龄微微皱眉,他与李林甫同朝为官多年,到如今,却看不懂这个人了。 正在这时,外面突然传来一阵非同寻常的喧哗声。 不一会儿,只见一个太监跌跌撞撞地冲过来:“不好了,不好了……太子带着士兵冲过来了!” 六 太子反了。 不知为何废黜的消息竟走漏出去,也许太子觉得走投无路,于是带着一千兵士雨夜逼宫,做殊死一搏。 就在片刻之前,宰相还在力保太子,称太子绝不会有忤逆之心;就在片刻之前,李隆基刚刚动摇了废太子的心意。此刻的兵戎相见,就像一记耳光打在帝王的脸上。 李隆基脸色铁青,气得愣了半晌,突然猛地抽出腰畔的佩剑! 剑气与帝王眼底的杀气互相辉映,寒光照彻人心,李隆基厉声说:“朕倒要亲眼看看,这个逆子能把朕怎么样!” 殿外士兵们正在奋力搏杀,刀光剑影与风雨声混杂在一起,血水流过青砖。 混乱中看不清太子所带的兵马到底有多少人,但明显对方人手占优势,禁军金吾卫个个都是以一敌十的高手,也厮杀得十分惨烈。 “跟朕来!”李隆基毕竟是骑射出身的天子,青年时代便以政变血洗大明宫,此刻盛怒之下要亲自率兵迎敌。 “万万不可!陛下不可以身犯险!”李林甫慌忙上前劝阻。 张九龄脸色苍白,这一次,李林甫的意见并没有错,他也将天子拦住:“雨夜看不清三尺开外,陛下需防备暗处有冷箭。” “虽然陛下不能前去,但此刻情势危急……”李林甫眼珠一转,迅速看了张九龄一眼,似乎欲言又止。 张九龄的眸子清明如水,仿佛能映出对方心中的筹谋与算计,李林甫赶紧谦卑地垂下眼帘。 高手过招,风雨在心弦上跃动,于无声处听惊雷。 许多疑点如同雨水从天际纷纷坠落,血腥味弥漫开来,黑暗中仿佛有吞噬一切的陷阱,又仿佛有一支幽冷凶猛的暗箭,正藏在这夜雨之中。 张九龄任由雨水濡湿了衣襟与鬓发,终于,他回过头:“陛下,那就让臣去会一会叛军吧。” 李隆基的神色中有一缕疑虑闪过。 风急雨骤,张九龄知道自己此刻已经站在悬崖边沿,站在危局的风口浪尖,但他不能退缩,不能在风雨中选择保全自己。 无数人的命运都将在今夜发生改变,也许鲜血会染红宫殿的石阶,他不能眼看着来之不易的太平盛世被血浸没。 他会选择在风雨中向前,找一条出路。 “陛下放心,臣并不懂得带兵,”张九龄的神色从容如常,“这一趟,臣并没有准备带去一兵一卒,只需臣自己一人前往。” 这话说出来,所有人都惊愕地看着他。 有人的胸怀如浩瀚大海,任天地巨浪狂澜,仍海纳百川;有人的意志如参天大树,任四季风雨寒暑,仍坦荡如初。 “若陛下信得过臣,就让臣代陛下去问一句,太子为何会有今日的不忠不孝之举。” 四目相对,天子突然明白了对方的用意—— 动摇叛军的信念,瓦解叛军的意志,粉碎叛军的斗志,是比武力更可怕的对抗;在这场突如其来的危局中,比刀剑更有用的是,是人心。 情势紧急,刻不容缓,张九龄朝李隆基行了一礼,毫不迟疑地转身步入风雨中,李隆基不禁脱口而出:“爱卿——” 伸出的手还在半空,李隆基怔怔注视着黑暗良久,当初廊下的清俊少年,如今朝堂上的中流砥柱,他和他并肩一步步走到今日,多年君臣,多少复杂深沉的情怀,都被隔开在这纷纷雨幕之中。 站在阴影里的李林甫脸上仍带着殷勤的笑容,但眼底里毫无温度……他厌恶那种光芒。 厌恶那种总是相信能以一己之力而力挽狂澜的信心,厌恶那种明知有去无回却义无反顾赴死的脚步,厌恶那种永不妥协的固执和愚蠢,厌恶那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孤高。 厌恶那可以摔碎,可以毁灭,却永远无法征服的挫败感! 七 张九龄一身风雨,步入乱军之中,不知是谁喊了一声:“张相来了!”金吾卫们立刻形成包围圈,将他保护起来。 出乎所有人意料,叛军那边,太子也愕然大喊了一声:“住手!” 太子手握长剑,甲胄之下是一张年轻的脸,并没有志在必得的暴戾,有的只是拼死一搏的恐惧。 “殿下为何带兵夜闯禁宫?”张九龄一抬手,淡淡推开两旁护着自己的刀刃,径直走上前去。 太子僵立在原地:“我接到消息,今夜兴庆宫有人作乱谋逆,要对父皇不利,所以我特来护驾。” “谁在谋逆作乱?”张九龄声音不高,但在纷乱的风雨中那样清晰,带着入骨入髓的威严。 “……”太子的目光有些闪烁,“我只是想要自保而已。” 张九龄突然大笑:“殿下,什么最能保护自己?是剑?还是盾?以无畏的勇气为剑,以无愧的坦荡为盾,才能所向披靡。” 第84章 他只是个手无寸铁的文臣,但他的声音中有种力量,令三军震慑。 太子愣了半晌,任由暴雨冲洗着惨白的脸,突然冲上前来。 金吾卫要阻止已经来不及了,张九龄深入敌军,与太子距离太近,根本没有任何人来得及控制太子的行动! 只见长剑哐当掉落,太子突然抱住张九龄的双腿,哭喊:“丞相救我!” 情势急转而下,士兵们都愣了。 疾风狂雨,滴滴仿佛都是疑点。 “殿下!”张九龄的脸色一白,之前最坏的怀疑仿佛在这一瞬间得到了印证,他把太子扶起来,直视对方的眼睛,“臣还是问那句话,请殿下如实相告——殿下为何带兵夜闯禁宫?” 太子满脸雨水和泪:“有……有人来报,说今夜兴庆宫中有人作乱,父皇宠爱寿王,根本不信任我,我急于洗脱冤情,在父皇面前立功,就带兵来了,可是,可是……” 说到这里,太子突然恐惧地猝然停住了,后面的话他说不出来,他不敢说。 张九龄的脸色又苍白了一分。 太子不敢说,可是他听明白了。 太子轻信了传言,率兵来到禁宫,军队轰然攻破了宫门,可里面并没有人谋反——宫中静悄悄的,如同早已设好的死亡的陷阱。 那一刻,太子才明白自己中了计。 剑已出鞘,宫门已破,千军齐发,铁证如山,如果他去解释,父皇可会相信他? 以他对父皇的了解,是绝无可能。 只是一瞬间绝望的邪念,在毫无希望的暗夜里一闪,然后,耳畔仿佛有个声音骤然响起:既然已至死地,何妨置之死地而后生?仿佛闪电在头颅中劈开,无路可以回头,太子鬼使神差地挥下手……他的军队朝着禁宫冲杀了过来。 “我并不想反!”太子颤抖地抓住张九龄的手臂,“若是我知道丞相今夜也在宫中,我绝不会……丞相你相信我!是有人陷害我!” 往日里,他私下没有少抱怨这个刚直不通人情的宰相,可是在危机时刻,他知道,只有这个人会相信他,只有这个人会无惧危险挺身而出。 “是谁给殿下传的话,说今夜宫中有变?”张九龄竭力稳住心神,想要梳理出关键的线索。 ——到底是谁来传信,能让太子深信不疑? 太子的喉咙动了动,似乎在迟疑该不该说出那个名字,终究还是说出了口:“是杜御使。” 一道惊雷滚过,血色顿时从张九龄的脸颊上尽数褪去。 他蓦然抬起头来,看到了一个他绝对想不到的身影。 失踪多日的杜清昼。 新科状元郎、御史台御史杜清昼,站在昏暗的雨夜里,站在全副武装的叛军之中。 太子浑然不觉张九龄的不对劲,急切地继续说:“杜御使与我一向投机,我待他如知己良朋,他来传信,我自然深信不疑。” 眼神相交,张九龄的眸子里都是惊痛,杜清昼的脸色也刹时惨白,他是个聪明的少年,立刻明白,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 这些天,他假意结交亲近寿王李瑁的右神策军将领秦随,昨日酒过三巡时,秦随醉得不省人事,身上掉出了一封书信。 看到那封书信,少年以为自己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以为自己不着痕迹地周旋在那些人中间,取得了他们的信任。他可以做出一件大事,让老师看一看,他并不比裴昀差。 杜清昼勉强昂起下颌,努力想要维持最后的镇定和尊严,声音却在发抖:“老师,是我传的消息。” 雨落如麻,电闪雷鸣。 这一刻,张九龄终于明白,这是一个局,一个为他而设的局。 八 雨还在下,宫中的混乱却停了下来。 叛军束手就擒,浑身湿透狼狈的太子被侍卫的刀刃架着,绑到天子面前,跌跌撞撞地哭喊:“父皇——!” 李隆基脸色铁青,勃然大怒抽出腰畔的佩剑:“逆子!” “我……我是被人陷害的!”太子跪下来颤声求饶,却见李隆基手中的陨铁剑猛地朝他刺了下来! “啊!”太子一声惨叫,却没有预想中的鲜血飞溅——张九龄跪了下来,死死握住李隆基手中的剑:“太子束手就擒,前来负荆请罪,今夜兴兵之事还有隐情!请陛下听臣一言。” “隐情?”帝王脸色阴沉得可怕,再转头看张九龄的目光中,除了怒意,更带了冰冷的猜忌:“爱卿教出的好学生,和朕的儿子一起来谋反了。这,就是朕刚得知的隐情。” 这句话说出来,大殿里顿时一片死寂。 连太子也停止了啜泣,恐惧地注视着自己的父亲,半晌才哆哆嗦嗦地说:“不……不是的父皇……” “滚!”李隆基猛地一脚踢出,太子顿时惨叫滚出几尺,蜷缩成一团。 “太子从慈恩寺起兵谋逆,听说昨日张相也去过慈恩寺……”李林甫适时地补上一句。 一道闪电劈过,照得帝王的脸色如修罗。 李隆基冷冷逼视张九龄:“你让朕相信他们,可他们一个个都背叛了朕。杜清昼犯下的死罪,你还有何话可说?” “杜清昼是臣一手带大的,臣不相信他会反……只怕他是中了奸人的计策。”张九龄心急如焚,忍不住压抑地咳嗽,“太子带兵前来固然有罪……但那幕后设局的人,才是罪魁祸首。” 第85章 李隆基怒极反笑,眼神森冷带着血丝,带着浓浓的失望:“这些年,朕可以不信自己的儿子,也不愿不信你。今夜的事,朕却看不明白了——你始终说有人在设计朕,到底是谁在设计朕?翻云覆雨,只手遮天,你如此袒护太子,如此亲厚储君,究竟意欲何为?!是等不及朕死了吗?” 张九龄怔了怔,被雨水淋湿的衣衫贴在身上,冷到彻骨,雪亮的刀光刺痛了胸口,痛到晕眩。 帝王愤怒一压手,“刷”地一声,刀刃隔在了他和张九龄之间。 “嚓咔”一声轻响,像是有什么东西断了。 横亘在他们君臣之间的,不是薄薄的刀刃,而是再也无法弥合的信任的裂缝。 张九龄的眼睛里流露出一点儿悲哀,更多的是疲惫,但他竟然微微笑了一下:“陛下可以用臣,也可以杀臣,但不能疑臣。” 说话间,他突然夺过身边侍卫的刀刃,朝自己的颈脖送去! 李隆基悚然一惊,本能地伸出手去:“不——!”却只抓到了一片紫色的衣角,眼睁睁地看着刀刃擦着他最钟爱的臣子的颈脖而过。 鲜血飞溅,刀掉落在地上,“哐当”响声惊心。 张九龄倾倒的身体却被人接住了,年轻的侍卫一手扶人,一手拿着剑,右手正在汩汩流血。 刚才在千钧一发的时刻,是这个侍卫伸手到刀下,阻止了悲剧的发生。 李隆基不禁动容,大步上前:“爱卿,爱卿!”他侧头对那个侍卫说:“做得好,今夜之后,朕会赏赐你!” 话音未落,只见那侍卫掌心一翻,一剑猛地朝他刺来—— 电光火石之间,这一击势如雷霆。 这才是隐藏在雨夜的行刺与真正的杀局?李隆基悚然一惊,习武的本能让他拔剑,可剑竟然才拔出了一半,对方手中森冷的杀意已经抵达了他的颈脖,少年脸上带着慵懒的神情,剑尖只要再向前半寸,就能立刻取他的性命。 “陛下!” 侍卫们涌了上来,李隆基冷汗涔涔,突然一抬手颤抖制止了他们,他愕然看清了少年的脸:“……裴探花?” 站在他面前的“侍卫”,竟是新科探花郎裴昀! “太子今夜带了一千精兵,宫门已破,兵临城下,好比这把利剑已经抵住了你的咽喉——”裴昀目中无人地直视天子,唇角带着漫不经心的笑意,“你想过吗,这一剑为何没有刺下去?” 李隆基心头震动,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少年剑势如雷霆,本可以取他的性命,剑锋杀气森冷,几乎要割破人的肌肤。 可是剑停住了。 裴昀的手稳定如山,一字一字都如风雨敲打在帝王心上:“因为太子原本就没有反,更因为老师孤身前往,安定了军心。 “老师并非不知道自己身入险境,反而会令你无端生疑;并非不知道这狂风暴雨中明哲保身,才是侍君为官之道。他心血尽付,生死不顾,只想要全你一世英明,全你父子情分,不让你日后回首今夜,夜夜痛心悔恨。 “可你刚才的诛心之语,一字一句在毁你信任,毁他心魂。” 张九龄闭了闭眼,像是要阻止什么东西流出。 雨夜奔波,几经生死,心力交瘁,直到此刻,他才终于感觉到一丝暖意,从少年手臂上传来的温度将他的背心捂热。 太子嘴角带着血,抱住李隆基的腿失声痛哭:“儿臣……儿臣以为右神策军将领秦随今夜要反,儿臣才带兵前来救援的!父皇你相信儿臣!……” 一言既出,众人脸上都布满疑虑。 在不远处执戟护卫的秦随是个胡人,和李隆基的另一个宠臣安禄山有几分相似,身材魁梧肥胖,模样憨厚,一身好武艺,平时说话直来直去,天子喜爱豪放的胡人,一向对他信任有加。 听到这话,秦随涨红了脸,梗着脖子大步上前,直直跪下:“陛下!末将是个粗人,只懂得战死沙场,不会在陛下面前拿刀抹脖子作态!末将大字不识几个,只知道效忠陛下一人而已,对其他人礼数不周全,要是曾经冒犯得罪了太子殿下,也请殿下大人不计小人过!” 这个看似不会说话的胡人将领,几乎句句语带杀机。 太子气得浑身发抖:“一派胡言……分明就是你今夜设局引我入宫!” “事关重大,殿下怎能凭一张嘴就血口喷人?”秦随立刻大声反驳。 “你——!” 太子和秦随各执一词。张九龄虚弱地咳嗽着想要开口,却见裴昀走上前,修长的身影拦在他面前。 不知何时,少年已经长得这么大了,挡在他面前握紧拳,仿佛要替他遮挡所有风雨与明刀暗箭。 裴昀从怀里摸出一样东西,“秦将军,空口无凭当然不算数,本来我也不相信你会这么无聊。”他眼角带了些慵懒而危险的冷意:“可是谁让我一不小心捡到了这封手书?” 原本底气十足的秦随一看到他手里的东西,脸色顿时大变! 那分明是当日他假醉时怀中掉出的,为了引太子上钩的手书——他早已经销毁的东西,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几乎是下意识的,他就要冲上前去夺取那可以置他于死地的证据,可不待他动作,裴昀便从容把那封手书递给张九龄:“老师,你看看是不是秦将军的笔迹?” 每年地方官吏和边关将领来向宰相述职时,长安的文臣武将也需要参议政事,写成文章呈递给宰相。张九龄向来过目不忘,不难一眼识别出字迹。 第86章 张九龄将书信展开,神色微妙一动,点点头:“的确是秦将军的手书。” “不可能!那封信——”秦随脱口而出,随即猛地打住话头,额头上冷汗涔涔而下。 裴昀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你在想,那封信引杜御使上钩的书信,你早已经销毁得神不知鬼不觉,不可能会出现在这里?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自己是将事情做得干净漂亮,但你的军师,也有这么靠谱吗?” 秦随仿佛被人当胸打了一拳,脸色灰白。 ——他不识字,所以书信与文章都是心腹军师代写,别人见到军师的字如见他本人,朝中人尽皆知。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裴昀竟然早已拿到了证据,有备而来。 张九龄缓步上前,将那封书信呈递给李隆基:“臣一人所观,或有偏差,请陛下将秦将军以前所上奏折取来,对比一看即知。” 李隆基接过那手书,展开来,脸色渐渐从惊愕变得铁青。 秦随突然面如死灰,跪地滚爬过来:“陛下,末将死罪!这都是军师的主意……” 一脚猛地踢在他身上!秦随被踢得嘴角流血,李隆基厉声喝问:“军师的主意?军师的什么主意?” “假……假意要出兵逼宫,引太子带兵入宫……末将死罪……”秦随五体伏地,浑身如同筛子般发抖。 听到这里,李隆基什么都明白了。太子还伏跪在地上哀哀哭泣,他后背全被冷汗湿透。若不是张九龄拼死阻拦,他已经亲手诛杀了自己的儿子…… “睁大你的眼睛,好好看这封信!”李隆基怒喝。 那封手书被狠狠扔到秦随面前,他双手哆嗦着捡起来,惨白的脸顿时扭曲—— 那“书信”上根本一个字也没有,是一张白纸而已! 从始至终,裴昀和张九龄唱的,都只是空城计。 “你们设计我!”秦随怒吼着想要爬起来,顿时被侍卫用刀刃架住,拖了下去。 “陛下,陛下……陛下饶命啊……” 惨叫声越来越远,终于消失在殿外。 裴昀旁若无人地走上前来:“陛下,你说要赏赐我,还算不算数?” 李隆基不由得一怔,“君无戏言。” “好, 借剑一用。”裴昀一抬手,“刷”地从腰间抽出一把剑,正是刚才抵着天子脖子的那把三尺长剑。 直到此刻风云落定,李隆基才愕然发现,那并不是铁剑,竟然只是一柄木剑。 木质坚硬光滑,更胜精钢玄铁。 两把剑靠近,沉寂多年的陨铁剑突然发出一声低沉的龙吟,动人心魄! “我喜欢的女孩儿替人打了这把剑,她父亲是岭南的一个铁匠,曾经签下契约,答应替别人铸造一把木剑——可惜,书契上委托人的名字已经看不清了。造好剑之后,她一直在四处找寻当年的委托人。 裴昀将两把剑举到眼前,仔细端详:“看来,这把剑,是打给你的。” “给……朕的?”李隆基愕然问。 少年的眼眸里倒映着剑刃的清光:“虽然找不到当年的委托人了,不过东西交给陛下,也算钱货两清啦。” “……” 这一刻,帝王神色难以形容,像是有什么往事泅渡了十五年的光阴,在这个狂风暴雨之夜,突然击中了他的胸臆。 曾经有人答应替他重炼陨铁剑,也是这样懒散悠然的神色,也是这样洒脱不羁的笑容。 十五年的驱逐,他已经忘了当初。 十五年的失望,哪怕他以“不尽木”为柴薪,以曲江池为炉,以龙血为引,重炼陨铁剑仍然失败了。 当初没能做到的事情,如今竟可以做到吗? 只听“铮”地一声清越响声,剑刃相触,一道光芒从陨铁剑上泛起,像是蒙尘的珠玉被擦拭出一道夺目的华彩。 然后,陨铁剑竟然毫无滞碍地被纳入了那柄木剑中! 就像冰融于水,那把剑是活的,是会生长的树木,是有生命的泉水,迅速被分割开而又迅速包围,灵活得就像风,柔软得就像云,坚韧得就像大地。 李隆基愕然盯着少年的手,盯着那重焕生机与光华的宝剑,凛凛剑意在迅速暴涨蓄积,在苏醒新的生命,久违的剑光几乎照彻大殿,亮到刺痛了人眼,让他几乎要流下泪来。 “听闻陛下曾用龙血炼剑,实在大错特错。”少年懒洋洋地说,“其实,重炼陨铁剑需要的并不是龙血,而是龙所掌管的‘雨’——龙是雨神,掌管天地之水。世上有一种树,通体透明如雨如水,名为黄节[1],又名春雨,树干厚实而柔韧,最适合打造剑鞘。” 杀伐决断如铁,泽被万物如水。琴师给的第二颗种子,淡黄色带着绿意的树种,便是春雨树种! 正是有了这颗树种,祝静思才能打成这把木剑。 “我原来一直不明白,那委托之人为何要找铁匠打木剑?”少年一抬手,将剑扔还给天子,“原来这根本不是木剑,而是一柄剑鞘——只有铁匠,才通晓铁剑的特性,才能打出这剑鞘。” 李隆基抬臂将剑接住,难以置信地脱口而出:“剑鞘?!” “对,”少年的神色里自有清澈坦荡、意气飞扬:“每一把好剑,都需要一个剑鞘。” 那是剑魂的屋舍,是剑刃最强大的支撑,是剑气栖息之所,是剑意被淬炼得至纯至真至强的地方。 第87章 剑鞘,不为了不相干的人,更不是为了妥协,而是为了保护你心中那把利剑—— 猜疑会销蚀剑上的勇气; 偏执会影响挥剑的准确。 名剑是你一往无前的勇气,是热血的战斗,是最强的攻击;而剑鞘是你的堡垒,是最后的底线,是坚若磐石的守护。 九 雨夜的杀局,终究收拢于鞘中。 太子与杜清昼的谋反罪名被洗清,鄂王和光王也躲过了杀身之祸,屠刀终究没有落下,阶前血迹随落花流水而去。 张九龄被裴昀扶着走出来,似乎有话要对少年说,终究没有说出口。 杜清昼满脸雨水地站在他面前:“老师,对不起。”不敢去看那白玉般的颈脖上淡淡惊心的血痕,不敢去回想那生死一线的瞬间。 “你平安地活着,就是对得起我。”张九龄的声音温和低沉。长久以来,他其实并不擅于表达情感,还有许多话,都在喉中欲言又止。 杜清昼眼中水光浮动,他将脖子上那块桃花鲤鱼木雕取下来,放到张九龄的手心:“老师是为了这样东西,才教导我的吧,我爹是当铺的掌柜,这是客人来店里典当的,根本……不是我的东西。” 说完这句话,他便转过身去,背影落魄而伤怀。 “杜欠揍你给我站住!”裴昀突然提高声音。 杜清昼回过头来,突然一拳打在他的脸上!杜清昼踉跄跌在雨水里,裴昀一把揪起他的衣领:“这一拳,是打你混账,什么叫为了这样东西?这么多年来,老师对你好,只是因为这东西而已?” 杜清昼咬紧牙关,眼睛泛红,死死盯着他。 裴昀又一拳朝他打过去! 两个少年愤怒扭打在一起,滚在泥泞里。虽然裴昀会武功,但大怒之下竟也只记得用蛮力拼命,被杜清昼猛地打了几下,用力摁在泥水中。杜清昼也发了狠,一拳拳打下去,大口地喘着气。 两个少年从小一起长大,同吃同住,亲同手足,长大之后从来没有这样打过架。 “住手……”张九龄想要阻止却有心无力,喉咙里顿时涌起一股浓郁的血腥气,所有的景物开始微微模糊和旋转,额头上也都是冷汗,也许是气极了,眼前阵阵发黑站不住,只能扶住身边的墙,缓缓滑坐在雨水中。 裴昀咬牙翻身起来,嘴角青紫,半跪着用膝盖狠狠顶着杜清昼的胸膛:“你知不知道,游睿那件事之后,你杀伤了人不敢回家,老师在寒雨里找了你整整一天,遍寻无果,回来时刚进门就晕倒了?你不怕死,你有种,可你有没有想过——你若死了,老师还能活吗?! “杜清昼你是有多蠢!有多浑蛋!”裴昀满脸雨水,一抬手,把那块桃花鲤鱼木雕扔到他身上,“你戴了十几年的东西,怎么会是别人的?真正爱你的人,怎么会拿你跟别人比较?” 雨无声落下,落在地上碎成水花,溅在眼中涌成热泪。黑暗中传来杜清昼爆发的痛哭声。 是你的东西,就不会被任何人夺走;爱你的人,就不会拿你和任何人比较。 爱你的人,是无论你说了多少混账话,做了多少糊涂事,始终珍惜你如至宝,始终毫无保留地站在你身边,始终愿意舍命护你周全。 最深的爱说不出口,最好的人无声温暖凝眸。 三个人都坐在雨水里,浑身泥泞狼狈,但是心中的块垒却被雨水无声冲走。不知过了多久,裴昀喘着气转过头:“杜欠揍你虽然是个笨蛋,但也不是没一点儿用处,要不是你半夜里说梦话都在骂我,念叨要做什么大事,被我听到,我今天也不会混进宫里。” “……”杜清昼铁青着脸哽咽着不理他。 裴昀抹了一把嘴角的血迹:“我是比你脸皮厚那么一点,比你聪明那么一点,但是聪明能当饭吃吗?” 他正色说:“只有帅才是王道!” “……滚!”杜清昼终于忍无可忍,一拳挥过来,到了对方肩上,却化为手掌,他紧紧地抱住对方:“我说梦话怎么了?你磨牙才吵死人了!” 裴昀一怔,两个少年用拳心紧紧抵住彼此的背心,不知是谁的汗与泪湿了对方的肩膀。 十 长安街上夜雨纷纷,竟有了些温柔的意思。 裴昀牵过马匹,对杜清昼嘱咐:“你和老师先回家,把湿衣服换了,照顾老师吃药。” “你呢?”杜清昼不解。 “我今夜能混进宫里,多亏了叶校尉帮忙,我在这里等他一会儿,跟他道一声谢。”裴昀轻描淡写地说。 话音未落,一阵脚步声突然从他们身后传来。 裴昀回过头,只见黑暗中走过来一个熟悉的人影,风雨交加,那袭布衫却一点儿也没有湿。 暗夜里的雨水坠落如谜,如同虔诚的叩拜,欢喜地朝圣,在他周身迅速聚散飞舞,渴望着靠近却不敢碰触,无数水滴心甘情愿地碎裂在他脚下。 那身影落拓而孤寂,像是一个人穿过漫长的黑夜,独行了很远的路,一身风尘疲惫,跋涉千年光阴,只为了找寻一个聆听他弹奏的人。 来人……竟是琴师李八郎! “今夜才刚刚开始,为何急着走?”李八郎一身雨水而至,笑容比夜雨更冷。 裴昀拦在张九龄和杜清昼面前,沉声低叱:“你们快走!” “你还在袒护他们?”李八郎声音幽冷得可怕,“袒护你的仇人。” 第88章 “叶校尉告诉我,你是神。”裴昀毫不畏惧地直视着对方:“身而为神,为何却看不清人间?” “……你说什么?”李八郎皱眉。 “你当真看不见吗?” 这一刻,少年的脸仿佛和记忆中的那个人重合了。恍惚看到那个人潇洒大笑:“你看不到吗?世界其实很单纯,花就是香的,草就是绿的,高山就是巍峨坦荡的,流水就是清洁的。你真的看不到吗?” 真的看不到吗…… “我听说神可以读心,你被仇恨迷住了眼睛和内心,才看不清眼前的人,也读不出人心吧?真可惜。”裴昀的神色里有点遗憾,更多的是笃定。 “老师绝不会害人,也绝不会见死不救,更不会做伤害我的事!”少年一字一字地说,“我信他。” 张九龄闭上眼睛,脸上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湿透。 李八郎怔立半晌,嘴角勾起不屑一顾的嘲讽,突然大笑,那笑声愤怒苍凉:“张九龄,你竟将他教养得如此愚蠢轻信!这些年,你都教了他些什么?——命运无常,人心险恶,世情冷暖,权谋阴暗,兵道血腥,你可曾教过他?从头到尾,你只用那些虚伪的道德文章在欺骗他而已!” 仿佛感应到神的愤怒,脚下的大地开始震动,长安街上的雨水突然如决堤般汹涌而至,很快淹没了人的脚踝。 琴师一抬手,雨水顿时在他掌中化为无数匕首,朝他们袭来! “铛——”剑光浩荡如山,劈面迎击。 裴昀咬紧牙关握剑拦在张九龄面前,身上被割出了许多口子,唇角渗出血迹,但眼睛那么明亮,像是雨水浇不灭的烛光,像是苍穹中的一颗小星,微不足道,却清寒夺目:“慕下先生,你教我剑术,我一直敬重你。”他一字一字地说,眼底有岿然不动的城池:“但是,无论谁要伤害我的亲人,我都会全力反击!” “轰隆——” 仿佛有危险的低吼声来自远山与苍穹。 “杜欠揍,你带老师快走!”裴昀把张九龄抱上马背,随即猛地将杜清昼也推了上去!他用剑柄一击马臀,骏马顿时嘶鸣一声朝前冲去。 “昀儿!” 李八郎衣袖微动,风雨再次聚集成杀机! 这一刻,少年也大喝一声骤然高举起手中的剑,凌空跃起,一剑斩下!像是要斩开所有往事的迷雾,像是要斩开他所珍惜的那个人全部的心结与过往。 “不自量力!”李八郎大笑。 他一挥手,剑顿时飞了出去,裴昀的人也跌了出去,闪电骤然划过天际,从少年口中喷出的鲜血,将雨幕染成了红色。 张九龄蓦然回头:“不——”嘶哑焦灼的呼喊还未出口,他后颈蓦地一凉,顿时失去了知觉。杜清昼收回手,忍着热泪咬牙转过头去,用力一夹马腹,骏马吃痛急驰而去,带着他们消失在雨幕中。 那时,把他推上马背时,裴昀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话。 他说,你和老师毫发无伤,就是保护我。走,不准回头! 不准回头。 裴昀倒在泥泞里,听着马蹄声哒哒远去,嘴角露出一丝虚弱懒散的笑意,他浑身都是伤,怀里的第三颗树种也滚落在地上。 这一刻,那颗色泽如血的种子仿佛享受了鲜血的滋养而被唤醒,顺着水流飘到少年身边,无声钻进了他的身体! 少年剧烈地喘息着,突然用力地睁大眼睛,像是要把什么东西从头颅中驱逐出去。 “其实忍不住想要知道自己的身世,其实仍然有疑问渴望得到解答吧?”李八郎走到裴昀跟前,俯下身来,声音低沉如催眠,渗入灵魂深处,找到人心最脆弱的缝隙,“你不敢问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你害怕听到你不想听的真相。 “张九龄什么也不敢否认,他问心有愧,无颜以对。你若真的笃定,此事与他无关,为何你的手会发抖?” “闭……嘴……!”裴昀满头冷汗,死死咬紧牙关,抵抗着剧烈的头痛,抵抗着那些可怕地无孔不入地想要渗入他耳膜和头脑的意志。 “呵呵,你的存在根本就没有意义,不被爱,不被祝福,甚至连你最亲近的人也从始至终在背叛你。” 琴师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虚渺遥远,却又无处不在、无处可逃,“是不是很痛苦?是不是痛苦到想要将这一切都抛在身后?你的伤口不会愈合了,不是手上的划伤,是心伤。” “不——!”裴昀大叫一声抱住头,在雨水中翻滚,头脑里的剧痛如同利刃般撕扯着他的意识,许多零碎的记忆骤然像锥子一样强行钉进了他的头颅! “裴昀!”一个声音突然从雨幕中传来,面色冷峻如霜的少年奋力淌水冲了过来,“舅舅,不要!” 叶铿然拦在裴昀面前,用力抱住对方痛苦翻滚的身体,突然看到了对方胸口鲜红的伤口,只觉得恐惧像冰水一样兜头浇下。 “你在他的身体里……种下了反魂树的树种?”叶铿然颤声喝问。 “不错。”李八郎漠然地俯视着他们。 汉代东方朔撰写的《海内十洲记》中记载,上古时代,西海之中有山,山上有一种“返魂树”,香飘百里,树叶鲜红如火焰,种子可以令人死而复活。 从少年拉开抽屉的那一刻起,琴师就赠予了他三颗种子,最后一颗,是反魂树的树种。 返魂树的土壤,是人的伤口。 第89章 受伤的时候,种子悄然进入血脉中;灵魂中的悲伤失望越强,那树种就越会疯长,直到占据整个意识与生命。 “裴昀,裴昀!”叶铿然用力按住白衣少年,想要拉回他的神志,“你说过要和我一起上战场,你说要和我一起戍守国门!不要睡!” ——不要变成另一个人,不要忘了自己! “没有用的。”李八郎居高临下地看着叶铿然徒劳的动作,“此刻他看到的,恐怕都是自己最不愿意看到的景象……在最深的噩梦中,他会对自己的人生失望,也对最亲近的人失望,在悲伤的土壤上,反魂树已经开始生长了。” 火焰与绿意交织的律动,从掌心的伤口开始,悄无声息爬上了少年的臂膀与胸膛,如同诡异的烈焰纹身,又像疯长的绝望,将要占领这身体,吸取他的血肉与养分,在死亡中获得重生。 “舅舅,你可以熄灭月亮吗?”叶铿然死死盯着对方。 “什么?”李八郎皱眉。 “如果生命是夜空,那么灵魂,就是夜空中的月亮。”叶铿然将手放在裴昀的胸膛上,“纵然再多的雨水落下,也无法熄灭月亮——只要雨停,只要人不放弃希望,月亮就还会钻出云层。” 叶铿然突然做了一个李八郎绝想不到的动作。这一瞬间,他用雨水化为的刀刃,割开了自己的手腕,将流血的手腕紧紧贴在裴昀手背的伤口上! 反魂树的种子即将破土而出……而龙血比人血更有诱惑力,他在引导种子进入他的身体。 “走开!”李八郎大惊失色,一把将叶铿然挥开! 琴师浑身因为愤怒而颤抖,眼底杀气暴涨,双目血红,带着遇神杀神、遇佛杀佛的暴戾。 “咳咳……”叶铿然吐出一口血,眼底渗出悲凉:“你还不明白吗?人死如灯灭,返魂树根本没有办法复活故去的人!它只能将那些零碎的记忆强加进人的躯壳,让人变成行尸走肉而已。你所筹谋的计划,你所追求的奇迹,只是一场噩梦罢了。” 这一瞬间,李八郎全身突然被雨水湿透了,所有的大雨好像都落进了他心里。 “不可能!”李八郎满脸雨水,厉声说,“裴昀是他生命的延续,是这世上与他最相近的人。连河水都可以逆流,为何生死不能回溯?” 那么强的不甘、恨意与思念,可以让河水逆流,让大地崩裂,让日月星辰改变位置,可是……却无法挽回一个人的生命。 他绝不相信! “滚开!”他猛地挥手,叶铿然顿时被他再次甩了出去! 李八郎毫不怜惜地提着裴昀的衣领,将他拎起来,狠狠说:“你没有悲伤,把我的悲伤借给你;你没有绝望,把我的绝望借给你;你没有力量,把我的力量借给你。”他看着少年的眼睛,突然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声音低沉庄严如同神谕,“回来吧。” 裴昀的眼神渐渐变得空洞,手上的伤口仿佛有火焰在欢唱,在焚烧他的身体、灵魂、过往,将一切都化为灰烬。他缓缓仰头,茫然睁着眼睛,像是没有生命的木偶人,任由别人的回忆在头颅里疯长,任由别人的爱恨在胸腔里摆荡。 长安街已经被水淹没,四周汹涌着齐腰的浑浊的雨水,白龙收集了天地间所有雨的力量,催生反魂树的生长。 这是最后的祭奠。这座古老辉煌的城池,这曾经繁花似锦的人间,就是祭品。 琵琶音在他指间骤然响起,如同无数雨丝落入秋池,化为血色的人间炼狱。 没有知己的人间,没有尽头的孤独,也是炼狱。 当年他们相约饮酒,他以为那个人会有归期;当年他们离别,他竟然没来及问一声归期。 如今他的琴,只弹地狱,不弹红尘。 “舅舅,住手!”叶铿然挣扎着扑了过来,“你要复活已死之人,你要水淹这长安古城,都是逆天之举!会将你的力量耗尽!” 四周雪色光芒暴涨,亮如白昼。雨水变成了巨大的帷幕,两条白龙同时腾空而起! 纠缠在一起的身影,像是黑暗夜雨中的两道日光,令人睁不开眼睛。电闪雷鸣之中,血雾如雨洒落,绽放开朵朵红莲! 随后,稍小的那一条坠落了下来,激起暴雨般的水花! “无论是谁,都不能阻止我。”白龙的声音浑厚,如同来自天地洪荒,带着神圣的威严,他像神一样从高空中缓缓落下,渐渐恢复为人形,他的手中没有执剑,天地间所有的雨水都是他的利剑。 容纳百川的海洋,滑过脸庞的泪水,胸腔奔涌的热血,都是他可以掌控的“水”。 会流泪的人,怎么可能赢得战斗? 会被情感侵蚀的人,怎么可能成为对手? 他会终结这一切,在这残酷的雨夜;他会重生那个人,在这神圣的雨夜。 叶铿然倒在雨水与血泊中,一动不动,李八郎冷酷地抬起手,掌心凝聚着不可测的强大的力量,即将给阻拦他的人最后一击。 可是,他的手却突然僵在半空中。 因为他看到,不远处的那人,竟从泥泞中缓缓抬起头来…… 一道狂喜与期待的闪电在他眼底划过!在那一瞬间,他眼中泛起水光,所有被岁月尘封的光芒如同烛台迅速点亮,所有被时光锈蚀的疲惫都被谁的手轻轻抹去,所有被仇恨浸染的戾气都化为无形。 但那只是一瞬间而已。 第90章 少年浑身泥泞狼狈,满脸雨水和冷汗,可是,抬眸看他时,破裂的唇角竟然勾起了一个笑容。 那是属于少年裴昀的神情。 李八郎眼中的欣喜凝固了,脸色迅速灰暗下去,神色变得难以置信,浑身止不住发抖。 不可能……为何少年的心魂还在?为何那人没有回来? 少年的笑容,像是被巨石压着的纤细的嫩芽,轻轻伸手就能掐断,却带着惊心动魄的力量。无论是巨石还是寒冬,都不能阻挡的力量。 这种力量,究竟是什么? 隐藏在少年身体里的力量,究竟是什么?! 裴昀用剑拄地,朝他走来:“你之前问,老师教了我些什么……命运无常,人心险恶,世情冷暖,权谋阴暗,兵道血腥,没错,他从来没有教过我这些……他没有教过我命运无常,反正时光会教我;他没有教我世情冷暖,生活会教我;他没有教我权谋之术,朝堂会教我;他没有教我兵法诡道,战场会教我。 “他只是给了我一些爱。在社稷百姓与家国天下之外,他所剩的私爱,这些年他毫无保留的,全都给我和杜清昼。” 爱不会教人什么,它只是温暖的水与土壤,可以滋养美德。 坚定的意志是树,高贵的品行是花,良好的习惯是大地上葱茏的草木,它们全都在爱的土壤上生长。 在绝境中,这土壤会长出希望。 纤细的,在飘摇的风雨中倔强生长的的力量,就是希望。 “我的确渴望真相,但若是那真相会伤我重要的人,我宁可不去探寻。从八岁起,我就不在意自己的身世,自己的过去,我在乎的人,是活着陪我的人——我不怕过去,我只怕这过去让我再回不去。我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只知道老师救我、教我、养我,一年一年陪伴我长大,遇见老师时我什么都没有,如今我什么都有,他给我的足够多,我拥有的也足够多,就算有伤心的往事,也就是一场大雨而已,没什么了不起。鞋子打湿了仍然可以走路,我自会从这风雨里走出去。 “那些秘密,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重要。这夜雨,终要寄向远方,这夜风,终要吹开心门,只问前路,不问前尘。” 这夜风,终要吹开心门,只问前路,不问前尘。 少年眼眸漆黑,那样自信耀眼,如同迎着崇山峻岭而不知畏惧的阳光,如同历经淬炼而精纯如初的名剑。 当年驸马在岭南已找到剑鞘,不仅是有形之剑—— 命运也为绝世的将星,打造了无形的剑鞘! 那个淡雅如春风的人,就是少年的剑鞘;这些年,他教会少年的东西,就是最强的剑鞘。 命运常予人风雨,也会予人奇迹。 也曾在雨中迷惑,也曾在风中摇摆,却终究站定了自己脚下的大地,看清了自己内心的力量。 十一 李八郎的脸色变得惨白,第一缕曦光就是这个时候从远山升起的。 黑暗裂开了一道缝隙,日光渗了进来,一场幻梦如雾蒸发于无形,雨水碎裂成了千万片。 “不……不可能!”李八郎跌跌撞撞地后退。 人类心中的希望,竟可以与神对抗。 所有强大的力量仿佛都在这一瞬间从他的身体里抽离,他颓然四顾,虚弱绝望。 可怕的地动停止了下来,汹涌的雨水渐渐从他脚下褪去,像是一场汹涌澎湃的美梦终于枯竭。在晨曦的微光中,龙神的身影哀伤入骨。一缕若有若无的琵琶音混杂着残雨与宿命,突然流进他心中,熟悉而陌生,咸而苦涩。 李八郎茫然望天,突然在渐浓的白雾中缓缓倒在雨水中,这一刻,他耳际恍惚传来熟悉的声音。 “八郎也在逛街?” “八郎你怎么快哭了,是不是听我的歌太感动了?” “我听说龙珠是龙的眼睛,挖掉眼睛太残忍了,没了眼睛就不能流眼泪,伤心的时候怎么办呢?” “这一次,换我先走。” …… “舅舅!” “慕下先生!” 裴昀跌跌撞撞地冲了过来,叶铿然也挣扎地爬了过来。 白龙曦谣吃力地缓缓掀开眼皮,他的力量用尽了。所有暴戾和残酷都从它眼底褪去,就像暴雨后的晴空,倦倦的、清晰地泛着泠泠的水光。 “小叶……有那么一瞬间我的确想杀了你,但是我又想,万一杀了你,曦和那家伙会一尾巴拍死我的吧……” 白龙的声音低沉虚弱,像是最后的暮鼓敲击在大地和人心上。试图复活已死之人,强用使用雨水的力量水淹城池,都是逆天之举,已经让它的精元消耗殆尽。 即便今夜能复活那个人,他也即将迎来死亡。 原本以为,临死之前,还能再见上一面…… 十五年了,君埋泉下泥销骨,我寄人间雪满头。 它吃力地抬起头,朝裴昀笑了一下:“当年我答应过那个人……等你出生之后,要送你一件礼物。他说,送什么东西让我直接问你,我当时觉得他很不靠谱,后来才明白他的期待……你自己想要的,才是最好的。 “所以,我送了你剑。” 可以读心的龙神,在与少年对视时,直接叩问了他的内心。 他送了少年一把剑。 这是一份迟到了十五年的礼物,这是一份十五年不变的承诺。他握着少年的手,教会了他剑法;他看着少年的眼睛,让他战胜自己的恐惧。 第91章 裴昀无声痛哭,脸上全是泪水。 弥留之际,白龙朝虚空的黑暗中望去,望向岭南之南,温暖如春的所在,望向曲江东岸,湖面几曾灯火璀璨。然后,它的头颅冰凉缓缓垂落了下去,落在那把紫檀木琵琶上。它曾经那么强大,死去时却安静得如同落花。 琴弦发出一声悲鸣,仿佛有一缕魂魄沉入音符之中。 “很漂亮的琵琶有没有?” “嗯,但愿我能死在这把琵琶上。” “算了吧,这次,换我先走。” 你走了这些年,我很孤独,如今,我来见你了。 碧落黄泉,所有忘不了的东西,都不会消失,它也许在天涯,也许在身旁,无论如何,它都一直在我心上。 “舅舅!”叶铿然扑上去抱住对方渐渐冰冷的身体,白龙的眉睫间凝聚着白霜,身体渐渐变轻,轻得仿佛没有重量,在雨水中变得透明,少年的手臂穿了过去,像穿过无望的虚空,像穿过留不住的生命,抵达黄泉的死亡。 天地间仿佛有种呜咽声,所有的雨水都伤心起来,连雷霆也在远山哀鸣。 一口血从叶铿然口中喷了出来,少年骤然倒了下去,痛苦地抱住头,裴昀愕然看着自己手上渐渐收敛的伤口,再看向叶铿然的手腕—— 灼灼的火焰仿佛正在那里燃烧,反魂树的种子已经进入了对方的身体!叶铿然拼命抵抗,身而为龙的力量发挥到极致,可巨大的悲伤如水蔓延,水火交煎的痛苦中,所有的回忆与理智都被烤成了沸水,也许下一刻就会蒸发于无形。 “叶铿然!” 耳边的呼喊声听起来有些虚渺,叶铿然用尽气力仰起头,满头雨水与冷汗,眸子因为剧痛而泛起水光:“……我也许会变成傻瓜也说不定,什么事也不记得,什么人也认不出来……戍边的梦想,征战沙场的愿望,也许……也会忘掉……” 忘了自己是谁,忘了自己想要做什么;所有的朋友与亲人,都会成为陌生人。 “有些东西是不会忘掉的。”裴昀满脸滚烫的泪,俯身将他抱了起来,浸透鲜血的衣袖在雨中流下蜿蜒的血水,“想要记住的人,想要实现的梦,想要去做的事,就算忘记了一次,还会再想起来。 “而且,还有我。 “叶校尉,就算你忘了我,我也不会忘记你的。”裴昀抱着一身血水的叶铿然,清清楚楚地承诺,“放心吧。” 最后一线意识终于在这个时候也断了线,这是叶铿然力竭昏迷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十二 半月后。 雨停了,就是晴天。 清晨的太阳像一枚小小的红果,藏在苍绿的树叶之间。 “是送别,又不是送葬,别搞得那么悲凉啊!”裴昀用力拍了拍杜清昼的肩膀,拎着包袱露出灿烂的笑容:“我走啦。” 应该……不会回来了吧? 朝廷任命他前往陇右军营的旨意已下,这条路很长,从今往后,他只能一个人走,生死自己担当,悲喜自己品尝,凉夜独自思乡。 “老师今天一早就出去了。”杜清昼朝外面张望了一下,“再等等……” 裴昀也朝外面看了看,并没有熟悉的人影回来,他笑了笑:“告别平添伤感,我走了。以后我不在长安,你要照顾好老师,照顾好自己。” 长安城热闹非凡,行人们擦肩而过。 快出城门的时候,有个巡城的金吾卫看到裴昀,冷峻的面孔上眉头微拧,有几分疑惑地停住脚步:“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裴昀也停住脚步。 良久,笑意从唇角洋溢到眼底,他深深凝视着对方:“叶校尉,如果你想上战场,到陇右来找我。” 叶校尉一愣,怔怔站在原地,目送他的背影渐渐消失在古城门外。 裴昀的脚步突然从沉重变得轻快。 ——还有人与他怀抱着同样的梦想,还有人与他眺望着同样的远方。 他确信,他们还会相遇! 不是在现在,而是在将来;不是在遗忘的雨夜,而是在热血的边塞。这是他们之间的约定。 长亭外,古道边。 驿道边长着半人高的荒草,白鸟悠然划过水面,裴昀拎着包袱往前走,突然看到一身紫衣立于天地之间,轩朗如玉树。那人负手回归头来,微微一笑。 那人竟然在十里驿站等他。 裴昀愣了愣,眼眶突然有点发热。 “我记得你说过,你上战场不是为了杀戮,是为了守护。”张九龄走到少年面前,为他理了理衣襟:“在守护所有重要的东西之前,守护好自己,这是你对我的责任。” 清风吹走离愁,山高水远,思念紧握,掌心温热。 裴昀郑重地、用力地点了点头。 “若有陇右传来的战报,我身在长安,会第一个拆看。”张九龄仍在微笑,眼眸里泪光一闪而过,恰如裴昀八岁时初见到他的模样。 还有难舍的话语,还有温柔的歉疚,还有膝下欢笑的时光,可会被东风一一拆看? “老师,保重。”裴昀跪了下来,深深伏地,磕了三个头,泪水掉落在大地上。 脚步一定会走向远方,诀别所有温暖的旧时光。 脚步一定会走向远方,迎着朝阳,迎着所有风雨与梦想。 这就是成长。 注释: [1]《枣林杂俎》中记载,春秋时代有神木名为“黄节”,天旱祷雨多应。 第92章 (完) 第12章 附录1:唐史小花絮 本书《鹳雀楼》中有一处情节,写到皇帝李隆基要提拔边将张守珪,被宰相张九龄拒绝。可能有的同学会问,为什么提拔一个官员,皇帝说了不算?难道宰相长得帅,就可以挑战天子的权威吗? 我们普遍观点中认为封建帝王能一人独断国家大事,其实是一种误解。在钱穆先生的《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有阐述:“皇权”与“相权”之划分,这是中国政治史上的大题目。没有经过中书省、门下省两大机构盖印章,而由皇帝直接发出的命令,在唐朝是违法的,不能为下级机关所承认。 在汉、唐、宋等朝代,皇帝与宰相是分权的,君权和相权是互为掣肘的,在重要的人事任免上,皇帝必须和宰相商量,然后通过庞大有序的国家机器推行下去。即便天子用强制手段,也会行不通,会留下隐患。直至<a href="" target="_blank">宋朝时仍有“事不出中书,是为乱政”的说法。更何况在盛唐这一政治开明的朝代,天子拿政事来问宰相,结果被拒绝,更不足为奇。看到这里,亲们有没有觉得传统文化中的一些设定,比我们想象的还要科学? 当然了,惹恼皇帝的后果也很严重。《桃源行》里张九龄坐了一个时辰,你可能会说,那个时候又没有wifi,坐一个小时候太无聊,这么想就错了……“不能久坐”并不是装酷,因为当时没有椅子,只能坐在地上、榻上。如果你想舒服一点盘腿坐着,也不是不可以,但这种坐法是不正式、不礼貌的,被称为“胡坐”,只能在私下场合、很熟悉的朋友之间偷个懒;有风度的坐法,特别是在君臣议事等正式场合里,包括皇帝在内,大家全都是屈膝向前正襟危坐——实际上就是现在的跪。张九龄“坐”了一个时辰,就是跪了两个小时。 小说情节固然是虚构的,许多细节倒也真有其事。比如《旧唐书》中记载:“每荐引公卿,上必问:‘风度得如九龄否?’”就是说,每次遇到推荐高级官员,皇帝都会问:“风度比得上张九龄吗?”陛下没问才学、能力、资历,问的是风度——这个问法其实颇为含蓄,皇帝陛下就差没直接问“形象气质有张九龄养眼吗?”……皇帝选探花要看脸,选宰相也要看脸,颜控推动历史,是这样吗?做皇帝也是操碎了心。《开元天宝遗事》中则记载:“帝见张九龄,风威秀整,异于众僚。谓左右曰:‘朕每见九龄,使我精神顿生。’”就是说,皇帝上朝时一眼望去,大殿里的文武百官中,只见张九龄风姿秀美,又不失气度威仪,是那样的与众不同,鹤立鸡群,于是陛下对左右的人说:“每次看到张爱卿,我瞌睡也没了,整个人都来劲了。” 《旧唐书》又说:“故事皆搢笏於带,而后乘马,九龄体羸,常使人持之,因设笏囊。”就是说,按照惯例,官员们都把笏板(一种官员们上朝时用来记录备忘的工具,大概相当于现在的随身ipad)挂在身上然后骑马回家,这种做法有两个小问题。一个小问题是不太美观,想想一个帅哥身姿笔直地骑着白马,一块ipad挂在腰上,多少会影响气质;第二个小问题是重量,五品以上官员们的笏板是用象牙做的,有一定重量,挂在身上行动沉甸甸的,骑马也不方便。 到了张九龄这儿,他不挂在腰上,让仆人在旁边拿着,还用布袋子装好,雅观的同时还做好了保密工作(万一笏板上有记录天子旨意的文字,在大街上被谁不小心看到了呢),这个细节既优雅,又严谨。玄宗时代“曲江风度”已经成了选才任人的标准之一(古人常用籍贯称人,曲江是张九龄的籍贯,也是张九龄的代称),所以,作为风度标杆和大唐美男子形象代言的张男神这么一弄,文武百官们纷纷模仿,很快推广开来,都不往腰上挂ipad了。 关于张九龄发明“笏囊”(相当于现在的ipad包)的初衷,也有两种说法,一种流传很广的说法,说他主要是为了风度优雅,才弄出这么一个东西。另一种说法则是正史的记载,其实是因为张九龄体弱,笏板挂在腰上没办法骑马,才有了马背上的“笏囊”这种发明。 第13章 附录2:唐诗朋友圈 唐朝诗人中,流行互相表白“唱和”的风气,就像现在微博朋友圈里互相一样,这在当时是一种文化现象。李白、王维、王昌龄、贺知章……这些大诗人都是圈内的活跃人物。 作为文坛领袖和诗人宰相,写出过“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的张九龄,就被当时很多同僚和诗人表白过。 比如张九龄的老对手李林甫,在一开始仍然存了拉拢的幻想,也给他写过诗。李林甫是有名的奸相,没有进士出身,在当时的人看来就是没有文化,他以怀念几个旧同事的名义,作了一首诗张九龄,客观地说这首诗写得还是不错的,李林甫说:“常时陪宴语,今夕恨相望。愿欲接高论,清晨朝建章。”大意是说,回忆起以前大家的欢声笑语,今夜却只能远远地怅望,希望能聆听亲的高论,清晨一起把臂上朝。张九龄也很快回复了,回诗的名字很长,叫《和吏部李侍郎见示秋夜望月忆诸侍郎之什其卒章有前后行之戏因命仆继作》,也悠然回忆了那几个同事,但是重点在这几句话:“光逐露华满,情因水镜摇。同时亦所见,异路无相招。”大意是说,月光追逐着露水,月影在水中摆荡,使我的心情也随之荡漾,大家在同一时间看到同样的美景,但所行之路却并不相同。这个拒绝非常文雅有风度。 第93章 在向张九龄表白的众诗人中,杜甫与王维自然不用说,最热情的还要数孟浩然。 孟浩然有一首著名的诗叫《望洞庭湖赠张丞相》,里面有千古名句: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全诗的文辞都很美,不过翻译成大白话是这样的:八月的洞庭湖上,水天一色白茫茫。张丞相您身影就像这云蒸雾绕的湖面,如梦似幻;张丞相您的气度就像这波澜壮阔的湖水,撼动天地。请您给我个机会吧。请您看我这只小粉丝一眼! 除了最出名的《望洞庭湖赠张丞相》,孟浩然还有《从张丞相游南纪城猎戏赠裴迪张参军》、《陪张丞相自松滋江东泊渚宫》、《陪张丞相登嵩阳楼》,以及《陪张丞相祠紫盖山途径玉泉寺》、《荆门上张丞相》、《和张丞相春朝对雪》……等等。(孟同学,你一天到晚在干什么呢?) 说到这里,就不能不提另一位大诗人李白。 李白作为唐朝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不仅挥毫写下《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这样脍炙人口的诗篇,表达对孟浩然的依依不舍之情,而且热情地写下《赠孟浩然》,让全世界都知道孟浩然被他承包了:“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李白爱孟夫子,可孟夫子却只顾追着张丞相……贵圈真有活力啊。 也有以互相而出名的,比如白居易和元稹,这对好朋友就写过很多互诉衷肠的诗。有一天大清早,白居易刚起床就发朋友圈元稹:“不知忆我因何事?昨夜三更梦见君”,问元稹你怎么想我了?昨夜跑进我的梦里来了——白居易梦到了元稹,他不好意思承认自己在想元稹,反而傲娇地问元稹为什么想他。元稹读到之后,立刻转发并评论:“山水万重书断绝,念君怜我梦相闻。我今因病魂颠倒,唯梦闲人不梦君”。说千山万水挡在你我之间,实在难得你怜爱我,在梦里还梦到我,可惜我病得昏昏沉沉,总是梦到不相干的闲人,却独独梦不到你啊。 待到元稹的夫人去世之后,元稹伤心欲绝,白居易便以他夫人的口吻与他写诗相唱和。“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就是元稹思念妻子而写的诗。 写到这里,各位可能会说,是不是忘了一个人?圈内互相总不能少了那个忙人——杜甫呢? 在网络上很忙的杜甫,当年写诗也是很忙的。不过当时他还是一个小透明的存在。虽然杜甫经常当下的诗人们,比如他写《饮中八仙歌》,一下子了八个人,说李白潇洒豪气冲云天,“天子呼来不上船,自道臣是酒中仙”,说崔宗之容貌美,连翻白眼也翻得帅气,“宗之潇洒美少年,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可是很少有人理他。 为什么会这样的呢?在当时的唐诗朋友圈中,杜甫实在是太不起眼了。平时朋友圈的太多,大神们不一定每条都看得到,每条都有心情回复。而且在当时的风流倜傥的诗人才子们看来,小透明杜甫的文辞太过平凡朴素。安史之乱以后,杜甫的诗歌渐渐形成了独特沉郁的气质,以纪录片般的写实风格惊艳了后人。但那个时候战乱连年,盛唐不再,杜甫半生颠沛流离,真正获得名气不是在身前,而是在身后。(这件事告诉我们,哪怕是小透明也不要气馁,价值和才华总是会被时间发掘的,不是在现在,就是在将来。) 还有更多的,发生在科举考试之前,考生向考官的“行卷”中。唐朝的风气真是相当的开化……现在高考之前,同学你敢给考官来一首吗?诗人朱庆馀就这么干了,大考之前,他考官张籍:“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眉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他自比为刚出嫁的新娘子,羞涩地问张考官:“夫婿,昨天刚刚洞房花烛,今儿个要见公公婆婆,我的眉毛画得怎么样?我美吗?”张籍看到之后很满意,很快转发并评论:“越女新妆出镜心,自知明艳更沉吟”——美人儿,你新妆打扮,明知道自己美艳,但爱惜容貌却又反而不确定自己的美了,就让我来告诉你吧。两位诗人以新婚夫妻身份相唱和。 第14章 附录3:浮云辞 长安轻骑缓歌舞, 少年白衣玉带束。 桃源深处, 风帘帷幕。 将军百战风华露, 长剑指, 千营共一呼。 天欲曙,人无路。 染血河山负。 回眸处, 生死几度。 碧血红颜化白骨, 冷月黄沙葬手足, 热血一滴尚温, 红尘风云几翻覆? 痛哭六军, 天下缟素。 月缺几回,花开几度, 明月照归途, 故园春草木。 他日相逢由天注。 城池有情,情深回眸。 凤凰台上,凤去何处? 月缺几回,花开几度。 (完)